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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干部网络培训学院

时间:2017-03-13 07:15:3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3年晋中市数字校园试点校名单(69所)

附件1:

2013年晋中市数字校园试点校名单(69所)

榆次:太行小学、榆次五中、逸夫小学、晋华小学、晋华中学。 榆社:箕城小学、榆社中学、东升小学、榆社二中、兰峪学校、讲堂学校。

左权:麻田中学、西关学校、左权二中、示范小学、左权三中、爱乐希望小学、麻田中心学校。

和顺:东关小学、和顺二中、兴才中学、北关小学

昔阳:乐平二中、西大街学校、乐平一中、示范小学、子弟小学、东关小学、北关小学

寿阳:城东关小学、南燕竹中心校、寿阳三中、北大街小学、城西小学、寿阳一中

太谷:明星中学、太谷中学、阳邑一中、太谷职中、太谷五中、利民中学、农大附中、北洸小学、水秀中学、实验小学、南关小学。

祁县:祁县中学、祁县职业中学、祁县三中、祁县峪口中学、祁县段家窑学校。

平遥:西关小学、平遥中学、汇济小学、实验小学、西卜宜中心小学、惠济小学。

介休:实验小学、介休二中。

灵石:灵石二小、南关小学、南关中学、灵石三小学、曙光小学、灵石三中、两渡中学。

开发区:开发区实验中学

市直学校:高师附校、晋中一幼。

篇二:晋中教育考察随想

晋中教育考察随想

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含山县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一行45人在教育局龚光军副局长的带领下奔赴山西省渝中区和合肥市进行教育考察。先后考察了晋中教育局和渝中区五中和合肥市行知学校等七所中小学,聆听了晋中市教育局副局长关于晋中市办学的经验介绍。考察过程中,每到一所学校通过参观校园、座谈交流、观摩课堂教学与学生课间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

一、整体印象

不管是晋中市的学校还是合肥的行知学校,都是校园布局合理,校园文化凝重,主题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师生精神风貌良好。不论晋中市教育局领导还是各学校管理者的育人意识、质量意识强烈,把培养合格公民和培养优秀人才作为学校办学的第一要务。

(一)务实的顶层设计

1.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投入的顶层设计

政府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好最大办学效益,晋中市结合薄弱学校改造,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如晋中市的一所农村初中—张庆初中,是由原先的九所初中撤并而来的。新张庆初中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后勤服务设施一流,毫不逊色含山最好的学校配备。学校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保洁员等非教学人员都是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来实现,而且人员数量配备合理。张庆初中校园安全技防探头多得120多个,校园监控无死角,为学校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保障。单从张庆初中校园安全技防探头安装上,可见政府对学校建设与管理

的的投入力度。

2.师资队伍质量的建设的顶层设计

晋中市从政府层面出台文件让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提前离岗,不再占有学校编制,而且享受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这样腾出了岗位,使学校能顺利补充合格急需的教师,又不会造成现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职称越高越不愿做事的现象。缓解了学校管理者的压力。此举既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又不会因教师“下岗”,而产生矛盾。也为教师队伍的长久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后面推行的教师“三年一考”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3.做好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并在实际工作中强力推行

(1)晋中市教育局出台学校开展“四姿三声两操一活动”、学生“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无不折射出晋中人对学生“成人”与“成才 ”的重视。

(2)全市统一每天的上课节次和作息时间

晋中市初中统一每天10节课,市区下午冬季7点,其它季节7点半学生离校,农村初中下午六点一刻学生离校。这样的安排认为不仅仅是为了每年多使几个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学校,而是更多的照顾到家长的期盼。

晋中教育的顶层设计还有许多如“千校达标”“万人交流”“阳光招生与均衡编班”等等。在宏观把控之外,教育局在制定政策时也能关注到微小但关键的细节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及时对政策进行修正。这也是施政智慧的一种体现。比如在“万人交流”的过程中,能

根据交流教师家庭的实际情况,弹性调整交流时间和交流学校,极富人性化。师资培训的实用化、人性化等,正是这种施政智慧让晋中义务教育均衡机制健康顺畅运转。

晋中教育局高晋峰副局长再给我们介绍经验是自豪的说,“我们各区县教育局和下面的学校,如果不想去创新,只要按照我们的文件去执行,一定会办出一所合格的学校,培养出合格的人才。”

(二)务实的学校管理

我们参观考察过程中所到的每一所学校,给我的感受是,每所学校的常规管理无不突显一个“实”字。从“为学生的幸福奠基”着手,思考学校办学目标,并通过各种务实的常规管理来保证目标的实现。每所学校的办学都可以用榆次九中秉承 “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办和谐教育,办公平教育” 的办学宗旨来概括。如推行的学生与老师“公约化精细管理”、学生“序列化的德育教育”、学生经典文化的晨诵午读;老师的“温情师德教育”、对老师在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上尊重教师个性与特长不采取一刀切,等等管理方法和措施。无一不彰显学校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着眼于教师的发展、学生的成长。

二、一点思考

1.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工程,这种教育不同于工厂的机械化生产,是因地制宜的农业生产,更是一项良心工作。只有教师的努力和付出才能实现教育的目标。因此怎样调动教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是值得思考的话题,更需要做好顶层设计。

