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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院教学管理系统

时间:2017-03-06 16:25:3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4.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黄河水院)

以专业建设为核心 以工学结合为抓手

不断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就业能力。教育部认可的第三方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表明,毕业生就业能力、一年后就业率、薪资水平、人才培养满意度、校友推荐度等,均高于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在全国1200余所高职院校中位居第五位。具体做法如下:

一、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凝炼“四育人”理念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在广泛调研和毕业生就业能力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分析高职教育基本规律和就业市场需求,凝练出“以社会需求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的高职教育理念。以该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在生产一线真实环境和氛围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了学生就业竞争力,为行业培养了优秀的高技能人才。

我院教育理念物理模型横向自下而上依次是基础层、支持层、实施层、目的层和目标层。基础层是以社会需求为依归,构造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支持层是以校企合作为平台的五大支持体系,目的层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

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目标层是实现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双高”就业。

以就业为导向,构建先进高职教育理念物理模型

二、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

学院认真做好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工作,制定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根据社会需求整合专业设置,以就业促招生,形成招生计划配置、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联动机制,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学院各人才培养单位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和毕业生就业能力调研,根据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信息反馈以及第三方毕业生就业和培养质量评价等,优化专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结

构和课程设置,巩固拳头专业,试办新专业,淘汰老专业,实现专

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学院对就业率低、志愿率低、学生满意度低、毕业生对母校推荐度低的专业坚决停止招生。同时,按照大专业多方向的理念,根据市场需求实时调整培养方向。围绕需求办专业,突出专业特色;办好专业促就业,突出培养特色。2006年以来,共增减专业及方向26个。如根据水利水电国际工程发展需要,增设水利水电工程(国际工程方向)。再如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信息管理方向)专业由于企业反映专业适应面较窄,2012年停止该专业的招生。

三、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学生就业能力

学院坚定不移地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以就业为导向,以中国水利职教集团为平台,校企合作构建了“三统一、多样化”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即各专业统一推行“岗〃课〃证”相融通的课程模式、“教〃学〃练〃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课程考核+技能认证”的考核模式;“三顶岗、两交替”、“两轮顶岗、五化教学”、“四能递进、高峰补岗”等11个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开放性和实践性。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就业状况调整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如工程测量专业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基本点,以学校、企业、学生多方受益为立足点,校企合作推行“两轮顶岗,五化教学”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11个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校园大职场企业大课堂,工学结合培养学生职业能力 学院按照“校园大职场,企业大课堂”的实训基地建设理念,建有148个校内实训基地和402个校外实训基地。通过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实现教学过程与职业能力形成过程的高度吻合,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层层递进,职业素质全面提升。近三年,我院学生参加全国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屡创佳绩,共获团体一等奖9项、二等奖10项、个人一等奖18项。

(三)校企联姻,提升学生就业质量

校企双方共同确立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和选派教师,共同组织和实施教学与学生管理,共同实施毕业答辩、评价学生培养质量。先后与中水八局、中水十三局、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奇瑞汽车、南水北调中线局等12家单位联合开展订单教育班14个。黄河测绘信息工程院等单位冠名班级5个,联合培养学生200余人。

四、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提升创业意识,引导创业实践 学院制定《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引领学生创业工作。设立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2011年拨付8万元),拨出10万元专款支持开放实验室等,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成立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推行班级职业导师制、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和创新实训室、创业孵化基地等服务学生创业意识和精神培养。专业建设、课堂教学、顶岗实习等融入创新创业要素,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团日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兴趣小组、创业典型报告会等活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的自主创造能力,提升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麦可思调查显示,2008、2009、2010届毕业生一年后的创业者比例分别占毕业生总量的2%、1.5%、2.6%。

五、构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生职业素质

(一)加强就业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效果

2003年开始我院将《就业指导》列入学院必修课。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将就业指导课程列为我院89门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之

一。结合各专业特点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文本,构架构建标准化课程模式,职业体验引入课程。各系将就业指导课程融入到正常教学活动,结合专业开展教学督查和教学研讨,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设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开展主题教研、同行评教、学生评教;课程教学纳入学校评教体系,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提高教学效果。2011年12月,马晓慧老师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教学大赛”并获得一等奖。

篇二:新进教师培训心得

九月份,当学生们都叫我老师时,我既欣喜又忐忑。欣喜的是,我从事了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忐忑的是,我如何能在xx水院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和辅导员而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学生们的期望。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我在黄河水院度过了半年的时光,这半年是我人生中极为充实的半年。在这半年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顺利地从在校生转变为一名高校教师,一名政治辅导员。半年里,我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工作,也抓住空闲时间不断地再学习、再提高,但总觉的自己做得还不够好,还需要从更高层次来提高自己??机会终于来了,在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临近放假时,学校对我们新进教师进行了培训,两天的学习培训让我受益良多,很多工作中的难题,很多思想上的疑惑,都在这里找到了答案。

