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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业协会关于秘书处人员招聘的公告

时间:2016-04-16 10:35:17 来源:免费论文网

市畜牧业协会关于秘书处人员招聘的公告

  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简称:CQAAA,以下简称协会)是由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省级行业联合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业务主管机关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民政局。协会宗旨是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在行业中发挥协调、咨询、服务、桥梁的作用,其职能是整合行业资源、维护行业利益、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活动、交流行业信息、推动行业发展。目前,重庆市畜牧业协会下设2个分会(羊业分会、兔业分会),猪、牛、禽业分会正在积极筹建中,下设5个办事机构(综合部、会员部、法律服务部、信息宣传部、财务部)。

  为满足协会业务发展需要,充实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经重庆市畜牧业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副秘书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畜牧公益服务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悉畜牧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会展等服务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职业道德素养好。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及要求

  (一)职位名称: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1、岗位职责:

  (1)在协会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秘书处相关日常工作,督办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等;

  (3)负责策划、组织分会成立,协调处理各分会相关事务等;

  (4)负责协会相关展会、论坛等活动的设计策划、组织联系及具体承办等;

  (5)负责协会经常性活动联系,开拓与其他机构合作等;

  (6)负责开发会员单位活动,制定实施计划,完成协会年度目标;

  (7)负责会员单位的管理、培训、指导及宣传服务等;

  (8)负责协会畜牧行业信息的调研、分析、整理和收集等;

  (9)负责协会秘书处重要文件及材料的起草及报送等;

  (10)负责与主管部门、相关专家的联系沟通,协助秘书长做好日常接待、会议安排、活动跟进等;

  (11)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要求:

  (1)服务类、文秘类、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2)熟悉畜牧行业,有企业、科研教学或行政等工作经历,本科5——10年工作经历,专科10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项目开发策划、组织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资源,能独立承办国内外畜牧业相关经济活动;

  (4)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工作细致、有条理,主动热情,思维敏捷,有较强的事业心;

  (5)保密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带领团队开展工作和团结协作的成功案例;

  (7)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薪资要求:按照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拟实行基础月薪加绩效考核的方式落实薪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5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件后,请与联系人确认),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本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于2015年12月30日前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具体笔试、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按照岗位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的一定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5、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6、用工形式: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劳动合同首期签订3年,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续签。

  四、须提交的材料

  1、应聘者将简历直接发至电子信箱,并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4、其它有关经历及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

  3、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89133780

  网址: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农业大厦10—11楼。

  附件: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畜牧业协会

  附件:

  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重庆市畜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聘人、用人、评人、育人、留人运行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员工工作准则

  (一)应严格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协会形象。

  (三)应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露与业务或职务相关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公共财物带出办公场所。

  (七)应服从领导,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应主动帮助,积极配合。

  (九)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负责人报请核准,并说明事由、外出地点和预定返回时间。未经核准擅自外出者,情节严重的以旷工对待。

  第三条 综合部是协会人事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人员编制,行使人力资源的组织发展、培训、招聘、绩效评估、员工关系等职能。

  第二章 聘 用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分会或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或即时用人需求计划,报综合部汇总,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五条 招聘程序

  (一)本着因需招聘、因才使用、唯贤是举的原则,采用网络、推荐等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募人才。

  (二)依据职位要求、岗位条件等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合格者由综合部组织与用人分会或部门进行第一轮面试,通过者参加第二轮笔试和联合面试(由用人分会或部门和秘书处领导参加),最后由秘书长终选面试,合格者签定试用合同,无特殊情况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

  面试内容:

  1、个人仪容、修养。

  2、求职动机、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3、个性特征、人格成熟程度(情绪稳定性、心理健康与心理掩饰性等)。

  4、工作经验、相关专业知识。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性、分析判断能力。

  6、应变能力、社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7、责任心、事业心、团队意识、守法意识。

  8、个人特长等。

  (三)应聘人员需向协会提交:身份证、个人简历(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离职单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示高校就业推荐表)、县级以上医院半年以内的体检证明。

  (四)非录用人员:经单位除名或未经准许擅自离职未办手续者;与协会领导有连带关系者;在业内有不良影响者。

  (五)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人事资料信息登记表、试用通知书。

  (六)转正: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经审批正式录用者,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重新定职,享受正式职员的各种待遇;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将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三章 福利待遇

  第六条 秘书处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已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借用人员除外),所聘人员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兼职人员除外),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制度、节假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等制度,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常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和带薪休假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 核

  第八条 秘书处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各分会和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届时所有工作人员应如实提交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呈报各分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由各分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收集后统一上交综合部,具体考核安排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 德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 能方面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 勤方面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 绩方面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 考核办法:采取秘书处领导考核与员工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秘书处工作人员岗位、工资、续订聘用合同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 学习培训

  第十二条 为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秘书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养,学习培训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开展。

  第十三条 学习培训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工作人员自愿申请参加,学习培训内容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凡与从事协会工作岗位没有直接联系的任何学习培训原则上不予批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须经秘书长批准。参加学习、外出培训或学术会议等活动的差旅费用据实报销。

  第六章 违约与解聘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规予以解聘:

  (一)连续旷工达 10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天的;

  (二)未按本办法办理入职手续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不再续聘的;

  (七)协会各分会或部门因工作变化而撤岗的;

  (八)协会业务和经营管理范围发生调整、变化的。

  第十六条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协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协会或工作人员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与协会解除劳动关系应办理下列离职手续:

  (一)办理交接工作,移交属于协会的公共财物。

  (二)与财务部门结清领借款及工资。

  (三)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重庆市畜牧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已经重庆市畜牧业协会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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