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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的意思

时间:2017-01-02 09:22: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以史为鉴

以史为鉴 可以知兴替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是唐太宗三鉴之一。它向人们揭示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任何朝代的统治者,凡是政治清明,顺天应人,则可兴盛;反之,凡是黑暗腐败,倒行逆施,则必然灭亡,概莫例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唐太宗深谙此律,故造就了一个辉煌的贞观之治。

值得效法的治绩,方方面面非三言两语所能尽陈。仅就用人不滥而言,则是独树一帜。据史书记载,在贞观年间,太宗大刀阔斧的精简机构,将中央政府官员从两千多人减至六百四十三人。从而减轻了人民和社会的负担。

到了北宋时期,宋仁宗则与此相反,官员浮滥成灾。皇朝宗室男孩七岁便可授官,甚至在襁褓之中也有官阶并领取俸禄,以致中央政府内外官署已超过一万七千人。而北宋所管辖疆域仅为唐朝的二分之一。有很多官员只挂空衔,不做实事,称为“寄禄官”,用以表示一定级别领取薪俸。故宋祁曰:“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意思是说,州县的面积和范围并没有扩大,而官员则是以前的五倍。

臃肿是溃烂之始,宋朝由于吏治腐败和人才政策的失误,使宋王朝积弱积贫,显示出封建末路的本色。

有比较才有鉴别,两相对照,孰优孰劣,孰兴孰衰,不问可知矣!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是构成历史的两个方面。总结历史,学习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是历代统治者必备的取舍常识。是取贞观之治的善政呢?还是取宋王朝的吏治腐败呢?无需讨论,百分之百应取前舍后。然而,说的是一回事,做的又是另一回事。

2011年10月13日,据《华商报》报道,日前有网民发帖称:“陕西山阳县房管所长张惠阳任所长达20年,其间本人很少上班办公,特别是2001年以来脱岗在外承包工程,个人在西安成立了陕西惠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房管所的事他用电话指挥。”

无独有偶,2011年10月11日长沙政法频道报道:银行副行长,十年不上班,领走百万工资。该事件是由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分行退休行长易国梁实名举报的。举报称:副行长万志能,十年不上班,照常领工资,并享受所有的福利待遇。而他自己在这十年间,一方面挂着副行长的头衔,另一方面在老家曲尺乡投资了几百万,跟别人合伙搞了一个砂石厂,据记者现场调查,老闆就是万志能。

哀哉!宋王朝的“寄禄官”又展现在我们眼前。弊政万端,莫甚于十羊九牧,人浮于事。曾记得,蒋家王朝覆灭之前,吃空饷的现象极为普遍,府库因此空竭。只有恃横征暴敛、鱼肉百姓,苟延残喘,但曾几何时,飞灰烟灭,退出了历史舞台。

国人应清醒的看到,我国的现状并非尽如浮夸和粉饰那么乐观,必须直面现实,深切体会百姓之疾苦。2011年4月16日,据有关媒体报道,改革开放以来,造就出96万千万富翁。即便是事实,岂非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它和十三亿人口,二亿四千万打工族比较占多大比例?单就二亿四千万打工者而言,其中包括农民和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这一群体,背井离乡,抛家舍子,聚少离多,成年累月拼死拼活,到头来结果如何?真是一言难尽!

因为某种原因,笔者先后与三个中型公司有所往来,情况了如指掌。跻身于所谓金领阶层的不到10%,他们的薪酬根据地域的差别分别在3500-5000元不等,或更多些。部门主管或经理,薪酬均在2500-3500元之间,这部分人也不到10%。剩余的80%以上的一般打工者,月薪均在2500以下。面对当今物价比胡子长得都快,工资比眉毛长得还慢的时代,这些打工者尽管节衣缩食,仍然难逃月月光或略有剩余的窘境。有位毕业工作三年的陈某某,在互动时对我说:“真是死死不了,活活不好哇!”余闻之,惊讶之余,细细想想,也是实情。通常说来,大专院校毕业生平均年龄在二十二、三岁,三年下来即是二十五、六岁。这是人生不可逾越的谈婚论嫁的年龄,依然两手空空,何以为计?这就是打工者面对的严峻现实。君若有疑,请打工者自己说说看,便可证明在下所言不虚。

