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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业发展集团

时间:2017-02-18 05:33:4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秦岭国际受害人诉求

秦岭国际受害人之诉求(讨论稿)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

西安市公安局并转任军号局长:

陕西省公安厅并转杜航伟厅长:

我们是秦岭国际受害人和部分受害人的授权代表,根据我们调查了解秦岭国际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搜集到的部分受害人诉求,经过整理,在此向贵大队提交书面的《秦岭国际受害人之诉求》。

诉求一:要求立即逮捕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秦岭国际的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王璐、秦岭国际非法销售负责人连光燕、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汉智,追究王璐、连光燕、王汉智的合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诉求理由:

1、 王璐是秦岭国际开发商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该公司大股东,秦岭国际绝大多数受害人被诈骗的款均转入王璐的私人银行账户,连光燕是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副总、秦岭国际非法销售的负责人,秦岭国际相当一部分人受害人被诈骗的款是现金交给连光燕或转入连光燕的私人银行账户;王汉智是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对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王汉智分别以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或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借秦岭

国际的商铺、酒店非法抵押借款,进行合同诈骗。

2、 秦岭国际受害人上千名,开发商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金额约3亿元以上,受害人已有一年以上无法见到秦岭国际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王璐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汉智,涉嫌卷款潜逃,受害人近一年无法找到债务人。

3、 秦岭国际施工现场无开发商负责人(施工现场是部分住宅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进行自救)、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无实际负责人(对受害人无法承担责任),致秦岭国际无法按时交工,受害人讨债无门。

4、 秦岭国际,为什么要追究王璐、连光燕、王汉智的合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我们认为是借售房为名,行合同诈骗之实。因为:

4.1、购买负一层到五层商铺的业主,希望在繁华的地段购置商铺进行出租收益,可他们压根没有想到自己购买的商铺是虚画的商铺(没有具体位置),既拿不到收益,又无法收房。

4.1.1、负一层是整栋楼公用设备用房,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负一层,连厕所都按商铺全卖了;

4.1.2、一到五层商铺,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每层的面积总和大于该层实际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还没有扣除公共走道、电梯间、厕所、购物通道占用面积);致购买商铺的业主无法收房。

4.1.3、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商铺非法卖掉后,又将商铺

非法抵押进行借款;

4.1.4、在购买商铺业主没有得到任何收益的情况下,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征得购买商铺业主和抵押商铺的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商铺作为自己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故意增加债权人,致受害人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债权。

4.2、秦岭国际的22—26层,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先作为住宅进行销售,进行了第一次交易;其后,作为酒店对外销售,进行了第二次交易;再其后,又将酒店非法抵押,进行借款,发生了第三次交易;最后,又将部分房屋当作自己使用权对外出租,发生了第四次交易;一房多卖,非法多次交易致秦岭国际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重叠,受害人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债权。

5、若不立即逮捕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秦岭国际的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王璐、秦岭国际非法销售负责人连光燕、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汉智,诈骗人继续逍遥法外,继续行骗,抑或销毁犯罪证据,会增加秦岭国际受害人的损失。

诉求二:要求立即查封秦岭国际楼盘和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的财产,冻结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秦岭国际的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王璐、秦岭国际非法销售负责人连光燕、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汉智,以及相关负责人武惠萍、苗燕等人的所有私人银行账户,以及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的公用账户,侦查受害人被诈骗资金的流向,追回受害

人被诈骗的资金。

诉求理由:

1、 秦岭国际,涉及受害人上千名,诈骗数额巨大,涉及无证销售、虚假销售、相当多受害人的所有权或债权重叠,务必查封楼盘,理清债权人的先后顺序,确保减少受害人的损失;若不查封楼盘,债权人在不断地增加,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有可能继续不断增加债权人,造成秦岭国际的混乱局面,使真正的受害人的损失在不断地扩大,部分人在非法获利。

