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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时间:2017-01-14 07:13: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本办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办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各科室要按照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的有关内容,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当某一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止。

(四)各科室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为第一接待人,谁负责认真接待”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同时,凡首次接待来函、来电和来办事人员的科室和工作人员,视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

(二)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属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帮其办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

诺办理期限。

(三)对属其他科室单位或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帮助联系;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四)对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做好解释说明。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二)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务实高效,确保各项工作能全面顺利开展。

(三)开展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傲慢、不耍态度,依法办事。

(四)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来我办办事的人员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属本职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依据、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作出

明确的答复,并耐心解释。对不属本职范围内的或一时无法作出明确办理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解释,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五、办文限时办理制度

(一)各项来文、发文工作实行限时办理制度,确保各项来文、发文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处理完成。

(二)凡送来的信件、文件、明电、传真、资料、简报等(以下简称“材料”)要当天及时送到相关领导阅示,特急的文件实行急事急办。

(三)上级送来的“三密”文件,应当按密件办理程序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或送有关科室单位阅办。

(四)上级机关、上级领导和党组成员批示件,按照批示期限办完,没有明确具体时间的,从收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完;如因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的,要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和党组汇报。

(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批示件的办理,急件特批特办、随到随办;没有提出时间要求的,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完或通过督办通报回复;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要及时做好汇报请示。

六、同岗替代制度

(一)同岗替代制(又称A、B角),是指本办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

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同岗替代人员必须以熟悉和知晓缺岗工作业务,能独立完成工作为前提。反之,不得进行同岗替代。

(三)为保证本办每一工作岗位的连续性,当某一工作人员因故缺岗时,按下列办法进行同岗替代:主任缺岗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替代;副主任缺岗由主任或其它熟悉需替代岗位工作的副主任替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缺岗时,由熟悉其岗位工作的其他科室单位负责人或本股室工作人员替代。

(四)任何岗位在缺岗前,应向替代人员作好有关工作、相关资料、手续上的交待,不得因缺岗而影响本办各项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同岗替代人员对替岗期间的工作负责。

(六)同岗替代前,必须经本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在综合科备案。

七、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评优评先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并对分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对不按首问负责制规定接待、引导办事人员办理有关事项的;

2.根据工作职责,应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的工作但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延误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4.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的,或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5.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领导,擅自做主,造成工作失误的;

6.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需要明白的事项或补齐全部材料的;

7.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定的。

篇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浅议乡镇政府如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张亚恒

机关,顾名思义乃机要关键之所在,是上传下达之中枢,系服务群众之窗口。机关以效能为本,干部以效能为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机关的有效保证。

效能,主要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是衡量工作结果的尺度。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教育管理干部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群众,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群众能有效地监督教育管理干部,使群众获得满意的服务。因此,通过效能建设,能够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公仆”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机关,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现实工作中,个别干部效能低下,作风散漫,看似微不足道,“无伤大雅”,无碍大局,却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的干部对服务人民、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反映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清。有一部分干部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什么工作,为什么当干部,干部怎样当,工作怎么干,自己的

工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关系、重要程度到底如何,对于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不思考,守在岗位上,只干自己事。

二是学习意识不强。现在很多干部不注重学习,满足于应付自己目前的岗位工作,满足以往学校里学习的那点知识和技能,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遇到超出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就一脸茫然,甚至本职任务也理不出头绪,抓不住重点,干不出成效。一有任务就推三脱四,不管是干不了还是怕干不好,这都是素质不高的表现,归根到底就是不注重学习,不注重积累,造成了“眼高手底”。

三是效率意识不强。有些人办事拖拉、相互扯皮,工作布臵了以后,或者虎头蛇尾,或者没有回应,造成很多事情长期积压,错过了开展工作的最佳时期。

四是责任意识不强。对领导和上级部门布臵的任务,找各种借口推诿拖延,无所事事,悠悠荡荡,存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思想。一些不良现象值得深思,为什么干部数量增加了,办事效率反而更低了;工资待遇普遍上涨了,牢骚情绪反而增多了;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标准反而降低了。除了当前的工作量增多外,主要还是一些干部责任意识不强。