两天里,院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相关领导,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青年教师代表从不同角度、多个层面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教师成长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每一讲都鞭辟入里,精彩纷呈;每一讲都让我受益良多,思考良多。刘xx院长要求我们要牢记教师责任、常怀一颗包容之心,不断学习教育学相关理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小事做起,多向老教师学习,在教学之余努力做好科学研究工作。张惠贞书记给我们做了谈心式的指导,她认为新进教师若想做一名优秀教师就要迅速转变角色,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教观、人才观、质量观;就要端正态度,提高师德,为人师表,就要端正学风、提高能力、教书育人,同时,张书记也要求我们做到“敬业、务实、担当、清廉”。王xx书记深入分析了职业教育特点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的问题,对职业教育的特征和体制机制、我院面临的形势、如何提高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焦xx处长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让我对高职教育有了更深的认识。赵兴安处长对我院的教学管理与组织、制度与管理信息化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加深了我对教学运行的认识。周建郑国家级教学名师给我们详细介绍了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开阔了我的视野,也让我对职业教育的新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李xx和张xx两位优秀青年教师的讲解让我找到了进步的方向和方法,武琳琳老师的讲解让我对政治辅导员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有了很多的思考。 通过此次学习,我觉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牢固树立立德树人,“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高职教育理念,不断学习教育学相关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规律,自觉在教育教学中应用这些规律。坚守“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教风,传承我院“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和认真开展实践教学”的优良教学传统,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把握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践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教育理念。作为政治辅导员,要坚定政治立场,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向学生传递正能量,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在学院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学空间建设做出成绩。教学信息化建设和教学空间建设是学院着力推进的两大重要工程,作为青年教师,我有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优势。

我深知,两天的学习不是结束,而只是开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谦虚谨慎,不断学习,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在此,感谢院领导对我们新进教师的关心,感谢人事处、教务处相关领导和老师的精心组织,感谢各位主讲老师的精彩讲解,期待今后有更多这样的学习机会。

篇三: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的办学方向,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顶岗实习是工学结合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和规范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保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黄河水院生产育人章程》,特制订《黄河水院顶岗实习章程》,搭建顶岗实习动态管理系统,以便更好地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实现生产育人目标。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生产育人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 顶岗实习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文件精神,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落实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必由之路,也是教师了解社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素质与岗位技能的重要途径。通过顶岗实习促进学生了解社会与职业,提升职业道德,为毕业生就业奠定基础。

第二条 学生顶岗实习的载体是校企合作平台。全院师生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为学生顶岗实习开拓岗位。

第三条 按照“企业的需求是学院的责任、企业的选择是学院的目标、企业的评价是学院的标准、企业的发展是学院的追求” 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平台,开拓顶岗实习岗位,满足学生顶岗需要。

第四条 每位学生的顶岗实习期限应保证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前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校内学习和训练任务。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模式可以灵活安排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时间。

第五条 顶岗实习的安排形式分为学校安排、学生自主联系实习企业两种形式。

第六条 顶岗实习必须专业对口、任务明确、校企双方指定指导教师、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考核评价标准清晰。学生在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系(部)提交相关资料,经系(部)批准后统筹安排。

第二章 顶岗实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校企双方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项目,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创设校园大职场,企业大课堂的条件,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工作,实现生产育人目标。

第八条 学院的校企合作由分管院长负责,工学结合办公室负责全院校企合作工作的规划、协调、检查和评估,指导系(部)开展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系(部)负责落实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实习岗位开拓、顶岗实习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九条 系(部)主任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的负责人,协调做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作。

(一) 系(部)工学结合办公室是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系主任的领导下指导专业教研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专业教师、辅导员)开展顶岗实习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 各专业成立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组,成员包括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辅导员及学生代表;

第十条 学院工学结合办公室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代表学院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开拓顶岗实习岗位;

(二) 制订学院校企合作生产育人的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指导系(部)开展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

(三) 掌握顶岗实习情况,组织系(部)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四) 对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的质量监控;

(五) 对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考评,促进顶岗实习工作质量的提高;

(六) 对合作企业的育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七) 以企业为中心,组织系(部)为合作企业提供系列服务。

第十一条 系(部)是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的执行部门,在校企合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工学结合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顶岗实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在院工学结合办公室的指导下,搭建符合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平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二) 制订符合系(部)实际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及细则;

(三) 制订学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落实顶岗实习岗位,与合作企业共同实施顶岗实习管理。安排顶岗实习应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关联性;

