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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惠民

时间:2017-03-18 07:11: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坚持群众路线 推进文化惠民

坚持群众路线 推进文化惠民

何杏仁

推进文化惠民,要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反映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增进群众感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凝心聚力,增强文化惠民的引导力。推进文化惠民,首要的是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为之奋斗。一是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激励追梦圆梦。我们设计了主题宣讲六进工程、“中国梦·我的梦”微型党课大赛等载体,开展“梦在心中、路在脚下”主题教育和点亮美好梦想、描绘美好梦想、共追美好梦想、引导美好梦想、激扬美好梦想、成就美好梦想等六大活动,在全市进一步形成同筑中国梦、同心促赶超的“大合唱”。二是开展“善美金华”主题宣传,弘扬最美精神。我们以“最美精神”宣传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组织策划了“善美金华”主题宣传活动,多视角、全方位开展“一城四人感动中国”系列宣传,引领风尚,凝聚人心,传递正能量。三是开展“百镇千村奔两富”创建活动,激发发展动力。

面向基层,增强文化惠民的渗透力。推进文化惠民,对象是群众,工作主体在基层。我们坚持眼光向下、重心下移,让宣传文化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普通百

姓倾斜。一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注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除相继建成市体育中心、中国婺剧院、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高档次文化设施,还集中力量抓好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舞台、农家书屋等文化服务工程。二是注重精神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力度。三是着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组织文化下乡,进一步深化“种文化”、“文化走亲”和“欢乐新农村”等活动,推进文化在农村生根发芽。

改革创新,增强文化惠民的生命力。推进文化惠民,必须适应形势变化和顺应群众期盼,不断探索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形式、新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树立“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元化”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等理念。同时,充分尊重民意,确保基层群众在文化活动中做到“三个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能普遍参与,培育品牌文化活动能自觉参与,文化活动设施建设能主动参与。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公共文化需求表达和决策机制,形成基层文化需求表达、意见搜集和公共文化决策参与机制。

发展产业,增强文化惠民的支撑力。文化产业在满足人

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能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增强文化惠民的支撑力、影响力,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根据我市实际,一是大力发展网络经济。金华作为浙江省第二大信息传输交换枢纽,成立了国内首个“网络经济发展局”,把网络经济作为“一号产业”强势推进,使之成为富民强市的重要力量。二是加快推进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发展。通过整合文化产业资源,东阳市初步形成了以影视产业为龙头、木雕产业为基础、旅游文化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2012年,东阳文化产业对经济贡献率达49.3%。三是大力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注重特色,增强文化惠民的吸引力。金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资源丰富。推进文化惠民,必须注重挖掘资源和发挥地方特色优势,增强文化活动的亲和力、吸引力。一要打响历史文化名人品牌。组织开展了金华历史文化名人遴选普查工作,着手筹办黄宾虹艺术奖、艾青诗歌奖、施光南音乐奖等重大赛事。二要充分挖掘民间传统文化资源,重点挖掘非遗资源的独特技艺和经济价值,培育非遗经典旅游景区和非遗产业基地。三要合理利用历史文物古迹。要统筹规划,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保护利用、综合开发,让群众在改善环境、感受文化的同时,增加致富新途径,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改进作风,增强文化惠民的保障力。推进文化惠民,队伍建设是关键。要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契机,以“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为目标,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通过深化“正风提效促赶超”和“走、转、改”活动,强化用人导向激励机制,加强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为文化惠民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篇二:“文化惠民”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文化惠民”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赵江滨

(宁波大学教授 《宁波发展蓝皮书》特约撰稿人)

党的十七大以后,“文化惠民”的提法和做法迅速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成为新的历史时期各地发展和繁荣文化的一个新的举措。应该说,文化建设是为人的,人既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建设的对象,然而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却在我们以往的文化建设中缺失已久,所以“文化惠民”这个生动而朴实的口号一经提出,人们就在蓦然之间感受到一股久违的如沐春风的感觉——文化建设终于不再仅仅是外在于百姓的社会宏大工程,社会大众自己的精神生活真真切切成为文化建设需要首先予以关注的重要内容。