2、 秦岭国际涉嫌受害人上千名,被诈骗资金3个亿以上,不查封相关公司和人员的财产,不冻结相关公司和人员的银行账户,不追查诈骗资金的流向,无法追回被骗资金,无法保证受害人的利益。

3、 若不查封和冻结财产和账户,继续下去,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秦岭国际等项目继续在外骗钱圈钱,会不断地增加受害人和债权人,如此继续,会严重损害已受害业主的合法利益。

诉求三:举报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涉嫌虚假注资。

举报理由:

1、 和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业务的受害人,都没有将资金打入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公用账户,几个亿的资金往来,不通过公用账户,涉嫌偷税漏税;

2、 和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业务的受害人,没有发现上述公司用自有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而是借助项目圈钱骗钱,也没有发现上述公司的自有资产,涉嫌虚假注资。

诉求四:举报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中菲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行贿,官商勾结。

举报理由:秦岭国际,位于西安市主干道、黄金位置,公然无证开发,无证销售,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居然能把秦岭国际主体建成,公开销售;没有政府高层领导撑腰、没有官商勾结、没有行贿能做到吗?否则,只能说明项目所辖地政府的不作为!!!

由于我们是秦岭国际自发的受害业主和业主代表,非政府执法部门,也非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完全、准确地了解和调查西安中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王汉智、王璐父女的真实情况,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不一定准确,因此,本诉求书中的不妥之处或不实之处,恳请公安部门谅解!

我们秦岭国际受害人的诉求,希望能得到公安部门的及时、公开答复。

此致

秦岭国际受害人维权组

2015年10月26日

附:秦岭国际受害人联合签名

篇二:国资委与陕西省政府举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仪式

国资委与陕西省政府举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仪式

4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与陕西省政府在北京举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仪式,共同推动中央企业与陕西省开展战略合作。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出席仪式并讲话,陕西省省长赵正永介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及与央企重点项目合作签约情况。王勇和赵正永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邵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以及陕西省常务副省长娄勤俭、省委秘书长魏民洲、副省长李金柱出席仪式。

王勇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和陕西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对进一步促进陕西省与中央企业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实施战略合作,促进双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陕西的区位、资源、产业和科教等优势更加凸显,中央企业在陕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合作范围不断拓宽,双方形成了相互依托、互利共赢、携手发展的良好局面。

王勇指出,中央企业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中来,深层次、高水平地推进与陕西的合作进程,努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中央企业要从融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助推陕西经济转型升级、携手陕西各类企业共同发展、助力陕西和谐发展等四个方面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和陕西经济社会建设之中。

赵乐际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央企业积极参与陕西经济建设,主动投身地方民生工程,为企地共建共享、共生共济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希望国务院国资委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陕西,希望中央企业加强与陕西优质资源嫁接融合,深化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务实合作。陕西省将继续完善优惠政策,统筹落实配套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尽力为央企进陕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赵正永在介绍中指出,近年来,陕西抓住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历史机遇,步入了发展的关键时期和上升通道,将为央企在内的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次“央企进陕”活动,必将开启央企深度参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伟大征程,翻开陕西与各家央企全面深化合作、共同加快发展的新篇章。陕西将强化政策支持,打造诚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当前陕西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走在上升通道,真诚希望国务院国资委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陕西,加强协作互动,搭建交流平台,完善沟通机制,推动双方合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4月27日,在省政府与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举行的合作备忘录签字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启动仪式上,省委书记赵乐际向央企发出这样的邀请。

以此次备忘录的签订为标志,“十二五”期间,陕西注定将成为央企投资的重镇:国资委与陕西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推进中央企业与陕西省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其中,签约央企37家,项目206个,新增投资7000多亿元。

