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创业创新学分实施办法(2010年修订)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创业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学分认定、评价和奖励的方式,引 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健全公民和合格人才。
一、学分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 法所规定的创业创新学分项目至少取得4个学分,方能准予毕业。
创业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包括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以及学院、学团组织等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 级各类组织的科研、竞赛、创业、社团、职业技能考核等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二、活动内容及学分认定办法
(一)竞赛活动类: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文体艺术竞赛、专业(技能)竞赛 等,如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程序设计竞赛、物流方案设计竞赛、网页制作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文艺作品创作竞赛、辩论赛、演讲赛、体育比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
学分标准对照表
(二)科研活动类: 包括参加教学单位组织的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学 生自选课题研究、参加导师课题研究、参加横向课题研究等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文艺作品、艺术设计作品、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科研或读书成果。
学分标准对照表
(三)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以及在学院相关部门的勤工助学活动等。
(四)职业技能类:包括参加就业指导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等。
学分标准对照表
三、学分认定程序及要求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创业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 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项目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由相关教学系认定学分,交学院教务办备案。
(三) 每年的4—5月进行学分认定。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学分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四)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荣誉和待遇外,以作弊论处。因项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报教务办处理。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动或项目,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由活动组织部门或教学系申报,由教务办审核确认。
五、各系及项目活动组织部门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制订实施的细则。六、本办法具体内容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篇二:创新学分申请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创新、技能、素质类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学科研部制表 2008.3
篇三:社团创业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社团创业创新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 社团名称:****** 日期:********
现有社团人数:** 申请创新学分总人数:**
制表人: 审核人:
《北津学院创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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