“文化惠民”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进步。它的提出,一方面是以人为本的民生思想在文化建设上的具体体现,因为“以人为本”文化理念的根本着眼点在人,只有文化才能赋予人的活动以价值和意义,也只有人本身才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是要不断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引导人们追求更高尚的生活意义,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则表明我们党在半个多世纪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文化建设探索中文化理念发生了重要转变,文化建设从此前片面强调抽象而宏观的“引领提升”层面进入到具体而微观的“针对满足”层面,文化建设比以往更加人性化,更具亲和力,也更具针对性和建设性。“文化惠民”真正使发展与繁荣文化的主体,同时成为发展与繁荣文化的受惠对象。

深究“文化惠民”的理论蕴含和回顾我国当代的文化建设实践,我认为,“文化惠民”在三个方面体现了鲜明的理论价值和深刻的实践意义。

首先,“文化惠民”的提出深化了人们对文化建设实质内容的认识,即对人和文化建设(文化活动)之间关系的认识。从本质上讲,文化涉及人的最本质属性,因为只有在文化的范畴内,人的本质才能获得最充分的说明。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人的突出的特征,人的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归根到底,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文化的活动”,并且人在这种活动中也把自己塑造成了“文化的人”。所以文化是属于人的,只有人拥有文化,文化反过来又哺育造就了人。在这个意

义上讲,文化就是“人化”,文化赋予人的存在以特殊的价值,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的,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在中国文化背景中,“文化”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易传》中的“人文化成”一语,西汉刘向在《说苑》中说:“圣人之治天下,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因此,“文化”在古汉语中一般泛指人的所有精神文化现象,尤其指人的伦理教化现象。因此,不论在中国还在西方,“文化”都指向人的特有的精神活动领域。或者也可以说,无文化无以成为“人”。

文化对人具有本质的属性,正因为凭藉“文化”人才提升了他与自然界的界限。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享有者,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提高人的文化程度和文明程度,就必须要充分认识文化发展对人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人对文化的依赖是其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贵禀性使然,拥有文化是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漠视人的文化建设无疑是片面的。文化惠民在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被提上议事日程,是对文化建设“人”的主题的回归,它必将会促进中国文化建设走向自觉和深入。

其次,“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们党建国后数十年文化建设实践在文化理念上的深刻转变。文化建设在建国以后的社会实践中屡经曲折,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几经更迭和多方调整。文化建设尽管在国家宏观发展框架内一直予以强调,但由于对发展文化的客观规律未能准确把握,于是对发展文化的具体路径在很长的时间里并不明朗。更重要的是,文化建设的主体——民众,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这是一个重要的缺失。回顾建国后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历程,即可认识“文化惠民”被提上文化发展的议事日程,实属来之不易。

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的三十年间,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基本呈现泛意识形态特征,文化建设基本被纳入意识形态建设的轨道,几乎所有的文化建设都围绕当时的中心政治任务而展开,文化其实处于政治的附庸地位。如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谈到文化教育政策时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表现了建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我们的文化建设往往被意识形态建设所取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因人为的政治斗争的频繁开展而处于事实的悬置状态。建国以后为数众多的政治运动都往往假文化的名义而展开。到了“文化大革命”,“文化”真正

成了被“革命”的对象,国家的文化建设不但处于停顿状态,而且遭受了重创。文革结束以后,中国的文化建设才开始了重新起步,1979年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的致词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文化建设任务的阐述,此后文化建设出现了复苏和初步繁荣。

1997年10月我国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该公约。2003年6月,中国政府首次向联合国提交了此公约的履约报告。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化权利的概念得到了多方面的阐述,基本内容为“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权利,享受被保护之权力。”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意味着我国的文化建设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将文化权同生存权、发展权一样视作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文化惠民”的思想已不言而喻包含其中。此后我国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基本都渗透着这一基本理念。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在文化发展的方针原则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命题。自此,“文化惠民”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与此同时,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建设惠及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因为文化建设服务人民惠及百姓,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的主人,文化发展的成果也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因此,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对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反映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在持续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获得了长足的提高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由“量”的满足向“质”的方面提高,相应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有了明显的、大幅的和多元化的诉求,这是一个社会文化建设中不得不予以重视的现象。虽然建国后发展和繁荣文化一直是党和国家的强烈愿望,但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发展繁荣文化的方针政策的偏颇失当,我国的文化建设始终步履蹒跚,不尽

