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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群体访

时间:2017-01-02 09:25:0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浅析当前群众集体访的特点及原因

浅析当前群众集体访的的特点及原因

中共隰县县委副书记 赵志慧

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众集体信访问题的特点和成因,研究其对策,及时有效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集体上访的现状

(一)集体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近三年来,隰县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安臵补偿、“三农”、商贸、环保、纠纷等方面。其中,企业改制问题占集体访总量的32.8%;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占集体访总量的15.6%;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占集体访总量的6.4%;房屋拆迁安臵补偿问题占集体访总量的11.6%;“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占集体访总量的33.2%。群众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

(二)集体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上访数量增多、规模增大。隰县近年来集体上访明显增多,其批次和人次均有大幅上升,且发生时间较为集中,有时一天到县委、县政府集体访多达7、8批。集体上访规模增大,特别是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臵补偿、村干部违纪等方面表现突出。三年来,群众来县集体上访中,50—100人的集体访38批,占总批

次的33.3%;100人以上的集体访12批总批次的15.4%。

二是重复访、越级访和异常访增多。重复集体访占集体访总量的比重相当大,占到70%以上。同一个问题,群众反复多次上访,也就是说群众上访量较大,但案次并不多。越级访批次和人次骤增。仅今年,我县到市、赴省、进京越级集体上访12批116人次。异常上访行为激烈,劝访困难。有的围堵纠缠领导,有的阻拦领导车辆,有的在县委机关大院高声喧闹,甚至静坐、示威等,无序上访现象较为突出,而且劝访十分困难。

三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集体访问题集中反映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臵补偿、村干部违纪和复退军人安臵等方面。特别是在来县集体访反映中尤其突出,反映这三方面问题的集体访约占来县集体访总量的65%。

四是上访呈现组织化趋势。群众集访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同一上访批次内出现精心策划组织、筹集上访经费、寻求外援扩大影响等行为,不同批次集体访之间相互串联现象有所显现。

五是劝返处置和矛盾化解难度大。少数集体访群众行为极端,不听劝解,长时间滞留不归;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达一己之私,通过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给县委、县政府施加压力,劝返处臵难。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涉及面大、矛盾复杂、尖锐,有的是已积压多年的老问题,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化解难度较大。

六是消极影响较为严重。集体访、重复访、异常访不断增多,

影响到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正常办公,分散了党委、政府集中抓发展的精力,影响到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群众集体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隰县转型跨越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问题和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多、复杂化,导致群众集体访增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因改革发展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一是企事业单位改制逐年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职工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国营待遇”、“下岗失业”这个现实,提出许多超越政策性的无理要求,因无法满足便群起而闹事。如原水泥厂、原酒厂、电厂职工上访。二是为加快我县经济建设速度,高速公路、中南铁路、北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这些项目都因占用地多,涉及到城乡居民和农民要离开祖辈世代生活的家园,心里上部分群众本身就有抵触情绪,加之对征地撤迁政策不理解,尽管政府完全按有关政策进行征地、拆迁补偿,但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这又产生新的矛盾,导致不断围攻政府,甚至阻挡施工的大规模群体性集访闹事。如阳头升乡6个村村民上访。三是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接待群众存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不文明行政行为,或者采取躲、拖的办法,致使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引发集体上访。

(二)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个别乡镇和部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

访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问题责任不明,使得相当部分的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矛盾积压,群众集体访增多。二是信访问题处臵机制不健全。信访信息的获取、掌握、报送和信访问题的处臵脱节,工作较为被动。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方面,普遍存在“重排查、轻调处”、“重汇报、少措施”的现象。排查出问题后相应的处臵预案不充分,出现群众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仍有盲目应付的;有少数单位对排查出问题臵之不理,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大,这是造成群众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信访工作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够健全。对因工作不力、处臵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众集体访、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信访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干部遇事不愿管、无力管,矛盾纠纷出现后未予有效的疏导化解;有的问题涉及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处理的,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性差,不牵头解决,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造成群众上访。

(四)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不够。信访部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不足,未能很好的发挥其统筹、协调、参谋职能。信访部门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宣传、疏导工作未做到位。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自私心太重,行为偏激,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

决”的错误思想。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专门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给县委、县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六)现行信访法规还不完善。对少数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还缺乏刚性较强的处罚规定。

