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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教务管理系统

时间:2017-03-15 10:55:5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三江学院实践教学文件

三江学院文件

校教字〔2008〕27号

关于印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

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为进一步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安排,强化实践环节,现将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学生。该类课程日常教学工作由德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负责。 附件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

附件二:《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印发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办法 通知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附件一: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其 成

绩评定的实施办法

为了强化思政课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的文件精神和学院教学计划,从2006级学生开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两门课程,在教学中配有实践教学环节,并以适当教学形式实施。 现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及其成绩评定规定如下: 一、05方案课程设置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分配

(一)本科课程设置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实践教学学分:3学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学分:1学分

(二)专科课程设置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实践教学学分:1学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学分:1学分

二、05方案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认定与成绩评定 05方案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由政治辅导员初评,德育教研部审核认定。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完该课程的实践教学学分,方视为该课程通过。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满学分,该课程总评不及格,必须重修。

实践教学成绩评定的具体要求: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在学生入学第一学年结束时,结合学生一日常规表现进行综合成绩评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采取考查的形式,成绩考核计算采用五级计分制,由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组成。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考查成绩不及格:

1、经常不参加晨练、晚自习课,缺操(课)次数达十次以上者;

2、不遵守教学纪律,经常上课迟到、早退,有旷课逃学现象者;

3、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纪律和规定,或夜不归宿达三次以上者;

4、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

5、不经请假,擅自离校三天以上者;

6、有考试作弊、偷窃他人钱物等不道德行为者;

7、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由政治辅导员报德育教研部共同认定。

(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

1、选题和活动组织。在开课学期初由思政教研室拟定若干选题,以供学生从中自由选择;学生亦可自行选择适当的课题,但须经辅导员同意。然后,学生以个人或小组(3-5人为宜,最多5人)为单位,在平时或寒暑假期间开展活动,具体由各院(系)相关班级辅导员组织。

2、学生应根据选题独立进行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参加工农业生产劳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社会服务性活动,在此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

3、调查报告的写作既要立足于基本理论,又要反映亲自参加社会实践的调查情况,避免空洞无物的阐述和议论。具体要求:资料和数据真实、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层次清晰、逻辑合理,不得抄袭。

4、若个人独自开展活动,每个学生务必独立完成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若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每小组最终务必联合完成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调查报告。

5、调查报告应在本课程理论教学环节结束后的新学期开学第二周,集中交给本班辅导员进行初评。辅导员必须在第四周将学生的成绩和调查报告交至德育教研部。

6、调查报告成绩计算采用五级计分制,由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组成。不合格者需要重修。

7、以后每年将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评比,设立优秀论文奖,由德育教研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说明: 2006级、2007级所有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在本学期结束时上报。2006级所有学生、2007级专科学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初上报。

附件二:

三江学院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江学院的具体情况,现对我院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课程设置

本科及专科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开设学期为1-7学期,计2学分;专科开设学期为1-5学期,计1学分。

二、课程主要内容

本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社政司下发的每学期《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主要围绕党和国家推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当代国际、国内形势的热点、焦点问题,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来确定。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以提高学生对形势与政策的认知能力为着力点,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大局。

三、师资队伍保障

本课程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和教务处牵头负责,团委参与,德育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具体执行,组织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特约报告员、学校党政领导等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负责本课程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

为保证教学质量,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班,进行集体备课。有计划地组织形势与政策骨干教师进行社会实践和考察。

四、教育教学方式及考核认定办法

本课程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

篇二:三江学院本科生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考核标准

本科生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考核标准(2012.11.1)

备注:1、学生参加不同项目所获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2、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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