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常熟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制度
常熟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积极提高城乡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我市基层(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1、开展本社区(村)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开展本社区(村)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库,动态掌握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意向等情况。
3、宣传各项就业创业工作信息、招聘会信息、职介信息、青年见习信息、创业孵化基地信息等,组织失业人员应聘,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推介等工作,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鼓励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4、建立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业的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援助服务工作,建立定期走访机制,并建立援助服务工作台帐,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5、认真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并建立工作台帐,确保月内至少一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实现动态清零。
6、开展青年见习申请登记工作,做好登记台帐,做好青年见习报名反馈登记工作,收集见习报名回执,做好信息记录,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7、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补贴申请等扶持政策享受的初审、核对工作。
8、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联谊活动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其他活动。
9、按月定期对辖区内的就业情况进行自我考评,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积极整改。
10、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职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提高协理员工作效能,塑造“专业、规范、务实、高效”的就业服务形象,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实行服务承诺制。
1、信息宣传服务承诺。
在就业创业政策、优惠扶持政策、就业创业工作信息、招聘会信息、职介信息、青年见习信息、创业孵化基地信息等宣传工作上,承诺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地宣传。
2、职业介绍服务承诺。
对辖区内有就业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承诺提供至少三次有效职业介绍服务。失业人员对工作不挑不捡的,承诺及时援助其实现就业。
3、就业援助服务承诺。
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承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定期上门走访,及时援助其实现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承诺月内至少援助一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4、政策享受服务承诺。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补贴申请等扶持政策享受的初审、核对工作,全面、准确公开办事程序,承诺办理期限,做到及时办结,并告知相关办事人员。
5、其他事务服务承诺。
对于开展职业指导、培训推荐、见习申请、劳动保障其他事务服务、投诉处理等事务,承诺及时办理、处理,告知相关人员,确保服务对象答应和满意。
6、违诺处理。
对协理员违反服务承诺制,引起服务对象不满,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给予严肃批评、扣发奖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三、限时办结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劳动保障协理员受理日常业务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
1、《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受理、初审、送办、发放、换发、补发、告知等工作。
2、就业失业登记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录入信息系统。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送办工作,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结果反馈。
4、灵活就业参保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办理手续、个体参保减员手续。
5、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送办工作,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结果反馈。
6、违规处理。
对协理员违反限时办结制,引起服务对象不满,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给予严肃批评、扣发奖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篇二:空白常熟市户籍人员异地参保社会保险认证书
身份证号码:
在(省、市、区、县、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号码为: ,缴费时间:从年 月日至月日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证明。
异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省、市、区、县、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号码为: ,缴费时间:从年 月日至月日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证明。
异地社会保险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常熟人才就业网: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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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人才就业网: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26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未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含婚迁对象)。
2、社会在职: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下午4:30。报名地点:常熟市卫生局十楼人事科教科1010室(富阳路6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4届毕业生、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2014届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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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婚迁对象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迁入地一方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人事)关系证明。
3、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
[2007]146号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卫生局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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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单位组织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区医院)、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卫技人员,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招聘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七、纪律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常熟市卫生局监察审计室。
八、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组织领导
2014年常熟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常熟卫生系统第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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