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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人士培训讲话稿

时间:2017-03-13 14:51: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社会主义学院宗教人士培训总结

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

(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学员对此次培训的主题、课程设置、后勤服务等工作一致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培训班时间虽然短,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理论层面的讲解,又有实际问题的剖析,感到受益匪浅、启发颇深。大家总结的学习收获由三点:一是对党和国家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增强了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二是加深了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三是对民族宗教的知识有了新的增加,提高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1、 宗教工作机构现状。目前,全乡主要有伊斯兰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4

处(加满寺8座、主麻寺3座、一般清真寺24座),宗教人士有有37人(其中哈提甫2人、伊玛目哈提甫9人、伊玛目26人),信教群众6000多余人,其中2个宗教活动场所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每周五11座加满寺和主麻寺进行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有1500多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节期间可达3000多人。

二、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方面所做的工作

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拓管理宗教人士工作领域,为开创全乡人民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局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抓好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纳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教育的规划之中,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一是在办班培训和日常学习中进行教育。配合上级选送宗教人士到县、地区、自治区去培训,受到培训的宗教人士,思想政治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每半月在乡里召开一次学习、座谈会,采取政治学习同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谈心得、讲感受,使宗教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勤劳,走致富之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通报内容 “3.01”,“4.30”案件的真相通报给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营造正确舆论。2014年以来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每周五进行一次学习,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营造了思想上不动摇、行动上不动摇的积极现象;二是在引导发扬宗教积极因素中进行教育。针对深入开展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举办了“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的知识竞赛、“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演讲。为了更

好开展稳定工作,对宗教人士政治安排和生活安排制度化、规范化,我乡经常向一些威望高的宗教人士交谈,听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建立健全了生活费管理办法和奖罚制度,更加有效地提高宗教人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开展“科技致富、勤劳致富”和公益事业活动中受到教育。我乡紧紧抓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勤劳致富这一基本要点,改变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新风气、新观念,使我乡宗教界涌现出一批养殖专业户、个体户、种植专业户,并影响和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为我乡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同时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我乡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扶贫等各项公益活动;四是在竞争机制中进行教育。每个季度、半年对宗教人士进行民主考核,通过开展 “双五好”评比活动,调动宗教人士积极性、激发宗教队伍活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宗教人士有事请假制度,坚决阻止随意脱岗,把龛座转让别人的现象。经希依提墩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管理宗教人士请假制度,规范全乡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落实请假1天的村支部批,1-3天的乡宗教分管领导批,3天以上的县有关单位批的制度。 二、当前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敏锐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如:落实“两项制度”时,部分村干部和乡领导不重视,谈话记录走形式、开始到尾一模一样。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因此出现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思想。但2012年进行古尔邦节礼拜时,有个年轻人说“为我教受苦的人祈祷”指的是在监狱里面服刑人(政治嫌疑人),当时由乡统战民宗办叫来谈话教育培训,后由被公安部门处罚。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但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假装不知,不按时上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婚姻、葬礼、家庭聚会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如:2013年7月15日,在我乡二农场范围内发现1处地下教经点(家庭式的)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宗教气氛过热。目前,发现用因特网、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等媒体宣传宗教狂热及宗教极端思想行为,另外有些不懂事的年轻人平常做礼拜时,影响宗教极端思想参加一系列的暴恐案件,毁了自己的生命也毁了他人的生命。如:云南昆明市发生的“3.01”恐怖案件,参加人员中最小的只有16岁。

5、宗教教职人员,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周全,不利索。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 如:参与2012年和田“6.6”案件幼儿当中,我乡有4名有,大的8岁,最小的有4岁,这4名幼儿没有户口,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

6、我乡宗教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偏老,文化程度偏低,进行宣讲教育时说服不了信教群众。我乡有3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超过70岁的9名、超过60岁的有5名,初中毕业的有12名、小学毕业的13名、其余均是文盲。

三、做好管理宗教人士,做好宗教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

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责任制度。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定专职宗教干部职数,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

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确实防止宗教狂热的“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篇二:在宗教界人士培训班上的讲话(2.21)

在宗教界人士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宗教界的朋友们:

