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设立分公司程序及所需材料
分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工商局核名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工商卫生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
三、办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章);书.doc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托代理人的证明.doc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会关于负责人的任职命令);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
5、公司股东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决议;
6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许可证明;(工商卫生许可或食品流通许可)
7、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营场所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文件。
9、经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需加盖分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设立登记表(工商局盖章的)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税务登记表;(需到地税局领取)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
5、经办人身份证及会计上岗证;
6、营业场所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7、总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复印件;
8、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银行开户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3、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总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分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
7、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篇二:关于成立子公司流程
关于成立子公司流程
一、 定义:子公司是指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的或者通过
协议方式受到另一方公司实际操控的公司。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子公司要受母公司的控制。子公司在重大事项和问题上并无权策权,而是由母公司决定其董事会组成,任命董事等重大问题。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主要以股权的相对份额的占有或者双方之控制协议而定。子公司一般不应对母公司拥有股份。
二、条件:
只要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就可以设立子公司了
没有其它的什么法定条件。
三、如何办理
等同于注册成立新公司的流程,具体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http://)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篇三:北京分公司设立流程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天津嘉银北京分公司)--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核名,注册用户名密码,核名3-5天。反馈信息。如成功可打印报告。填写相应名称时间股东,盖章,总公司营业执照是不是需要准备(看一),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5-7天拿着回执单去取营业执照。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问法人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质管局(营业执照原件,公司委托书)
5、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在北京的流程,仅供参考。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须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内容包括拟设分支机构的名
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内容包括同意设立分公司及对分公司负责 人的任命);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 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房产提交租房协议 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须经前置审批的项目应提交的报;
(9)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注: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需要问:分公司要增加营业范围么?)。需要增项说明书(嘉银增项说明书:嘉银同意分公司从事经营XXXXX范围)
分公司是否要独立核算?如果是独立核算,在北京地区缴税,如果不独立,就在天津缴税 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所体现投资两个字,注册资本金最低1000万(详细问)。
《设立分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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