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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统计

时间:2017-01-13 07:21:3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常用人口计生统计指标解释

常用人口计生统计指标解释

一、总人口及其变动统计指标

1、总人口数: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一时点上的全部户籍人口数。 2、年初总人口数: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年1月1日零时的户籍总人口数。

3、年末总人口数:指填报单位行政区域内某年12月31日24时的户籍总人口数。

4、年平均人口数:

年平均人口数=(年初总人口数十年末总人口数)/2

5、出生人数:指某行政区域统计管理对象期内出生的有生命现象的婴儿总数。生命现象是指出生婴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一瞬间的呼吸、心跳、脉搏跳动、随意肌抽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的婴儿。出生随即死亡的,既做出生统计,又做死亡统计。

6、死亡人数:指某行政区域期内正常和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含出生后有生命现象随即死亡的婴儿)。死亡不以是否销户为准。

7、自然增长人数:某行政区域期内出生人数与同期内死亡人数之差为该期自然增长人数。

8、人口出生率:是指每1000人口在某期内(通常以一年为期)出生的人口数。计算公式: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9、人口死亡率:是指每1000人口在某期内(通常以一年为期)死亡的人口数。计算公式:

死亡率= (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10、人口自增率:是指每1000人口在某期内(通常以一年为期)自然增长的人口数。计算公式:

自增率=(年出生人数-年死亡人数)/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统计指标

1、合法生育:指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规定的出生。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夫妻双方持有《结婚证》(或者已达到法定婚龄,虽然生育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生育之日起60天内补办《结婚证》)的,按合法生育一孩统计上报,非婚生育且达不到法定婚龄的,或未取得《结婚证》且在生育之日起未在60日内补办《结婚证》的按违法生育一孩统计上报。

(2)持证生育二孩时,女方须年满30周岁零7个月(女方为初育的,须

年满25周岁零7个月)。女方年龄以法定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为准。

合法生育出生的年龄计算精确到月份。

2、合法生育率:是指某期内合法出生人数占该期全部出生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合法生育率= (某期内合法出生人数/同期出生人数)×100%

3、合法收养:符合收养条件的夫妇收养婴儿,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及相关的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在办理期间进行逐级备案。有《收养证》的按合法收养统计,否则按违法收养统计;弄虚作假骗取证明的按违法收养统计。

4、孩次:是指该孩出生时在其父母现有子女中的排列顺序。

(1)双胞胎孩次统计口径:合法生育一胎、二胎双胞胎分别统计为合法生育一孩2个、二孩2个。违法生育一胎、二胎、多胎双胞胎分别统计为违法生育一孩2个、二孩2个、多孩2个。多胞胎孩次统计口径类同。

(2)收养孩次统计口径:符合政策、依法收养的当年度出生婴儿,统计为收养人的合法收养;不符合政策、非法收养的婴儿统计为收养人的违法收养。孩次以收养人收养时子女的顺序排列。

(3)送养孩次统计口径:送养孩子在出生地统计出生时,孩次为其生身父母现有子女中的顺序排列。在送养以后生育指标安排和再生育子女孩次统计时,送养的孩子仍作为送养人现有子女对待。

(4)再婚家庭孩次统计口径:

①再婚夫妇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育,这个孩子不论是否依法判随原配偶,经过审批后再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二孩。

②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随原配偶,经过审批后再生育一个子女为合法生育二孩。

③再婚夫妇原各有一个子女,新组成家庭不管有一个还是两个子女,再生育一个子女,按违法生育二孩统计。

④再婚夫妇有一方原有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新组成家庭无论有无子女,再生育一个子女,按违法生育三孩统计,以此类推。

⑤再婚前夫妇双方均有子女,且一方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新组成家庭无论有无子女,再生育子女的,按夫妻子女多的一方违法生育计算孩次。

一方为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同胞且子女不是中国国籍,也不在内地定居的,一方为中国国籍且为初育者,按合法生育一孩统计。

(5)非婚生育子女的,按子女多的一方计算孩次。

(6)夫妻一方或双方均系归国华侨,其子女均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身边

无子女的,拟在我省再生育一个孩子,按二孩出生统计。持有生育证,统计为合法生育二孩,否则,统计为违法生育二孩。

(7)我省居民与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手续后按合法生育统计。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手续后,按合法生育统计。

夫妻双方均系我省居民,赴港、澳、台或国外生育,无论该子女是否加入外籍或定居境外,均应计算该子女数,根据政策按相应孩次统计。

5、孩次率:是指某期内出生的一孩、二孩、多孩(三孩及以上)各占该期内出生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一孩率=(某期内出生一孩人数/同期内出生人数)×100%

