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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

时间:2017-01-17 11:32:0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县农业局:

企业名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本公司遵照河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就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如下承诺:

1、 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及所属

工程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负

责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

2、 一旦出现本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

未能及时处理和支付的,市建管处可直接动用本公司民工

工资保障金,由市建管处会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直接支

付所欠民工工资,本公司承担因拖欠民工工资而直接动用

和支付保障金的一切责任。

3、 本公司自接到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后,在90天内足额

补缴民工工资保障金。

承诺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4年2月19日

篇二: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承 诺 书

致: (建设单位全称): 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金碧新城二期》 楼工程,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我公司保证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原始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真实有效(资料非真实性愿承担经济处罚)按期上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有工程分包班组更换,将变更班组登记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身份后可更换班组及人员。按规定已在承包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已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见附件)。

2、我公司总承包单位如有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根据发包方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要依法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3、我公司总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我公司承包企业承担并有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和愿承担按工程造价5%的处罚,承包合同作废。

4、按照 “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我公司承包单位对所承建劳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保证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如有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6、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发包方采取的决算款10%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特此承诺

投标 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订承诺书日期: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3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篇三: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年 月 日 项目部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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