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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士官改革新政策

时间:2017-02-15 14:23:1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5军队转业政策:军人退役费计算核对项目

军人退役待遇制度自建立起来,历经多次调整,项目逐渐健全完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退役费随基本工资调整而大幅增加。2011年,总部又大幅提高了义务兵退伍费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2000元。

退役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广大官兵普遍关注,总部制定了统一标准,但因人员类别、服役年限和工资档次等不同,退役费结算金额不尽相同,退役军人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自行计算核对退役费。

一、士官退役费

士官复员退役费包括:

一是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饺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是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是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是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六是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饺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七是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八是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义务兵退伍费包括:

一是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是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是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是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篇二:2015军队改革

2015军队改革

军队改革最新消息2015:科学立法引领推动国防和军队改革

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推进,军事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事立法工作,把军事法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军事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军事立法质量,关键在于坚持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是军事立法工作的首要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标准,是提高军事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引领和有力推动。科学的本来意义是实事求是。科学立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和体现军事法治规律,这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军事立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军事立法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战斗力这一根本唯一标准,从基本国情和军情出发,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之要,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尊重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遵循军事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使军事法规反映和表达军队建设的基本规律和根本要求,真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法律应该反映客观规律,适应法所调整的各种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必然性和规律性。部队的客观实际是军事立法的生命源泉,脱离部队现实的立法在实践中必然是缺乏生命力的。军事立法过程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意识活动过程,是立法者对客观规律的阐释,也饱含立法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和选择。军事立法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相一致,以部队客观真实与军事发展规律为基础,符合部队客观要求。

军事立法的科学性还体现在对军事法学研究成果的积极应用上。军事法学研究的最重要目标和价值,就是为军事立法做准备,提供理论和方法论的支持,实现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要改变军事法学研究与军事法治实践各自摸索研究、较少互通、两张皮、两条路的相互脱节状态,积极促进军事法学研究成果为军事领导机关决策和军事法律实务部门采纳,进入法治宣传领域,成为部队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内容。军事立法工作者必须具有更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关注军事法学发展,用科学的法学理论武装自己,掌握并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体系,掌握立法策略和操作技巧,积极与军队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保持密切关系,切实提高立法科学化水平。

科学立法必须积极回应军队法治的立法需求。军事法是人类的创造物,既有客观性的一面,也有主观性的一面。军事立法在充分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恰当的方式准确地反映当前军事立法的迫切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军事人力资源立法,加快非战争军事行动立法,制定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法、军民融合促进法

等。科学立法必须正确处理现实性与前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是经验的反映,但不等同于经验做法。军事立法既要面向军队现实,又要在现实与理想之间达到最佳平衡;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利于在执行中形成预期效应,又要随军队改革而适应变动、创新发展。科学立法必须保证适度抽象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既要考虑到军队的统一性,又要考虑到各战区、各军兵种的差异性,“粗”“细”得当,既有原则性规定,给执行留有一定空间和余地,又要朝着精细化立法的方向努力,规定更多有效管用、明确具体的“硬杠杠”,原则性与操作灵活性相结合,上位法与下位法相协调。

改革就是变法。军事立法是一个创新治军思想、构建治军理论的过程,必须具备科学的立法理念、科学的立法制度、科学的立法内容、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只有坚持科学立法,坚定不移地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治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军事立法引领和推动国防与军队改革的积极作用,推动国防与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开创强军兴军的崭新局面。

2015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沈阳军区首批士官长上岗

担负我军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的陆军第39集团军某步兵旅9日召开军人大会,任命36名营连优秀士官为营连士官长。这标志着我军士官长制度改革拉开帷幕。

实行军士长或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

陆军第39集团军某步兵旅在承担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中,积极研究探索实行士官长制度措施办法,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沈阳军区军务部副部长于世祥介绍说,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在总部机关指导下,军区专门成立联合指导组对口研究论证,不断丰富完善士官长的职责定位、选拔配备、管理保障、考评奖惩等配套措施办法,取得了《士官长制度实施细则》《营连士官长选配工作实施方案》《营连士官长选配机关考核实施方案》《士官长培训教案》等一系列成果。

据了解,沈阳军区首次任命的36名士官长全部为党员,90%有大专以上学历,100%在部队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个个军政素质过硬,人人是基层战斗力建设骨干。这个旅五连士官长陈忠波说:“成为沈阳军区首批士官长后,我将按照职责要求,当好军官助手,成为士兵标杆,积极为部队战斗力建设作出贡献。”

2015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我军士官长制度试点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多国军队的通行做法,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让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记者:前不久,北京军区第一期士官长预任对象集训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结束。

