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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

时间:2017-01-16 07:45:1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12-1-12发布2013-12-10实施

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 发 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店塔发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店塔发电公司化学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化学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基建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水、汽、油、燃料、气体等质量进行监测、分析、调整和控制及管理:对热力设备发、供电电气设备在安装、调试和检修阶段腐蚀、结垢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预防:确保火力发电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主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生产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第二章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各生产部门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化学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领导下的化学技术监督三级网。第一级为厂级,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在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化学技术监督三级网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在店塔发电公司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

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各项工作,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是本单位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主管1人,负责管理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 化学技术监督网络职责

(一)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1) 领导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厂内三级化学技术监督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化学监督责任制,统筹安排全厂化学监督工作。

2) 负责批准厂内有关化学监督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技术改进项目、计划、总结、上报的各类报表和监督奖金考核表。

3) 负责组织召开半年化学技术监督会,总结上半年监督工作,制定下半年化学技术监督计划。

4) 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工作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公司。

(二)生产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主管的主要职责:

1) 在主管厂长(总工程师)和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厂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化学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及店塔发电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指令,行使监督的领导职

能;

3) 组织编制店塔发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 组织好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并将分析意见及时向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汇报。

5) 负责设备大修后化学监督方面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参加改造工程与化学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6) 定期负责组织召开化学技术监督网会议,总结本季度化学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季度化学监督工作。

7) 组织推广采用成熟、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化学监督专业水平

8) 拟定年度化学监督工作的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和解决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化学监督指标。建立健全化学监督技术档案,按时向上级报送各种化学监督报表、计划总结和分析报告。

9) 按照“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查评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运行部化学主管的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标准要求,落实完成生产技术部拟定的监督计划、整改计划、技术措施,并制定本部门具体计划和目标及相关化学监督制度。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及技术监督整改项目完成情况及月度、年度技术监督总结。

篇二: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制度(化学)

火力发电厂

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化学专业)

1、 总则

1.1 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大唐耒阳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依据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1.2 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3 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SF6、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防止SF6发生泄漏、湿度超标和工作压力达不到额定值,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1.4 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监督网,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运、热工等专业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1.5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6 在编制本细则的过程中,引用了如下标准:

SD 246-88 《化学监督制度》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DL/T712-2000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DL/T79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SD 223-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771-2001 《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

GB/T 7252-2001

DL /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

DL/T 571-95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

GB/T 7597-87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GB/T 14541-93 《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

GB/T 7595-2000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GB 7596-2000 《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GB/T 14542-93 《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GB474-1996 《煤样制备方法》

DL/T677-1999 《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2、 监督机构与职责

2.1 监督机构

2.1.1 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厂部、专业、班组。

2.1.2 厂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生技部设立化学监督专责。

2.1.3 化学监督网络

2.2 监督职责

2.2.1 总工程师的职责

2.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在组织召开的每年二次全厂技术监督会上,及时传达省中试所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明确本厂化学监督的目标和方向。

2.2.1.2 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厂在化学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要求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使发现的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2.2.1.3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协调化学专业与厂部其他专业在工作关系上的衔接,保证化学监督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2.1.4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要求化学技术监督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2.2.1.5 按规定审批化学专业的报表、有关制度、方案和措施。

2.2.2 化学监督专责人职责

2.2.2.1 化学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制订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项实施细则、方案和措施,并向总工程师负责。

2.2.2.2 编写制订和审核本厂有关重大的化学试验、技改、新技术应用的方案和措施;组织化学技术人员对本厂化学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制订和修编。

2.2.2.3 负责每月对化学专业上报的材料计划和报表进行审核,并将已经审批的技术监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省中试所。

2.2.2.4 协助化学专业解决生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

2.2.2.5 对化学监督发现的与其他专业有关的问题,化学监督专责应该组织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化学监督专业人员一起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并实施。

2.2.2.6 组织大、小修中的化学项目技改方案的制订及工时分配;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小修中化学监督项目的验收;审核化学项目的总结、竣工单和报告。

2.2.3 发电部化学监督职责

2.2.3.1 发电部化学专业的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b及时监督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内冷水、废水等的质量;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气、燃料等质量状况,对超标等情况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

c按现行国标、行标的要求,定期做好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及燃料的监督检测,掌握油品及燃料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d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e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生产职能部门,并加以督促落实。

f督促提高在线化学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

g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企业。

h配合和协助湖南省中试所对本厂SF6用油设备的检测,监督其压力变化、是否有泄漏和气体湿度是否超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技部、总工程师,在厂部的统一安排下,配合湖南省中试所进行处理。

i制氢站的值班人员或进入制氢站电解室的其他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格按氢站进出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j制氢站内的开关、照明及仪表等,均应是防爆型的,对违反规定等情况,及时汇报生技部和安环部,安排整改,必要时向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

k 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水汽系统及各类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器、在线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设备系统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

