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
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1 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 年度经营
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9 年度-2011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篇二:税收自查报告怎么写(共6篇)
篇一: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
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1 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
二、 流转税(地税):
三、地方各税部分: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无房产税
5. 印花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
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篇二: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篇三: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2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2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河南荣祥律师事务所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
二、 流转税(地税):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 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5. 印花税:我公司2009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五、 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篇四:纳税自查报告(新格式)
纳税自查报告
纳税人名称: 邹平县巨能实业有限公司 报送时间:2012年 06月 14 日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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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填写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义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时填用。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4、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名称。
6、自查类型:纳税评估自查、预警比对自查、补提税金自查、两税比对自查、专项检
缴税款所属期限、应补缴税款的金额。
篇五:税收自查报告表
税收自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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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
税收自查分年度分税种补缴税款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盖章):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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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2日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生产基地。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生产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生产线、5000吨良谷米生产线、35000吨荞麦米生产
线、1000吨苦荞茶生产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牌苦荞茶和“ ”牌荞壳枕芯等;贸易经营品种主要有:荞麦、苦荞、谷子、糜子、扁豆、豌豆、大豆等。
二、会计核算制度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47061.86元,交纳增值税105828.53元,增值税税负0.57%;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405651.2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3805.69元,交纳增值税114456.91元,增值税税负0.60%;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621982.60元.企业于2012年7月19日至22日对公司2010---2011年度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四、增值税纳税情况 1. 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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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纳税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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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0---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2010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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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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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收入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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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成本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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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负较低原因分析 (1)存货金额较大
2010年期初存货与2011年期末存货金额变化不大,部分进项发票已经抵扣而销售还没完全实现;部分产品滞销,也有部分产品更新换代,属于淘汰产品,造成库存积压。 购、销、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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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产品销售价格过低是导致税负低的致命原因 a、部分产品更新换代,低价销售。
c、企业营销策略,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低价销售产品 d、出口产品价格更低,
如企业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价格为 10000 元,根据政策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为 1300元,原材料的库存成本为8700 元,如果当期企业销售收入为 10000 元,实现的销项税额为 1300 元,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金为零。由此可见,企业的销售毛利率必须超过 13%以上才能实现增值税税金的缴纳,因此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进项税额大大超出销项税额,产生增值税税负倒挂现象。
税就多。
出口费用核算表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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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购进抵扣较多
篇三: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自查如何应对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每年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税务都会要求对上一年度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自查或进行纳税评估,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注意控制税负或者税负过低,恭喜你,已经被纳入自查范围了!
税局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
所以,如果贵企业一不小心税负没有达到行业水平,或者说企业“高瞻远瞩”故意留着一部分税不交,那么糊涂就要“恭喜”贵企业了。拿这些欠税去交差,当然金额不能太小,只要能收上欠税,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找贵企业的“麻烦”。如果这部分欠税已经在征管部门挂号了,又能引起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相互博弈,到时候贵企业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这样说来,似乎是不照章纳税的倒还容易过关,或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鼓励企业这种做法。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比如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0.94%,考虑到2009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
或者你参照你所属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数再偏上一点作为你需要补税的指标数。
大多数企业老板一直指示或要求会计税负不能做高,会计在老板压力下,税负做到极低。糊涂财税一个学员,公司年营业额1个亿,老板给财务下的指标,全年纳税不能超过30万,税负能不异常吗?
若不是老板或会计不懂税负原理或者不懂控制税负,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导致税负过低,税负过低,每年自查一定少不了查你,而一旦要求 你自查了,不补税是很难过关的,最后还是会被补税,还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建议平时还是需要控制税负,造行业水平范围内,这样,一般不会被要求自查。
一旦被税局要求自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自查即是税局给企业自己纠错的机会,如果自查环节不能通过,一旦转入稽查,企业的大麻烦就开始了。
那么怎样才能在自查环节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每次税务检查。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
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从2008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税务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税务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要求企业在回去自查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然后再去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该多与税务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
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
1.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3.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6.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7.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8.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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