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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办案

时间:2017-02-15 15:47:2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经区人民检察院自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重视制度建设和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规范了办案工作,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四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上依法进行监督,维护了法律尊严,检察机关整体形象良好,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办案程序,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完善了侦查监督办案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监督和检察官责任标准,形成了一个程序标准明确、责任规定具体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均处于一个比较严密的制度规范下,避免了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二、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以重点督察保证质量。认真发挥检委会决策职能,施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办法、检务督察办法,重点督察自侦不立案、捕后不诉、捕后撤案、决定刑事赔偿、批捕后公安机关没有移送起诉、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等案件,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运行正常。同时,继续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虚心听取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建议意见,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加强与发案单位联系,不断丰富创新?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近两年来,在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办案期限提示、不捕说理、规范讯问(询问)用语、联系回访发案单位等工作上有比较明显的改进。

三、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考评,以执法质量衡量绩效。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对自侦、侦监、控申、公诉与民行联合办案、检察官执法过错追究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考评制度,设立内部考评机构,采取抽查、互查、必查等方式,重点查评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撤案及变更强制措施等案件,增强了办案检察官的质量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达到了公正执法,准确惩治犯罪目的。

二、存在问题

一、批捕工作的质量还存在不足。近年来还存在少数案件批捕后被决定不起诉;一些案件退侦的理由(《补充侦查提纲》)不够详实具体明确,有的在发出之前没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被监督机关有时出现的立而不侦现象,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但跟踪监督不够。

二、少数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卷内材料不够规范,撰写过于简单,表述笼统。

三、检察机关与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不够密切,对它们的联系监督工作相对薄弱,对它们查处的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不及时移送的,采取的措施有时不够及时。

三、几点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检察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需要,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需要。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抓实抓好。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作风教育,教育检察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检察官纪律规定,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保证。要在继续完善有关制度的同时,把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宣传、表彰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严肃查处无视制

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加强警示教育。要进一步修订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善内部考评机制。

三、加强法律监督,解决突出问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申诉案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杜绝不文明或违法违纪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要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严格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减少随意性。要强化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之间的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针对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这次调研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努力建立健全一个良好的案件查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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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加强涉案财物监管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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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案财物监管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作者:项伟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期

【摘要】按照修改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涉案款物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龙子湖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和对扣押财物的保管职责,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现结合该院2013年监督管理涉案款物的扣押、保管、处理情况,将主要经验和做法作一总结,供兄弟院借鉴。

【关键词】财务监管;执法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该院管理扣押涉案款入库15977018万元、随案移送涉案物入库5件,管理扣押涉案款出库6万元、随案移送涉案物出库5件。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监管方式:根据该院制定的涉案款物监管制度规定,由院纪检组牵头,会同案管中心、业务部门和行装部门,采取自查和专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案款物进行监管。

管理方面:经检查,该院业务部门(主要是自侦部门)所办理的案件有扣押款的,全部交给行装科,由行装科经办纳入银行专户管理,并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涉案赃、证物的保管工作,并会同纪检组对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扣押环节:扣押款物均与案件有关,且手续完备,有扣押文书、扣押清单、领导签批等。没有发现与案件无关的扣押款物。

保管环节:保管人与办案人分离,行装科、案管中心建立台账。

处理环节:涉案款物做到了该返还的返还,该移送的移送,该上缴的上缴,依法处理到位。

三、发现的问题

在监管中,发现有的案件在起诉环节由于和法院没有协调好,应当随案移送的扣押物没有移送,导致判决生效后应当返还的扣押物没有及时返还给当事人;在保管环节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扣押的赃物没有专用保管场所,对特殊物品没有配备必要的存储设备。

篇三:加强执法规范化的思考

(一)转变执法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思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首要的问题是不断深化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具体要做到“三个树立”。即一是树立法律至上意识。每位执法民警都必须掌握本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做到熟练运用;其次,在各项执法活动中,都能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作为执法民警的自觉行动。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每一次管理活动,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二是树立证据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客观、全面、公正、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并注重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的各种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及时,造成拖案、积案;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而造成冤假错案。三是树立程序公正意识。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的公正要通过程序的公正来实现,二者同等重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和“只问结果,不要过程”的实用主义思想,转变重职权,轻人权的观念,以及重领导批示、重经验,而轻法律的观念,严格执行程序法,用程序法来保障实体法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环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对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正规化。既解决“怎样为”的问题,又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当前应着力规范好“四个环节”。一要规范执法依据,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充分、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遵守,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四要规范执法责任,建立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公安工作的正规化

