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保定市经济适用房

时间:2017-01-21 07:31:3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保定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保定2011—2015年规划蓝图--全景展望 《保定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精神,保证《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空间落实,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保定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精神,保证《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空间落实,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保定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5、《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

6、《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7、《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8、保定市政府、规划、建设、交通、文保、旅游、水利、环保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3条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2、规划范围:《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第4条 规划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以建设低碳城市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打造精品”的总体思路,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保定都市区建设,把保定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文化底蕴深厚、城市功能发达、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低碳领军城市。

第二章 城市近期发展规模

第5条 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人口为170万人(含半年以上外来人口)。

第6条 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为17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36平方公里,旧城改造约5平方公里。

第三章 都市区近期发展规划

第7条 都市区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保定都市区将按照“产业同链、交通同网、信息同城、旅游同线、生态共建、环境共治、设施共享”的原则,重点推进保定都市区同城化建设。加快以快速路为

主的道路系统建设,统筹供电、供水、通信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交通的全面对接及基础设施的互联与共享。

第8条 加快建设“一城三星一淀”大保定

加快统筹保定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的规划建设。北部,通过扩大“中国电谷”空间,推动城区向北发展,建设朝阳大街北延工程,加快与满城、徐水工业区对接;南部,依托长城、中兴和汽车零部件基地向南拓展,建设乐凯大街南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清苑对接;西部,建设七一路西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满城对接;东部,建设白洋淀大道,快捷联通华北明珠白洋淀。通过北扩、南拓、西接、东联,构建“西山东水映名城”的大城市格局。

第9条 构筑大交通 ,打造大水系

建设荣乌高速公路,形成由京珠、京昆、保阜和荣乌高速公路构成的保定都市区高速公路环;建设西二环,实现保定城市环路的全面闭合;加快推进七一路西延、白洋淀温泉城旅游大道、朝阳大街北延、乐凯大街南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等道路工程的建设,形成快速、便捷的都市区骨架道路交通网络。

加快“大水系”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两库连通、西水东调,引水济市、穿府补淀”工程,恢复保定府河至华北明珠白洋淀的水上旅游线路。

第10条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绿道网和万亩山林生态公园等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大水系”工程,构筑“西山东水、山水相连”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11条 加强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根据低碳城市战略目标,体现资源节约化、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打破各组团之间的行政约束,实现都市区范围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实现西大洋、王快两库连通,尽快形成供水网络体系。建设保定南郊热电联产项目、西北郊热电联产项目和东北郊热电联产项目,结合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形成三个资源管理中心。

第四章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摘要]全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第12条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1、全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2、切实落实“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空间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3、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

4、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落脚点,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安全防灾等设施的配置。

5、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源保护,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6、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13条 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保定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近期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第14条 城市新区建设

根据保定城市近远期发展规划,规划选取城市北部的低碳新城、城市东北部的宜居新城、城市东部的高铁片区、东湖片区和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城市西部的西湖片区、城市南部的南片居住区和长城汽车产业园等8大新区,作为今后5年重点推进的城市新区,为保定城市功能的提升与空间的拓展打好坚实基础。

1、北部低碳新城(中国电谷):是指借势京津世界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以保定中心城区为依托,以高新区“中国电谷”为空间载体,按照低碳城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打造全球低碳领军城市,努力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全球低碳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产品试验应用的集聚地。规划用地范围约20平方公里。

2、东北部宜居新城:规划以新一代C区、京南一品等大型住区为基础,完善配套,结合北环水系建设,继续向北延伸,形成以居住休闲为主的东北部宜居新城。规划用地范围约4平方公里。

3、东湖片区:规划结合东湖、关汉卿大剧院和动漫基地的建设,形成以商业、商务办公和产业服务为主的城市副中心,以水生态景观和水上活动为特色的城市综合公园,以居住、创业、休闲为特色的宜居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4、高铁片区:规划以保定高铁站的建设为契机,打造换乘便捷、运作高效的一体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高端商务会展和知识型经济中心、对外客流集散中心,形成高效的高铁交通港、现代化商贸区和高品质的城市门户地区。规划用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5、东部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规划以东部裕华路长途汽车客运站为依托,形成保定市级商业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1.6平方公里。

6、西湖片区:规划依托西湖和体育产业园的建设,形成以文体休闲及居住为主,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和现代化的人居环境。规划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

7、南片居住区:规划以居住休闲为主,沿朝阳路适当配置大型公建,规划用地面积约

2.5平方公里。

8、南部长城工业园:规划依托长城汽车,打造保定南部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第15条 城市旧城改造更新

规划旧城改造更新片区主要集中在府河片区、清真寺片区、西大园片区、北关片区、四里营片区及城中村改造。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

1、府河片区:规划以保定古城生态文化复兴为引导,以城市生活空间的重构为目标,建设生态文化公园和滨水宜居社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2、清真寺片区:规划结合国家级文保单位清真寺的保护与修缮和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延续回民的生活方式,以促进民族融合,同时保留和提升保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风韵。规划用地面积约15.3公顷。

篇二:保障性住房分四类

保定市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的实施方案

(部 分)

一、性住房分四类:

(一)经济适用房

单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有限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家庭自办理产权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不需要该套住房,政府可优先收购,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或向政策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可上市交易。

(二)廉租住房

产权归政府所有,单套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租金由维修费和管理费组成,租金较低。

