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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利弊

时间:2017-03-07 07:36:0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合伙人企业的优缺点

我们组选择的是合伙人企业

合伙企业的非法人性,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相区别;合伙企业的组织性,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伙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特点:

1、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构成。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各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共享、共担。合伙企业作为人和企业,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因此各合伙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能够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征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优点

(l)1、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米徐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2)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3)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5)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合伙企业的缺点

(l)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篇二:合伙经营与自己经营的利与弊

合伙经营与自己经营的利与弊

提到“合伙创业的利与弊”时,我想,多数的人,对合伙创业的“利”是能够明白的。如果有谁说:“合伙创业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话,那他真是胡说了。你看,可以因为合伙而增加整体的实力,这叫做:“人多力量大”;还可以通过吸收股东,来提高外围的服务质量与保护力量;还可以通过给技术人员分配“技术股”来解决研发力量不足的问题??这一切都表明,合伙创业是有很多不言自明的好处的。 既然合伙创业的好处这么多、这么大,那么,为何大家还不喜欢合伙、还怕合伙呢?那只因为合伙创业除了上面所说的“利”之外,还同时存在着很多的“弊”。比如,合伙就意味着要让出其中的一部分利益来给合伙人,而利益的分配就会涉及到一个中国人特别敏感的“公平”问题。因为这个“公平不公平”的问题,而闹得合伙破裂、甚至亲友间反目成仇的事,在中国还少吗?我想,多数的中国人之所以会不喜欢合伙、怕合伙的最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怕合伙后会引发这类令自己痛苦不堪的内部矛盾。毕竟合伙创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合伙创业,来获得比不合伙单独创业更大的利益和更好的前途。但假如你觉得合伙后,你所获得的利益反而没有单独创业来得大了时,你还会不会愿意继续合伙下去呢?中国人一向都不太喜欢吃亏,一向都不太喜欢用感恩的心去看待对方。所以,每当分配工作时,都习惯说:“凭什么要我辛苦地外出干活、而你可以舒服地坐在办公室里?”、“产品都是我研发出来的,凭什么要与你一起分享?”、“凭什么我干得多,而你却拿得多?”??各位,这些话就是产生合伙弊端的直接根源。

当合伙创业的弊端出现时,合伙人就不得不为了消除这层弊端而费尽心血了。当你天天为这类纠缠不清的问题搞得头晕脑涨时,你就会感觉到:你90%的精力被浪费在了勾心斗角上。我敢断定,当这样的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你就会因此而感到十万分的气愤与烦恼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说你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做呢?我估计,在这个时候,多数的人,肯定会觉得合伙还不如不合伙的好、肯定会选择退出了。 有这么二个好朋友,都是炒股能手。原来他们俩是分开来单独运作的,因为他们单个的资金实力都不足以做大庄家,所以,那时候,他们俩都只能做大户头、却做不成大庄家,各自获得的利润回报率也只有20%左右。后来,他们出于对做大庄家的渴望,就自发地合起伙来了。自从合伙之后,他们就由大户头一跃而成为“大庄家”了,他们俩各自的利润回报率也都远远地超过了原来的20%,高达30%左右了。我说,这多出来的10%,其实就是“合伙的利”。但后来二人总是相互猜疑,二人的老婆也总是在暗地里捣鬼,搞得二位好朋友都把精力投放到如何防备对方上去了,都没有心思炒股了。结果,可想而知,二人最后连20%的回报都保不住了,还额外赔了不少本钱进去。我说,这就是“合伙的弊”。 所以,合伙的利就在于能够通过合伙来增强整体的实力、并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合伙的弊却恰恰就在于可能会因为合伙而引发的内部矛盾、以及为解决这些内部矛盾而可能会耗费掉巨大的心血与精力、甚至可能会因为这些内部矛盾而导致各自利益的损伤。一句话,合伙的弊就在于合伙可能会引发的内部矛盾。

篇三:合伙开店的利弊

合伙开店的利弊现在很多人热衷于在开店时,找个合伙人,这些合伙人要么是朋友,要么是亲戚。合伙开店不仅能够筹集更多的资金,发挥每个人的所长,还能降低风险。经过全面挑选的伙伴,可以使企业的日常管理容易得多。合作伙伴相互发展自己的专业和技能,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可使企业发展的前景更美好。 合伙经营保证更多的资金来源,有了足够的资金来源,企业的经营规模、档次、等级等方面自然也会相应提高,大家集思广益,也就能做更多的事情。所以,合伙经营的筹资方式可说是中小企业扩大经营、发挥潜力的可供选择的一种最佳方式。当然,合伙经营的缺点也很明显。股东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因为对一个有长远打算的企业经营者来说,任何影响都是要防备的。1.合伙经营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手续和财务把控制度。因为从筹备装修到开业后各种物品的采购,涉及到的资金,动辄上万,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因此,如果资金运作不透明,或者有人对资金去向表示怀疑,手续不完善和开支审批不严格,资金就会出现漏洞,随之而来的债务将会不断,股东就会因不团结而散伙,造成巨大债务。2.有些(如经营火锅店、KTV)企业因本身运作寿命有限。每一个合作伙伴的行为方式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任何一种弊端的存在都有可能造成企业宣告破产,都会导致合伙企业的消亡。

根据多年的经营经验以及对业内合伙企业的研究,在这里给合伙人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忠告,请大家参考。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分工必须明确,在合伙人中找出一至两位委托管理者,在管理经营时,还要做出明确的分工,要有职有责,其它合伙人不得参与,以免出现管理混乱,但是不参与不代表不能监督。大家在管理经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纠正,以免问题扩大。 二:资金使用透明化,保证每笔资金去向明确,开支账目要做到大家心里有数。同时,要定时或不定时公布账目,让各位合伙人明白企业收支及盈亏状况。 三:分红与款项预留。在企业店面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产生效益,而大家合伙经营的目的是要分红,在分红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店面的持续运营问题,因此,必须预留部分款项保证店面的应急使用和正常运作。 四:在店面某位或某些股东出现特殊状况时(比如中途撤股、发生意外、股权转让等),这就必须提前做好各种预防措施。以免到时产生分歧,进而导致企业店面关门。 五:尽可能避免合伙人的亲属甚至朋友在企业任职,如果因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无法避免时,合伙人及就职亲属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不插手、不过问、不干涉职责以外的任何事务,否则,轻者导致企业无法经营而亏损,重者造成其它合伙人心存怨恨而走向衰败。六:合伙人推选出管理者后,要信任管理者,要分清楚投资方与管理方的性质与不同,其它合伙人不得插手管理方的工作范围。 七:对于合伙投资的店面或企业,避免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并使之保持良性持久运营最有效的办法是:委托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可采取年底薪+业绩掛勾的方式。

总的来说,只要考虑周全,合伙开店开企业,利大于弊。而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切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定要未雨绸缪,而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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