针对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守则,如: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考核制、案件办理终身制、案件审核把关制、办理案件主办科员制、一案一评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信访案件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回复、执行责任制》等。从110接处警、现场取证等方面入手,严把执法“源头关”,从执法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入手,严把“过程关”,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管理入手,严把执法“结案关”。以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必须有完善的执法制度,保证每一项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建章立制方面,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要从制度上约束执法的权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三是坚持贴近执法实际的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将民警的所有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公安机关的执法面宽、执法环节多,执法程序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科学、系统、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要在充分运用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等现有手段的基础上,变事后考评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方式、间或性监督为全方位、逐一执法环节的监督,像企业管理生产和产品质量那样,对执法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此外,还要以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保证执法办案的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效率。进一步拓宽执法管理的思想和视野,科学设置执法办案的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力机制,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多年工作的实践证明,典型引路具有形象、易学、示范引导的作用。要积极培养和推出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标兵”和“优秀执法民警”,表彰先进,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立样板,让每个民警都有身边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榜样和执法标杆。

(六)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一)转变执法观念,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思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首要的问题是不断深化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具体要做到“三个树立”。即一是树立法律至上意识。每位执法民警都必须掌握本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能做到熟练运用;其次,在各项执法活动中,都能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作为执法民警的自觉行动。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每一次管理活动,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二是树立证据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客观、全面、公正、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并注重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的各种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及时,造成拖案、积案;坚决防止因取证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而造成冤假错案。三是树立程序公正意识。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实体的公正要通过程序的公正来实现,二者同等重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和“只问结果,不要过程”的实用主义思想,转变重职权,轻人权的观念,以及重领导批示、重经验,而轻法律的观念,严格执行程序法,用程序法来保障实体法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环节,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对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正规化。既解决“怎样为”的问题,又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当前应着力规范好“四个环节”。一要规范执法依据,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充分、准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二要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遵守,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四要规范执法责任,建立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坚持制度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公安工作的正规化

针对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守则,如: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考核制、案件办理终身制、案件审核把关制、办理案件主办科员制、一案一评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信访案件受理、移交、承办、督办、回复、执行责任制》等。从110接处警、现场取证等方面入手,严把执法“源头关”,从执法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入手,严把“过程关”,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管理入手,严把执法“结案关”。以适应新的执法要求,必须有完善的执法制度,保证每一项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建章立制方面,必须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二是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要从制度上约束执法的权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三是坚持贴近执法实际的原则。通过制度建设,将民警的所有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强化执法管理,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公安机关的执法面宽、执法环节多,执法程序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如何才能保证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能够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科学、系统、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要在充分运用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责任追究等现有手段的基础上,变事后考评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方式、间或性监督为全方位、逐一执法环节的监督,像企业管理生产和产品质量那样,对执法实行全流程、全过程管理,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合法、公正。此外,还要以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为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保证执法办案的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效率。进一步拓宽执法管理的思想和视野,科学设置执法办案的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权力机制,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多年工作的实践证明,典型引路具有形象、易学、示范引导的作用。要积极培养和推出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标兵”和“优秀执法民警”,表彰先进,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立样板,让每个民警都有身边看得见、够得着的执法榜样和执法标杆。

(六)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1、克服“三怕”,转变监督观念。当前不少民警甚至有些领导对执法监督工作存在“抽象重视、具体忽视”、“说起来坚决,做起来随意”的现象,存在“三怕”思想,即:怕监督查出问题影响政绩,怕问题曝光有损单位形象,怕监督力度大影响上下级关系。观念的偏差导致了执法监督工作弱化。对此,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既是实现公安法制化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依法治警的需要,切实转变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抓住“三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抓住公安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刑事、治安案件的查破,各种行政事项的审批等。二是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这种“热点”往往是公安工作的薄弱点,应该成为执法监督的切入点。三是抓住执法监督的“盲点”。即平时在监督中容易忽视、难以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而又易出问题的工作部位,如立案统计和“一把手”的执法情况等。

3、坚持“六个结合”,丰富监督形式。一要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要理顺公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关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落实公安行政复议、听证和国家赔偿制度。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接受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要坚持本单位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三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四是坚持表扬先进与追究责任相结合。五是坚持综合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六是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如实行警务公开,开设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实施计算机监督管理等。

总之,基层公安机关肩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双重职能。只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律定性适用准确、法律程序落实到位、法律手续依法实施,提升民警规范执法行为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维护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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