如人意,而且在文化体制上也左右掣肘。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共部门整体建立起来的文化事业单位,实际上是在物质资源极度稀缺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特定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的发展文化事业单位的“双轨制”——一轨为国家扶持的文化事业单位,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事业单位,这实际上是在经济体制转型、公共财政尚未建立起来的特定条件下,发展文化事业的迫不得已的过渡性政策选择,“双轨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强化了文化建设的市场意识,但淡化了文化建设的社会公益职责。而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型,物质生产超越短缺阶段,公共财政基本建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同时,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百姓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显著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高涨。经济学范畴的恩格尔系数在宏观的社会层面揭示了这样一条规律:当一个地区人均收入较低时,恩格尔系数较大,也就是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食物支出)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而一旦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就会显著降低,这时人的文化精神生活等项支出将大大超过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因此,人的需求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随着自身条件的改善而逐步变化的过程,即如鲁迅所说:一生存,二温饱,三发展。1978年,中国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67.7%,城市家庭为57.5%,而到了2003年,这一比例已降至45.6%和37.1%。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快的宁波来说,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33.08亿元,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51元。也就是说,宁波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事实上已经超过3000美元,而恩格尔系数据分析也基本处于35%左右,相对富裕起来的民众已经摆脱了温饱的困扰,越来越注重生活的质量和品位,因此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政府加大文化精品生产和文化普及方面的工作,通过政策和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和各种资源,来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可以说,“文化惠民”的举措实际上是对民众文化需求的适时的积极的回应。

当然,“文化惠民”在大力推动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说,文化建设要进入大发展大繁荣阶段有赖三个条件的实现:一是经济的发展为民生的文化消费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二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了充分的闲暇,三是社会提供的文化产品极大的丰富。具备了前两个条件,群众的文化需求就日益高涨,发展文化的社会基础就非常坚实。应该说,前两个条件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状态中初步具备,而第三个条件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相对匮乏、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消费成本过高、或者因为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事实上未能充分具备,这就使得作为文化建设主体和对象的民众无法充分享有文化的基本权利,因此,尽管其“文化惠民”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也确实促进了阶段性的我国的文化发展和繁荣,但却不应该成为文化建设的长期做法。因为只要“文化惠民”的做法存在,就说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尚未完善,未能有效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和不同的社会人群,这使得民众的正常的应该享有的文化基本权利在客观上无法得到充分而有效地实现。要想真正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宽服务覆盖面,创新服务形式,丰富社会的文化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全体民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篇三:文化惠民项目调研报告

关于静海县文化惠民项目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要求,静海县文广局对静海县文化惠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 今年,县文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满足广大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为宗旨,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文化工作呈现出新亮点,实现了新突破。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两馆一院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文化馆改造了综合活动室、小剧场以及舞蹈排练厅、声乐活动室、钢琴教室、美术教室等,环境及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提升,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艺术培训200余次;县图书馆免费开放4000平方米,接待读者23万多人次,外借图书10万多册,分编图书1517种3239册,编印科技资料36期4320份,网上解答咨询近万条;县书画院在大力改善内部设施的基础上,举办多期书法、美术培训班,辅导书画爱

好者5000人次。同时依托村文化活动室全县400多支基层文化队伍常年开展活动,内容涵盖民间花会、广场舞蹈、小剧团、小乐队、书画大院,丰富了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达到全覆盖,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村文化活动室管用水平不断提升。今年共创建11个乡镇书画创作中心、21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以建设“美丽静海”为主题,成功举办了综艺大拜年文艺演出、戏曲专场巡演、文化惠民基层行、电影展映月、京评梆电视戏曲擂台赛、书法绘画摄影展、正月游艺、民间花会展演八项春节文化活动,吸引群众10万人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组织举办了静海县第六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其中“西双塘杯”静海县第五届广场舞蹈大赛、静海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三周年文艺演出、夏季广场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佳荣家居建材杯”静海县全民歌手大赛、“居美家居杯”静海县广场舞蹈大赛等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参加了“东丽杯”第二十二届梁斌小说全国文学评奖活动、“飞扬的旋律”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暨天津市第七届钢琴大赛、天津市第二届“津南杯”京剧票友大赛暨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票友邀请赛、天津市少儿歌手大赛、“永安杯”第五届天津市中老年歌舞大赛、京津冀地区评剧电视大赛、天津市第八届农民艺术节“医药集团杯”优秀小