今天,北岭乡专题召开宗教界人士培训和教职人员考核会议,其目的是对宗教界人士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宗教政策培训,并对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面,我将全县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通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宗教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发展布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县城灾后重建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许多领域的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工作既有亮点又有特色,概括起来说,县城抢险救灾、灾后重建项目争取和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胜利;河滩小城镇开发全面实施,县城综合交易市场全面竣工,锁折二级公路、中西部人饮工程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同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外考察学习,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先后召开多次全县性宗教界人士通报会,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经济建设和灾后重建,共同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总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面临的机遇十分宝贵,这个良好的局面来之不易,这是省州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

团结一心,苦干实干的结果,这些也与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是离不开的。今年是县城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更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当前最大的大局,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广大宗教界人士要一如既往地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增强维护大局、顺应大势的自觉性,倍加珍惜当前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当前宗教的“黄金时期”,倍加珍惜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东乡是一个多民族、多教派、多门宦的民族特困县。宗教问题历来是我县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宗教和顺历来是全县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作为宗教界人士,大家应该从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东乡的长远发展出发,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要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面对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团结和谐、影响宗教和顺的是非中,明确认识,旗帜鲜明,坚定立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第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理解和把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首要内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是信仰的自由,而不是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

动不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绝不等于对宗教放任自流,也不等于对宗教活动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不问不管。任何自由是有限度的,任何行为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如果肆意妄为,目无法纪,最终会玩火自焚;相互包容、彼此尊重,这是宗教、教派、门宦相互之间和睦和顺的首要前提,离开了这一点,相互攻击,水火不容,后果将是可怕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社会化的,都是为信教群众服务的。如果为了某一方面的利益,你争我夺、引发冲突,宗教就会违背教义,就会偏离方向,最终受害的是宗教本身。近年来,在宗教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阿訇乱出“胡空”,抬高自己,贬低别人;有些宗教界人士既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严格遵守教规戒律,表里不一,出尔反尔,说话不顾大局,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个别人利用教职人员身份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敛财骗人,败坏声誉,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2月2日发生的因香源堂教派内部矛盾引发的个别刑满释放人员煽动的暴力袭警刑事案件,影响极为恶劣,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也给各个方面提出了警示、敲响了警钟。这起案件对东乡的发展环境、对东乡的建设事业的损害程度是沉重的,是无法估量的。这起案件也给东乡形象造成巨大影响,给东乡宗教界抹了黑,给东乡人民脸上抹了黑,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也严重影响了当前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乡镇和宗教界人士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和睦和顺。坚持依

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宗教和谐、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宗教领域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极少数信教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从东乡民族利益的高度、从宗教自身利益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这也是引发一系列问题的客观原因。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国务院、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我县《暂行办法》的学习贯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要不断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把一切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乡镇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重建、扩建严格进行审批管理,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会管、敢管、管到位,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寺务、财务各项制度,推进寺务财务公开,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减少诱发矛盾的不利因素,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二是在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方面。乡镇要严格执行教职人员聘任审批制度,无证人员不得主持教务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搬请教职人员时要依法、依规、依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搬请教职人员,更不得因搬请教职人员造成矛盾、制造事端,尤其是在明知有矛盾的情况下,若擅自搬请或辞退教职人员,谁牵头、谁组织、谁负责。三是在宗教活动的管理方面。乡镇要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真正把宗教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坚持“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和“小型、就地、分散”的原则,按照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及活动开展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

各类宗教活动。

第三,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引导的责任性

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追求和谐的,也是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的。当前,我县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按期完成县城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的神圣职责,也是全县各族人民包括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共同愿望。作为宗教界人士,不仅有宗教责任,也有社会责任。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立场。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宗教界人士,自觉护法守德、坚持正见、倡导正行,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要主动承担宣讲政策法规的责任义务,多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多向信教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信教群众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保证各项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要让广大信教群众明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对他们的保护,绝不容许利用宗教干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绝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合理诉求一定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反映,不能采取过激行为、自行其是。

这里,再强调一点:县宗教、统战部门抽调的工作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切实将宗教政策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指导乡镇搞好相关信息摸底登记和建档工作,对所包乡镇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工作组和乡镇要加强协调联系,密切配

篇三:宗教人士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兄弟教会大家好: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摆在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8日上午,我们xx寺管委会集中收看了胡总书记的报告;12日,我们又组织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对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精神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十八大精神,主要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力量,以科学发展观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面,我就佛教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几点体会

党的十八大是一次高举旗帜的大会、继往开来的大会、团结奋进的大会,极大地振奋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十八大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报告内容丰富,论述精辟,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佛教全体信众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中,都将思想集中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深入理解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宗教人士培训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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