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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办案能力

时间:2017-02-15 15:07:5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破解五大难题 着力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和水平

破解五大难题 着力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和水平

侯茂虎

2008-10-20 15:15

稽查工作是药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做好药监稽查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科学监管统领全局,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第一动因,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真正能够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省稽查工作取得了较辉煌的成绩,尤其是近年来,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无论是在打假治劣和依法查案过程中,还是在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和应对全国性的药品突发事件中,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确保了全省人民的用药安全有效。2007年全省共立案31490件,罚没款7224.3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459家,捣毁制售假窝点31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打击力度之大,罚没款之多,在全国名列前茅,树立了湖南药监“敢负责、能战斗、打硬仗”的良好形象。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的深入和执法环境的变化,以及药监部门自身的不足,我省稽查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因此,有必要在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分析仔和细梳理当前药品稽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难点问题。我个人认为,当前我省稽查工作中存在以下五大难点问题,需常抓不懈。

难点之一:“乱罚款”和“违法裁量、滥用

自由裁量权”问题

主要表现:“同案不同罚”;“该轻罚的却重罚”、“该重罚的却轻罚”;“案件处理合法但不合理”;人性化不够,把自由裁量当作任意裁量、随意裁量。个别县局行政处罚的案件中,处罚覆盖面实际上达100%,行为罚占整个案件95%以上,对辖区内的管理相对人的罚款也是年年增加。如一个县局对个体药店的处罚额:2004年基数是400元,2005年是500元,2006年是700元,2007年上升到900-1000元。处罚案件数和处罚数额的多少与药品质量和管理上好坏已经没有多少直接联系了,而主要取决于当年财政拨款后经费缺口的多少。由于近几年行政经费支出和执法成本的逐年增加,罚没款也就不得不逐年增加,最终导致罚没款的随意性和扩大化倾向正在各地不自觉地蔓延。这些不作为、乱作为,执法违法的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少数执法人员身上,但是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药事法律法规的威严和药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建议解决方法:

1、对内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外坚持依法行政。

(1)严格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为出发点,全面收集证据、准确定性、正确适法、遵守程序、合理量罚,在综合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2)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以增加罚没收入为目的,不得以罚代管、以收代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不得干涉、插手监管相对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得放任违法行为。(3)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各单位法规、纪检监察、财务等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并坚决纠正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2、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并执行好《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行为规范》。

第一、严格遵循“同案同罚”原则。规定同一办案机关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当。防止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现象。

第二、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规定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判断,作出的处理决定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区分有无主观过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人员伤害后果以及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群体性上访等情形,给予不同幅度的裁量,真正体现了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根本宗旨。

第三、制订稽查办案工作程序,落实稽查办案规范化。今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行为规范》。全省实行药品稽查办案SOP,制订药械监督检查、稽查办案等7个标准工作程序,建立合法案件标准、执法办案行为准则等等。把好行政处罚案件立、办、审、定四个关口,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增强药监稽查权威性。

难点之二:制假者“高科技造假”、稽查手段“一枝笔三张纸”问题

主要表现:药品技术性造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加的趋势,对各级药监部门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稽查打假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困难和新问题,过去行之有效的 “刨子”型的监管模式和稽查手段是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依法行政的需要。“刨子”型的监管模式和稽查手段与简易程序办案直接相关,尤其是基层局对不规范行为的处罚使用简易程序,占整个案件的95%以上,一年之中难得有2个真正意义上的假药案件。而大多数的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单凭“一枝笔三张纸”实施行政处罚,有药品质量问题的要罚,没有药品质量问题的也要罚,罚款总是那几个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是根据委托送检和培训收费的情况实施行政处罚,反正一个单位一年要收多少钱。这种状况就是“刨子”型的监管模式和稽查手段带来的后果。

建议解决方法:

