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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

时间:2017-02-26 06:04:5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

篇二: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

北沟中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

(一)评定原则

1、参与性。学生只有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如发现学生并没有参与研究性课题的研究,没有达到规定的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时间,不能得规定学分。

2、过程性。学生只有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就能获得相应学分。研究性课题的质量高低、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中的结果表现不影响学生获得学分。

3、真实性。研究性课题必须是学生自己进行的,不能由家长或教师代替完成;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必须由实践地或服务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如发现虚假现象,学校将作出扣除学分和其他相应处分。

4、规范性。学分的认定由学生互评、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导处审核组成,并建立公示制度、抽查或回访制度。

(二)评定过程

1、研究性学习

(1)课题展示: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论文展示或答辩、模型作品展示和介绍、小品表演、主题演讲等;

(2)学生进行组内互评和组间互评;

(3)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考核,并组织、引导学生再一次反思自己的研究历程,综合评价学生的研究活动。不论何种研究成果,其格式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课题名称、课题报告执笔人、指导教师、文章摘要、研究小组成员的小结报告、指导教师意见及出勤情况等。

(4)教导处备案。

2、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

(1)校内统一组织的活动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校外活动由学生以组为单位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实践地或服务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

(2)通过学生的交流,学生分别进行组内互评和全班互评;

(3)班主任考核,并引导学生对活动进行反思,强化体验,表扬先进,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4)教导处审核,并在学期结束前统一公示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内容和学分。

注:在课程展示和活动汇报过程中,可邀请家长、社区相关人员等参与活动。学校在审核、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在考核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应听取家长、实践地或服务社区负责人方面的意见。

(三)补充说明

为提高综合实践课程的质量,增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根据我校的实际,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同时,试行以下评价方法:

1、研究性学习。每班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评选优秀课题和学生研究性学习成绩。原则上每班“优(A)”级课题占总课题数的1/3;“良(B)”级课题占总课题数的1/3;“合格(C)”级课题占总课题数的1/3。“优”级课题组1/2学生研究性学习成绩为“优”,其余为“良”或“合格”;“良”级课题组1/3学生研究性学习成绩为“优”,其余为“良”或“合格”;“合格”级课题组1/4学生研究性学习成绩为“优”,其余为“良”或“合格”。学生研究性学习成绩记载入“学生学习报告单”。

2、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

除学生应得相应学分外,经学生互评、社会实践地和社区负责人评价、班主任考核、教导处审核,对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将进行奖励。

篇三: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高一(2) 姓名:杜才圣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 高一(2)姓名:杜才圣

表八:社区服务记录表

班级:高一(2) 姓名:杜才圣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高一(5)班 姓名:郭之慎

表八:社区服务记录表

班级:高一(5)班 姓名:郭之慎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高一(5)班姓名:郭之慎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高一(3)班姓名:何兴宇

表六: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班级:高一(三)班姓名:何兴宇

表八:社区服务记录表

班级:高一(三)班 姓名:何兴宇


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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