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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

时间:2017-03-24 06:00:0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工规定制度汇编

南昌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践教学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实践教学通常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培训等环节。

第三条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教学活动。

第二章 实践教学管理组织

第四条 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由分管院领导全面负责。凡涉及实践教学的重大问题,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教务处是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制订、完善有关实践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协调和处理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交流经验,管理和协调实践教学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各系(院)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制订各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等。系(院)应有一位副主任(副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负责系(院)所属实验室、实习基地等部门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第七条 实践教学体系。各系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合理构建实践教学新体系。做到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相对独立、可行、先进、科学和整体优化,实践教学比例文科类不低于25%,理工科类不低于30%。在此基础上编写实践各环节教学大纲并配备相应指导书。对实验(或实践)项目的设计要充分讨论,并考虑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实验室评估的要求,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及安排要根据专业性质、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区别对待。

第八条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份。要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不断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注意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训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作风,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九条 实习(实训)。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获取生产管理的实践知识和技能,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十条 课程设计。是对学生进行课程综合知识、技能的训练,对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有重要作用。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结合工作及生产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训练,加强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毕业设计(论文)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基础。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方式。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十二条 社会实践。是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的重要形式,要结合专业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到城乡或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并保证质量和效果。社会实践可在寒暑假期间,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亦可独立进行安排。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学生进行相应培训,从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并增强高校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就业的紧密衔接。要树立职业教育的新观念,从观念上做到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同时注重建设双师型队伍,构建职业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促成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合理衔接。

第十四条 实践教学资源。积极开发实践教学资源,如实践教学指导书,实践教学指导音像教材等,特别要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开发实验课件,构建网上模拟实验室,通过网络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

第四章 实践教学保障

第十五条 实验室(包括实训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 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优先保证本科实验教学的需要,兼顾科学研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鼓励实验技术开发和实验教学创新,加大实验室对师生开放的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第十六条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由学校有关部门或系(院)与校外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途径与方式,使政府、行业和企业能够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第十七条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要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逐步使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达到思想素质好、知识面宽、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

组织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要求。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按照“三个单列”的原则:专职实验教学人员的引进计划单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指标实行单列;对实验教学教改课题实行单列。

第十八条 实践教学经费是贯彻教学大纲规定,保障教学实践环节运行的重要经费支出。学校逐年增加对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由学校统筹规划,使用时要事先拟定用款计划,精心安排、统筹兼顾,提高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五章 实践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实践教学运行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认真,实践教学秩序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第二十条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订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二十一条 对各实践教学环节,各系(院)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实践计划,确定指导教师,明确目标、内容、地点、时间、进度、工作态度、安全要求、考核标准、成绩评定和使用的资料、工具、材料、设备、场所等。实践教学实施计划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凡列入计划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严格实行考勤和考核。对于独立设课的实践教学环节,按一门独立课程进行考核。改革考核手段和方式,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 切实加强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坚持有章必依,有规必循,严格执行。教务处定期组织检查各实验室的实验项目开出率与仪器设备完好率: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检查实验员对实验器材的准备、维护等情况。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实验准备、讲解和指导情况。教务处定期组织检查各实践教学环节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四条 构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制,加大实践教学评估力度,构建科学完善的实践教学过程监控的督导体系,将督导工作从督教延伸到督学、督管,切实加强教风、学风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 要做好实践教学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实践教学档案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实践教学管理要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以提高实践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南昌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南工教字[2008]25号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使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根据我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的目的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基本技能的训练,其目的是使学生更好的掌握实验技能,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

(一)实验教学大纲

有教学实验的课程,除课程教学大纲外,还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根据该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实验学时和实验要求,由系(院)组织制订。

(二)实验教材

1、所有实验教学都应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无实验教材的项目不得开出实验;

2、实验教材由教研室组织编写,经教研室研讨,所在系(院)课程建设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3、实验教材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提示、实验装置简图、主要仪器设备的结构原理与使用注意事项、原始数据记录表以及实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三、实验教学计划的填报

1、实验教学计划是每学期落实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具体实施进程的体现,是实验室编制实验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申报计划的基础,同时也是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2、凡是有实验内容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主动会同实验课指导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填报实验计划。

3、凡未填报实验计划的课程实验,实验室可不安排,教务处将不予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

4、实验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学时开出实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实验学时或增加计划外实验。如确需变动,须经教研室申请,由系(院)主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验教学过程

(一)实验课的准备

l、担任实验课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必须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课表,明确实验开设项目、任课班级、实验课时间、落实实验指导书、检查实验设备配置情况、做好实验开设前各种仪器设备和实验消耗材料的准备工作。

2、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必须熟悉教学大纲,能熟练和正确使用实验必需的各种仪器设备,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编写实验教学讲稿,讲稿要完整、规范,明确实验目的,突出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方法。

