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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与清欠的区别

时间:2017-03-15 06:44:3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 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 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 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六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 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httP://m.CsmAYi.cN/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 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 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 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 第十二条 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

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

第二十一条 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

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强化监控。在加强清欠催缴的同时,要对欠费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对累计欠费50万元以上的欠费人,要作为重点欠费监控对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加大监控力度;推动清欠催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5月23日

篇二: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商户迟付、拖欠、拒付舜德摩尔租金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租金款项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商户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管理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应收(拖欠)账款是指根据舜德摩尔购物中心各类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承租商户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往期应缴租金、当期应缴租金、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等款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履约情况,公司相关部门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租金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租金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一、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办公室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租金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组长:姚喻峰;副组长:伍杰飞。

组员:赵丽萍(财务),谭兴伟(法务),招商运营部全体成员。 公司前期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且必须要有财务、运营、法律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商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第三章 责任制度

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租金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商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租金款回收,控制拖欠租金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

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商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租金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商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商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租金款结算的数额,保证租金款及时结算。

6、销售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销售业务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租金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商户开发、关系维护和租金款清收结合起来,视租金款实收情况维护商户关系,未经公司销售部批准,不得随意终止供货。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商户关系维护的关系。第十六条 对拖欠租金款的商户,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商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商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商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商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商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租金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注重市场调研、商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

篇三:逾期账款清欠办法

逾期账款清欠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延迟、拖欠、拒付销售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带来货款损失等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或者订单等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产品货款、工程项目款、代垫的运费等款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逾期账款”是指超出购销双方约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于自身的逾期账款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公司成立逾期账款清欠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清欠小组由公司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各事业部分管领导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裁担任该小组组长,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副组长协助组长对清欠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清欠小组由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总裁办以及销售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清欠领导小组指定一人担任组长,主持清欠小组工作。其中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总裁办分别抽调人员至少1人,分别作为小组的财务专员、法务专员、信控专员,从专业角度全面参与逾期账款清欠工作;依据项目相关性,临时抽调至具体项目组参与款项清收工作的人员,统称为“项目成员”。

第七条 原则上各销售单位和相关业务经办人为逾期账款清收责任主体;对清收责任主体不明的欠款,如业务经办人员离职,应由接管的业务员负责;无接管业务员的,由销售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或者公司总裁指定专人负责。以上统称“催收专员”。

第八条 清欠小组作为公司临时部门,组员从其他部门抽调,组员正常发放的工资,由其所在部门承担;清欠期间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及按照考核办法发放的奖金,按客户归属划分到相应业务部门承担。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清欠小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逾期账款的清欠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2、建立、完善并贯彻执行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3、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每月向清欠领导小组报告清欠计划、清欠进展及成果。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或者长期拖欠货

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违反公司清欠办法的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各销售部(含事业部及下属分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具体业务经办人或销售部门指定的专人作为欠款清收的直接责任人,全程跟进欠款回收,对接清欠小组工作,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的收到证据。

2、财务部负责提供有关逾期账款的准确数据。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及时与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HTTP://m.CSMAYI.CN/工作中相关财务资料的准备,与客户核对账务等工作。

3、总裁办根据逾期账款情况,及时记载客户信用记录、调整或控制客户信用额度、通知停货与解除停货;搜集客户资信状况,以便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报价问题方面问题。

4、审计法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合同审核、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在清欠工作中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监督本办法的执行,追究相关事故责任。

5、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 清收办法

第十一条 逾期账款由各销售部门申报逾期原因,分析收回的可能性及预计收回时间,并负责催收。清欠小组财务专员(以下简称“财务专员“)负责动态登记管理逾期账款。

第十二条 每月3号(如遇节假日、周末顺延),由财务部报送逾期账款报表电子档至各销售部门对接人员及财务专员。财务专员于收到该电子表格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报送逾期账款确认表纸文档(格式见附件1)至各销售部门对接人员。

第十三条 各销售部门对接人员依据财务专员提供的逾期账款确认表,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并书面反馈逾期原因、评估可回款金额及预计回款时间。对于此前申报过逾期原因的,仍需关注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变化。

第十四条 逾期账款的形成原因分三大类: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和内外部原因兼有,并在此三大类下,分别注明具体原因。

在收到财务专员提供的逾期账款确认表后的5个工作日内,销售部门应将分析确认后的逾期报表,提交至财务专员。

第十五条 财务专员收到各销售部门提交的逾期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原因的逾期账款,按以下方式分别处理。

1、内部原因形成的逾期账款:

由财务专员汇集后,属于财务记账差异,由财务部负责处理;属于非财务记账差异,交由催收专员组织协调处理,并抄送其跟单员及销售分管领导。

2、外部原因形成的逾期账款:

(1)属于双方执行商务条款产生差异,如单价差异、交货数量、品质问题的,由财务专员汇集后,分事业部转发,交由催收专员组织协调处理,并抄送其跟单员及销售分管领导;

(2)客户无故拖欠货款,交由催收专员催收,并抄送其跟单员及销售分管领导。催收方式包括申请核减客户信用、停货、发书面催款函、组织上门催收、申请清欠小组协助清收等,预防损失扩大;具体催收方式,参考“附件5:逾期账款催款方式表“执行。

3、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兼有的情形:

首先由财务部主导,核实逾期账款的准确性,核实无误后,再分别按照上述两种原因,交由相应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清收主体界定

1、逾期3个月以内的账款,由销售部催收专员负责催收。

2、凡逾期超过3个月的账款,由销售部催收专员负责催收。且财务专员需报公司清欠小组组长,供了解清收情况,并组织小组成员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3、对逾期超过6个月仍未收回的账款,公司清欠小组强制介入协助清收,并按客户下发逾期清收立案书(格式见附件2),通知业务经办部门。

4、对于逾期虽未满6个月的账款,各销售单位和相关业务经办人认为必要时,可以由催收专员提交书面逾期清收申请(格式见附件

2),交公司清欠小组协助清收。公司清欠小组对逾期未满6个月的账款受理以报告书的收受为依据,进行逾期清收立案。否则清欠小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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