1、传统“刨子”型的监管模式和稽查手段必须彻底摒弃。2、要建立现代稽查机制,要

把信息稽查、快速稽查机制的建立放在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信息稽查是现代稽查最重要的一部分。近两年省、市、县三级稽查部门之间,三级稽查部门与药品检验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虽较过去有进步,但作用不大,效果不明显。(1)省局今年在省局内网办公系统中启用稽查系统网络,将稽查案件办理、稽查信息采集发布和稽查案件统计实行网络现代化办公。全省稽查管理系统4月份起在总队试运行良好,网上办理案件18件、发布不合格药品信息8000余条。7月份在部分市州局推广试用,为全省全面推广做准备,以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作用,实施指导、协调全省稽查工作,构建全省稽查“一盘棋”。(2)市局、县局稽查部门要指定一个稽查人员专门负责搜集各地的稽查打假信息,并负责收集本地的信息定期或不定期上报省局,不断充实和丰富省局的稽查信息网的内容。(3)要把各级稽查部门一年案源信息上报情况作为年终省局绩效考核的内容。并且适时创建了全省稽查内勤人员QQ群,加强了稽查内部沟通,及时上传了全省不合格药品信息600多条,打假信息30余条,为基层稽查打假提供了宽广的信息平台;

要实现快速稽查,还必须坚持以技术监督为支撑,走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路子,把快速鉴别检测作为药品稽查打假的重要手段,才能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挖掘案源,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引入药品快速鉴别检测技术,提升药品稽查打假的技术水平,提高发现假劣药品的机率和打假治劣的及时性。

难点之三:药品监督抽验针对性不强,准确率不高,基层行政处罚案件以“行为罚”居

多问题

主要表现: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省行政处罚案件,市、州局按假劣药处罚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70%左右,其中凭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查处的案件在25%以内;县级局按假劣药处罚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15%左右,其中凭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查处的案件在2-8%以内,大部分是行为罚,处罚难以服人,矛盾也会逐步激化。

建议解决方法:

创新药品监督抽验新思路,实现稽查工作战略重心转移。

“掌握信息、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是我省创新药品监督抽验的根本要求。在具体操作上的创新,当前我认为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抽验经费的下拨方式,在保证一定基数的抽验经费的前提下,实行抽验经费与抽验命中率、打假贡献率挂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抽验经费的作用,提高抽验命中率。今年我省制发《2008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明确药品抽验经费绩效分配方案,打破了过去“以批次换经费”的药品抽验体制。机制创造动力,今年1至5月份,全省完成监督抽验2559件,不合格530件,不合格率为20.71%,在总不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稽查打

假的“含金量”,共抽验检出假药达50多批,含量不合格的劣药达20多批,充分发挥了技术打假的有力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快速筛查在监督抽验中的作用,把快检与监督抽验、日常监督和稽查办案结合起来。目前我省凡是三项工作结合好的地方,快检工作和监督抽验工作都很突出。

三是对我省市场上经常出现的假劣药品进行归纳收集,2008年重点做好50-80个应急模型的建模工作。为明年我省全面推广自建的应急模型为主的快检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省局要根据市场上假劣药品新动向,不定期专门培训监督抽验人员。

难点之四:大案要案追根溯源难问题

主要表现:大案要案的最初发现,很多都是从一个小案件中追查出来的,当前一些县市局为了自身的利益,主要是为了个案处罚的罚没款及时到位和顺利结案,往往忽视对首发案件及时上报或通报相关职权部门,使一些大案要案错失彻查良机;国家、省、市局稽查部门或对已上报的首发案件和举报投诉案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在更大范围内统一指挥、协调彻查案件而把大案变成了小案。

建议解决方法:

1、各地首发案件必须限时及时上报。2、省级以上药品稽查部门必须花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指挥、协调工作上。3、建立全国、全省药品打假专项经费。

难点之五:基层农村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主要表现:“两网”建设对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就整体而言,从各地药品抽验的结果和查处的案件看,农村地区药品、医疗器械仍然是我省当前药品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个体诊所、药店、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等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问题较多。