二孩率=(某期内出生二孩人数/同期内出生人数)×100%

多孩率=(某期内出生多孩人数/同期内出生人数)×100%

6、出生统计漏报率:是指漏报出生人数与实际出生人数之比,计算公式: 出生统计漏报率=(实际出生数-上报出生数)/实际出生数×100%

7、出生婴儿性别比: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出生婴儿中男婴人数与女婴人数之比。这个指标在较大范围内计算才有意义,在基层尤其在乡(镇)村(居)主要是做好孕情全程服务,防止选择性别流引产和出生漏报。计算公式:

出生婴儿性别比=(男婴人数/女婴人数)×100

三、避孕节育统计指标

1、育龄妇女:是指15—49周岁的妇女。

2、已婚育龄妇女:是指15—49周岁已经结过婚的妇女。

3、期末落实各种避孕措施人数:是指截止某一个时点时所采取各种有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夫妇任何一方落实避孕措施均以女方统计,并且无论先后采取过几种避孕措施,均以该期截止时点仍然有效的一种为准(如采取多种避孕节育措施的,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

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计算公式:

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期末落实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该期末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00%

5、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计算公式: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期末已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该期末应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6、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计算公式:

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期末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期末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已育育龄妇女人数)×100%

7、避孕措施及时率:避孕措施及时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按时间要求及时采取了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与当年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之比。计算公式为:

避孕措施及时率=(本期按时间要求及时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本期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数)×100%

8、本期采取计划生育手术例数:指在统计期内已婚育龄夫妇采取各种计划生育手术例数,夫妇双方均作统计。

男性绝育:包括输精管结扎、粘(栓)堵;

女性绝育:包括输卵管结扎、粘(栓)堵、银夹;

放置宫内节育器;

取出宫内节育器;

皮下埋植;

人工流产:指怀孕12周以内人工终止妊娠;

引产:是指怀孕12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

9、避孕措施种类:包括男性绝育(含输精管结扎、粘堵、栓堵),女性绝育(含输卵管结扎、粘堵、栓堵、银夹),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口服及注射避孕药,避孕套,外用药,其他。

避孕措施构成比是指某地区某时点上使用某种避孕方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占落实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重。计算公式:

某种避孕措施构成比=(使用某种避孕方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四、独生子女统计指标: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指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终生不再生育并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或对数)。

只有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现只存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包括离婚、丧偶和再婚的一方),经本人申请,均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占所有已婚育龄妇女的比例。计算公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期末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期末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3、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占生育一孩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本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人数/本期生育一孩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篇二: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

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

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

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内生育344人,政策外生育39人,计生率90%,与去年同期比较,符合政策生育率偏低。

2、出生统计质量分析

根据年终检查验收情况,出生存在错报、迟报现象。201*年出生时间错报4例,迟报12例。

3、出生性别比分析

全年出生男孩208人,女孩175人,出生性别比为118,高于正常值。

4、节育情况分析

已婚育龄妇女7625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6985人,其中上环4464人,结扎2169人,综合节育率91.61%,长效节育率87%.与去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分析

今年开发区共有计划外出生39人,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51.86万元,实征金额37.78万元,当年征兑率达72.84%,近二年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82.02%,全面完成了责任制指标要求,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偏低。

二、当年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2、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4、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并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计生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加强宣传教育,引深协会作用。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五到家”活动等,加大对“两非”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加快推进基层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的步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查漏报、清理重复、查**向不明人员。对没有进入数据库的人口要抓紧核查并录入进库,大力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

4、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实施宣传倡导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奖励优待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5、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坚持不懈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强化孕前管理与服务,扎实搞好优质服务。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依托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篇三: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

精选范文: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共2篇) 一、据报表数据分析 二、存在问题由报表

数据看,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建议

[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共2篇)]篇一:2011年计划生育统计分析

楼王镇二0一一年

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的人

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委的全面指导下,紧紧围绕“稳

定低生育水平”这一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使我镇的计划生育

工作得到健康发展。2011年开展了对全镇育龄妇女全面、准确为落脚点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

核查活动,对清理检查出漏报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档立案,并录入微机管理,使我镇基础

指标有了很大的改变。总之,所有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市人口与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

持,现将我镇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相关资料作如下分析。

一、主要指标分析

(一)婴儿出生情况

1、当年出生情况

我镇2011年度出生

婴儿298人,同比增加14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0,计划内出生296人,同比增加15

人,计划生育率99.33%,比去年同期上升0.39个百分点。其中一孩出生247人,同比减少1

人,一孩率为84.89%,比去年同期下降4.43个百分点;二孩出生51人,二孩率为17.11%。

其中计划内二

孩出生为49人,比上年同期多16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82个百分点;计划外出生2人,比

上年同期减少1人,计划外生育率为0.67,比上年同期下降0.39个百分点。

2、往年补报出生情

我镇补报往年出生

婴儿14人,同比减少5人。

(二)女性初婚及晚

育情况

我镇全年女性初婚

人数为278人,同比增加1人,其中晚婚167人,晚婚率60.07%,同比上升12.42个百分点。

(三)育龄妇女综合

节育措施及四项手术情况

1、我镇育龄妇女

10625人,占总人口数的25.9 %,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872人,占育龄妇女人数的74.09%。

全镇共有7108名育龄妇女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节育率为90.33 %。在采取各种避孕节育

措施中,落实结扎占14.2%,落实宫内节育器占79.21 %,落实皮埋占0.04%,使用避孕药具

占6.63.