有评论称,此举借鉴了美国军队的士官长制度。请问对此作何评论?这将对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耿雁生: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这些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这样一个试点是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在旅(团)营连设士官长

记者:前不久,北京军区第一期士官长预任对象集训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结束。有评论称,此举借鉴了美国军队的士官长制度。请问对此作何评论?这将对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耿雁生: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这些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这样一个试点是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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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当前基层部队士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

当前基层部队士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的思考

严福平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三大队二中队 云南昆明 650208

摘要:笔者通过在实习期间走访了实习支队的一些基层中队和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掌握了当前在一些基层部队士官队伍中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依据一些基层部队在士官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通过综合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士官队伍 存在问题 对策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的重新颁布和实施,我军新的士官制度正式进行了。改革士官制度是贯彻质量建军,科技强军方针,增强打赢未来高科技战争能力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增强军队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士官队伍建设活力的迫切需要。士官作为部队中的“兵头将尾”素有“军中之母”之称,作为联系官与兵的“纽带”;作为部队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基层稳定的中坚和建设的基石,是部队全面建设的一支强大动力。如何运用好这支强大队伍为基层部队建设积极作贡献是基层部队管理的重点与难点。然而由于士官制度改革的时间不长,制度尚不完善,基层单位对士官的管理缺乏科学性,部分士官对自身的要求不严,思想态度不端正,致使士官队伍中存在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骨干作用不强;思想消极;工作、训练热情不高;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乱搞“驻地恋”;服役态度不端正,思想波动大;盲目攀比,消费奢侈;条令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基层部队的管理工作带来了重重阻碍,成为部队全面建设的绊脚石。针对上述问题,使我对基层士官管理工作产生了一些思考。

1、当前士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骨干作用不强,组训、管理能力较弱

根据调查发现:在当前部分基层消防中队的士官队伍骨干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部分士官文化程度偏低,专业不过硬,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满足不了本职工作的需要,对高科技知识缺乏理解能力,对新装备、新器材性能一知半解,操作和运用不熟练,平时不善于给自己“充电”,安于现状。二是缺乏管理能力和组训能力,组训时理论讲解不透、不深、不细,组训方法不灵活、死板,教学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有些士官依赖思想强,离开了干部跟班,就不能独立完成组训任务。还有些士官管理能力弱、不善管、不会管,大部分士官管自己可以,但管他人的能力偏低,尽管经过了预提班长培训和士官集中培训,但经验仍不多。三是素质单一,会训练的不会管理和做思想工作,懂技术、懂业务的不会组训。四是部分士官说的比做的多,干工作没有实际行动,沾轻怕重,好逸恶劳,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完成不坚决、不果断、报告团泥带水。

1.2思想消极,工作、训练热情不高

在某些基层中队,部分士官因社会环境和个人原因往往在平时容易产生消极情绪,致使工作热情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特别是在2个阶段比较明显,第一个阶段是士官服役期满的最后一年,第二个阶段是放长假之后,中队开展正常操课训练的前后几天。另外在以下几个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遭到上级批评和处分。二是评功、评奖没有如愿以偿。三是失恋。四是家庭纠纷。五是内部关系处理不好。笔者对实习支队的几个单位的40多名士官调查之后也证实了上述的结果。

1.3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

目前,在基层中队普遍出现了士官比干部军龄大的现象。他们大多度过各种培训或当过班长,阅历多、见识广,对战士情况熟、对业务精、从而感到与基层干部相比差不了多少,有的还觉得比干部强。专业士官接受非专业士官的领导,认为是外行领导内行,心理不服气,年龄大的士官接爱年龄小的干部管理有的是“老班长”接受“新兵”干部的管理。有的士官与干部是同龄兵的老乡。这些士官认为“新兵”管“老兵”或同龄兵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故意给干部出难题,不配合工作和管理,对批评不予理采,唱反调。

1.4寻找精神寄托,乱搞“驻地恋”

在基层部队,一些士官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再加上对部队单调的生活感到空虚,恣意寻找精神寄托,与驻地女青年乱交朋友,他们经常于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顾,私自外出,违反规定使用手机,和社会青年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甚至更严重的与女青年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而引发风波,闹得不可收拾,严重影响了警民的关系,增加了部队管理的难度,即给部队带来了负面影响,也给士官带来心灵的创伤和心理的障碍。