(五) 加强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教育,帮助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六) 签订校、企、学生三方安全协议,落实“三保单”等安全措施,减轻企业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

(七) 选派校内、外指导教师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八) 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协同合作企业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九) 建立指导教师、辅导员与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定期到合作企业检查和指导顶岗实习,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十) 为合作企业解决职工培训和技术难题;

(十一) 做好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和“三表一证”等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校企合作企业是实施学生顶岗实习教育的主体之一,要保证顶岗实习的教学功能的实现。主要职责是:

(一) 指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 按照培养方案和生产育人的要求,落实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

(三) 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毕业答辩等工作,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五) 按学生工作实际情况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 为学生收集顶岗实习资料提供方便。

第三章 搭建顶岗实习平台

第十三条 顶岗实习企业的选取是落实顶岗实习岗位,实现生产育人的关键,院系要引起高度重视,院系两级要主动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合作企业。

第十四条 搭建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平台,要本着为企业服务,满足企业需要的理念,通过顶岗实习教学的实施,在实现生产育人的同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期的校企合作生产育人机制。

(一) 通过“订单培养”,实现培养与需求的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 通过“分散顶岗”的模式,减少企业的压力,降低劳动和管理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三) 通过“高峰补岗”的模式,解决企业劳动力紧张的问题;

(四) 通过“三顶岗两交替”的模式,保证企业实习生产岗位常年不断岗,生产不断线;

(五) 通过“两轮顶岗,五化教学”的模式,实现生产、实习两不误,保证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等。 第十五条 校企合作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

(二) 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

(三) 能为实现教学功能提供场地和兼职指导、服务人员;

(四) 能够提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育人环境和岗位;

(五) 能够满足实习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和食宿安排等方面的条件;

(六) 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与劳动量和劳动效果相当的报酬。

第十六条 在符合校企合作企业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由学院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为顶岗实习搭建平台。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合作的目的

(二) 合作内容和项目;

(三) 顶岗实习项目要求与运行管理;

(四) 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管理、指导的方式;

(五) 如何考核评价、组织答辩;

(六) 合作期限等。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合作企业的协调与管理以院级为主,以系(部)为辅,保持校企长期合作关系。

(一) 学院工学结合办公室组织系(部)联系校企合作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岗位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

(二) 建立对顶岗实习合作企业的回访制度,加强交流与沟通,寻找更宽的合作空间,并协助企业解决顶岗实习组织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 建立顶岗实习教育的检查与评估制度。工学结合办公室应会同有关系(部)不定期地到实习合作企业检查、评估实习合作情况,学院每年对顶岗实习等合作情况做出总结,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系(部)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在学院合作企业资源库中不能满足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下,继续建立一批专业性强、岗位要求特殊的,能够贯彻教学任务,实现生产育人目标的校企合作企业。但必须报学院工学结合办公室审核备案,计入合作企业资源库。

第十九条 水利系、测绘系等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可以利用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搭建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平台。

第二十条 建立顶岗实习合作企业资源管理数据库,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搭建顶岗实习平台,供学生选择顶岗实习企业和岗位,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自主选择顶岗实习企业,经系(部)主任同意,报院工学结合办公室备案,可以自主选择顶岗实习企业和实习岗位。但必须具备“顶岗实习合作企业的条件”要求,专业与岗位对口,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老师,能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考核评价实习效果,并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第四章 顶岗实习教育

第二十二条 为提高顶岗实习教育教学效果,需加强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教育,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目的意义和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提高学生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 顶岗实习教育的内容:顶岗实习的目的和意义;顶岗实习教学目标;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和纪律要求;顶岗实习考核评价办法;顶岗实习岗位要求;社会适应教育;企业文化等。

第二十四条 顶岗实习教育分院系两级实施。院级顶岗实习岗前教育主要采取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等形式;系级顶岗实习教育主要采取班级教育、实习单位分组教育、社团活动、专题教育等形式。

第二十五条 院级顶岗实习教育由工学结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与实施。主要内容为:

(一) 职业规划教育。职业定位与职业心态,岗位职业素质培养,职业决策,制定职业规划书,职业目标修正等;

(二) 职业核心能力与素质教育。沟通与表达能力,团队与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管理能力,职业道德等;

(三) 就业教育。就业形势与政策,就业信息收集与处理,求职择业技巧等;

(四) 岗前职业教育。角色转变,社会适应能力,服从与执行力,为谁工作,企业文化等。

第二十六条 系(部)顶岗实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 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学院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 劳动态度和纪律教育。厂规厂纪,学院规章制度,请假制度,与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联系制度,工作纪律等;

(三) 法规与制度教育。《劳动法》,《民法》,《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社会公德,《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顶岗实习三表一证制度》等;