4、新开课或实验内容及方法变动,教师要预先做实验并做好记录。

5、为保证学生很好地完成实验并取得预期效果,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课前做好实验预习,并在上课时检查预习报告,未预习的学生不准参加实验。

(二)实验课的授课指导

1、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应先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验课或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

2、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开始实验前宣讲实验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安全知识。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并不服从指导的学生,实验指导老师或教辅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事故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上实验课时,主讲教师应简明扼要地讲解实验目的及要求、实验原理、实验仪器设备的构造和操作规程、实验内容及方法步骤、实验数据整理方法等。

4、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按规定进行实验。课堂中应耐心指导、巡视、检查学生操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启发、诱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独立完成实验。

5、学生应自备实验记录纸,用以记录原始实验数据,学生完成实验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验数据、结果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并在实验记录纸上签字认可后,学生才能结束实验,在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凡伪造、抄袭数据的,实验成绩按零分计并不得补考,凡数据记录不符合要求或有严重错误的应要求学生重做。

(三)实验报告的批改及考核

1、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是实验课的全面总结。教师应要求学生采用统一的实验报告单,并将经教师签字的实验记录纸附在实验报告单上。要求学生用简明文字将所有实验结果完整、准确的在实验报告中表达出来,做到“文理通顺、字迹端正、图表规范、结果正确、分析深刻”。要求实验报告批改率100%,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单应退回学生重做。

2、严格实验考核制度。在实验教学的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的实验态度、动手能力、实验报告等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实验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无实验

篇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手册题目及答案(1)

错误 答案:A 错误 答案:A

1、通识选修课达到以下(_________)要求方可毕业。 (1)文科类专业学生获得自然科学类通识选修课学分不低于通识选修课要求学分的50%,理工类专业学生获得社会科学类和文学艺术类学分不低于通识选修课要求学分的50% (2)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各专业规定的学分不同,具体见《新生必读》各专业教学计划

? A (1)(2) ?

B (1)

错误 答案:A

2、以下关于通识选修课的正确说法有(_________) (1)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只能获得一次学分 (2)体育保健类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超过2学分,按2学分计,也可不选修

? A (1)(2) ?

B (1)

错误 答案:A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修满规定学分者,若未超过学习年限,可申请自动留级,否则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允许学生在结业后(____)内参加返校重新学习和考核。补满规定的学分者,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换证日期。返校考试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A 一年 ? B 半年 ? C 三个月 ?

D 二个月 错误 答案:A

4、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方可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1)获得专业教

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学分 (2)通识选修课(专科为公共选修课,以下统称“通识选修课”)获得的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并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对通识任选课类别的要求 (3)所获素质拓展学分不少于10分,专升本学生不少于5分

? A (1)(2) ? B (1)(2)(3) ?

C (1)(3) 错误 答案:B

5、学生毕业时,达到下列条件(_______),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除通识任选课和毕业论文(设计)外的其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3)毕业论文(设计)绩点达到2.0; (4)外语成绩满足学位授予规定 (5)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

A (1)(2)(4) ? B (1)(2)(3)(4)(5) ?

C (1)(3) 错误 答案:B

6、(限本科选,必选题).外语成绩达到以下要求(______)之一,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1)大学外语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绩点达到2.0(不含“专升本”学生和外语专业学生);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3) 在本校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要求。其中非外语专业为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

试达到总分的60%,英语专业为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 A (1)(2) ? B (1)(2)(3) ?

C (1)(3) 错误 答案:B

7、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报到时

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截止日之前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 ),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A 两周 ? B 一周 ? C 三周 ?

D 四周 错误 答案:A

8、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在一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回家治疗,所交学费可由学校保管,户口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无故不及时办理手续离校者,不再保留其入学资格。

?

A 两年 ? B 一年 ? C 三年 ?

D 四年 错误 答案:B

9、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书面入学申请,由学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A 享受 ?

B 不享受 错误 答案:B

10、学期注册是学籍的延续,也是学期学习的再认可。每学期开学时,学生(休学者除外)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教学单位报到并缴纳学习费用,以完

成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学习费用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学生( )在校学生待遇。如:该学期不能选课、课程考核成绩无效等。

? A 享受 ?

B 不享受 错误 答案:B

11、提前一年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而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于毕业学期的前一年九月提出书面申请和修读计划,所在教学单位对其学习成绩和能力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提前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研究生或离校参加工作,届时达不到毕业要求,按( )处理。

? A 结业 ?

B 毕业 错误 答案:A

1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及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按( )处理。

? A 旷课 ?

B 迟到 错误 答案:A

13、学生旷课时间,一般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专业实践或考察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学生一学期旷课达到( )学时及以上,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A 15 ? B 20 ? C 30 ?