(1)假劣药品相对较多;(2)药品购进渠道较乱,有的从个体药贩手中购买,有的来自商家代理上门推销,基本上没有合法的证照和票据;(3)过期失效药品不能及时处理;(4)中药霉烂变质、炮制加工不当、生药上柜台、串斗等现象严重;(5)从药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药品使用行为不规范;(6)擅自自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现象时有发生;(7)有使用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现象。

建议解决方法:

1、把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2、建议对农村药品质量连续进行三年专项检查。3、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监督抽验,积极推进县级药检机构快速检验方法。

目前城市相对农村,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还比较规范,游医药贩非法销售药品没有了市场,假、劣药品在这些地方难以立足,而农村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从药人员素质、

药品监管力度、消费者识别能力以及监督抽验中的标准品问题、检验仪器设备问题、对照品问题、抽样量问题等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村地区药品质量成为现有药品抽验机制下药品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和药品监督抽验的死角。今后应从两个方面首先做到:一是要强调对农村地区涉药涉械单位稽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不能留死角。二是要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个体诊所、药店、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等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要进行重点检查。

发展快速检验,是基层药品监督管理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基层药品稽查打假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省现行财政体制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有限抽验经费的作用,积极推进县级快速检验工作,意义更为重大。

篇二:创新案件检查方式 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第81期

2006年2月23日

目 录

● 创新案件检查方式 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 圆满完成“限放”工作 组织落实“禁放”工作

● 一支队拉开上好“四堂课”的学习序幕

● 振奋精神 争创佳绩

创新案件检查方式 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近日,法规监督处组织人员对三个支队及违章受理中心开展为期两天的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大检查,不同以往的是,本次检查吸收各支队案审部门同志参加,进行交叉检查和二次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

每月上旬,对各支队上月报结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是法规监督处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是履行执法办案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以前,都是由法规监督处同志直接检查,但是在本次检查前,我们决定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交叉检查和二次检查,即首先由各支队案审人员进行交叉检查,由一、二支队检查三支队,一、三支队检查二支队,二、三支队检查一支队,之后法规处同志在交叉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检查,并汇总检查意见向受检方反馈,我们概括为“交叉二检制”。实行这种检查方式,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随着《行政案件审批权限规定》的颁布实施,对部分违法案件的处罚已授权支队审批,支队案审人员的责任因此也增加了,通过我处在检查中进行案件分析和点评,以利提高案审人员自身的审核能力;二是随着我局依法办案的法律保障的到位,执法人员的办案意识得以提高,办案数量大幅增长,扩大检查力量、增加检查次数有利于查找更多问题和思考更多对策,提高案件质量;三是给各支队案审人员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的平台,有利于学习兄弟支队办案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查找和纠正自身不足之处,从而共同提高能力,形成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实行“交叉二检制”,是我们在执法监督上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得到了各部门的普遍欢迎,这项举措我们将长期坚持下去,并进一步巩固完善。同时,我们将充分听取支队提出的意见,吸收大队中层和办案骨干参加,逐步扩大检查面,改进检查程序,强化监督机制,从而完善这项制度。(法规监督处)

圆满完成“限放”工作 组织落实“禁放”工作

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春节期间湖州城区临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湖政通〔2006〕1号)的要求,2006年1月19日至2月12日为湖州城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在这一时间段里,行政执法三支队专门抽调人员紧密配合市禁放办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任务,让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安全、祥和的春节。

据调查统计,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没有引起火灾的事件发生,伤害事件也很少,成为历年来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开展得最好的一年。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在总结以往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对各经销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户实行统一审核、统一办证、定点销售;二是协调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安排值班,加强巡查,齐抓共管。三是做好对销售网点的货源监管工作,坚决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

根据通告要求,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湖州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改禁放。三支队立即组织落实各项措施,配合市禁放办做好烟花爆竹的禁放工作。(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2月13日烟花爆竹禁放第一天,三支队前往各居民小区发放市政府“禁放”通告,通过悬挂横幅、橱窗张贴、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并正确加以引导。(二)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三支队专门抽调人员到市禁放办值班,配合市禁放办的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支队)