回过头来,再看看房管所所长张惠阳、银行副行长万志能,张惠阳薪水几何?未经报道,在下不能妄加猜测,但绝不会低于一般的打工者是可以肯定的。那么副行长万志能脱岗吃空饷,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将百万巨款轻易地收入囊中,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窃取普通打工者三十多年的收入。

百姓还有活路吗?看官诸君,可能还不晓得对万志能的处理结果吧?笔者特别关注对该事件的后续报道。此事曝光两天之后,政法频道记者到该行追踪采访,只见万志能坐在办公室,头也不抬的说了句“我向大家道歉”!当记者问到对万志能如何处理时,领导回答说:“让他脱离砂石厂,上下班严格考勤。”这一严重事件就此轻描淡写地草草收场了!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常理而言,最公平最宽容的处理有二:

其一,缴回百万非法所得;

其二,开除公职。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万志能却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架势,鱼与熊掌兼得!岂非咄咄怪事?

“官不可以私予,人不可以私取官。”《晋书·陆华传》

意思是说:官爵职务不能根据私人感情随便给人,人们也不可以凭借私人关系猎取官职。

俱往矣,今非昔比。不倚仗私人关系想谋取一顶乌纱帽,难于上青天!难怪素闻百姓说:“如今要办事没有背景,跑断腿也没用!”背景是什么?就是现代版的朝里有人好做官嘛!

岂止百姓早已看透如今的世道?连官老爷们自己也常常以此炫耀。

据2011年10月8日《南方日报》报道,安徽桐城县范岗镇纪委书记李成富,在桐城市人民医院大打出手,将一位医生打成重伤,拳脚相加的同时,狂吠道:“我上面有人,我是纪委书记,我怕谁?”

这是赤裸裸的自供状。竞选,我上面有人罩着,我怕谁?横行霸道,我上面有人保着,我怕谁?

篇二: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演讲稿)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五千年文明积淀,六十载奋勇争先。在这短短几十年里。中国这条巨龙完成了蜕变,令世界为之惊叹。也许今天的我们会因为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但当我们向前看,回首那段灰暗的历史,我们更多应是学习一种精神,一种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

唐太宗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历史的记忆总是闪烁着微茫的灯火,文明的脚步一直在探索中风雨兼程。古人云: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回首中国三千年文明史,盛衰之事,历历在目。

在隋唐时期,中国可谓兴旺发达,繁荣昌盛,曾使多少人引以为豪。然而,到了清代,统治者沉醉在即成的果实上,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等到侵略者的铁蹄踏遍了中国角角落落的时候,等到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相继签订的时候,“大清帝国”的美梦也就走到了尽头。他们没有吸取历史的教训,也没有铭记历史的经验。

一百多年中沉重而痛苦的记忆,给予了人们太多的忧伤、悲愤和思索。中国人不应该不可能更不可以忘记,刻写在中国近代的镜头、侧面或片段,虽然斑斑点点但历历在目:从鸦片战争到中法战争,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直至日本全面侵华战争;从旅顺大屠杀到南京大屠杀;从鸦片走私、掠卖华工到火烧圆明园;从 “东亚病夫”到“华

人与狗不得入内”!可谓惨不忍睹、闻所未闻!正义与邪恶、文明与野蛮、爱与恨、和平与暴力被定格在这段屈辱的历史上,痛定思痛总是民族复兴的开始,时刻警示着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当勿忘国耻,要振兴中华!

中华民族每位儿女都是祖国的孩子,祖国不够强大,就像是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子女的父母,不光是家庭的悲哀,更是孩子的不幸!!堂堂中国偌大民族,居然任一弹丸之国欺凌日久日甚!

中华之所以大而不坚,众而不精关键在意识不足,觉悟不到;人人只为自己着想,人人为私己之利不择手国人自残,哀哉!!国人就不能够凝做一团,厚积博发吗?

