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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果的应用前景

时间:2017-01-22 06:29:5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项目成果简介

“江西民间融资风险防范的研究”项目成果简介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在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中就出现了“两极怪圈”:一极是民间资本供给十分充裕,估计民间资本在 10 万亿元以上,但大多数资金处于“闲置”或“游离”状态,相当一部分则流入民间融资领域;另一极是民营企业在进一步发展中急需资金,对资本需求的欲望十分强烈,但由于自身的资产和信用状况存在缺陷而陷入融资困境。解决这种资源配置的扭曲现象是事关江西经济改革进程发展的重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社会各界早已对此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近年来,金融界、经济界、法学界的学者们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发展、治理等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引导民间融资走向“规范化”道路上,各界基本上达成了原则性共识。然而,应该怎样走“正规化”的道路,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研究江西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问题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一、有利于拓宽渠道,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民间资本,促进江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我国在 2005 年 2 月 24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民营资本实行全方位的市场准入,在财税、金融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是,事实上,很多地方的民间资本利用的渠道仍然狭小和不顺畅,因而,对民间融资的研究,有利于拓宽渠道,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民间资本,促进江西经济迅速发展,从而强有力地推进江西跨越式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金融体制的完善,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十三五”时期(2016-2020 年)是江西快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在全省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极大的资金投入,而这样大额的资金投入不可能完全出于财政。中央文件中已经明确指出将对城市和农村进行全面金融改革,提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等参股。这就要求我省加快规范民间融资的发展,引导其为建设江西提供有利的支持。

三、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环境,迎接金融全面开放时代的到来。2006 年底,

我国银行业全面正式开放,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近几年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可以预见的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已为时不远。对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机制的建构,有利于正确引导民间融资及民间金融活动的良性健康发展,为我省金融业全面开放营造良好的环境。 民间金融在我省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其漫长的发展阶段之中,既有过高峰,也经历低谷。在建国后的近三十年里,民间金融活动在江西地区一直是自发地开展,但规模不大;20 世纪 80 年代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经济开始呈现活跃势头,民间金融活动也随之逐渐活跃起来;80 年代后期至 90 年代初期,民间金融越发活跃,在我省达到了一个繁荣时期。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省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监管的加强,民间金融活动纷纷转向地下,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止。进入 21 世纪后,一直到现阶段,民间金融又逐渐复苏,其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势头,尤其是房地产、物流、商贸等领域,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当地的民间金融已经有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和影响。

民间金融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民间金融游离于官方金融体制之外,长期以来,得不到官方部门的重视,加上民间金融具有自发性,缺乏外部约束,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等事故,往往会引发连锁不良反应,产生“蝴蝶效应”,严重时会危害社会安定,因而具有很大风险,是官方重点的管制对象。但另一方面,民间金融确实对我省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对群众的生产经营等民间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间金融的双刃性,以法律形式明确其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引导和规范发展其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方面,消除其负面影响,从而更好地推动江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本项目从对江西民间金融的现状分析入手,共分四部分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的内容是分析我省民间金融的现状,包括民间金融的概念、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民间金融的特征和规模。民间金融,主要指游离于官方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发生在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之间存在着既互补又竞争的关系。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经济或大企业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而民间金融主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

民间经济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另一方面,民间金融多样而灵活的金融方式、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利率,都会对正规金融形成压力,随着民间金融市场份额的增加,两者在市场上会因为争夺资金而形成竞争。民间金融具有以下特征:参与主体的广泛性、资金来源的广泛性、金融方式的灵活性、金融形式多样化、金融金额扩大化、金融期限长期化和金融利率市场化。目前,民间金融规模越来越大,不容忽视。

第二部分分别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省民间金融存在的必然性。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第一,实用理性是民间信贷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二,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的关系本位是民间信贷运作机制的重要基础。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要形成民间金融,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存在民间金融(或者说是民间金融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二是存在为民间金融(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相关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说是要存在民间金融机制。就第一个条件而言,一方面,民间资金愈发充裕,数额巨大;另一方面,民间金融的需求也很旺盛,因此第一个条件具备。就第二个条件而言,由于我省正规的民间融资服务体系欠缺、民间融资手段不足,而对民间金融机制的需求却十分强烈,在正规金融制度无法及时提供的情形下,诱导性的民间金融机制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第三部分分析了民间金融对江西经济的影响和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民间金融对江西经济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从积极方面来看,第一,民间金融促进了中、小、微经济体的发展,促成了市场机制的发育。第二,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辅相成,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两翼齐飞”。第三,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对正规金融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消极方面来看,第一,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国家的货币政策执行力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第二,民间金融风险的危害性大,容易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安定。第三,民间金融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损害正规金融部门的利益。第四,民间金融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负担,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民间金融要进一步良性发展还存在着以下障碍:法律性障碍、监管性障碍、经营性障碍和信用体制障碍。