1.5服役态度不端正,思想波动大

新的士官制度使士官由原来的“一改定终身”变为分期选取,士官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初期士官相比中级士官思想更加活跃。一是来自落后地区和农村藉的士官,大多把选取士官当作跳出家门谋出路的一种途径,对分期选取思想顾虑较大,担心进不了中期,对自将来发展缺乏信心。二是少数来自城镇的士官把选取士官作为考学、提升和短期内避免就业安置难的最佳选择。三是已进入中级的士官,考虑去留的个人问题多,思想容易不滑。四是多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士官,因岗位编制限制服完第一、二期后都要复员,不能象专业技术士官可以升中级。特别是在士官总数最多的建制班长,原则上服役完第二期就要复员,思想波动大,对部队建设影响大。

1.6盲目攀比,消费奢侈

在一些基层部队的士官当中,不是提倡勤俭节约的作风,而是追求盲目攀比,崇拜金钱主义和享乐主义。随着现代化经济的高速增长,部队生活条件的改善,士官工资待遇的提高,士官的工资少则六七百、多则上千元,士官花钱也大手大脚有甚讲阔气。据调查统计有65%的士官佩有手机,穿名牌服饰、买高级化妆品、抽高档香烟,衣服自己懒得洗,拿去外面干洗 。“现代时尚”已成为他们的“专利”,盲目追求朝代潮流,相互攀比,造成畸开消费的倾向,养成“超前”、“超支”消费的习惯。

1.7条令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

基层部队士官大部分都兵龄长,对部队情况熟悉,有的长期与领导或干部接触,礼节礼貌随意性比较突出。大会、小会不加强学习,会上姿态不端正,坐没坐样、站没站像,更有甚者竟然在领导面前翘起“二朗腿”;有的士官进入领导的办公室不打报告,就像进入自己的宿舍一样随便;有的士官仪容不整,长发飘飘,手插裤袋,边走路边吸烟,有的士官利用工作之便或休假时间涉足“灯红酒绿”场所;有的士官在正常的操课训练中,装病打报告出列等现象,笔者屡见不鲜。

2、问题剖析

2.1士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江苏总队曾对士官队伍文化程度进行调查,全省的2043名士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30%、高中文化程度占50%、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0%,其绝大部分是普过函授取得的。云南总队也曾对全省793名士官进行过调查,其中大专以上文化占4.5%、高中初中和中专文化占30%、初中以下文化占65.5%,在30%具备高中初中和中专文化的士官中职高占大多数。并且在全国其他总队也都存在这种现状。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基层部队的士官队伍中,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的现象,加之一些基层部队在选取士官时,只注意某项专业技术,往往忽略文化素质这一方面。在士官进期转换中,又缺乏规范的培训和教育,所以导致了士官

的文化素质不能得到提高,造成恶性循环,使士官在管理、工作中不能得心应手。

2.2进取精神不强

部分士官选改动机的功利性比较强,献身消防事业的观念淡薄,少数士官选改后,有“船到码头车到站”、“干得再好也捧不上铁饭碗”的思想,敬业精神衰退,工作分心走神,消极应付,有的是“顺其自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对自己的目标、方向茫然一片,必然会在前进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出现不知所措的现象。

2.3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共同条令和《士官管理规定》对各期各职各类士官应履行的职责?责权如何分配?其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有些基层部队也没有根据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所以普遍存在了士兵、士官管理手段上千篇一律、同等对待。士官在部队的时间都比较长,对部队情况和环境都比较熟悉,加之一些基层部队管理方法单一,使部分士官很容易就在制度上钻了空子,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现象。

2.4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社会中出现了一些追求高档享受、消费奢侈,以及办事情走后门的不良现象。消防部队大部分都驻扎在城市,与地方接触比较多,一些士官接触到地方形形色色的人之后,由于不能把持和约束自己,在无形之中就成了“模仿秀”,在消防上也不甘落后,盲目攀比,在办事情上也想走捷径,长此以往,思想也开始腐化。

2.5现实问题的影响

一是走与留的问题,士官制度改革以后,士官实行分期服役制,废除了以往志愿兵“一改定终身”的规定,所以部分士官对自己的能否晋升下一期感到困绕。二是今后的出路问题,一些士官在今后的再次就业失去信心。三是婚恋问题,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正值年轻气盛的士官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想通过在驻地找一个对象来完成父母的使命;或是“留后路、求发展”;或是寻找精神寄托。

2.6缺乏科学的教育引导

一些基层部队在对士官的教育中,走形式、走过场。士官一出现问题,就采取处分的态度,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也有规定,实施处分的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光堵不疏,缺乏正面的教育引导,对士官出现的问题不认真进行分析,不找问题的根源,不研究问题的解决办法,使士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的得到控制,越陷越深,还有一些基层部队采用一些土办法、土政策,给士官队伍增加了超负荷的思想负担,使士官管理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3、解决问题的办法