(三)公共租赁住房

政府主导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单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出租。公租房租金按照同地段市场平均租金的70%左右收取。

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左右的集体宿舍为主,面向本单位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出租。

(四)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出售价格为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80%左右。购买家庭自办理产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出售。

二、调查对象

(一)准入家庭标准

调查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家庭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不考虑收入问题。家庭收入标准为:2013年市区中等偏下家庭收入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收下。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市区2012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047.66元。2013年市区中等偏下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28571元/年,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15238元/年。

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收下(一人户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

保障性住房需求年限为2013年—2015年,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拥有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不参加此次调查。

(二)调查家庭范围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类家庭申请条件为: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单身为23岁以上且已参加工作);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3、家庭收入在上年度当地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可申请保障性住房类型:可申请购买或租赁四类保障性住房其中一种。

篇三:保定规划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

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虽然各因素影响地价的途径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机制可抽象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影响土地收益来影响地价,二是通过影响土地供求关系影响地价。收益机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市场供求关系使地价相对经济剩余量产生波动,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的分配,使地价的变化趋于复杂化。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同时受收益机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总体说来,区位条件愈优越,地价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规划控制愈严格,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愈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循“报酬递增递减规律”。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的报酬递增递减规律表现在:在建筑密度一定时,容积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层数的增多,随房屋层数的增多,开始时由于基础工程费及地基处理费的分摊,单方造价降低;当层数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加固基础、增加电梯、加强抗震等,单方造价由下降转为上升,而单方售价则由于建筑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筑环境质量下降而呈递减趋势。当单方售价等于单方造价时,土地收益达到最大,土地价格也达到最高,此时的容积率为最经济容积率。若继续增大容积率会因单方售价低于单方造价而使土地投资收益开始下降,地价也随之开始下降。如(图一),MC为单方造价,MR为单方售价,某一容积率L时的地价是该容积率下的总收益(DCGF面积)减掉投资者资本、劳力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即为地价。当容积率等于M时,单方造价等于单方售价,土地开发的边际收益为0,总收益(DCNF面积)达到最大,地价达到最高,M为最佳容积率。超过这个容积率,地价开始向反方向变化,随容积率提高而下降。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与城市规模成正相关关系。首先,城市规模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高,地价总体水平高,楼面地价占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比例高,通过降低楼面地价来降低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效果明显,而小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地价总体水平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主要受房屋单方造价影响,通过降低楼面地价降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效果不明显,而且房屋层数达到一定数值后若继续增加层数会增加单方工程造价;另外,大城市有比较系统的城市规划资料,土地开发受规划控制比较严,而小城市规划控制一般不严格,容积率的确定往往具有随意性,许多地方没有容积率这个指标限制,或有,但控制不严,而且有的地方政府为树城市形象,往往鼓励建筑物向空中发展,愈高愈好,容积率在这些小城镇缺乏实际操作意义。所以,城市规模愈大,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愈明显,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幅度愈大。

(三)容积率对同一城市不同区位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需求量、土地稀缺程度、规划控制程度均高于其它区域,特别是城市边缘区,投资者的激烈竞争使地价随容积率变化的幅度保持或接近土地收益机制作用下的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规律;而在其他地区则随着土地利用收益、土地需求量及其稀缺程度降低,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随之下降。因此,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在同一城市表现为从中心向外围逐渐减弱。

(四)容积率对不同类型用地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商业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最敏感,只能布局在少量区位条件优越的沿路区域,土地稀缺程度、供求矛盾比住宅、工业用地突出,容易形成卖方市场,众多用地者的竞争促使容积率增加产生的经济剩余主要以地价形式表现出来,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住宅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的敏感程度比商业用途弱,但比工业用地强;工业用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外围,不但受区位条件影响最不敏感,而且受工艺流程的制约,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容积率的限制。因此,在同一城市中,容积率对不同类型地价的影响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

保定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8—2012)

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一、规划背景... 1

二、规划范围... 1

三、规划期限... 1

四、规划依据... 1

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

六、规划目标... 2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 3

一、住房建设现状情况... 3

二、住房建设策略... 3

三、住房建设需求预测... 4

四、住房结构及总套数预测... 5

五、住房建设用地量预测... 6

第三章 住房建设规划. 7

一、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7

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划... 7

三、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 8

四、廉租住房建设规划... 8

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9

一、土地供应... 9

二、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9

三、住宅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9

四、住房建设用地布局... 9

五、年度用地供应计划... 9

第五章 住房政策与策略. 10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2

一、规划背景 第一章 总则

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关系着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住房建设规划是发挥住房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手段。住房建设规划作为指导城市住房建设的专项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住房建设和房屋拆迁等计划制定的依据。

1、国家层面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简称两个“国八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调整住房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简称“国六条”),作为全面贯彻落实37号文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2008年2月25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对住房建设规划提出明确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编制原则、编制内容等。

2、河北省层面

省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住房[2006]37号文,制定了《河北省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暂行办法》;落实建规[2008]46号文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加强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3、保定市层面

由于长期以来对住房建设缺少专题研究和规划指导,保定市住房建设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产生了较多的问题。编制保定市住房建设规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改善保定市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厅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由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积极组织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具体要求,结合保定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委托保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体承担《保定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保定市区建成区,包括市辖4个行政区,分别为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和高新区。

三、规划期限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08—2012年 。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


保定市经济适用房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54392.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