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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战备工作

时间:2017-03-26 13:44:2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战备教案

33连战备教育教案

教育目的:通过战备的教育提高全连学员的战备意识,为大家在以后

的基层工作中加强战备观念,树立时刻准备遂行战斗任务的思想。

教育重点:针对战备常识的教育,注重实效,搞好结合其实增强个人

战备意识。

教育时间:60分钟

教学内容:

同志们,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一下有关战备方面的知识,战备对于我们军人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是我们军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因为部队的存在,就是时刻准备投入战斗。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先来几段视频。

(播放视频)

大家都知道这是发生在3月1号的昆明火车站的恐怖袭击事件,是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大家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十余名暴徒统一着装,手拿长刀,不管老的少的,见人就砍。这伙丧心病狂的歹徒最先是在火车站广场行凶,随后又到了售票处,候车厅,最后冲到了广场。短短十二分钟后火车站已血流成河。恐怖分子不止夺走了29个同胞性命,他们的目的就是用无辜者的血来制造恐慌,挑衅我国的法制制度。

(播放视频)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危机时刻,我们武警部队迎难而上,不畏艰险,

迅速出动,保卫人民财产安全,创造了21小时徒步强行军及时进入汶川的奇迹。而同样是在汶川地震中,有这样一所中学,创造了一个奇迹。

(播放视频)

看完以上3个视频,大家有什么自己的看法?

从以上可以看出,当前国内环境复杂,形势严峻,突发事件日益频繁,同时对部队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良好的危机意识,预防演练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我们军人肩负的职责与使命,提高战备素质更加的迫切与重要。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战备,战备工作包含哪些内容。 今天我们重点来了解一下战备设施物资中的“三室一库”“三分四定”和基层战备演练中的演练实施。

一、三室一库

兵器室用于存放轻兵器及附件、防护器材、擦拭保养器材等。库室坚固可靠,安全设施完善可用,枪柜摆放合理;有管理规定、数量登记簿、保养登记簿、检查登记簿、出入登记簿。

说到兵器室,我顺便在给大家讲讲对兵器室里武器的保管方面知识。分队所列编的轻武器,通常应设置专用库房集中存放。存放轻武器的库房(兵器室)要有“三铁一器”,即铁门(锁)、铁窗、铁柜和报警器,并由两人负责管理(通常由分队主官和分队军械员负责管理)。

分队在轻武器的管理中,要建立以下制度(这里现在只做了解,以后有有兴趣咋们再专门抽时间讲):

1、出入库登记制度。2、武器擦拭保养制度。3、弹药管理制度。

4、检查制度。

器材室主要用于存放指挥作业器材、兵种专业训练器材,并同训练器材、战术训练器材、战备携行箱;有管理规定、物资明细表、出入库登记簿。器材应分类存放,标记清楚,专人保管。

储藏室主要用于存放单位和个人的携行、运行、后留物资等。并有管理规定、物资明细表、出入登记表。室内物资摆放整齐,标记清楚,专人保管。

三分四定

“三分”,就是将个人的物资分为携行、运行、后留三部分,分别放置。携行,紧急情况时个人自己随身带的物资;运行,就是有些物资个人很需要,但自己携带不了,需要上级单位帮助运走的物资;后留,就是不需要带走的个人物资,留在营房里,由上级统一保管。

“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车、定位。定人,根据战备行动方案,确定每个士兵在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中所担负的任务、归谁指挥、可能的行动等内容;定物,确定士兵紧急出动时携带物资的数量、种类,主要规定是武器装备的携带方法;定车,确定士兵紧急出动时乘坐的车辆;定位,确定士兵乘座车辆的具体位置及在行进中可能担负的任务。

“三分四定”是战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每一个士兵平时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一旦有紧急情况就可立即出动。

着装与携(运)行量规定见下表。

着装与携(运)行量规定表

给养库主要用于存放战备粮秣、炊具、燃料及其他野外生活物品。并有管理规定和出入库登记本。库内物资应分类存放,摆放有序,并及时补充更新、账户相符。

作战生活物资主要包括炊事用具、粮秣(主、副食品);个人应携带的生活用品、救护器(药)材。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战备演练包含哪些内容:

一、战备等级区分与要求

战备等级是军队战备程度划分的级别,武警部队战备等级分为三级战备,二级战备和一级战备。

三级战备:三级战备是指任务地区及邻近地区社会秩序出现重大异常时;重大节日;执行重要值勤任务时;我国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我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