一支队拉开上好“四堂课”的学习序幕

面对形形色色的执法对象和纷繁复杂的社会情况,一支队对每名执法队员的法律素质提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善用法、能用法、会用法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广大队员的素质,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战斗力,2月15日下午,一支队专门邀请局法规处处长章国华和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沈祖凯面授办案辅导课,拉开了支队年初制定努力上好“四堂课”的学习序幕。

课上,沈祖凯支队长围绕目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人民民主意识上升明显、法制观念淡薄等执法环境特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讲了关于如何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学会调解矛盾,如何具备较高的心理素质,做好自我保护等内容。

章国华处长先后对执法办案与行政程序进行了概述,对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对当前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做了评析,对执法队员在具体办案中存在的一些不可忽

视的问题予以指明。针对这些疑难问题,会后各大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了各自的看法。(一支队)

振奋精神 争创佳绩

2月9日下午,执法局二支队四大队在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布置2006年工作。管委会副主任邵玲珍、二支队支队长蒋召建、副政委敖波腾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四大队组建半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及存在不足,06年怎样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今后队伍建设该怎样抓”等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全队上下发言踊跃,大家表示下一步工作要按照执法局的要求,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体现6个字“要学、要做、要忍”,即要学会怎么办案,怎样查违;要会做事,会做群众工作;对老百姓要忍让,要宽容,要取得信任,要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

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敖副政委在肯定四大队半年来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六点希望:

1、思想更稳定;2、政治更成熟;3、业务更精通;4、保障更有力;5、形象更优秀;6、战果更丰富。蒋召建支队长对如何开展好06年工作要求队员在思想认识上、队伍建设上和工作措施的落实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管委会邵玲珍副主任对四大队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1、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提高素质;2、振奋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3、团结工作,真正形成合力;4、严格执法、严格管理;5、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二支队)

篇三:提高五种能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五种能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要着力提高政治鉴别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职责,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讲政治,关键是提高政治鉴别力。一是要加强理论修养。这是提高政治鉴别力的基础。政治坚定性和立场稳定性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要通过勤奋学习和刻苦磨炼,长时期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和接受党的教育才能形成。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对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并善于运用所学习和掌握的科学理论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真正从心灵深处坚定政治信念。二是要严把政治方向。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地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做到大事面前不糊涂、原则问题不含糊、方向问题不动摇,旗臶鲜明,立场坚定。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执纪监督岗位,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必须做到在政治认识上更要先行一步、快人一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要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可能面临太多的大是大非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提高政治鉴别能力的关键是如何在工作中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没有大局意识,善不善于把握大局,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干部的眼光不能仅限于自己所做的具体工作,而应立足本职,胸怀大局,把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自觉在大局下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将自己的职责与大局联系起来,找准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力是能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推

动工作深入开展的能力,是政治鉴别能力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当前反腐倡廉一些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疲于应付、不见成效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出在计划上、制度上、决策上,而是出在执行力不足上,或者在执行时大打折扣。解决好这些问题,加大执行力度,要突出围绕中心工作和工作部署去抓执行,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要围绕热点抓执行,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靠制度抓执行,不畏权势,不徇私情,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扎实推进工作的落实。五要审时度势处理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信访接待、查办案件等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如果不能够审时度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就会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就会被淘汰,工作就会被动,甚至给党和人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大家必须既要胸怀全局,从宏观上考虑、提出问题;又要心细如丝,从微观上操作好、处理好问题。在处理案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时,决不能再总凭个人经验、总用“土办法”、总靠领导把关,或者是简单应付、“一刀切”。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善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善于选择解决问题的时机和方法,该“冷处理”的就“冷”,该“热处理”的就“热”。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一定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早介入,沉着应对、善于引导,不失时机,依法控访、妥善解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着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协调能力,一是《党章》的要求;二是贯彻执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三是反腐败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组织协调工作做好了,就能为党委、政府开展反腐倡廉提供决策依据,就能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就能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找准位臵,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应注重在五个方

