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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务督察简报

时间:2017-01-18 06:10:1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法院 审务督察周值班考勤表1

XXX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审务督察周值班考勤表

审务督察时间:年 月 日

注:本表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暂行规定》和本院《考勤制度》制定,本表的作用是班子成员周值班、考勤、审务督察使用,周值班、考勤、审务督察时间为24小时,每名班子成员在本值周日内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根据表内所列内容进行督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现象要根据情况填写在相应表格内,每日督察暗访情况要据实填写并签字,当日表格值班人员签字后应将此表于当日下午下班前转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于次日通报检查结果。通报分为日通报和月通报制度,每次因违纪被通报的部门和个人将纳入院绩效考核。(查岗时间、值班人员召集,由值班领导决定并通知,如表格过小后有附表)

周值班领导(签名):值班人员(签名):

1

2

篇二:卫东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卫东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为加强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人民法院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根最高人民法院法[2011]34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审务督察是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第二条 按照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监察部门设臵审务督察机构的要求,在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设立审务督察室,纪检监察室与审务督察室合署办公,审务督察员由原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及庭室正式干警担任,同时,审务督察实行院领导周值班制度。

第三条 周值班领导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时,除纪检监察室、院政治处各选配一名兼职审务督察员外,在各庭室抽调二至三名正式干警任兼职审务督查员,组成审务督察工作小组,协助院值周领导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第四条 兼职审务督察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二)严守纪律,不徇私情;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系本院正式干警;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务督察的监督对象是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派出法庭及其工作人员。

第六条 督察小组具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通过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推动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二)通过开展审务评议工作,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反映;

(三)完成本院领导及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调取与督察事项相关的资料;

(二)通过录音、摄影、摄像等方式收集与督察事项相关的信息资料;

(三)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

(四)向相关人员了解督察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

第八条 审务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小组应当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及现场查纠的情况,及时填写《卫东区法院班子成员审务督察周值班考勤表》。

第九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正在从事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时,应当在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不便当场制止和纠正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事后提出纠正及查处意见。

第十条 督察小组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存在管理松驰、作风涣散等问题时,应当在报经本院分管监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本院督察部门向相关部门或者庭室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提出限期纠正的意见和建议。被督察的部门和庭室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尚未构成违纪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在报经本院分管督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本院督察部门向行为人所在的部门或者庭室发送《审务督察告知书》。

第十二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工作人员存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时,应当移交本院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督察小组对督察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或者普遍性的问题,可以由监察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

通报。

第十四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可能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等重大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主管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五条 督察小组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维护。

第十六条 被督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督察小组开展督察工作。被督察对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督察小组提供相关资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协助处理有关督察事项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整改有关问题的:

(四)隐瞒事实真相,伪造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打击、报复督察人员或者检举人、控告人的;

(六)具有其他妨碍督察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形的。

第十七条 审务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应当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接受被督察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审务督察人员有滥用职权或者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本院监察部门或院党组举报。

第十八条 审务督察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一)在督察中隐瞒、歪曲或者捏造事实的;

(二)违反规定过问、干扰本院各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的:

(三)违反“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规定的;

(四)泄露督察工作秘密或者其他审判工作秘密的;

(五)具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指人民法院行致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本院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篇三:法院工作简报

法院工作简报

第2期

某某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2011年4月13日

关口前移筑牢防线

某某法院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为了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新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防线,4月11日下午,某某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对新提拔的六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谈话会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某某主持,院班子成员都参加了会议。

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某某对新任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廉政谈话的重要意义。廉政谈话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谈话对象的一种关心和爱护,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对大家只有好处。廉政谈话不是搞形式主义,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希望大家在今后把谈话的内容落实到行动中去。二是要首先做到自律。新任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某某书记引用《中庸》中的名言:“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告诫新任干部要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不仅要规范“八小时以内”的行为,更要注意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要履行好职责,管好自己部门的人。中层骨干是我院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措施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承上启下”最重要的一个平台。因此,新任中层骨干一定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管好事,又管好人,既管好业务工作,又管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某某在谈话中要求新任干部要常看“三座山”,一是要常看井冈山,继承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明白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珍惜现在,把握未来;二是要常看普陀山,要有佛的胸襟、虚怀若谷,要有海纳百川的气魄,听得进不同的意见;三是要常看八宝山,无论多大的官,最终都会化为一缕炊烟,“物必自腐,然后虫生”,新任干部要加强自律,把握好自己的名节。同时李平副院长要求新任干部要算好“七笔账”:一是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二是算好“经济账”,勤耕方能富足;三是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四是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圆;五是算好“亲情帐”,品高方能会友;六是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七是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院党委书记、院长某某从《史记》中分羊的故事说起,告诫大家要正确认识个人的荣辱得失,工作面前要思责,利益面前要思德,他对新任干部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要视廉政如生命。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工作严是爱,松是害,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条高压线,谁都不能碰,新任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扰。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廉洁自律始终入耳、入脑、入心,珍惜机遇,不负重托,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清廉的形象展示自己,以出色的业绩证明自己。二是要讲政治,当好服务大局的表率。新任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率先垂范,用成绩说话,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旅游富县、生态秀县”的战略目标开展工作,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县域经

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要钻业务,当好司法为民的领头雁。法院是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聚集地,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把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就需要新任干部把口上说的、纸上写的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把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在审执工作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要强修养,当好廉政勤政的带头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的内心世界首先要和谐。要能控制住欲望,管得住手脚,在此基础上带好队伍。

会上,各位新提拔的干部都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认为此次廉政谈话意义深远,是一剂非常及时的“预防针”,对于增强新任干部免疫力至关重要。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加强学习,廉洁勤政,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

报送:中院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县委办,县纪委,县政法委,

县人大内司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委,同志

发:本院各庭、科、队、局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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