戏小品展演、天津市“美好家园”第三届摄影艺术展、“流动的史诗”京津冀地区运河题材摄影大展赛、WTA天津公开赛场外展演、2014年“大田杯”静海县中小学生“好书伴我成长”读书系列活动、第八届“枫叶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法绘画艺术大赛、“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网络书香〃掠美瞬间”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摄影大赛、第二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2014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知识网络答题”等活动。依托图书馆青少年爱国主义基地,相继举办了2014年“两会”知识竞赛、“食品与健康”知识竞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图片展、食品安全宣传图片展、“凝聚正能量,实现新跨越”图片展、图书馆科技周等多项活动。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土地法》宣传专场巡回演出150场,宣传人数20万人次。下基层、下乡、进企业送科技、生活等各类图书9786册,送书画3700件,送戏、送文艺节目下乡200余场,放映公益电影4500多场,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三)文化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组织举办了“银锄杯”静海国土资源全国漫画大赛,大赛征稿历时四个月,共征集22个省市300余名参赛者的686件作品。大赛评出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10件、优秀作品奖200件、入选作品54件、优秀组织奖4个,并出版了《“银锄杯”静海国土资源全国漫画大赛优秀作品集》,漫画大赛颁奖典礼暨优秀作

品展在天津美术馆展览举行,静海银锄漫画社获得优秀组织奖,此次展览有力地彰显了静海群众漫画创作的实力和水平。组织“中国书法之乡”——静海书法提名展,在中国(天津)第四届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展出,展览展示了我县60多位作者的百余幅作品,彰显了静海“中国书法之乡”的品牌影响力。组织参加了天津市第十二届美术作品展、天津市第八届书法篆刻展、天津市“护青山绿水 建美丽家园”书法展、京津冀“魅力北运河 多彩中国梦”北运河艺术节等多项展览,我县作者成绩斐然,彰显了静海“中国书法之乡”的强大实力,进一步提升了静海书法之乡的影响力。组织举办了“古邑墨韵 魅力传承”中国书法之乡——静海青少年书法展演活动。活动由天津市各区县百位书法家和400位中小学生现场进行书法表演,活动对发现书法新苗,培养书法人才,推动书法普及教育,繁荣发展书法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功申报陈官屯镇为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书画)之乡”。

(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响应全国文化市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坚持打防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印刷企业188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58家次,音像店27家次,娱乐场所65家次、网吧102家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车辆近300车次,查缴盗版出版物500余册,盗版光盘700余张,取缔

游商摊贩2个,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针对群众关注的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问题,组织开展了六期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法人培训班,并与全县33家网吧、18家歌厅签订了《守法安全经营责任书》,要求各场所设立专职安全员,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了“拒绝盗版 共筑未来”绿书签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详细讲解图书及音像制品的防盗版知识,呼吁大家拒绝盗版、支持正版。四是坚持文化市场管理与繁荣并举的方针,共受理行政许可办件47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件、游艺娱乐场所5件、印刷企业7件、出版物零售单位2件、网吧30件,已办结19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投诉率0。

(五)县域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得到加强

一是完成了静海县179处文物点文物保护标志牌安装及8处国家级和市级文保单位立牌工作,为我县“三普”期间登记的大量未核定保护级别的文物点进行了立牌。二是完成了静海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共统计收藏文物2595件,统计数据已上报天津市文物局,并验收合格。三是组织天津市唯一代表项目“大六分登杆圣会”参加了在河南举办的中国淮阳第五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展演获得成功。对我县七处第四批市级保护单位统一安装了由市文物局下发的新版文物保护标志牌。对“文庙遗址”进行勘探,勘探总面积1700平方米,共勘探出房屋8间,古井、窑址各一处。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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