三、解决群众集体访的对策及建议

群众集体访案件的产生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矛盾,其性质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教育、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站在稳定大局的高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遏制当前群众集体访增多的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集体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解决集访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做好群众集体访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妥善处臵群众问题。对已出现的群众集体访问题,一要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应要求其推选出代表,再与接待人员或领导直接对话,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当场答复,对他们提出的无理要求要态度鲜明,讲清法律和政策规定,打消其幻想。二要不惧怕群众集体访。积极争取大多数,孤立少数,可以面对面开展宣传攻势,讲明依法解决的方法和闹事的危害。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对少数不法分子也

篇二:集体访处理办法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待处理集

体上访的暂行办法

(1996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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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对集体上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维护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宪法的规定,支持、保护群众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正当方式反映情况、揭发问题。对集体上访,要高度重视,认真接待,妥善处理。但不提倡群众采取集体上访的方式反映问题。

第三条 接待和处理集体上访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疏导教育群众,认真查清事实,妥善处理问题,把群众稳定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四条 接待和处理集体上访的基本要求是:领导重视,各方配合,主动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依据法律和政策处理问题。

第五条 对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凡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受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应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 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应要求上访人员推选代表反映问题,并动员其他人员尽快返回原地。经动员后仍不愿返回的,应请有关单位、部门来人做好工作,接回上访人员。对人数众多、所反映问题确属严重的集体上访,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要

亲自出面做工作,认真接待处理。

第七条 对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集体上访,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处理。

第八条 接待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对合理的要求,要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对不合理的要求,应作出说明,对经说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九条 要严格区分利用集体上访为首闹事的分子与受蒙蔽群众的界限,对群众要认真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对煽动群众,为首闹事的分子,要依照有关法律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是党员干部的,由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 处理集体上访,要贯彻分级负责原则,就地解决问题。地(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集体上访揭发的问题,一般交下一级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要求报告处理结果。问题严重的可派人协助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集体上访揭发的问题,要直接派人与有关单位、部门共同查处,一般不得下转。如因敷衍塞责、推拖不办而激化矛盾,导致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集体上访案件,承办单位调查处理后要将处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交办机关对报来的结果要严格把关,认真审理,对事实没有查清、处理不恰当、问题未落实的不能了结。

第十三条 对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在适当范围公布

查处结果,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认真研究,确属合理的应予采纳。

第十四条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交给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集体上访揭发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对重要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要派人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五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农村集体访的成因及对策

农村集体访的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稳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信访总量有所上升,信访形式由个体访向群体访转化,群众集体上访明显增加。要把有效控制和正确处理集体访,作为当前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点,认清形势,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一、分析成因,找准症结

????综合分析引发农村集体访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中突发偶然性事件是引发集体访的导火索。当前,随着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呈现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增多,主要表现为干群矛盾、民间纠纷、干部之间矛盾、宗族派性矛盾等形式,协调处理难度较大,客观上增加了发生突发事件的必然性;同时,有的基层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不适应变化了的农村新形势,缺乏驾驭工作全局、协调处理复杂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甚至官僚主义严重,对于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处理,使各种矛盾越积越深,由量到质逐步积累急剧暴发,极易酿成突发事件。给农民群众在精神上带来打击、在物质上带来损失,农民群众感情比较淳朴,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遭受突发事件刺激,情绪容易激动,一时很难冷静,或是处于维护群体利益,或是处于对个体利益受损者的同情、义愤,往往集体上访,以此要说法、讨公道。

????2.上访群众存在“造势相压、以求速决”的心理预期。一些信访问题比较复杂,解决时需要有一个过程,但群众对解决问题的时限和结果期望值较高。上访群众受“法不责众”的侥幸思想和“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心理预期的影响,认为只有群体上访才能引起重视,只有采取过激行为才能使问题尽快解决。在这种心理预期的影响下,农民群众往往以集体访的形式上访,采取围堵党政机关、刷写横幅标语、纠缠有关人员等手段向党委、政府“施压”,以求尽快解决反映的问题。

????3.别有用心的人幕后操纵。农民群众集体访的组织性、预谋性较强,都由少数人组织、煽动。集体访涉及上访群众的群体利益,而操纵者大都有个人目的和个人恩怨,或是党委、政府的某项工作、政策有损自身利益,煽动群众共同顶抗;或是对某位干部有意见,想靠民声民意把干部搞垮;或是对基层组织不满,以组织上访给基层组织添乱、抹黑,破坏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操纵集体上访者按其行为特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阵前急先锋”,这种上访人事事冲在前,公开串联甚至集资上访,目的也敢于公开化,气焰嚣张,往往作为代表直接与接访人员对话;一类是“幕后黑军师”,这种人碍于面子或不便将矛盾公开化,在幕后遥控指挥,有时虽然做通了直接上访人的工作,但经“幕后军师”挑拨后又出现反复,致使上访事件很难平息。