五是团结意识不强。对于上级部门和领导布臵的工作任务,相关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协调沟通不够,致使一些工作有部署,无落实。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影响到工作的整体效率,缺乏合力办事的氛围。

六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员岗责体系需进一步优化,制度的执行力需进一步加强。

笔者认为,加强乡镇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办事效率,具体对策是:

一、注重思想教育,转变干部观念。在新的历史时期,机关工作人员面临着权力和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必须加强以奉献为主题的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个人的进步追求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并落实到尽心尽力履行自己职责的工作中。同时,要在干部中开展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教育,大力解决工作效率问题,高标准履行机关工作职责。教育干部强化全局意识,加强整体的协调和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主动协商、沟通,高标准的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学习研究,提高干部素质。干部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切实抓好“乡镇机关干部素质工程”,解决好“不能为”、“不会为”、“乱作为”、“不敢为”的问题,打造一支党性强、办事能力强和为民服务本领高的基层干部队伍。要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短期培训为主,定期在干部中开展论坛、演讲、座谈等交流活动,鼓励干部通过多种途径自学,多渠道分层次对乡镇机关干部进行全员培训。要彻底转变学习风气,做到“三真三戒”,即真学,戒浅尝辄止,敷衍了事;真信,戒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真干,戒坐而论道。要心勤多学,眼勤多看,脑勤多思,耳勤多闻,口勤多问,手勤多写,腿勤多跑。要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现问题,并探索思路,解决问题。着重提高乡镇干部发展

经济、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上下功夫,形成人人学习的浓厚氛围。以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来促进机关整体素质的增强,以综合素质的提高来实现机关整体效能的提高。

三、坚持服务至上,提高工作效率。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就是履职,提高服务能力就是提高履职能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注意多沟通、多配合,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办事服务要超前、主动、规范、高效,谋事在前,成事在后,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嘴勤。对上级交办的工作,要闻风而动、掷地有声、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疲疲沓沓、速办速决;对下级请示的事情,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结。要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在解决实际困难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工作细节,保证工作质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对于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来说,细节不仅见证服务质量,也是考量其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具体标准,因此,要向一流标准看齐,要用更宽阔的视野、更严格的标准、更细致的态度去做好工作。既要善谋大事,又要学会干实事,更要能干好具体小事。从制发每一份文件做起,从送发每一封信函做起,从接听每一个电话做起,严谨认真、规范有序,在细微之处体现办事速度和工作效率。

五、深化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转变乡镇干部作风,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形

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对于制度的制定,一是要符合乡镇实际。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开门纳谏,深入调研,以保证制度的民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防止制度虚化、弱化、形式化和口号化。二是要执行到位。对于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制执行,保障制度的强制力。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没有竞争意识,自然谈不上高效率,要想提高效能,就要打破铁饭碗的意识,定期平级岗位轮换制度,打破人情事故对工作的影响。要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辞职辞退等制度,加大乡镇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要完善和坚持待岗下岗制度。

六、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转变作风的关键还在于落实到位。绩效考核是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确保机关效能建设不走过场。必须严把考核关,做到真查真改,真见成效,不能只讲不做,只查不改,搞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我镇已经成立了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但还要根据实际,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推行绩效考核为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项项见成效。把责任目标真正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使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

其次把考核结果运用好,做到奖惩分明。要做到“两个挂钩”:一是与干部管理使用挂钩。对那些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过教育仍不思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

篇三: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作者:廖学春 来源:全南县纪委 2008-6-5 编辑:黄圣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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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者,效率、能力之意也。所谓机关效能,是指党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打造优越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眼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深入开展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等一系列活动,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还存有官僚主义作风。有些机关工作人员群众观念不强,管理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有的耐性不足、态度生硬,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喜欢找“为官”的感觉,故意刁难群众,本来可以一次性告诉前来办事的群众要准备哪些材料,可他们却来一次说一项,搞得群众办一件很简单的事也要来回跑几趟;有的脸也好看、门也好进、话也好听、就是事不太好办;有的不讲原则讲关系,对熟悉的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则爱理不理、态度冷漠或是长时间电话聊天,把来办事的群众晾在一旁。

