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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非同凡想

时间:2017-01-20 06:49: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非同凡想》读后感

心灵的旅程

——《非同凡“想”乔布斯的创新启示》读后感

在看《非同凡“想”》这本书之前,我或多或少也听说过一些乔布斯的经历,但这本书,让我更深入的了解了他。

毫无疑问,乔布斯是当下各大网站,报纸争相报道的人物,在我眼里他是一个传奇,他用ipad、iphone,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横扫了一切竞争对手,创造了一段神话。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

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成功无法复制,如果你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你最多成为第二个别人,而乔布斯告诉你的是,要创新,在别人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创想,制造出另一个非凡成就。

篇二:乔布斯之十大特质

读《乔布斯传》感

乔布斯之十大特质

一、乔布斯之六大非同凡响

标签一:爱哭鬼

解释:据不完全统计,本书共有20处提到了乔布斯哭泣。理由五花八门:有可以理解的被董事会扫地出门和看《非同凡想》的广告片;也有另人费解的在劝说沃兹入伙时的“又哭又闹”、看到mac光驱时的“差点哭出来”以及知道自己员工编号是2号时的“痛哭流涕”。

结论:这家伙哭点也太低了吧,还是活的太真实?

标签二:决策反复无常

解释:基本上在乔布斯1996年回归苹果前,他所作的产品只有AppleII 是真正成功的,其它都是或者不赚钱或者销路不好,例如:丽萨、麦塔金、NeXT等。 结论: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

标签三:不太懂技术

解释:从苹果初创起,乔布斯的职能就不是开发,而是做运营和产品。他也没有系统学习过计算机语言,所以不会写代码也是正常的。苹果初创的时候基本上是沃兹开发产品,他去卖出去而已,最多做做测试。

结论:不懂技术的产品经理照样可以改变世界。

标签四:风流胚子

解释:交过好多女朋友,而且老牛、嫩草通吃。高中时就开始交女朋友了,高中一毕业就为了跟女友同居而跟父母决裂。让一个女孩意外怀孕而又拒不承担任何责任。曾交往过一个大自己很多岁、孩子都已经十几岁了的女人。 结论:爱产品更爱美人

标签五:瘾君子、扭曲的饮食习惯

解释:高中时开始服用大麻、后演变成吸食迷惑药;催吐、禁食, 或者连续几个星期都只吃固定的一两样食物,比如胡萝卜或苹果;坚持素食,原因是听信了邪教的宣传:为了拯救自己和拯救地球。

结论:还是注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吧,乔大神是“神”也不能肆意挥霍,乔布斯终究不能成为“乔不死”。

标签六:习惯性说谎

解释:书中提到了约53处提到了乔布斯扭曲事实的地方,所谓的扭曲事实就是说谎。例如盖茨刚告诉乔布斯施乐之星卖了600台,乔布斯转身就跟团队宣告它只卖出去300台。

结论:有时善意的谎言能够激发团队斗志。

二、乔布斯之四大成功秘诀

标签一:不空等的行动派

解释:乔布斯年轻时,他要是想要某样工具来造点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会直接去找源头要。他回忆起在12岁的时候,他想要造一个计频器,于是直接在电话簿里找到了HP的创始人Bill Hewlett,找他要了那些零件。

结论:创意虽可贵,行动却是成功的那临门一脚。

标签二:给不可思议留一扇门

解释:乔布斯是个探索者,一生都在追求精神上的启迪以及身体的净化。他并不特别信仰宗教,但也不否存在人类认识之外的事物。“我想,不同的宗教就像是不同的门,通往的是同一个房子。我有时想,房子是存在的,有时又不这么想。这真是个伟大的谜。”

结论:坚持相信自己,却不要迷信自己。无论对人对己都要留有余地。

标签三:被出色的人包围

解释: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可以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知道,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 早期和Steve 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提供了模板。一路走来,乔布斯身边不乏出色之人相伴成长。

结论:矮子与巨人为伍,总是要努力伸长脖子,或者通过巨人的眼睛和嘴巴感知世界,何况乔大神哪里是矮子?起点有时直接决定高度。

标签四:想办法平衡你的火爆脾气

解释:不知乔布斯是否真的成熟过,但他的确懂得了在他和其它苹果人之间存在缓冲有一定的用处。在一家CEO容易暴躁大怒的公司里面,Cook用冷静的头脑、舒缓的口音、安静的凝视,掌握着局面。

结论:一个冷静理智的行动派,怎能不获得成功?乔布斯经过磨练终于熟练掌握了这两项基本特质,成功不远矣。

2012年1月21日

篇三:乔布斯之营销秘诀分享

乔布斯营销苹果

谁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牛的营销大师?

我想说乔布斯,你可能不同意,会提及其他一些人比如科特勒?吉拉德?舒尔茨?特劳特?大卫奥格威?我不知道,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答案。

毕竟,在乔布斯有生之年,苹果的商业成就和影响力都是一时无二的。

如果用“有没有营销实践”作为评判标准,说乔布斯就一定高出其他大师,似乎也缺乏客观依据。毕竟,像特劳特、科特勒,都服务过众多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奥格威更是为数不多的,能跨出广告圈为世人广泛关注的旷世之才。

那乔布斯与他们的显著区别在哪呢?