二级战备:二级战备是指任务地区及临近地区社会秩序出现局部混乱,部队可能执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时;我国周边地区局势恶化,对我已够成直接军事威胁时。

一级战备:一级战备是指任务地区及临近地区社会秩序出现局部混乱,部队即将执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时;我国周边地区局势稳定紧张,针对我国的战争征候十分明显时。

二、战备等级的转换

通常情况下,各部队应根据命令依次由平时战备转入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也可越级转入所需要的战备等级。各部(分)队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限,完成战备等级的转换。紧急情况下,完成战备等级转换的时限,按发布命令时的规定执行。

部队一旦进入战备等级状态,要求每一名士兵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部队行动的秘密。

(二)外出探亲人员,接到上级的通知后要迅速归队。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上级的命令完成各项工作。

(四)提高警惕,坚持在岗在位,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篇二:战备要求

当日值班人员区别正常人员的具体要求

一、大队机关的执勤人员,应佩戴执勤标识;

二、在不影响战备值班的前提下,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本人正常业务工作;

三、如需要离开营区开展执勤战备的相关工作,应统一行动,并佩戴好执勤用具,确保随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投入战斗;

四、执勤人员因工作需要单独外出,必须经大队当班指挥长同意,并指定相同级别和专业的人员替班。

战备等级

一、什么叫经常性战备

专职消防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专职消防队处于经常性战备状态时,执勤人员的在岗率不应低于当班执勤人员定员数的95%,执勤车辆的完好率不应低于核定执勤车辆总数的95%。经常性战备工作宜与日常工作合并进行,但日常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战备工作。

二、什么是特殊战备

在重大节日、承担特殊保卫任务、责任区生产状况异常、发生重大灾害以及上级要求加强戒备的情况下的战备状态为特殊战备;专职消防队进入特殊战备状态时,应确保执勤实力达100%,并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大队战备管理人员应集中值班,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制定作战方案,逐级进行战备动员,通报任务情况。

战备职责

一、大队领导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战备工作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战备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2、 督促各级、各部门人员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3、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执勤实力,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4、 组织制定并熟悉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二、战训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队伍的执勤实力,熟悉责任区及联防区内其他消防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2、 组织制定各类灾害事故的力量调动方案、执勤战斗预案和区域联防增援预案;

3、检查队伍的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4、拟制战备工作的安排、指示、计划,督促队伍贯彻落实;

5、 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战备管理和调配工作;

6、组织队伍熟悉责任区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

7、协调责任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装备管理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2、制定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3、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和运行记录,负责装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防火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 及时向战训部门和基层大(中)队通报责任区单位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2、做好责任区情况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灭火救援职责

一、总指挥员

1、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区域;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3、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决定使用现场资源和设施,切断物料、电力、燃气供应以及破拆、警戒、疏散和局部交通管制等;

4、提出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的请求;

5、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时,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参战人员撤出灭火救援现场。

二、副总指挥员

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授权或者离开现场时,履行总指挥员职责。

三、作战指挥组

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立即组织参展人员撤离,并向总指挥员报告;

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救援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5、记录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以及各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时间和任务完成情况,汇总统计相关数据,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四、通信联络组

1、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2、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

现场通信畅通;

3、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五、后勤保障组

1、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2、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六、技术专家组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篇三: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教案

一、民兵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2、中国民兵发展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总结起来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工农革命运动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后。

(1)工农革命运动时期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来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

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2)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毛泽东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3)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

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4)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5)解放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

础……”。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人正规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

目前,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 3、民兵的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民兵的编组

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一般以乡(镇)、行政村和厂矿企业为单位,按照民兵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应分别编组。行政村一般编民兵连(营),领导本村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凡人员比较稳定,行政、党团组织比较健全,可建立民兵组织,属乡(镇)武装部直接领导。乡镇编基干民兵营或连,领导全乡的基干民兵。城市民兵的编组,大型厂矿企业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编组,中小企业可实行跨车间、班组编组。

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提到民兵战备工作那么就得先说说《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1、是民兵战备工作的依据

(1999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中提到为了规范民兵战备工作,完善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战备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对各级单位及民兵执行战备任务有指导性意义

民兵执行战备任务和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战备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民兵战备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贯彻新时期军事战备方针,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常备不懈,提高民兵执行战备任务的能力。

第四条 全国的民兵战备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人民武装部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及街道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民兵战备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战备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民兵战备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本地区军事机关开展民兵战备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部队战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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