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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时间:2017-01-11 07:12: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村镇建设服务站职责

村镇建设服务站职责

(一)、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村镇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

策,宣传执行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指导和组织全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三)、协助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规范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并协助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负责全镇农村建房的管理、审查、核发“农民建房许可证”。

(五)、负责全镇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监察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程建设及农村建房审批指南

一、工程建设

1、达成合作意向;

2、到规划建设管理局办理“选址意见书”;

3、到环境保护局进行“环评”;

4、到发展改革局“立项”;

5、到规划建设管理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6、到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7、到规划建设管理局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证”;

8、工程竣工后到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证”。

二、农村建房

1、由符合建房条件的个人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依据土地建房指标和本村规划,召开“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初步确定建房户;

3、到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建房资格,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4、到村镇建设服务站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5、开工建设。

篇二: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白涧镇行政服务中心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我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蓟政发[2011]13号《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的实施意见》和蓟政发

[2011]14号《转发县审批办关于建设镇乡街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便民、利民、规范、高效”为宗旨,以建立高标准、规范化、服务型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为标准,按照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公正公开的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镇政府和基层站办所转变职能,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一个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基层行政服务平台。

二、 基本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 镇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为群众提供社会事务、补助补贴、生活生产以及法律援助、党团事务等方面的服务,要成为民生接待服务的平台,农业生产指导的平台,惠农政策落实的平台,就业及法律咨询的平台,各类证件办理的平台。

(二)透明公开原则。 通过明白纸、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所需材料、负责部门及人员、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

督权。

(三)依法高效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和办理,既要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要严格依法办理有关事项。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时提高行政效率。

(四)落实与长效原则。 把行政服务中心做成民心所向的工程,把基层群众做为行政服务中心的最高服务对象,切实建好服务中心,不针对检查,不搞形式主义。坚持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运动,严防虎头蛇尾,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三、 目标任务

以应进必进、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不断完善为准则,在2011年8月31日前,镇政府成立组织机构,专门研究决定行政服务中心职能范围,选定入驻部门及人员,并制定中心运行机制;2011年11月31日前,镇行政服务中心完成办公场所改建、内部装修装饰、办公用品配套及窗口人员培训等工作;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相对集中办公,挂牌公开运行。通过努力,要真正使镇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向群众提供便利的绿色通道、农民生产生活的信息基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阳光运作的监管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前沿窗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 主要职责

镇行政服务中心隶属镇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主要职责包括:

1、承担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申报发放等各类行政服务。

2、受理与村镇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

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

4、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联审联办,对需要到县办理的事项,实行全程帮办领办服务。

五、 实施办法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最北排,以现劳动保障大厅为基础进行改建。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挂置中心标牌,内设便民服务窗口,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公示牌、工作人员胸卡以及其它方便群众办事的基础设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装饰要简洁、朴素、美观。

(二)进驻窗口安排。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并依照我镇实际情况,实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镇行政服务中心前期进驻部门包括:农业技术服务、企业服务、民政残联、劳动保障、村镇建设、党团事务等,其它部门待条件成熟时逐步进入。同时设立专职行政效能监督员,负责受理和办理申请人的举报和投诉。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行政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中心主任由副镇长李宝山担任,并设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服务窗口进驻人员由各进驻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每个窗口安排1-2名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办事干练沉稳,待人和善有耐心。行政服务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A岗属常驻工作人员,当A岗工作人员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确保每个服务窗口不缺岗。

(四)运作方式。镇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便民、利民、

规范、高效”的原则运作,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

1、实行“六件”管理。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本地发展规则的申请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联办件。涉及2个以上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指定责任人,承诺办结时间,杜绝推诿扯皮的低效率现象。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即办件、管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窗口单位应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协调代理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2、实行“五公开”办理。各窗口对服务事项通过制作公告指南或明白纸等形式,公开告知群众办理各种事项的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五)配套制度。制定配套制度,规范运作流程,建立联动机制,使镇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较完备的服务功能。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层面的制度,主要应包括首要责任制、限时办

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廉政建设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六、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白涧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李宝山任组长,曹继文,刘洪全任副组长,黄树森、刘凤云、陈恩足、刘伟、韩永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行政服务中心,由曹继文同志兼任主任。

2、加强指导,制定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镇的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入驻镇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人员安排等,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配齐办公设备,加强监管力度。具体方案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督查,考核评比。今年年底前,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其考核评比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对优秀的将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白涧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5日

篇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ICS 03.160

A 00

DB51

川省地方标准

四DB 51/T 1618—2013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2013 - 11 - 12发布 2013 - 12 - 01实施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一般要求 .......................................................................... 1

3 建筑设施 .......................................................................... 1

4 工作设施 .......................................................................... 1

5 标识 .............................................................................. 2

6 应急管理 .......................................................................... 2

7 进驻部门及项目 .................................................................... 2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立、牛建平、冯莉、罗光辉、杨路、张凯峰、杨玲、李文平、张应杰、周磊。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一般要求、建筑设施、工作设施、标识、应急管理、进驻项目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2 一般要求

2.1 选址

便民服务中心应设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

2.2 建筑结构

便民服务中心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宜为二级,宜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剪力墙等结构形式。

2.3 建筑外观

2.3.1 一般要求

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建筑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

2.3.2 单位名称标识

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建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统一按照白底红字、宋体字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 3 建筑设施

3.1电力设施

3.1.1室内照明应照度适中,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3.1.2应配备应急照明系统。

3.1.3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系统。

3.2消防设施

主体建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安装防火灭火系统,设置紧急逃生通道等。

4 工作设施

4.1 服务大厅设施

4.1.1 应配置意见箱(簿)。

4.1.2 可配置饮水机、手机充电台、休息椅、复印机、公用电话、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

4.2 窗口设施

4.2.1 窗口硬件

4.2.1.1

4.2.1.2

4.2.1.3

4.2.1.4

4.2.1.5 工作台面高度宜为75 cm左右,宽为75 cm~100 cm,台面颜色为深色。 应配置窗口工作所需的资料柜、档案柜、保险柜、物品柜及办公桌椅等。 应配备数量适宜的网络接口及电源插座。 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所需的文具。 应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4.2.2 窗口软件

应将四川省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接入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所需的授权书、行政审批专用印章、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及收费专用票据和办事指南。 5 标识

5.1 窗口指示牌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应设置窗口吊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联系及监督电话。

5.2 政务公示牌

5.2.1 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服务事项公示牌,内容包括窗口部门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5.2.2 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

5.2.3 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户籍管理等事项。

5.3 便民服务工作牌

工作牌内容应包括工作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照片及所属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

6 应急管理

6.1 制度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制度化。

6.2 实施

应将“应急处置预案制度”装订成册,发放至窗口工作人员,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每年应按“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演练。

7 进驻部门及项目


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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