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户籍窗口标语

时间:2017-02-15 15:07:4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宣传材料及宣传标语条幅

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温馨提示(宣传材料及宣传标语条幅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更多>>

岳王派出所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温 馨 提 示 2011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 新修订的 , 《居 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 第一代 居民身份证) 日起停止使用。停止使用一代证,在全社会全面使用二代证, 居民身份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是国家在充分考虑二代证发放、使用客观情况,综合分析继续使用一代证存在诸多问题的基 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并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对于促进我国人口管理现代化,方便群众生活 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治安、户政、人口管理部门始终把人 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工作作为 2012 年重点工作,全面部 署、深入宣传,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服务手段,确保 2012 年 7 月底前全部完成为持一代证公 民换发二代证工作,实现一代证到二代证的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使用多年,科技含量低,制证工艺繁琐,制发周期长,防伪性能差, 极易被伪造、变造,致使利用假身份证和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的问题日益突出,直 接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信 目前, 息准确,信息量大,技术含量高,防伪水平高,网络查询更方便等几大特点。目前,子女上 目前 婚姻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粮食补贴、办理银行卡、 学、婚姻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粮食补贴、办理银行卡、外出务工等都是把 二代证作为建立信息的首要依据。如不能及时换发二代身份证,将对你的工作、 二代证作为建立信息的首要依据。如不能及时换发二代身份证,将对你的工作、生活产生不 利影响。 利影响。 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 1、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人应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 出所办理。办理换领的,还应提供申领人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当场对申领居民身份 证的公民进行人像信息采集。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仔细核对申办人的文字、人像信息,无误 后合成制证信息,打印包含人像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后, 由申请人当场确认签字,签字确认后不得再变更文字、人像信息。 2、开辟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 ,服务特殊群体。在每年的高中考前为考生开辟绿 色通道,优先办证;在每年的春节期间为外出返乡群众尤其是农民工优先办证;对老弱病残 生活不能自理的群众实行“预约办证”和“送证上门” 。 3、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业务。

群众如急需用证,可凭申领凭证前往邮政速递部门, 自愿申请办理二代证速递直投到户业务。 4、取消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前登报声明作废的作法。 5、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间由原来规定的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间由 原规定的两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咨询电话:0558-XXX(县公安局) 、XXX(岳王派出所) 牛县公安局岳王派出所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人人皆须二代证 事事无证办不成 一代证换领二代证宣传标语(条幅) : 加快推进一代证换领二代证(工作)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今日换证不积极,明日办事干着急。 二代证,不可少,迟办不如早办好。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人人皆须二代证,事事无证办不成。

篇二:公安局分类流程图

(图1)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支、弹药运输

许可流程图

(图2)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外国

人永久居留确认行政许可流程图

(图3) 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外国人签证行政许可流程图

(图4)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行政许可流程图

(图5) 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因私护照核发及加注行政许可流程图

篇三:2014年社会救助宣传标语

2014年社会救助宣传标语

(供参考)

1. 阳光救助暖万家,满意在救助;

2.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

4. 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欢迎各界监督;

5. 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6.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低保工作,是全县(市)区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

7. 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8. 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9. 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10. 主动退出低保光荣,故意骗取低保可耻;

11. 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2.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保老有所养;

14. 互帮互助,关爱五保老人;

15. 五保政策好,政府来养老;

16. 城乡医疗救助是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惠民政策;

17. 实施医疗救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 1 -

18. 开展医疗救助,造福困难群众;

19. 困难群众看病难,医疗救助来帮忙;

20. 推行医疗救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21. 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好,困难群众健康有保障;

22. 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效果;

23. 加快居民家庭核对机制建设,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24.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申请诚信意识;,

25. 实施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准确性;

26. 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杜绝?人情保?、?骗保?现象,凡未经收入核对程序,不得审批城乡低保;

27. 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

28. 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29. 临时救助是缓解城乡困难群众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一项好政策;

30. 突发基本生活困难不要慌,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帮你忙;

3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2.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3.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4.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 2 -

则;

3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36.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37.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

38.城乡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低保变更手续;

39.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停发其低保金;

40.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41.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4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43.需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4.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 3 -

45.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46.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47.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48.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49.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50.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社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51.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52.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53.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54.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55.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 4 -

56.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经委托的申请或已救助的家庭,通过户籍、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船和银行、保险、证券等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5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58.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59.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责令退回救助资金、物资,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60.以全面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抓紧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

62.编织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发挥社会救助的应有作用,兜住民生底线;

63.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打牢社会救助工作基础;

64.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基层,改进服务,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到位;

65.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66.用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67.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我 - 5 -


户籍窗口标语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7032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