D 35

错误 答案:A

14、出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应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某门课程一

学期教学时数( )(或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有三次及以上抽查无故未到课)者,取消该门课程考核资格,课程可自主选择重新学习。学生考勤一般由班级学生干部负责,任课教师确认。

? A 三分之一 ? B 二分之一

? C 四分之一

?

D 五分之一 错误 答案:A

15、学生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病假应附校医院证明)。请假( )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一周以

内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批,报学工处、教务处备案;一周以上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工处审批、教务处备案。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学工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学工处、教务处备案。

? A 三天 ? B 四天 ? C 五天 ?

D 六天 错误 答案:A

1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参加学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个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满( )分为及格,成绩及格即获得规定的学分和相应的学分绩点。

? A 60 ? B 70 ? C 80 ?

D 75

错误 答案:A

17、学校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向学生

公布成绩,学生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核对,如成绩出现差错,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的学期开学( )周内向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提出修改成绩申请,经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备案申请。逾期未在教务处备案申请者,不得修改成绩。

?

A 一 ?

B 二 ? C 三 ?

D 四

错误 答案:A

18、(必选题)学生可以按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最多允许在(____)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含休学、留降级时间),专升本学生最多允许4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处理。

? A 2+学制 ?

B 1+学制 ? C 3+学制 ?

D 0+学制 错误 答案:A

19、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理论教学课程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课程以每( )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

? A 16 ? B 32 ? C 8 ?

D 4

错误 答案:A

20、必修课程的考核以考试为主。考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 )。凡一门课程分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考核;单独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单独考核。

? A 10% ? B 20% ? C 80% ?

D 30% 错误 答案:D

21、学生公共体育课的成绩应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校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1体育课程的成绩该如何计算()。

?

A 学生应提出申请,报所在

教学单位领导审核,经体育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批准,由任课教师根据其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锻炼活动和考核项目,考核合格可视为体育课及格。

?

B 体育成绩不合格 错误 答案:A

22、学生应按时参加各门课程考核。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核者,应当在考前由学生本人提出( )申请,因病者应持校医院证明,因事者应持请假报告,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应参加缓考课程该学期的补考,其成绩按补考记录,补考不能缓考。未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办理缓考手续者,以旷考论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以“0”分记。旷考者不能参加补考,可申请参加该课程重新学习。

? A 缓考 ?

B 请假 错误 答案:A

23、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以( )分记,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的学生,只能参加毕业前积欠考试,经教育表现较好者,可申请参加该课程重新学习。

?

A 0

?

B 30

错误 答案:A

24、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其他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并取 得学分,可作为各类通识任选课学分。鼓励学生多选课程学习。为了保证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学生公平合理地使用,自主选课(含通识任选课和跨专业年级选课,不包括双专业与双学位课程)累计学分减去通识任选课毕业要求学分后,大于(_______)学分以上的部分,自主选课时应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分缴纳培养费

? A 7 ? B 8 ? C 9 ?

D 10

错误 答案:B

25、凡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课程成绩达( )分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初。补考不及格者可自主选择重新学习该课程,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按学分缴纳培养费。

? A 30 ? B 50 ? C 20 ?

D 25

错误 答案:A

26、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末仍未获学分的已修课程,可参加学校在毕业前统一组织的( )考试。

? A 积欠 ?

B 期末 错误 答案:A

27、因转学、转专业或其他原因,原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达到现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学时要求,经教学单位认定并报教务处批准,可申请( ),其

免修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认定。

? A 免修 ?

B 重修 错误 答案:A

28、免听课程一学期不得超过两门。符合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课程免听: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或学有专长的学生,通过自学能掌握本门课程知识;选修的非主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教学安排有冲突,重新学习课程开设与已选课程安排冲突。

? A 2.5 ?

B 2

错误 答案:A

29、申请免修、免听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能生效。凡办理了课程免听者,( )该课程考核。

? A 应该参加 ?

B 不需参加 错误 答案:A

30、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形势政策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军事训练、实验课、实习及其它技能操作课

( )申请免修或免听。

? A 可以 ?

B 不得 错误 答案:B

31、学生一般应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且经甄别考试,成绩合格者;(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

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或因学科和事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经学生同

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生如不符合本条第(1)至第(4)点规定而要求转专业(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专业除外),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第一学年经课程考试后,学年成绩排名应位于本专业前( )以内;在本教学单位范围内转专业者,第一学年经课程考试后,学年成绩排名应位于本专业前10%以内。

? A 5% ?

B 10% 错误 答案:A

32、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第( )周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然后举行转专业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审核意见办理转专业手续。

? A 一 ? B 二 ?

错误 答案:A

33、学科与专业跨度较大,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同年级已修课程差异达到( )学分的学生转专业,经批准后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年级的相同标准缴纳学习费用。

? A 18 ?

