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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假日办

时间:2017-03-27 06:27: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中国法定假日的由来与趋势

10月4日,游客在好汉坡上摆手势拍照留念,背景是如织的人流。

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调查:全国假日办征意见:7天长假是否该保留?

新京报讯 昨日,全国假日办在新浪、人民网等网站发布了“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假日办希望放假安排更合理

按照2007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现行的放假调休方法是,通过调借双休日,分别形成春节和国庆2个7天“长假”,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5个3天“小长假”。

昨日发布的这份调查问卷中,共涉及了6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你对现行放假安排是否满意”、“长假是否需要保留”、“小长假是否需要调休”等。全国假日办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反映公众意愿,使放假安排更加科学合理。

取消黄金周?支持反对意见持平

截至昨晚10时,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超过了4万人,以20岁至60岁之间的人群居多,其中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人群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士。

在涉及放假安排的问题中,超过七成的网友不满意现行的放假安排。在持“不满意”意见者中,有些网友认为,长假应该放得更加平均,从而避免出现春节和国庆长假的人流拥挤;还有网友认为,现行的假日安排需要“挪用”双休日来“拼凑”出假期,很折腾。

对于“7天长假是否应该保留”,支持与反对的人数很接近,分别为46%和50%,对“有无必要将1天的节日调借周末形成3天小长假”这个问题,42.4%网友认为有必要,51.8%网友认为无必要。■ 综述

从一周休一天到一年休115天

1949-1994年

每周只休礼拜天

1949年至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一直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只能礼拜天休息。法定节假只有元旦和五一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国庆放假2天等这些全体公民假期。

1995-1999年

从大礼拜到双休日

1994年3月1日,国家开始试行“1+2”休假制度,即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每逢大礼拜休息两天,而在小礼拜就只休息一天。

1995年5月1日,完全意义上的双休日工作制正式实施。人们在学习和工作之外拥有了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

1999-2007年

一年三个黄金周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了刺激消费,拉动国内经济,促进国内旅游,1999年,国务院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2000年6月,正式确立了“黄金周”假日制度。

“黄金周”迅速推动了我国的旅游市场和经济的发展。统计数字显示,第一个“十一”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到2800万人次。到2005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旅游者突破1亿人次。

慢慢地,由于假期的集中节假日过于集中,致使黄金周人员流动数量庞大,交通拥挤,旅游安全隐患增大。不断有专家呼吁取消黄金周。

2006年,以蔡继明为负责人的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认为,黄金周制度该功成身退了。2007年两会期间蔡继明再次提案呼吁取消“五一”、“十一”黄金周。

2008年至今

增传统节日和小长假

2007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五一”黄金周,改为3天短假期,同时相应地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这几个节日通过双休日的拼接,形成了三天小长假。此次调整后,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达到115.3天。

但实行小长假后,常出现休息3天后连续工作七八天、一个月休息和工作时间被大卸八块等情形,这也引发了广泛议论,关于取消小长假的呼声也渐渐高涨。

【网友说】

调休混乱让假期质量打折扣

有时要连上5天以上班才能换来一个小长假,这种调换方式让假期的质量?打折?了。

——网友“格桑花开”

“十一长假休完,我的生物钟很混乱。”网友“咸萝卜”填写这份调查问卷时,在“是否满意现行的假期安排”这个问题上,选择了“不满意”。

“咸萝卜”是一个企业白领,今年中秋节和十一的“上3休3上6休1上2休7”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调来调去,弄得我们这些上班族天天查日历才知道哪天上班、哪天休息。”而十一长假“黄金粥”也让他颇有怨言。“咸萝卜”说,10月2日他和家人去山东泰山爬山、看日出,看到山路上比肩接踵的游人,“咸萝卜”笑言,“哥爬的不是泰山,是人山。”

网友“格桑花开”也是名对现行假期持不满意见的网友。她说,不满的主要原因在于,小长假虽然多了,但这种借调周末形成的小长假更像是延长版的双休日,“代价是有时要连上5天以上班才能换来一个小长假,这种调换方式让假期的质量?打折?了。”

不少网友认为,现行放假安排,让长假更加聚集,由此带来的旅游出行难、购票难、住宿难等问题更加严重。

【专家说】

取消小长假对经济影响不大

篇二:假期管理办法

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保障公司员工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

(一) 根据国家规定,公司员工每年享受法定假11天,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 部分员工享受的法定假日,3月8日(公司女员工放假半天)。

(三) 连续生产作业员工不能正常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国家法定假日工作的,按公司工资支付办法享受加班工资。

第四条 年休假

(一) 根据国家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以休年休假。年休假假期为:工龄满1年者,休假1天;以后工作年限每增加2年,休假天数增加1天,年休假天数最长不得超过15天,年休假只在本年度有效,不可累计。

(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本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

(6)当年离岗脱产学习满3个月及以上的;

(7)旷工2天及以上的;

(8)请长假员工回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9)当年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司制度规定中的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员工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公休假休假时间。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 员工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的畅通。

第五条 探亲假

(一)凡公司员工与父母或配偶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而且工作满1年以上者,可享受探亲假,凡与父母或配偶能团聚一个公休日的,不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假1年1次,假期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不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4年1次(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员工,如其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住在同一个地方,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可以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三)已婚员工探望配偶假1年1次,假期30天;

(四)探亲假均含法定节假日,不含路途天数;

(五)凡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60天,取消当年探亲假资格,并不享受当年的各种奖励、评先;

(六)试用期、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可享受当年探亲假;

(七)在当年已经享受了探亲待遇的员工不论遇到何种原因都不能享受第2年的探亲假;

(八)员工在探亲假期间内突患急性病,影响按期返回公司时必须持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其超假的时间可按病假处理;

(九)员工探亲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时,必须请事假的,事假假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

(十) 员工当年已享受超过5天以上公休假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十一)员工是否与配偶或父母长期远距两地及计算路途假和往返路费,以员工的配偶或父母户口所在地为依据;

(十二)员工受留厂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十三)探亲假原则上一次享受,不能分期使用;

(十四)“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以公司为起点大于500公里以外),方可享受探亲假。(十五) 探亲假可按规定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公司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费用报销标准为1元/公里,不包括回程)。

第六条 事假

员工除给予规定的探亲假、年休假外,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处理的,可给予事假。事假以半天为起点,假期1次最长为7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年度请事假累计不允许超过20天,事假期间,不得改休病假或其他假期,员工在事假期间即使有病历证明的,仍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确需休息治疗的,持医院诊断证明,可请病假。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凡因打架斗殴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者,休息治疗期间不能按病假处理,可依据情节轻重分别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停发假期期间工资;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女员工,经医院开具证明,需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时间按病假规定执行;

(四)病假期间(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执行医疗期规定的病假工资。

(五) 长期病假(超过7天者)结束后必须持医院住院、出院证明及各类医疗单据复印件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六)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并认定的,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延长时间不允许超过12个月。

第八条 婚假、丧假

(一)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持婚姻登记部门相关证明可请婚假,婚假假期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15天婚假,结婚在异地的可加路途假,费用自理;

(二)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确需员工离岗料理后事的,可请丧假。丧假假期最长为3天。如员工在外在的亲属死亡时,可加路途假,费用自理。

第九条 工伤假

(一)公司各单位员工凡出现工伤事故,在出现工伤事故24小时内用文字材料向公司安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告,经认定后确需治疗或休息,可请工伤假;

(二)工伤假假期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确定;

(三)工伤假期一般情况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员工在规定的工伤假期已满,仍需休息者,按病假处理;

篇三:全国假日办于2013年11月27日在人民网等网站公布三套法定节假日调休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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