2.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怎样才能做到真正有效?怎样才能使德育工作落到实处?也需要学校管理者和上级主管部门去思考、设计。 总之,教育者要有晋中教育人和合肥行知学校校长的胆略去务实办教育,才能结合实际办出有特色的,符合学生、家长、社会期盼的教育;教育要把把育人放在首位,有家长情怀,国家情怀,才能让家长的期盼、社会的期盼、学生的理想得以实现。

篇三:晋中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管理办法(1)

晋中市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是国家和省、市优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人才资源充分开发和合理使用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城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校长教师交流要遵循“政策引导、以县统筹、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与学校的岗位设置和聘用相结合,与教师队伍的结构调整和学科建设相结合,与教师的录用补充和培训提高相结合,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

第二章 交流对象及范围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教师原则上应予交流。

市直学校教师纳入驻地所在区、县教师交流范围。

在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学点任教满3年,具有培养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可交流到优质学校培养提高。交流期满后返回原学校任教。

已在市、县城区学校(含高中)签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首次任教满6年,应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2年。

参与国家援疆支教、山西省“两区支教”期满的教师,视同为农村学校交流经历。

教龄在10年以上,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可不进行交流。

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或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或在怀孕、产假、哺乳期及长期患病(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缓交流。暂缓交流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条 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满6年后,原则上应予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9年。具有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学校校长任职满6年,在征求组织部门意见后,可保留其行政级别参与交流。

校长交流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临时管理职务,交流期满后即行免除。

城区学校中层领导交流到农村学校,可在农村学校挂职副校长;农村学校中层领导交流到城区学校或另一所农村学校,可按原职务任命临时管理职务,交流期满后即行免除。

第五条 超过交流年龄范围的干部、教师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交流的,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可纳入交流范围。

第三章 交流办法

第六条 建立以盟区制、集团化为主的校长、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可结合实际,通过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教育集团、名校办分校、手拉手、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组织多种形式的校长、教师交流。

第七条 每年暑期以盟区(学区、集团)为单位制定交流工作计划,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为均衡师资配备,需要跨盟区(学区、集团)交流的,由县级教

育行政部门统筹交流。

单独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交申请,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纳入盟区(学区、集团)范围进行交流。

第四章交流期限及比例

第八条 每学年参与交流的教师人数不得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参与交流的教师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具有县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下同)数量不得低于交流人数的30%。

第九条 校长、教师必须在完成1轮教学任务后方可交流。

第十条 交流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交流到艰苦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的,交流期限不低于2年。

第十一条 每年秋季开学后,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交流情况,向市教育局上报交流工作总结和交流人员备案花名表。

第五章交流任务

第十二条 县域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配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且骨干教师数量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0%。

第十三条 城区学校干部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主要分管或协助分管教学工作,按规定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教学工作,指导和协助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协调组织校际间教学研究与交流活动;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了解、分析学校教学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派入学校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农村学校干部交流到城区学校任职,协助分管教学工作,按规定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教学工作;学习城区学校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经验,提出提高派出学校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城区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定期回原学校开设讲座或公开教学活动,提出对派出

学校管理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工作建议,促进派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第十四条 教师交流后,不再承担派出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要自觉接受派入学校的管理,完成派入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城区派入农村学校的教师,要担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定期指导青年教师;定期为派入学校教师做教学研究报告或讲座;每学期承担一定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向派入学校提出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撰写教学心得或教学研究论文;根据派入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完成班主任工作或其它工作任务。

农村派入城区学校的教师,要承担一门学科教学工作;坚持经常听课,承担一定的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及时与同科教师交流,不断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积极撰写教学心得或教学研究论文;根据派入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完成班主任工作或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交流管理

第十五条 实行县级统筹、盟区(学区、集团)选派、学校管理的管理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区、市)域内交流工作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盟区(学区、集团)负责交流人员的选派、接收、调配、指导和监督;学校具体负责交流工作实施、日常管理和考核。县、盟区(学区、集团)、学校各自成立领导小组和交流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交流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交流人员实行派出学校和派入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派入学校负责交流人员日常管理,为交流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 县、盟区(学区、集团)、学校按照统一要求,各自建立交流工作档案(包括交流实施方案、计划、检查、通报、总结、

管理考核办法、经验材料等)和交流人员档案(包括交流人员备案花名表、考核登记表册、交流人员奖惩登记表、有关情况记录等)。

第十八条 交流人员要严格遵守派入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审批由派入学校按程序办理,三天以内由派入学校批准,一周以内由盟区(学区、集团)审批,一周以上由县交流办审批。

第十九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盟区(学区、集团)、学校每季度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交流工作和交流人员情况,县、盟区(学区、集团)交流办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学期期末进行总结评比。

第二十条 在城乡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交流的干部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不变,交流人员的工资(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学校根据派入学校提供的考核情况发放;交流工作结束后,交流人员返回原学校。在城区学校之间交流的干部教师,原则上同时调整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第七章 交流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是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责任机制。

第二十二条 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派入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平时考核由派入学校按照本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派入学校要制定相应的交流人员管理办法,根据交流人员的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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