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公司分包合同范本
附件6: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范本)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XX项目×××号
年月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承建××××部分工程因劳动力不足,乙方为工程提供劳务一事,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分包合同。
1.工作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4甲方项目经理:
1.5乙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易人时,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任继续履行前任应履行的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有关的承诺和责任。
2.工期
2.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总日历天数:
3.合同价款
本工程的劳务费及包干费用总额按劳务工作数量及包干内容,根据合同计算暂定为 万元(不含营业税及附加;含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和其它税费等费用),详见合同附表1《工程项目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清单》,最终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总额按本合同第8条约定办理。
3.1劳务费为 元/平方米,详见合同附表1《工程项目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清单》。
3.2本工程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含,包干价为 元/平方米,详见合同附表1《工程项目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清单》。
3.3本工程乙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含,操作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干价为 元/平方米,详见合同附表1《工程项目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清单》。
3.4本工程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含 ,包干价为元/平方米,详见合同附表1《工程项目劳务费用及包干费用清单》。
3.5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到费用增加的任何资料,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双方签认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3.6补充单价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甲方项目管理部审
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有效。
4.材料、机具提供与考核
4.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附表2《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由甲方按乙方劳务工程量和有关定额消耗量组
织提供。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得转卖。甲供材料根据定额消耗数量和实际用量进行考核,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的材料,按 6:4(甲:乙)比例进行费用分成;超耗的甲供材料,按甲方与供货商签订的单价计算超耗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4.2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详见合同附表3《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清单》。操作司机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3本工程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及考核方式详见合同附表4《甲方供应周转材料清单》。
4.4如因工程需要,乙方使用甲方机具、设备(根据合同应由乙方提供),经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后按市场价向甲方租赁,其费用按租赁价在乙方当期计价款中扣除。
5.双方工作
5.1甲方工作
5.1.1提供施工场地,负责办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5.1.2提供施工所需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负责施工
测量、工程试件取样及试验,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
各方工作。
5.1.3根据施工安排组织施工所需的(钢材、水泥、火工产品、砂、石、外加剂等)所有材料的采购。
5.1.4负责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收方计价和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5.1.5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5.1.6选派具有爆破资格的人员领取乙方使用的火工材料,指导爆破作业,收回当班剩余火工材料;根据施工需要提供技术工人、周转材料、施工机械(含司机)、工程用电等。
5.1.7拨付劳务费,监督乙方发放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5.2乙方工作
5.2.1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及时提供及采购应由乙方负责的辅助材料、小型机具设备、周转材料。
5.2.2在开工前接受甲方的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会和安全教育活动,施工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5.2.3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按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
篇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在合同法第272条有直接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29条是对分包合同的又一直接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1983年国务院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也有关于分包合同的规定;其后各地颁布的关于建设(建筑)市场或工程承发包关系的地方法规或规章中也都依法规定了相关内容。所以说,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标准》之规定,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过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同意。二者的区别:
1.标的种类不同。工程分包的是建设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完成方式不同。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只提供劳务即劳动力。
3.签订条件不同。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则不需要业主同意。
4.合作管理方式不同。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统一协调管理,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是工程承包人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的一部分,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价款结算不同。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劳动力单价和工时数量进行结算的。
篇三:工程施工分包协议书
工程承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0018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形象改造及电器等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4. 承包范围: 。
1.5. 工程期限:年月日交付使用.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1.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4. 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7.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1.8.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3.1.9. 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3.1.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2.1. 必须以甲方利益和名誉为重,任何时候均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名誉的行
1.5.1. 工期满足甲方的要求
为;
3.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3.2.3.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3.2.4. 管理和维护甲方提供的生活、生产设施、材料等,保证其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恢复或全额赔偿;
3.2.5. 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图纸、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2.6.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用于施工的所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3.2.7. 做到文明施工,对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障公众安全等提供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乙方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8. 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
3.2.9. 甲方人员和业主代表均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各种行为或隐患进行口头或书面指正,乙方不得拒绝执行;
3.2.10. 乙方负责业主所供材料的领用。
3.2.11. 乙方负责办理开工报告、材料报验、隐蔽工程、工程中间交接、联络单、签证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做好日常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按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装订成册,不少于三份,甲方审核,费用乙方自理。
3.3.12.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不得虚报;
3.2.12.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工机具设备与辅材。
3.2.13. 乙方负责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差旅费用;
3.2.14. 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承包价款的确定
4.1.承包价款以甲方与业主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为计价基础;但不含甲供材或甲定乙购材料主材价。甲方收取乙方除甲供材、甲定乙购主材价以外的总价5%管理费。
4.2.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发票。
4.3.乙方可以代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发票或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抵充相应工程款。
第五条 承包价款支付与结算
5.1. 甲方以现有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和监理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5.2. 承包价款的支付:正常情况下,按月进度报量,甲方根据业主和监理核实的工程量及业主支付的进度款,按进度预算报表定额直接费的70%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3. 工程交工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审计定案后,甲方以审定价款为基础,扣除前期付款,累计支付乙方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90%。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5.1. 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业主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5.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5.3.工程质量按业主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5.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5.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6.1. 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5. 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7.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7.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7.4. 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或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等达不到规范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可提出口头通知或整改通知书,乙方按通知限期纠正,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以双倍价格进行处罚。
8.2. 因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甲方要求等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8.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8.4. 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8.5. 乙方因违反业主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亡事故,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8.6. 乙方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并结算完毕失效。
9.3.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安庆
协议签订时间: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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