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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时间:2017-01-17 11:27:0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浅析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成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浅析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犯罪现状、成因及其预防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自建国以来,我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进行了几次专项打击,但拐卖儿童现象却久经打击而不绝,并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从个人分散作案到集团化拐卖儿童;从境内作案发展到跨国作案;从单纯的拐孩子传宗接代到强迫孩子做非法盈利活动;拐卖手法也从单纯的偷发展到明抢明夺,甚至为了拐卖儿童出现杀害儿童亲人的恶性案件,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预防和惩罚这种犯罪,《刑法》中除了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外,还规定了收买赦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聚众阻碍解救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等相关犯罪。但是,由于这些犯罪情况复杂以及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严厉的刑罚并不能铲除滋生犯罪的社会土壤,因此,拐卖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不仅要从法律上预防,还应当从社会中打击,进一步遏制这一严重侵犯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一、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历史沿革

拐卖儿童罪的前身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拐卖人口罪。拐卖人口行为在旧中国曾经非常猖獗。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政府的严厉打击,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现象基本绝迹。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80年代初,拐卖人口犯罪数量

出现前所未有的增长,并开始出现拐卖儿童犯罪。基于严重恶化的治安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3年9月2日做出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拐卖人口犯罪被列为“严打”重点,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 1985年以后,随着“严打”活动接近尾声,人口贩卖现象又出现强劲反弹,直至1990年仍然增势不减。针对这种严峻的形势,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对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拐卖人口罪做了重大修改与补充。根据司法实践中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大量发生的现状,将拐卖人口罪修订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并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增加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由此展开了对“人贩子”的又一轮严厉打击。1997年修订刑法时,拐卖儿童罪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纳入刑法,基本延续了“决定”的内容。2000年3月20日,公安部、司法部等6个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又开始了一场全国范围内规模空前的打拐战役。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0年初,打拐连续进行了四次,成效显著。2000年以后的数据显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直线下降,每年有2000起左右。然而,2007年至今,拐卖犯罪死灰复燃,很多地方还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二、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现状

(一)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状况

近年来,我国被拐卖儿童的数量逐年攀升,数目惊人,这使得拐卖儿童罪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拐卖儿童犯罪摧残人性,践踏公序良俗,严重侵犯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家破人亡,并由此引发一系列 社会问题。因此,要求严惩拐卖犯罪、保障孩子安全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对于拐卖儿童犯罪,我国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自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国侦破并依法处理了一大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根据有关数据,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353件,比2007年上升9.91%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161人,同比增长11.05% ,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1319人,同比增长10.1%,重刑率为61.0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45.27%。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比2008年上升20.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413人,同比增长11.7%,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1475人,同比增长11.83%。

(二)拐卖儿童犯罪的现实新特点

近二十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拐卖儿童的犯罪不但没有被遏制,而且近年来一些地方犯罪活动猖獗,犯罪恶性程度进一

步升级,犯罪特点也悄然发生了新的变化。具体表现在:

(1)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域众多,成员构成复杂,内部分工明确,作案具有连续性、专业性特征。有些地方,拐卖儿童甚至形成了盗抢售产业链。拐卖儿童的组织成员可以达到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以女性为主;

(2)犯罪手段由单一的诱拐向采取偷盗、绑架、麻醉、抢夺等手段转变。以出卖为目的的盗抢儿童犯罪日益突出;

(3)拐卖行为往往多次转手,犯罪成员之间单线联系,致使被拐儿童下落难寻,造成解救困难;

(4)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显增多,城乡结合部成为重灾区;

(5)拐卖、拐骗儿童,强迫从事乞讨以及卖淫、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越来越多;

(6)跨国、跨境拐卖儿童案件屡有发生。

三、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犯罪成因

(一)直接原因: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卖方拐卖儿童的主要心理动力据统计,拐卖儿童犯罪已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 最有利可图的犯罪之一,年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贩卖业。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贩卖儿童几乎没有什么成本,拐卖者基本上是能盗就盗,能抢就抢,能拐就拐。偷孩子的成本极