2、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办事效率不高,还存有“慢作为”现象。一些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推来推去,谁也不愿管;有的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不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常使一些工作卡在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人手上;有的对一些本来可以立即办好的事却一拖再拖,效率低下;有的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不作为,存在“领导急,群众急,一些办事人员不急”的“科长现象”;有的顶风违纪,通过暗示的办法或其它途径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直到收到钱物后才着手帮服务对象办事。

3、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还存有自由散漫习气。有的不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现象;有的自觉性不高,在《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和娱乐的通知》明令禁止的情况下,还会偷偷地在

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股市行情,存在“整治一次,收敛几天;放松一月,死灰复燃”的现象。

4、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大局观念不强,偏重于强调部门利益。有的为眼前利益所左右,传达政策时信誓旦旦,兑现政策时大打折扣;有的执行政策任意裁剪政策,截留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取所需,各自为政。如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向群众或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没有收费依据的自立名目收取;有收费依据的抬高标准收取;不敢收取的以罚代批收取;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取。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没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导致这项工作缺乏力度,难以有效推进;制定的制度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愿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等等。如何打造党政机关“办事公正高效、对人谦虚真诚、运转规范有序”的良好形象,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在教育上下功夫,增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力。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拥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党政机关能不能高效运转的决定性因素。要不断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其中并自觉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机关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心系群众,执政为民。二是加强作风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做严于自律的表率。三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激励机关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干好工作。

2、在宣传上下功夫,增强社会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舆论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服务对象的支持和参与。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人人关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人人参与机关作风效能监督”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宣传政策,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并掌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主动对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相适应的行为实施监督。同时,组织更多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通过当地电视台就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承诺内容全文刊登在当地纸质媒体上,供群众查阅。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围绕政务“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能、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权力运作和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公开办事职能是指窗口单位

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服务职能及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办事人员是指设置人员去向公示牌,将领导班子成员及服务窗口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每天在岗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办事流程是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并将规范的办文办事流程通过网络、公告栏等予以公布。公开办事时限是指公布各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公开办事标准是指办事过程要做到“三个一”和“三个有”。“三个一”即: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三个有”即:有微笑服务,有办文样本,有服务咨询。公开办事结果是指对于承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办理完毕后,将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保障群众的表达权。成立由社会各行业、各阶层人员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作风予以监督,并及时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选择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政风行风座谈会”上,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四是积极构建对话平台,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把效能监察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等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对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行政效率、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单位办事窗口要在醒目处公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电话号码,以方便群众投述举报。

3、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增强制度对规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有效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但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要管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用好以下六项制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一是公开承诺制。组织机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利用当地电视台就本部门或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对照承诺内容准确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工作应该监督什么、怎样参与监督;二是首问责任制。规定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即使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也有义务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联系方式;三是一次性告知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努力解决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四是限时办结制。限定各事项的办理时限,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五是积分警示制。明确各种违规行为所对应的扣分分值,实行对机关部门和单位打分,解决相关单位领导不重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问题;六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损害了机关形象或造成了服务对象的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促使每个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对效能建设无所谓的不良心态。

4、在督查考评上下功夫,增强贯彻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规定的落实力。邓小平说过:“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干出来的”,江泽民说过:“再好的主意,不落实等于是空的”。有了完善的制度,如果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上没有力度,也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的进展,等于没有制度。要解决当前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要在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

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日常考勤情况;月考核、季度考核情况“六项制度”的公开情况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督查。主要对“窗口”单位在工作中态度不好、推委扯皮的现象以及对办事群众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创新督查方式,使督查工作做到专题督查与舆论督查、投诉举报督查相结合,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督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使机关工作章法严谨,条理清楚,行为规范,让考核的人知道怎么考,被考核的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富有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作用。一是明晰岗位职责。立足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严格界定各机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开明示,责任到人。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完成时限等,要分清类别,并尽量量化、具体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有权又有责。三是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增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加大对影响效能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处理意见,要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凡被县效能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的,在了解核实后,要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如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或单位内发生了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三是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不合格的部门或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说明。(作者系全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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