面加以认识和改进。一是要明确组织协调抓什么。就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来说,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战略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它们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就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科室、纪工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岗位职责明确在组织协调中应该主抓什么。如办公室每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协助委局领导搞好每年一次纪委全会的组织协调。二是要知道怎么抓组织协调。要心中有数。对协调的目标和任务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这样进行组织协调才有发言权、才有针对性。要“争取领导”。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视、支持和理解。尤其是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一定要多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请示汇报,使纪检监察工作引起重视、列上议程,并取得人财物的支持。在请示汇报时一定要有充分准备,要有自己的见解、打算,提出意见供领导参考,当好参谋、助手;一定要避免就请示去请示、就汇报去汇报,不谈设想、不谈思路、不谈举措。还要加强与县纪委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多多反馈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工作特色,以便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要“协调各方”。做到主动牵头,平等协商,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或科室个人,明确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如查办大案要案,县纪委就必须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发挥大案要案协调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整合办案力量、案情信息等各种资源;抓宣传教育工作,就必须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能较好地解决单个部门力量不足、手段不全、效果不佳等问题,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要指导好下属。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都有指导下属的职责,指导下属的关键是要经常沟通思想、交流方法,提高下属工作积极性;要坚持指导督查,

抓点带面,不断推动工作。三是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组织协调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讲究策略,讲究灵活。毛主席曾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政策”讲的就是原则性,“策略”讲的就是灵活性。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性,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但是在执纪量行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千万不能以讲灵活来投机取巧,放弃原则。四是要讲究程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胆履行组织协调这一职能,大胆行使组织协调这一职权。同时,又要讲究程序方法善于协调,要按程序办事、按程序进行组织协调,这样事事就会顺畅。不按程序,不讲方法,就会人为地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可能会引发不应有的矛盾和问题,更容易陷入两难的境地。程序固然重要,但是在讲究程序的同时,还要针对新情况,从实际出发,拓宽思路,灵活机动地处理好组织协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履行好职责使命。乡镇和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仅肩负着本乡镇、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重任,而且还承担有其他工作。无论哪项工作都是职责范围内的事,都需要用时间、花精力去做,但是必须明白是组织上的信任,自己的身份才有幸成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两手抓”,区分矛盾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在努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工作,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因抓其他工作而忽视纪检监察工作,不能让分管工作影响和冲击了正常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要着力提高办案执纪能力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做到严格执纪与依法依纪相统一,做到法纪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

要突出办案工作重点。要重点查处复杂疑难和重大典型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及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重点查办一些关键部门重要中层岗位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干部作风问题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影响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办行政部门乱收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案件。二是要强化依法依纪办案理念。作为执法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树立权利与义务并重的意识,既要讲权利,更要讲责任,切实做到查处干部与保护干部并重。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信访、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重事实、重证据、准确定性量纪,严格按规定使用办案措施,切实把法定程序贯彻始终,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尤其是对涉案款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决不乱收,足额上缴。三是要不断探索办案谋略和技巧。只有不断探索完善办案谋略和技巧,才能丰富办案方法、手段、思路,才能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在办案思路上,要有轻重缓急的意识,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有案可查、有案敢查、有案会查、有案必破上下功夫,拓展案件线索,树立破案信心,提高成案率,进而突破大要案。在具体的办案环节上,要做到审时度势、把握时机,快速出击、及时取证,利用矛盾、积极攻心,注重证据、形成链条。要善于学习研究办案有关知识、经验、成果,注意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更新办案手段,开拓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标准、效率、质量,增强突破重大案件的能力。四是要敢于坚持原则。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工作中,必须讲原则,做到刚正不阿。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有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精神,不信邪,不讲情面,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正视和揭露矛盾,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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