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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时间:2017-02-16 06:43: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结合xx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用范围

原则上所有党员举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范围。70周岁以上农村老党员、或因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讨论,报乡党委同意后,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推行预备党员积分考察制和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合格准入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一)基础分(6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5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分)

(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5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5分)

(5)自觉遵守、尊重村规民约。(5分)

3.讲道德,有品行(15)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5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

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分)

(二)履职分(40分)

1.讲奉献,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2)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5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次品、无违章等。(4分)

(4)参与“挂包帮”,帮助联系户脱贫,解决实际困难。(5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分)

(6)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3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8)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乡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5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三)一篇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小组(不设小组的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小组(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党小组会或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

篇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表

党员积分制考核表

评分对象:在职党员

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篇三: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中共XX镇委

关于在全镇党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镇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镇党委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各村、社区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镇党委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臵、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E、F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村(居)委会主任为A类;村、社区两委中的其他党员为B类;在家无职党员为C类;流出党员为D类;流入和双重管理的党员为E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臵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各村、社区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有条件的制作统一的党员活动直通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或直通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在社区管委会和驻村指导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

总计分,经由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镇党委备案,并在村、社区主要地点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社区管委会和驻村指导员的参与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村、社区主要地点进行公示后报镇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反映,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满意后向镇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四)积分应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挂牌授星制度,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1、星级设置及授予方式。分为五颗基础星和五颗先进星。基础星:根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授予,在各村、社区按照“2:5:10:2:1”的比例分别授予“基础五星、基础四星、基础三星、基础二星、基础一星”。先进星:设“学习提高星、争创佳绩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弘扬正气星”;授予对象必须是基础五星或四星党员,且分类项目分数要在150分以上;每颗先进星的授予人数以本村、社区参与积分制管理党员数的2%为上限,不得超过授予上限;授予先进星由村、社区党组织会议根据日常表现和共有项目中各分项积分研究推选,并经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票选和公示。

2、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为

“基础五星”或“基础四星并有两颗以上的先进星”;被推荐为镇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达到“基础四星”以上。如果“基础五星”党员同时被授予了五颗“先进星”,可不经过评选,直接作为镇级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3、对星级评定较差的党员要进行约谈督促。对基础二星党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基础一星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础一星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4、对A、B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年终业绩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评为基础一星的A、B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两委班子,对评为基础二星的A、B类党员要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改正效果不明显,也要及时调整。

5、对D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6、对E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要通过贺信、报告单、评价单等形式知会流出地党组织或党员的任职单位,方便双方携手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镇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村、社区党组织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各村、社区分管党建的党组织成员或会计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镇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二0一0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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