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等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2.2.3 .2 发电部值长职责:当班值长负责和组织本值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2.2.3 .3 发电部锅炉专业的职责

a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编入锅炉运行规程中。

b会同化学技术人员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安全措施,并配合清洗人员完成整个锅炉本体部分的清洗操作,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锅炉本体清洗部分是否有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以便整个清洗工作能顺利进行。

c及时与化学运行联系,取得有关锅炉燃烧所需要的煤质数据,作好锅炉燃烧的压红线运行。同时及时了解锅炉水质工况,按照化学运行监督的要求,及时调整连排开度和进行锅炉底部定期排污。

d在运行副总和生技部的安排下,协助化学制订停炉保养的实施方案,并作好锅炉停炉保养的操作工作。

e加强锅炉设备的巡视检查,对发现设备的外漏和内漏缺陷及时通知处理,严格控制锅炉的排污量,保证锅炉的排污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f组织锅炉和化学技术人员参加锅炉“四管”防爆防漏分析、诊断工作,制订严格的防范措施。根据化学运行提供的有关锅炉运行的煤质和水质数据,合理调整锅炉的运行工况,保证锅炉设备的优化运行。

2.2.3.4 发电部汽机专业的职责

a与化学专业共同进行除氧器的调整试验,确定最佳运行工况、参数,并编入汽机运行规程中。 b加强汽机设备的巡视检查,对发现设备的外漏和内漏缺陷及时通知处理,严格控制除氧器等设备的排汽量,强制疏水的回收,以减少汽水损失,使机组的补充水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c在停机时,必须按规定对发电机内冷水系统进行反冲洗,并严格执行。

d在机组的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定对EH油系统、气轮机润滑油系统的内置式和外置式处理装置进行监护和调整,并定期对主油箱进行排水,使EH油、气轮机润滑油的颗粒度等监督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

e当化学发现给水、凝结水中氧或者硬度超标时,一旦化学通知汽机,汽机班长应立即安排当班值班人员调整除氧器的运行工况,对凝结水泵进行查漏堵漏和消缺,以控制给水溶解氧≤7μɡ/L;凝结水溶解氧≤40μɡ/L;对凝结水的硬度处理按照三级处理原则处理,如果按第三级处理仍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则必须汇报厂部总工程师,必要时进行停机处理。

f 开机过程中,必须按照凝结水不合格不准回收的原则,并与厂部生产领导和化学加强沟通,积极调整,做到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凝结水水质合格。

g 汽机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积极对汽封和油封进行调整,使之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证减少油中带水和密封油漏入氢气系统中。

2.2.3.4 发电部电气专业的职责

a当遇到化学运行设备因电气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时,电气值班员应查找原因,协助找到解决的办法使设备尽快恢复运行。

b如遇化学设备要进行检修时,作好必要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直到设备检修完毕恢复试运行为止。

c当发现主要用油设备出现异常时,要求化学油务监督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共同查找故障原因。 d当氢站值班人员汇报发电机氢气湿度或者纯度不合格时,电气人员应积极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如属设备问题还应及时联系检修部门处理,以保证发电机内的氢气质量合格。

2.2.4 维修部化学监督的职责

2.2.4.1 维修部锅炉专业的职责

a会同化学专业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工作。

b负责做好所管辖的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及取样器等的检修维护工作。

c设备大修前,应征求生技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化学专业的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d对大、小修需要换管的锅炉“四管”,要预先计划通知化学,以便化学专业能够准备足够的化学药品对“四管”进行化学清洗。

2.2.4.2 维修部机化专业的职责

a会同化学专业拟定汽轮机油系统化学清洗方案和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工作。

b负责化学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大、少修;同时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

c 对于运行过程中化学发现的凝结水溶解氧、硬度、主油系统油质不合格的问题,汽机专业应积极查找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d 凝汽器需要更换铜管时,要根据DL712-2000《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并保证安装质量。 e做好凝结器的胶球清洗及铜管成膜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

f所管辖设备检修前,征求生技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化学专业的意见,纳入检修计划,确保检修质量.并做好维护以及查漏、堵漏工作,使除氧器、凝汽器及真空系统、凝结泵等在良好状态下运行,降低汽水损失及油耗。

g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滤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

2.2.4.3 维修部电气专业的职责

a油质及色谱分析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大修及吊芯(罩)检查或补油、换油时,应通知化学监督人员参与,并征求其意见;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监督人员备案。

b按照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的要求,协助化学监督人员进行油样的采集。

c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绝缘油油耗,年油耗率不超过1%。

d负责化学专业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及化学改造和检修项目中临时电源的接、拆。 e开机时负责发电机充氢的补换工作,在氢站值班人员的配合下,严格执行每一步操作,保证尽可能以较小量的氢气使置换工作完美完成。

f每年一次配合化学专业对SF6用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工作,并在湖南省电力实验研究所化学室人员的指导下,与化学油务监督人员一起共同作好SF6用油电气设备的大修工作。

2.2.4.4 维修部热控专业的职责

篇三: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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