部省北京联手结盟

省政府与国资委的此次北京“结盟”,再次证实了陕西的投资优势和后发潜力。

“陕西正处于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已经成为海内外资金关注的重点区域,随着自身优势的进一步发挥,陕西必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也必将为包括央企在内的广大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空间。”在备忘录签署仪式上,赵正永省长这样说。 “投资多,规模大是此轮央企进陕的重要特点。”相关专家认为,“中央企业不仅自身规模大,而且基本上都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品牌和资金力量巨大,是很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对象,诸多项目能够最终落户陕西,是对陕西投资环境的最好认可。”

不仅是此次北京的集中签约,央企与我省的深度合作,实际上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六届西洽会上就已经打响。

在今年的西洽会上,中央企业与西安市举行了专场签约仪式,仅此一场专场签约,西安就囊括了与央企合作项目18个,总投资304亿元。其中,西安高新区“长城(西安)研发总部基地及生产基地”和“中国电科(西安)电子信息产业园”两项目就引资86亿元,赵正永省长称之为“打响央企进陕第一炮”。

如果再往前追溯,开展“央企进陕”活动作为陕西省委、省政府2012年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西洽会之前就已经动员部署,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1年10月18日,由中农集团陕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部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机械暨配件交易市场”项目在富平奠基;2011年12月28日,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省供销社全资企业陕西棉花(集团)公司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这两个合作项目可谓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央企进陕”战略举措的有益尝试。

2012年2月,省科技厅向各科研院所发出通知要求填写“中央企业在驻陕科研院所投资情况调查表”,并积极筹措项目吸引中央企业在本单位投资。

2月9日,副省长李金柱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省长赵正永在全省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加快“央企进陕”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工业增长17%的目标任务。

3月4日,陕西省政府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在京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托中国电科科研院所在卫星导航方面的技术优势,联合建设中国电科西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卫星导航应用通用航空及海事电子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和星载天线等产业。 此次部省的北京“结盟”,作为我省与央企深化合作的一个标志,意味深远,一批批重大项目的落户陕西,让我省在实现富民强省的道路上,动力十足。

政策彰显陕西诚意

将央企引进来重要,让央企在陕西能够真正留得住、发展好更重要。

“我们将认真兑现承诺,继续完善优惠政策,统筹落实配套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尽力为央企进陕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北京签署备忘录时,赵乐际书记这样承诺。

为确保央企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我省专门成立了由副省长李金柱牵头负责的“央企进陕发展”活动领导小组,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等所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其中。3月26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研究推进“央企进陕发展”活动,并决定在现有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支持央企在陕发展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陕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支持中央企业在陕发展的若干政策汇编》起草工作已经完成,一系列支持央企在陕发展的财政扶持、投资金融、土地保障和人才引进等诸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即将出台,这些政策将包括: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来陕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创新投资金融政策,开辟企业在陕投资项目贷款“绿色通道”,协调银行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贷款抵押担保条件;支持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优先办理有关发行手续,并对企业进行政策性指导宣传。

优先调剂重大在陕投资项目用地指标。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投资强度指标的项目,其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证用地指标、优先预审报批、优先供地。企业扩建、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可协议出让,按最低限价收取出让金;经营性用地,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用地;企业职工住宅,改变存量土地用途,原则上按出让管理,执行最低限价,为降低建设成本,可以减少出让年限。

在人才引进上,对于落户陕西的企业,优先优惠提供人才公寓、安居房、商品房等生活配套用房。项目所在地政府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用于职工建设住房。整合各类引进人才专项资金,对来陕投资企业进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的人员,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和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仅如此,对来我省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或投资规模大、对我省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项目,还将实施“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

诸多支持央企在陕发展政策的出台,彰显的不仅是省委、省政府的诚意,更是为央企在陕大施拳脚搭建起了最佳舞台。

央企发力陕西,正当其时。

央企牵引地方发力

7279亿元,28%。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数字却是多年来央企支持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注解。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央驻陕企业与我省合作项目累计332个,总投资已达7279亿元,其中工业产值约占全省工业产值的28%左右。

篇三:2014年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陕西省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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