(四) 教学目标教育。实习意义,实习计划,实习任务,态度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

(五) 教学要求教育。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评价考核,实习答辩,实习资料等。

第二十七条 顶岗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企业、学院和系(部)对顶岗实习的教育、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学院及实习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自觉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第二十八条 顶岗实习前要进行“顶岗实习常识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离校顶岗实习,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第五章 顶岗实习准备

第二十九条 学院、企业、学生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保证任务完成及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顶岗实习前推行“三保单制度”,减少企业的压力,保护学生的权益。

“三保单”:是学院、企业为顶岗实习学生各购买一份人身伤害保险,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防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

“三保单”资料由班级辅导员统一保存。

第三十一条 安排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一般由专业教研室安排,报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批准。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以指导30名学生为宜(指集中实习,专职指导教师派驻企业指导),分散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以指导15名学生为宜(巡回指导)。

第三十二条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条件。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的专业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首次参加指导顶岗实习的指导教师,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十三条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指导顶岗实习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所有专业教师都应轮流担任实习指导工作,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 编写实习任务书,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结合实习企业的实际,拟定实习进度计划。

(二) 顶岗实习前,应根据顶岗实习任务书和实习计划的要求,熟悉顶岗实习企业的业务、环境、管理和发展状况以及学生实习的岗位要求,会同企业指导教师,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顶岗实习执行计划(包括顶岗实习岗位、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程序及时间分配、实习报告及时间安排等)和顶岗实习任务书,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系主任批准,以实习计划和任务书的形式提前印发给学生,并报教务处和工学结合办公室备案;

(三) 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实习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实习岗位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和邀请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 顶岗实习开始前,给顶岗实习学生发放顶岗实习执行计划,指定顶岗实习教材(指导书),布置书写顶岗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等。

第三十四条 企业指导教师安排。企业指导教师一般由企业生产部门安排,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部)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批准。每位企业指导教师原则上以指导3-5名学生为宜。

第三十五条 企业指导教师条件。企业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教学辅导能力,有强责任心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

第三十六条 企业指导教师职责主要有:

(一) 指导学生参加生产,按照实习计划及任务书完成岗位生产任务,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引导学生尽快完成向生产者的转变;

(二) 顶岗实习结束后,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具有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考核,对顶岗实习成果写出评价意见;

(三) 根据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的顶岗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指导学生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行业规范的训练;。

(四) 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代表实习企业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 每周填写一次检查指导内容及指导意见,每月根据检查指导情况填写一次阶段考核意见;

(六) 负责组织顶岗实习学生在企业的考试和答辩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生顶岗实习企业的选择。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原则上必须是专业对口的建设、管理、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也可以是相近的能满足顶岗实习要求的其他生产岗位。

第三十八条 计划顶岗实习办理程序及审批。计划顶岗实习是指按照教学计划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企合作企业的顶岗实习。由系工学结合办公室通过书面形式向教研室下发顶岗实习岗位,教研室负责安排学生,学生需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 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 根据统一要求履行签约手续;

(三) 在所在系(部)领取“顶岗实习离校手续单”,并按照手续单排列的部门先后顺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 离校手续单交系工学结合办公室保存,并作为教务处办理学生毕业证的基本依据;

(五) 领取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并接受所属系(部)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自主顶岗实习的办理程序及审批。自主联系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到具有就业倾向的非协议企业顶岗实习。学生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用工合同书,向学生所属系(部)提出申请,经认可后,领取并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在申请表中,学生必须写明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且家长签字。

(一) 辅导员核实情况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二) 校内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报专业带头人批准,由系工学办公室审核,报院工学结合办公室备案;

(三) 在顶岗实习动态管理平台上,学院将办理自主顶岗实习的学生情况登记入库公布,以备查询; 第四十条 办理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一) 学生已经联系到就业企业,企业出具了接收函或用工合同书;

(二) 办理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除按照自主顶岗实习办理程序办理外,还要填写《课程学习计划》。原则上学生所在班级的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即为该课程学习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按学期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签署意见。

第四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离校管理:

(一) 无论何种原因需要在学院规定的顶岗实习时间之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应由院工学结合办公室统一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履行正常的离校程序;

(二) 已办完离校手续的下列人员仍可在学院住宿:

在学院驻地附近顶岗实习,实习企业不能安排住宿的,并且上正常班的学生(上夜班的学生不允许住校);顶岗实习学生返校参加技能大赛、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典礼等活动的学生。

第六章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第四十二条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规定:

(一) 在顶岗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深入实习现场,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会同企业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的技能操作,职业表现,并做好指导记录。加强实习的指导和考核,检查、批阅实习日志,检查实习进展情况,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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