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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生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7-03-23 06:12:5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疗状况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医疗状况和社会保险的调查报告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建立这项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疗体系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矛盾、提高居民待遇的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 调查目的和意义: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居民的医疗现状,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没有随之消失,而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镇江市学府路恒美家园社区的问卷调查,探讨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二、调查时间:

2014年4月20日

三、调查地点:

临海

四、 调查内容:

(一)、居民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收费太高

因为社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很少,贫困家庭多,对我市的城镇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承受不了;

(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惠不大

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经济条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现在的医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影响参保率不高的原因;

(三)、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交了费不享受吃亏,认识不到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共济性的双重作用;

(四)、定点医疗单位的个别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

对参加医疗保险患者,就多开药,开贵药,造成参保者觉得不但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补助,反而还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

(五)、政府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没有从单位或社会获得过医疗保险方面知识的宣传及知识的普及。但被问及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问题时,百分之七十以上人员基本不了解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政府相关部门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宣传力度上有待机一步提高。另外,有百分之十六的人反映相关部门是通过传单来宣传的,百分之九的人表示是通过口头宣传的。很多人反映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宣传。宣传效果也不是很好。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滞后

患者的负担仍然偏重。医保的“三大目录”范围太小,且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随时调整,致使一些正常的医药、疾病、诊疗手段没有纳入医保范围,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仍然过大,医保基金结余较多,没能充分发挥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患者就近就医、小病在社区医院就医的政策引导作用还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慢性病购药点设置较少,慢性病患者享受不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市直和城区大病医疗保险收费和报销比例偏低,增加了大病患者的负担,使有些大病患者得不到及时医治。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队伍力量不足

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有待提档升级。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工程的全面展开,医保管理部门工作量成倍增加,人员编制显得不足,有些工作处在忙于应付状态;“金保工程”还未上马,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落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传递没能实现网络化,广大职工患者享受优质高效的医保医疗服务尚有差距;城镇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核定工作有待加强,应保尽保、广覆盖的目标还未完全实现。。

五、 调查结论

医疗体制改革还要靠政府,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

主体,以此来体现公共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政府大包大揽的想象得到改善,使百姓享到了实惠,使它情系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为他们行善事,谋福利。医疗体制改革的成果已显著成效,人们也从中受到益处,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更加稳定的

前进。医改坚持三个原则不变:一是坚持走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外国模式;二是坚持公共事业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医疗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加大投入维护居民的健康权。目前医改正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我相信在国家调控,政府的努力下,医改的道路越走越宽。人们的利益得到保护,健康更加有保证。

篇二:医生职业道德调查报告总结

医生职业道德调查报告总结

医生作为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一直以来都是受人爱戴和尊敬的一种职业。可是近来北大实习医生治疗致死,偷菜医生害死一儿童等事件的发生,医院收费贵,治疗效果差等反映,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医生的职业道德情况。为了更好的了解现在的医德状况,我们经过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做出如下总结:

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德。总的来说就是以人为本,注重人的精神的需要,注重对人的关心和关怀。一个治病救人的医生,应当具有爱人助人的仁爱精神,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帮助病人解除或减轻病痛的折磨。对于医德这个概念,被誉为“药王”的唐代名医孙思邈有过精当的论述:“凡大医治病,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深心凄怆,勿避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孙思邈的这一论述,被后世奉为悬壶济世的圭臬。《宋史》载,名医庞安时,为人治病,十愈八九。对上门求诊者,专设病房,供其居住,且亲自照料饮食、药物,待完全治愈,才让病人离开。有的病人确实无法治好,亦必实言相告,从不敷衍。庞大夫行医数十年,“活人无数,病家持金来谢,不尽取也。”象这样认真负责,对病人关怀备至的医生确实不少。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医学高科技的不断涌现,医德遇到了一系列的挑战。传统的医德已显露出明显的局限性: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除了履行应尽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医德的基本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外,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在情理之中,法律规定以内;可是随着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逐步渗透进医疗领域,导致一部分医务人员的医德观念悄然发生变化,对个人物质利益追求的现象日趋凸现。单纯的医德对医务人员的约束力,正在明显的下降。 一次次的“红包事件”,一次次的“药物回扣”,一起起的医疗事故使得近来我国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更夸张的在美国,医疗事故平均每年竟治死近10万人。这是最新一期《美国医学会杂志》周刊公布的调查结果。人们对医生的信任度明显降低,“医院是赚取黑心钱的地方”也是大部分人心照不宣的观点。

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对于医德是否值得我们关注和讨论的问题,选择很值得和值得的是100%,由此可见医德的重要性。在关于检测建议的问题上所有的医生都说自己没有向患者提出做不必要的检测,但50%的患者认为自己做过不必要的检测。在关于医生开的药物是否必要的问题上,所有医生都选不会开给病人不必要的药物,却有接近90%的患者认为医生有开不必要的药物。而在关于医生的态度问题上,也有50%的患者认为一般,甚至20%认为冷淡。在这次的调查问卷中,我们认为病人实在没有任何理由诋毁医生,由此病人卷的可信度更高。而纵观全部的病人卷,对医生的评价满意的竟然只有一人,60%的病人对医生的评价为一般,由此可见医德状况实在是不容乐观。

作为一位医生,他们的所作所为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健康,是不容许有半点差错的。而近年来,医生为了利益,回扣,乱开或多开药物,进行不必要的检测等

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很多病人对于医生没有了信任感,这一点,我们从调查问卷中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了。75%的病人认为医德会影响病人健康的,这充分体现出医生,这个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职业的责任所在,而医德就是它的核心和精髓,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才能贯彻医德所规范的内容。为此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对医生的建议:

1.最重要的作为医生,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必须文明礼貌举止端庄,态度和蔼,关心和体贴病人,注重和病人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

5.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只有坚持以上的几点,才能使病人和医生之间再次建立起信任的围墙。更好的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作为医生的确责任很重大,压力也很大,但所有这些都不应该被夹带到工作中去。穿上白大衣,医生就必须摒除一切杂念,“净化自己的灵魂”,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为病人着想。作为医生要时刻谨记:高尚的医德应该是医生的灵魂,是医生在各种工作过程中贯彻始终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篇三:医疗调查报告范本

2015年农村医疗调查报告范本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 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 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 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 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 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 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 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05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 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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