一、乔布斯之前,产品是产品,营销是营销;营销要不就被理解为对销售业绩的不懈追求,如吉拉德;要不是广告,如奥格威;或者,是一门学科本身,如科特勒。

乔布斯是唯一一个“超一流”的大师,这种“超一流”就体现在他是说“一”而不是“多”,他是全局、整体,而非割裂、细分地来看待和实践营销。

乔布斯也是唯一一个把“产品”“营销”“商业模式”共治一炉,融合为一的大师。这是整个东方思想的回归。

这种融合为一的思维,具有跨时代的前瞻性,乔布斯之后,营销和产品、商业模式就越来越密不可分,也无需去分。这个洞见,深刻影响了今天的科技与商业世界,彻底颠覆了一代人对营销的认知。

二、仍旧回到“实践”这个基点,真正的伟人,在我看来都是一种“毕生实践”的人,乔布斯一辈子拿起产品不撒手,没有一天跑去说我来做个研究,或干脆去写本畅销书。

虽然,我猜想,如果在他有生之年的最后时光,若能写上一本比如“乔布斯:我的营销心得”,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干掉所有所有的畅销书。

在国内,史玉柱写过“我的营销心得”,2013年上半年出的书,今天看起来,像极遥远的事儿。他退休了,在这个阶段,实践开始被抽离出来形成理论,虽然,仍然是价值很高的经验之谈,但经验和存在于当下的新鲜,毕竟是有距离的。

1、动机

乔布斯过去曾这样评价微软Zune播放器市场疲弱的原因:“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愿意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引用这句话的目的不是加强本文的励志成分,而是想说这样一个营销观察:在我见过的公司中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错误,就是在描述自己核心价值观的时候,多半会将“动机”不知不觉,无意识地替换成企业的“目标”。

如何概括乔布斯的一生和苹果的核心价值观,基本上可以说是这么一个动机:“为创造者而创造。”

目标来自“头脑”而动机来自“心”,这是区别。

与这个词非常接近的,是“初心”。无论“动机”还是“初心”,它就是你的核心价值观,你要去强化、植入的对象,一切营销的源点。

2、直觉

乔布斯善于使用直觉,不如说,直觉是乔布斯的显著特征。这怎么说?

在艾萨克森的《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第44页有这样一段乔布斯说的话:“我回到美国之后感受到的文化冲击,比我去印度时感受到的还要强烈。印度乡间的人与我们不同,我们运用思维,而他们运用直觉,他们的直觉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要发达得多。直觉是非常强大的,在我看来比思维更加强大。直觉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

“西方的理性思维并不是人类先天就具有的,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它是西方文明的一项伟大成就。而在印度的村子里,人们从未学习过理性思维,他们学习的是其他东西,在某些方面与理性思维同样有价值,那就是直观和经验智慧的力量。”

“直觉”是乔布斯非常重要的一条“密语”,如果排除这个,对他的理解八成要被扭曲得不成样子,也无法显著区别于其他科技领袖。乔布斯营销上的很多成就应该要归因于他的直觉。

“??我们不防回顾一下过去15年里英特尔的广告。英特尔公司一路积累经验,成功创造了一些‘美好时刻’,比如其御用广告公司维纳布尔斯贝尔(Venables Bell)打造的‘明日赞助者’(Sponsors of Tomorrow)宣传活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追求效率的英特尔推出的都是令人尴尬或平淡无奇的活动。”

“与此同时,苹果赢得了众多奖项,每个宣传活动都相当成功,不仅如此,在广告投放之前,苹果没有在数据调研上浪费一分一毫。”

作为乔布斯多年的营销合作伙伴,西格尔眼中的乔布斯是“无论苹果发展到多大,他永远不会在脑子里给数字腾出空间。他会尽快消化收集到的数据,但最终还是会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决定,就像其他优秀的领导者那样。如此一来,事情就会变得简单。”

不依赖调研,依赖直觉,并不是说苹果每次这样都成功,但如果从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看,成功营销的比率要远远大于失败的,更遑论可以节省下来的宝贵资金。

现在,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乔布斯依赖数据,或不依赖。但我们有很多证据表明乔布斯重视直觉,他不会像很多管理者一样,把自己埋藏在浩如烟海的信息、图表和数据中无法自拔,他的方式是不同的。

“你问我对产品的直觉从哪里来?这最终得由你的品味来决定。你要熟悉人类在各领域的优秀成果,尝试将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毕加索曾说过,‘拙工抄,巧匠盗’,我从来不觉得借鉴别的好创意可耻。”

“我觉得麦金塔成功的原因,在于其创造者是音乐家、诗人和艺术家、动物学家甚至历史学家,他们正好也是全球最棒的电脑科学家,所以我们才如此出色。??大家各自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麦金塔因此吸收了各个领域的优秀成果,否则的话他很有可能是一款非常狭隘的产品。”

——乔布斯“遗失的访谈录”。

数据,以及其它修炼的意义,最终回到是否有助于积淀自己的直觉,这种更偏向于“内省”的,自内而外的方式,是乔布斯身上独有的“东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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