第四部分是针对如何规范发展我省民间金融而提出的对策建议。首先,提出了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总体原则:一是合法化、公开化;二是正确区分民间金融的正面与负面成分,引导规范与打击取缔并重;三是构建有力的民间金融监管体制;四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多样化地妥善解决民间金融出路;五是同步进行相关配套改革。其次,针对目前我省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一,在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环境。第二,建立规范的监管制度,将民间金融纳入到规范的金融监管体系中。第三,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样化地解决民间金融出路。第四,同步进行相关配套改革,包括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本项目的主要观点:在江西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江西经济的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有很重要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对我省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意识到了规范发展民间金融、防范其风险的重要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提出过应该给予民间金融应有的地位。尽管现在,国家有关方面对民间金融进行了法律上的解释和一定程度的规范,但这些法律法规部分对民间金融在金融体系中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应该如何与正规金融机构良性共存,如何规范其活动,都还没有一个完整和有效的说明。可见,对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急需补充和完善。基于此,本课题研究认为:尽管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着很多负面因素,但是鉴于其的存在和发展有合理的原因,以及其对江西经济的巨大贡献,首先,应该明确江西民间金融在金融体系中应有的位置;其次,在深刻认识其积极效应的基础之上,建立良好的机制,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将其引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最后,积极探索民间金融的出路,充分发挥其有利一面,促进江西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许多学者在专著、文章中都对民间金融问题进行了有益的研究,但是,研究的程度深浅不同,尤其对江西本地民间融资的研究偏少。从项目组收集到的资料来看,目前对民间金融的研究集中在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和自身的负面效应。几乎所有研究该问题的学者都对民间金融在我国金融制度中的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持有积极的观点,同时也指出了其本身存在的许多缺陷。针对这些缺陷,学者们纷纷进行探讨,期望能为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找到出路,但是具体到应该

怎样使其规范化,怎样解决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还是没有一个通说。由此,本项目的研究提出了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本项目研究是在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江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辨析出江西民间融资现状下的特征事实,应用了模型来检验江西民间融资假设,构建了江西宏观民间融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DSGE),重点研究了江西民间融资风险的成因和防范,为江西市场经济改革、民间融资体系创新及风险防范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具有丰富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本项目批准号:12JL03;

项目名称:江西民间融资风险防范的研究;

最终成果名称:1、“江西民间融资风险防范的研究”研究报告;2、发表研究文章:《中小型企业有关民间融资问题分析》、《民间融资风险防范及控制研究》、《民间融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分析》。

项目负责人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项目负责人:邓红征 成员:万子章 吴光华 李 艳

篇二:微震应用前景及预期效益论证

微 震 监 测 系 统 项 目

可行性报告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

2014年7月

一、目的意义

微震监测技术,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矿山安全技术。 目前,在我国煤矿、铁矿等几十座矿山得到广泛应用。在冲击地压、瓦斯、煤尘爆炸、顶底板破坏范围、盗采活动监测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该技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该技术用户主体主要是矿山企业,用来作为一种常规手段进行某些特定事件的监测、预警,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

二是,该技术目前应用领域较窄,在突水监测、预报、充填开采引起的围岩变形破坏监测以及高水充填体稳定性监测等方面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研究领域亟待进一步拓宽。

根据煤矿生产需要,引进该技术,在大量现场试验基础上,通过现场环境条件及监测结果分析,对微震监测系统设备、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二次开发,进一步拓宽其应用领域、提高监测效果,对丰富和完善我院技术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理

当地下岩石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发生破裂、变形时,会产生一种微弱的地震波,并向周围传播。通过布置在空间不同位置的微震检波器,可以记录这些微地震波的到达时间、传播方向、地震波能量等信息(图1)。

图1 微震监测示意图

通过专业软件和相关计算,可以确定岩石破裂点(面)的发生时间、空间位置、能量大小。根据这些微震事件发生的位置、频度、强度,可进一步解决诸如巷道及工作面顶底板破坏范围、冲击地压显现规律、导水裂隙发育高度及空间位置等一系列地质、水文地质问题。

远程、动态、三维、实时监测,是微震监测系统的主要特点。 整个设备系统由地面和井下两部分组成:

地面设备包括监测主机(信号记录仪)、数据处理主机两部分;井下设备包括检波器、信号采集站、监测主机(信号记录仪)等几个部分(图2)。

图2 微震监测系统组成

检波器布置在井下工作区附近巷道内,与信号采集站、井上下监测主机之间通过专用光缆及电缆连接。

工作时,根据现场条件及目的不同,井下一般设置1-2个信号采集站,每一个采集站连接12或16个检波器,也称12道或16道。道间距一般20-50m。

该设备既可做长期监测使用,也可待一个项目结束撤回设备重新用在其他矿山或地区。

对于走向长度较大工作面,可采用滚动式布置方式,根据回采进度,将里端检波器向外顺序外移,实现对整个工作面的动态监测。

一般来说,一个微震项目监测周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之间不等。

三、国内外技术现状

我国目前应用的微震监测系统,主要有国产和进口两大类。 国内专业开发和研究的单位主要有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两家。

北京科技大学姜福兴教授从事该领域研究已有十几年时间,从方法研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到应用,可进行一条龙式服务。设备在国内煤与非煤矿山售出几十套。

中国矿业大学窦林名教授主要从事方法研究,代销波兰矿山研究总院设计制造的微震监测仪。国内用户十几家。

国外加拿大ESG公司研发生产的MMS微震监测系统(第七代产品)。国内用户十家。

上述设备中,国产及波兰设备最大监测距离一般在200-300m以内。加拿大ESG公司设备最大监测距离为750m,且监测位置误差在5m以内,在我国石油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微震监测系统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矿震和冲击地压监测

中国矿业大学从波兰矿山研究总院引进了11套16通道的SOS微震监测系统,主要用于长期监测。已经安装运行的矿井有8个,甘肃华亭的砚北煤矿、华亭煤矿、兖州鲍店煤矿、大同忻州窑煤矿、临沂古城煤矿、天安矿业星村煤矿、淮北海孜煤矿、鹤岗峻德煤矿;正在安装调试的矿井有3个,分别是七台河桃山煤矿、平顶山十一矿和华亭山寨煤矿。该系统成功预测到多次矿震和冲击矿压事件,大大降低了矿井可能造成的灾害。

2013年6月以来,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微震监测系统,也在山东济矿集团等矿开展此类监测工作。

篇三:项目成果简介

项 目 成 果 简 介

备注:“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要求内容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


项目成果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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