3.1对士官的选取要做到优中选优

各基层部队在士官兵选取上要严把质量关,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笔者所在实习单位在士官选取方面有一个成功的做法:首先,必须拟定计划,重点培养。建立《士官预选苗子考察表》,确定1至2名干部为培养人,加强工作、生活中的引导、帮教工作。每季度按思想品德、工作表现、技术素质、纪律作风、遵章守纪、尊干爱兵、爱岗敬业等方面认真填写考察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提出审查、改进意见。从而做到平时管理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周密部署,避免选改前具体情况掌握不清,而出现仓促、盲目的改选的情况。其次,要严格按照选取士官的程序办理,在接近退伍前一个月由本人自愿写出书面申请,实行群众评议,基层党支部认真结合培养考察情况,提出预选对象上报上级审核,在此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尊重基层群众意见的原则,这个做法实施几年来,从士官队伍的现状来看,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3.2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士官队伍管理

各基层部队要建立依法管理、全程管理、考评激励机制。要结合本单位士官队伍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士官管理的具体规定,依据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规范士官的言行举止。对士官的日常管理、执勤管理、节假日管理做到时间上无漏洞,空间上无间。从贵州省消防总队出台的《士官量化管理考评规定》实施的效果来看,对促进士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是新形势下士官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士官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是增强部队战斗力,保持队伍高度稳定的重要保证。

3.3突出士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

首先,可以依托军地院校加强士官培训,积极鼓励士官参加各类专业函授、电大和自学考试,在士官队伍中开展“学历升级”活动,不断提高文化层次和掌握现代高科技知识。对一些特殊专业、科学含量较高的专业和消防部队院校培训机构不能培训的专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分批次送到军地院校或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专业培训,不断适应部队新技术、新装备发展需要。其次,可利用现有培训机构和现有条件加强在职培训,要充分发挥士官学校、教导队、驾训队、卫生队等基地作用,认真抓好初、中级士官相关专业培训。

3.4坚持“疏导”方针,从源头上及时解决士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部队在士官管理教育中,要坚持“疏导”的方针,对一些前景不甚明了、思想消极的士官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针对性地作政治教育,士官婚姻、家庭、转业安置待等敏感问题,要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加以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消除心中的阴影,无后顾之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思想不稳定的士官,要制订出相应的帮扶方案,通过谈话、谈心等方式切实让他们“改邪归正”,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士官,不要一味责怪,要帮助他们树立起勇于承担责任、改正错误的勇气和信心,重振旗鼓、重新做人。

3.5严明奖惩制度

把士官的工作情况与评功、评奖、入党、晋级晋衔挂钩,“关系兵”、“门口兵”和其他人员要同等对待与评比,使士官真正有干好与干坏不一样的思想,从而有效地激励士官队伍的积极性。即要奖励那些工作积极、表率作用强、为部队贡献大的士官,也要按照标准对那些达到处分条件的严肃处理,维护法纪尊严,奖惩形成鲜明对比,使士官队伍中形成一个“弘扬正气、惩治腐败”的良好氛围,做到奖惩必严明。

3.6不断改善基层部队的条件,创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基层部队要严格按照《基层部队建设纲要》的标准,争取地方经费,努力加强部队营房、营产的建设,改善营区的工作环境、改善部队的生活条件,把关心基层士官疾苦,切实解决士官队伍的现实困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基层部队俱乐部建设,突出警营文化的独特魅力,运用读书比赛、影评书评、球类比赛、文艺活动等多种载体形式,拓宽警营文化生活,营造优雅、洁净的营区环境,让士官树立家的意识,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部队的全面建设中去。

总之只有从士官队伍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进一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矛盾转换规律。笔者认为对士官队伍管理的重点应该着重放在引导和帮助他们去正确地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忌“一棒子打死”。要为他们改正错误创造一个机会和环境。基层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以下两点:一是对士官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姑息迁就,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夸大实际问题也是一种过分极端的思想表现。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过份紧张,要把握好这个“度”。应该本着以教育和帮助士官的目的,把士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地解决好,使队伍保持高度稳定,充分利用士官队伍“主心骨”的作用,为基层部队的全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怎样当好士官》长征出版社

2.《士官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

3.《士官婚恋问题对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影响与对策思考》吴松荣

4.《贵州省消防部队士官量化管理考评规定》试行贵州省消防总队

5.《贵州省黔西县消防中队士官骨干的选取和管理》黔西县消防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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