低,赚的却非常多。从偷孩子到把孩子卖出去,“人贩子”的成本就是些交通和住宿费用,而利润往往在数十倍以上。 花几十块钱甚至几毛钱的成本,一倒手就能赚上几万块 钱,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在暴利的驱使下,才敢于铤而走险。 极小的成本投入与巨大利润的反差极大地助长了行为人实施拐卖犯罪的决意。

(二)犯罪条件: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儿童犯罪猖獗的重要条件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案例来看,绝大多数拐卖儿童犯罪是基于贪财图利的动机,因此,消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得以实施并实现犯罪目的的重要条件。那些或偷偷摸摸或明火执仗的拐卖儿童的行为已经受到社会的唾弃并被人们所不齿,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猖獗的拐卖行为的背后, 有一个十分庞大的需方市场。买卖渠道的畅通和买方群体的庞大,助长了犯罪者实施犯罪的心理,也是造成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猖獗的重要原因。

(三)观念原因:传统文化中落后的观念是购买儿童的重要因素

第一,重男轻女的观念。

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妇女在生育了二胎以后,她们就会被强行做了绝育手术,而在农村都是靠养儿防老的,所以,家里没有男孩的这些家庭为了老有所依,就不惜一切代价买个男孩为自己将来养老做准备。而许多家庭尤其是农村或者居住在

篇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策论文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对策

【摘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历来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人民法院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一贯立场和做法。近年来,法院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拐卖儿童案件的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了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这对打击和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和蔓延,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近年来该类案件发案势头明显降低。

【关键词】拐卖妇女儿童;分析;举措;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9-5071(2011)11-0013-01

在我国现阶段人口拐卖的行为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打拐”专项斗争破获了一大批大要案件,端掉一大批犯罪团伙,解救了数以万计的被拐卖妇女儿童,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但专项斗争只是权宜之计,如何建立健全科技含量高、信息传递快、责任落实、协作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人贩子,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打拐”新机制,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1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这类犯罪必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进行综合治理,仅仅依靠公安机关一家无法根除这类犯罪活动。打拐新机制应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广

篇三:打击拐卖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打击拐卖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记者:刘波(实习)

【口播】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贸易广场开展了“打击拐卖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拐知识宣传活动。

【配音】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部分地区的势头有所上升。此类犯罪严重侵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6月1日上午9时许,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贸易广场举行反拐知识宣传活动,民警们向四处过往的行人发放反拐宣传资料并向他们讲解预防拐骗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知识。随后,记者对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民警进行了采访。

【采访】一:民警 靳玲芳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全民的参与,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反拐行动,我们今天向广大群众宣传防拐知识,然后增强群众预防被拐卖的防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的能力。

我们每年六一儿童节都会进行反拐知识宣传,一般都是走进学校、社区向学生儿童比较多的地方,也经常在公安微博和公安网站上对反拐知识以及防范的这些方法进行宣传。

【采访】二:民警 金小平

目前来说拐卖妇女儿童这个犯罪主要是骗子用的方法,一个就是冒充他(她)的亲属,比如说拐卖儿童的话冒充他的父母,或者是爷爷奶奶,或者说是我是你爸爸的什么朋友我现在带你去一个什么地方,或者说你爸爸让你跟我去一个什么地方,都是利用孩子这种特别单纯的心灵,把孩子就拐卖到了其他地方去了,另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骗子利用小孩爱吃零食、棒棒糖之类的,说叔叔给你买一个棒棒糖,你跟叔叔走,利用小孩善良的这种心灵就把孩子拐卖走了,所以说家长如何教育子女防范这种拐卖呢,一个是教育子女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跟陌生人走,再个就是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给你的东西,第三就是尽量的不要让孩子单独相处。

【配音】据了解,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在我国不同省市皆有发生,同时该犯罪活动呈现新的特点。首先,一些犯罪分子团伙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区多,波及范围广,犯罪手段多样,这就使得侦破难度加大;其次,拐盗抢儿童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加剧,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显增多,拐骗妇女儿童,强迫行乞以及卖淫、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最后,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次发生,强迫妇女从事卖淫等色情活动增多。

【口播】在此也呼吁电视机前的广大公民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坚决同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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