B 20

错误 答案:A

34、学生转专业后,转入教学单位应当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课程类别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原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凡与转入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不同,视其课程性质可折抵专业选修课或通识任选课学分,凡新专业未修课程应在( )学年内予以补修。

? A 一 ?

B 二

错误 答案:A

35、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转出之前应参加原专业学习及考试,否则按( )处理。

? A 旷课 ?

B 请假 错误 答案:A

36、本人申请休学应填写( ),经教学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发给休学通知后方可休学。

? A “南昌工程学院休学申

请/审批表”

?

B “南昌工程学院退学申

请/审批表”

错误 答案:A

37、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休学:(1)学生因伤、病经校医院诊断须停

课治疗,且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 )

以上者,应予休学,并回家治疗;(2)学校认为须休学处理。

? A 三分之一 ?

B 三分之二 错误 答案:A

38、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 ( )年。休学时间计入在校时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学期结束前

开始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一切待遇。

? A 一 ?

B 两

错误 答案:B

39、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年。

? A 一 ?

B 两

错误 答案:A

40、休学期满的学生,应于复学前一学期末填写( ),向学校申请复学。

? A 《南昌工程学院复学申请

/审批表》

?

B 《南昌工程学院休学申请

/审批表》

错误 答案:A

41、连续两学期内未获得本专业年级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 )学分者,给予留(降)级处理,若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自愿要求留(降)级。留(降)级学生原已取得的学分予以认

定,学杂费按就读年级收费标准执行。

?

A 18 ?

B 20

错误 答案:A

42、从第三学期开始对在校生实行退学淘汰,未获得本专业年级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 )分者,给予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名单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经教务处核实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 A 32 ?

B 48

错误 答案:A

43、凡达到退学淘汰的学生,在校期间未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且未欠交学费者,可给予一次留(降)级试读(以下称“试读”)机会。申请试读学生应在公布退学名单( )内,填写“南昌工程学院留(降)级试读申请/审批表”,向学校提出试读申请。逾期未提

出申请者,学校不再为其办理试读手续。

? A 一周 ?

B 两周 错误 答案:A

44、学生在试读期满后,没有达到留

(降)级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良好者,经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核后,可随试读所在班级学习;试读期满后,达到留(降)级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良好者,经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核后,按留(降)级规

定处理;试读期满,再次达到退学规定学分者,不再给予试读机会,必须办理( )手续。

? A 休学 ?

B 退学 错误 答案:B

45、退学学生应在接到退学决定书后( )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办者由学校有关部门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出。

? A 一周 ?

B 两周 错误 答案:A

46、退学学生在校学习满( )及以上者可发给肄业证书。肄业证书在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颁发,逾期不再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 A 一年 ?

B 两年 错误 答案:A

47、学生一年级取得主修专业必修课所有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学有余力,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可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

? A 2.0 ?

B 3.0

错误 答案:A

48、学校设立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学生所获得奖励学分( )充抵通识任选课学分,奖励办法另文规定。

? A 可 ?

B 不可 错误 答案:A

49、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学校或学生所在院(部)给予 批评处

理,学生所在院系应督促其改正错误。

? A 警告 ?

B 严重警告 ? C 通报批评 ?

D 开除学籍 错误 答案:C

50、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限为 年,在察看期间表现好的,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 A 一 ? B 两 ? C 三 ?

D 四

错误 答案:A

51、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再次违纪给予 处分。

? A 开除学籍 ? B 通报批评 ? C 记过 ?

D 严重警告 错误 答案:A

52、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违纪学生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纪行为,对违纪事件处理有理工

表现者视情节可 处分。

? A 从轻 ? B 减轻 ? C 免予

?

D 从轻、减轻或者免予 错误 答案:D

53、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违纪后认错态度差、不交代事实或作伪证者应 。

? A 记过 ?

B 警告

? C 通报批评 ?

D 从重处分 错误 答案:D

54、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接受违纪处理过程中,对学校和其他人有关人员进行恐吓、威胁者,应 。

? A 从重处分 ? B 记过 ? C 开除学籍 ?

D 留校察看 错误 答案:A

55、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群体性违纪事件的组织者、教唆者、积极参与者应 。

? A 记过 ? B 通报批评 ? C 从重处分 ?

D 留校察看 错误 答案:C

56、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学生应在接到处分决定书 内办理完离校手续。

? A 二周 ? B 一周 ? C 一个月 ?

D 三周 错误 答案:B

57、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者,经教育后对错误认识深刻的,给予 处分。

? A 记过 ?

B 通报批评 ? C 留校察看 ?

D 开除学籍

篇三: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

南 昌 工 程 学 院

学生申请休学审批表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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