2、全年共施行四项

节育手术494例,同比减少49例。其中放环351例,同比减少37例,取环101例,同比减

少5例,人工流产42例,同比减少6例。

(四)与公安、卫生

及人口普查数据比对

1、公安2011年出生

申报户口325人,其中男孩185人,女孩140人。

[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共2篇)]

2、卫生院今年共出生新生儿543人,其中男孩304人,女孩239人。

二、情况分析

(一)主要成绩

2011年,我镇狠抓

了信息的核对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的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1、每月收集核实好

信息报告单。今年,对所有的信息都逐一进行了核实。

2、做好了育龄妇女

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在做好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的同时,我们以分类核对、全面核对和

重点核对三相结合的方式来确保数据库的质量。

(二)主要问题

1、怀孕信息掌握不

够全面、及时。

2、照顾再生一孩换

发证工作不够及时。

3、由于近几年独生

子女父母奖励金没有兑现,造成有效领证人数不足。

三、今后打算

2012年,我镇将继

续按照区人口计生委、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的计生工作实际,对我镇的计

生统计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排查摸底,进一

步掌握孕情信息。我镇育龄妇女的孕情、育情等掌握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信

息排查是一项影响全局的工作,必须引起重视,加大排摸力度,

切实提高信息

掌握率。

2、强化管理,减少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根据计划免役上的调查,每年都有一百多个外地妇女在我镇生育,违法

生育现象也比较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也不是很到位。因此,要把工作的着力点和着

眼点放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

3、进一步加强业务

培训,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业务知识,减少统计数据的漏报、瞒报、错报现象,努力提高统

计信息的准确率,切实把计生统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4、建立机制,尽量

减少因服务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引起的违法生育。对已到法定婚龄的女青年逐个进行排摸,不

管是否已婚或已育,要把每个个案信息摸清楚,从而进一步摸清恋情、婚情、孕情、育情,

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从中增加出生数,减少违法生育,向未领结婚证、无审批等违法生育中要回计划生育率。

2011年12月31日 篇二: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分析

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分析 作者:张建红

来源:《健康之路(医药研究)》2014年

(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统计工作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有以下几点:(1)做好基层领导的思想宣传,使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这样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才能够积极的组织人力、物力来配合统计工作的实施。于此同时各级领导要做好桥梁工作,负责做好统计人员与统计对象的沟通协调,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2)组织专业的统计人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高水平的统计才能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对于优秀的统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高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对于业务不熟练的统计人员要加强组织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3)在人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因为人民群众是这项统计工作的被统计对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统计时能够主动的把真实信息传递给统计人员,对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效开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做好统计前的准备工作是为做好统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利用先进手段开展统计活动

我国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数据主要是通过多个单位的统计数据综合而得来的有效信息。在各单位的统计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特点,其在统计中也会出现一些差异,例如统计时间、统计范围、统计方向等都不尽相同,从而也使统计数据的结论存在着一定差异。比如人口计生部门是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统计,而公安部门对新生人口进行统计,这就会数据重复统计的问题,而得不到真实有效的数据,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做好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以确保各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展开工作。就当前我国人口的发展情况来看传统的统计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虽然我国的人口统计多年来一直努力的改进和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漏记或者所记内容不真实情况的存在,例如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上由于黑人口现象的存在而使户口登记与现实情况不符。因而我们要利用先进的手段开展统计活动,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以辅助走访调查统计人口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

由于我国传统的统计方法比较陈旧,不能准确的反应我国人口的发展情况。因此在新形势下,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步伐。拓宽农村的信息网络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数据进行管理、研究与分析。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录指纹的高新技术来帮助展开统计工作,从而能够有效的防止信息重复统计现象的发生。科技是

[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共2篇)]改革开放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于我国制定正确的人口计划以及其他政策有着重要的作用。以上本文对在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现状与意义做简单的阐述,并通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几点有利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建议,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林士华,郭丁兵.浅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j],财经界(学术),2010,(2):77-79.

[2]王玉玲.浅议如何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j].经济视野,2013(10):321.

[3]孙晓青.浅谈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财经界,2012(10):279.


人口计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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