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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案的深刻教训

时间:2017-02-27 06:15: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7年苏荣案件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2017年苏荣案件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2017年苏荣案件民主生活会发言稿【1】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在统筹好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知行合一、做合格党员这条主线,强化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注重效果提升,较好地落实了学习教育各项任务。通过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对照反思学,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全面从严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感悟到了“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必须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亮起来、强起来,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下都要固牢好、坚守好。在学习提升的基础上,结合深入调研、听取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联系自己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了原因和危害,制定了初步整改措施。现根据要求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聚焦严守党规党纪要求,对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反思我省我市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我重点从遵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两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思想上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先把工作做好,然后再进行学习。工作完成后,有时感到身心疲惫,心里就有了把学习放一放、缓一缓的想法,以致于学习上不能持续,时

紧时松,就像学生欠作业一样,今天欠一点,明天欠一点,制定的学习计划没有得到落实,对政治理论、党规党纪总体上了解,缺乏全面、系统的学习,往深处、细节讲,就深感欠缺。二是对政治纪律内涵了解不全、把握不准。比如,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三是对政治纪律有时执行不坚决。比如,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认识,特别是对上级要求,存在有措施不当、打折扣的问题。

(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党的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不够。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在这方面引领学习教育不够、部署安排不够、着力践行不够。二是没有推动形成机制。在前期,虽然认真学习了《一准则两条例》,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没有建立推动形成“常”、“长”机制。三是执行上有不到位的地方。存在着与分管单位、或个人关系不大,结合不太紧密、或者执行中有困难的,就采取开个会、发个文,要求一下就完事的情况,实际上是打折扣、搞变通的表现。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强。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尤其是在分管工作的决策上,有时事

先没有征求分管口线或同志们的意见建议,有临时动议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二是开展批评不大胆。开展自我批评多,对别人开展批评少。不是自己怕得罪人,而是总感觉自己比较年轻,始终要有一种谦虚谨慎、低调做事的想法。这种想法无形中成为了一个包袱,发现问题时顾虑多,不敢大胆地开展批评,尤其是对比自己年龄大的同志,开展了批评,他人心里未必能服气。所以有时候该开展批评的时候没有去开展批评,影响到工作推进。三是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特别是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上,有时存在有缺席的情况。在带头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上,有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力度不大、办法不多,还存在不到位、不见底的问题。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四是在招商引资接待客商时有破格现象。自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招商引资难度大。招商不容易,在接待来我县考察的客商时,总想通过接待来显示我们的诚意,来打动客商、留住客商,不自觉地突破了接待标准。

(五)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到基层调研仍较少。上面要求领导干部要多下基层,常下基层。作为我个人来讲,下基层的次数和时间与上级要求相比有差距,有应付差使的思想。自觉主动深入基层没有真正做到,忙于日常事务仍较多,只注重了解与分管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情况。比如,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也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贫困户家中看了、问了、谈了,但对致贫原因总体上把握还不全面,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精准脱贫,所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更加细致、具体。基层调研不够,就直接影响到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二是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工作求稳怕乱,遇到问题有时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习惯于听招呼,大胆开拓的劲头不足。如在县城两创建一整治活动中,我分包昌盛路路段,有十三个部门承包,召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要求。但是在抓落实过程中,直接到一线亲自坐阵指挥少,间接听汇报多,认为一下子彻底整治到位有难度,没有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单位有应付思想,工作缺乏力度,整治效果不明显。卢伟书记对该路段整治情况提出了批评。我按照卢书记的要求,在抓好落实上下力气,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效果也立马显现。三是办公室管理有待继续加强。办公室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充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发挥“传帮带”作用不到位,学习交流、开展调研、主动督查等工作机制执行力度不大。

二、产生问题原因分析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要求,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既有外因,也有内因。我想,要多从主观方面和内因方面找原因。

一是党性修养有放松。坚强的党性、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是党员干部人生航船上的压仓石、困难考验面前的定盘星,党规党纪不仅是带电的高压线,还为我们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用权干事划定了安全区。只要我们党性坚强、理想信念坚定,在党规党纪的范围内为官做事,我们就能做到秉公用权、清廉为官,既能干事,又能干净。知是行之始,行为知之成。让党性观念、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永记心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是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如果只有学习的愿望,没有日常的坚持,就难以达到全面系统的学习;如果只满足于总体上的把握,没有对细节上的熟知,就可能顾了大体,而忽视了小节,就可能违反了党规党纪,却不知错在何处。学习上绝不能满足于抄抄材料、听听报告。要通过持续、经常地学习党规党纪,加深系统理解和全面掌握,更好地以知促行。