????4.初访处理决策失误、方法不当。除发生突发性事件外,群众上访都有一个由个人访到群体访、由基层访到越级访转变的过程,即使是初访为集体访也有个苗头。对初访的决策失误、方法不当则会激化矛盾,引发更大规模上访。一是群众上访发生后,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迎头做好工作,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二是不能分辨群众上访的性质,特别是对群众有理要求下的“个人目的”看不清、抓不准,草率拿出处理意见。三是为控制事态,迎合落后群众心理,做出无原则承诺,或答复问题立场不坚定,左右摇摆,助长群众上访的心理预期。四是不注重研究工作策略,或因干部心里没底,自觉理亏,采取压制的方法,不敢接触群众;或因干部里有根、态度蛮横,扬言“爱到哪告到哪告”,不做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反而激化矛盾升级。

????二、把握原则,务求实效

????农村各类集体访成因复杂多样,协调处理难度较大,要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

摸索规律,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提高处理集体访的实效,掌握维护农村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1.制订方案要迅速,干部思想要统一。集体访发生后,有关领导要主动接触群众,把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搞清楚,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在疏导人流、维持秩序的同时,多做疏导教育工作,不要使矛盾激化,尽量就地解决问题。在研究工作方案的过程中,县乡村干部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解决的方法,要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在处理上访问题过程中,有的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采取下“压”上“激”的方法,以县领导的“表态”压乡村干部“就范”,或以乡村干部的“敷衍”激发县领导“重视”,企图通过上下挑拨在领导之间制造矛盾。县乡村领导在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要针对问题处理过程及时进行沟通,一个声音对群众,不要轻易无原则地承诺,以防授人以柄,让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 ????2.事件真相要摸清,关键人物要抓住。群众上访总是事出有因。接访人员要通过群众反映问题、基层干部介绍情况、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深入细致了解引发集体访的导火索、组织过程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以敏锐的政治鉴别力,摸清事件真相,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在解决处理过程中,要抓住操纵者,重点做好“领头”的工作。要分析、研究操纵者的个性心理特点和其真实目的,采取有效方式,攻破其心理防线。一要晓之以情,抓好正面说服教育,对其进行劝导。二要揭之以短,直接点出其操纵上访的真实目的或其以往劣迹。揭其老底,杀其锐气。三要压之以法,用法律法规震慑骨干分子,并适时适度依法处置。通过做好重点人的工作,发挥其“组织”作用,缓和情绪,平息事态。

????3.选派人员要得力,开展工作要耐心。有些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就地解决困难较大,需要从有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工作队,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群众集体上访问题政治性、政策性较强,要选派素质较高的人员开展工作。一要有很强的宗旨观念,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群众,在感情上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二要有农村工作经验,了解农村各种矛盾利益关系,善于做教育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三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善于在各种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重点化解,促进问题的解决。四要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能够依法调处矛盾。五要心正嘴严。在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时处以公心,实事求是,在没有正式结论前,不发表个人意见,以免引发事端。解决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相当复杂,办案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一定要有耐心。面对群众的过热过激言行,要冷静对待,让群众把话说完,感受到干部是真心想为他解决问题,增强彼此信任感;即使群众出言不逊,也要有肚量,保持高姿态。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不放过一个细节,抓紧调查核实,及时处理解决。在这一过程中,要通过深入群众,细心体察群众情绪的变化,超前做好化解、控制工作,防止在问题未解决前重复上访。

????4.问题定性要准确,答复态度要明朗。群众通,过集体访反映的问题比较尖锐,接访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及时予以准确的定性,拿出正确的处理意见,给群众明确答复。对于能够解决的合理要求,要尽量解决,明确完成时限,让群众放心;对于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理解;对于不合理要求要坚决予以回绝,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对原则问题不能有丝毫含糊,观点要鲜明,话要说到位,使上访群众丢掉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奢望”,以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党委、政府的权威。

????5.群众行为要分清,事后处理要有别。应当肯定,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正确的、有理的,大部分群众信访行为是守法的,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但确有个别不法分子,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借助群众的良好意愿,抓住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的错误或失误夸大事实,大做文章,致使比较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不该上访的问题升级化,可以从速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对上访群众的处理上,要把大多数群众参与行为与少数操纵者的违法过激行为区别开来,保护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提

出建议的积极性,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策划、组织的头面人物和骨干分子,在农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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