二是开展批评不大胆。注意一定程度上存在有好人主义思想。作为一名年轻干部,为人做事谦虚低调没有错。如果出于私心,遇到问题,不去大胆地开展批评,就违背了党的要求,就降低了要求,偏离了原则,就抵消工作中的正能量。考虑自己的事多,讲一团和气,奉行只摘花不摘刺,害怕批评同级伤了和气,批评下级会丢选票。

篇二:苏荣案调查通报

1. 苏荣案调查通报

措辞比周永康案更严厉

1.1. 苏荣简历

苏荣,男,汉族,1948年10月生,吉林洮南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8-1974年吉林省白城市洮安县那金公社新力大队会计、党支部副书记

1974-1975年吉林省洮安县那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75-1980年吉林省洮安县委常委,那金公社党委书记、岭下公社党委书记

1980-1983年吉林省洮安县委副书记(其间:1980.09-1981.01农业部干部培训班沈阳农学院班学习;1982.03-1983.01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1984年吉林省白城地委委员、扶余县委书记 1984-1985年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1987年吉林省白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87-1988年吉林省白城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88-1989年吉林省白城地委书记

1989-1990年吉林省四平市委书记

1990-1992年吉林省四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1995年吉林省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4.03-1994.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5-1996年吉林省委常委、延边自治州委书记

1996-1998年吉林省委副书记、延边自治州委书记(1994-1997年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2001年吉林省委副书记

2001-2002年青海省委书记

2002-2003年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3.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2004年甘肃省委书记

2004-2006年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2007年中央党校副校长(正部长级)

2007-2008年江西省委书记

2008-2013年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3月-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3月-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4-06-14 18:22:00)

1.2. 新京报讯

继徐才厚、周永康之后,昨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了十八大以来第三位副国级官员的立案审查结果:决定给予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共计调查了61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其中,副国级及以上官员4人:徐才厚、周永康、苏荣、令计划。令计划案正在调查中;徐才厚案、周永康案,已于去年6月30日、12月5日分别公布了调查结果。

对比徐才厚、周永康的调查结果通报,以及其余省部级落马高官的调查结果官方通报,苏荣案的措辞更为严厉,并首次采用了“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卖官鬻爵”、“擅权干政”等表述。

1.3. 焦点——调查8个月苏荣涉嫌“几宗罪”?

苏荣曾先后主政青海、甘肃、江西三省。从去年6月14日宣布调查,到昨日公布调查结果,对苏荣的调查持续了8个月。苏荣具体涉及哪些问题?

1.3.1. 人事纪律——擅改组织决定,无视政治规矩

“苏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中纪委的调查结果通报,首先提到的就是苏荣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

调查通报还指出苏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具体表现:苏荣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大肆卖官鬻爵,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

通报中,“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大肆卖官鬻爵”等表述,均系中纪委首次采用的“新词汇”,此前从未出现在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官方通报中。

此前,对周永康的调查通报也提到了违反纪律问题,但采用的表述是“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

对于徐才厚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官方通报采用的表述则为“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去年9月被调查的江西萍乡市委书记陈卫民,就被曝涉嫌向苏荣“买官”。

1.3.2. 领导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苏荣除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通报还指出他存在两大问题,分别为“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通报中,“对xxx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也是首次出现在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官方通报中。

自今年1月1日以来,中纪委已多次释放“领导责任问责风暴”信号。如今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其中就提出,今年将强化问责(对未履行或履责不到位的党委、纪委问责)。

1.3.3. 家人干政——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

此前,对省部级及以上官员的调查结果官方通报中,都会提及其自身腐败问题,如周永康“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徐才厚“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

但从未出现过“擅权干政”表述。这一词汇首次出现在苏荣案的官方通报中。

中纪委通报称,“(苏荣)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自苏荣去年6月被调查以来,其涉嫌贪腐方面的问题不断曝光。如有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民生银行内设有“夫人俱乐部”,令计划妻子、苏荣妻子等多位高官夫人只领工资不上班。

2. 苏荣被系十八大后首个落马副国级

中纪委周末“打老虎”规律再次发威,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涉嫌

篇三:【推荐】县委常委结合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腐败案件严以律己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县委常委结合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腐败案件

严以律己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根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内容安排,结合本人前期学习情况。下面,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对严以律己的认识

律己是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忽略了律己的重要性,放松了自我要求,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比如,有的认为自己“官小位微”“想腐败也没有条件”,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不问群众冷暖,漠视群众利益;有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肆意妄为;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更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党和人民

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中央对这些“苍蝇”、“老虎”违纪违法问题的立案审查,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情怀和责任担当。中央对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位高权重腐败分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纪律审查和处分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再次表明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

纵观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的历程,就会发现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缺乏自律,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进行纠正,长此以往导致思想防线失守,进而一步步滑向了腐化堕落的深渊。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些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必须引起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警惕。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动真碰硬的行动,从一个个具体的问题改起,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着力解决自己在修身、用权、律己、做人、做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苏荣案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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