同学们!复兴中华,我们的责任!让我们以史为鉴,带着先祖留下的5000载文化积淀的自信,在由英雄前辈努力换来的中华民族崛起的伟大时代里,努力而踏实的过完大学生活的每一天。当我们大四毕业踏出校门的那一刻,我们有知识,有能力,有自信的接过时代给我们的接力棒

也许,没有人为我们的青春呐喊助威,也没有人为我们的艰辛著书立传,但我相信,那执着的奋斗与追求将载入我们的生命,沉淀出最美的诗句。跋涉中的山水只是屏障,跨过去的艰险才是最美的风景!

篇三:刘家和-关于“以史为鉴”的对话

关于“以史为鉴”的对话

刘家和

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历史学院

《历史学》201005

[摘要]“以史为鉴”,中国传统对此深信不疑。可是,它的存在与价值一方面面临西方理性主义思想传统的有力挑战;另一方面作为一种“隐喻”,也非全无问题,有必要加以逻辑与事实的论证。

关于第一方面。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中对历史经验的存在和价值表达了明确的否定态度,从他的话里可以揭示出三个问题:

其一,历史经验给了我们的教训是,从来没有人从中得到任何教训; 其二,即使有历史经验教训,人们也有拒绝的自由;

其三,在古今变易中究竟有无相同或相通的经验教训。关于问题一的回答是:黑氏所说乃是悖论(paradox)。关于问题二的回答是:诚如黑格尔所言,对于历史教训之取舍。人们有自己的选择自由,可是对这一自由的选择结果,就不再有选择的自由了。而且,选择的历史前提条件也是不可以自由选择的。从拒绝接受历史教训而失败的例证,

人们可以证明历史教训是存在而且起作用的。选择自由只不过是不自由中的自由而已。

关于问题三的回答是:没有。为什么?因为历史的经验教训既然是在历史中产生的,那么它就必然离不开它所由以产生的历史条件,也就必然具有历史性。人类既然生存于历史长河中,那就只能满足于具有历史性的历史经验教训。不过,历史的“变”之中也有其“常”,历史流程中的相对稳定性或“常”在不同层次上并不相同,总之,只要在某个层次上有关的历史条件仍然存在,相应的经验教训就是有效的。

关于第二方面。可以提出两个问题。

其一,以镜为鉴(就是镜),看到的是自己,而以史为鉴(镜),看到的却是它者,历史如何能够为镜?

其二,“鉴”字源于“监”字,监的本又是人从器皿的静水中照见自己,而历史则是长江大河,江河流水如何可以为镜?关于问题一的回答是:我们通过作为中介的镜子里所见到的自己只是自己的影象,它并非真实的自己,而是自己的它者、反映了自己相貌本质的它者。自我的认识实际上是必须经过作为它者的中介的反映(reflexion)才能实现的。

关于问题二的回答是:人们认识自己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同的需要或意向决定不同中介的选择,例如,欲知自己的形象可选用镜子,如

须知道肺部健康情况可选用)C射线照相,欲知自己的历史处境与前程則须选用历史书等。因此,对于“以史为鉴”这种隐喻的意义的深入理解,实际上也是需要逻辑分析的。

[关键词]以史为鉴;历史经验教训;黑格尔;《历史哲学》;反映;反思;中介;隐喻

[作者简介]刘家和,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北京100875)。

[原文出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95—105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題攻关项目“中外史学理论比较研究”(04JZD00027)。

日前,友人某君来访,就“以史为鉴”问题与我作了讨论。兹记宾主对话如下。

宾问(以下简作“宾”):听说近年您和一些学界朋友曾经就“以史为鉴”问题作过一些讨论,还专门开过研讨会,所以今天想和您谈谈这个问题。

主答(以下简作“主”):欢迎惠临赐教。

宾:“以史为鉴”,这在中国史学传统中是一个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而且也为历代统治者所肯定与重视。例如,司马光所撰《资治通鉴》,原拟名为《通志》,宋神宗觉得它对统治很有参考价值,所以才赐以今名。可是,好像您对“以史为鉴”似乎总有一些“放心不下”的意思。

主:您的眼光真敏锐,我是有一点“杞人忧天”的意思。不过,敢请教您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宾:我是从您过去的文章里开始逐渐看出的。首先,您在《史学理论》(1987年2期)中发表的《对于中国古典史学形成过程的思考》里就谈到了“以史为鉴”观念在殷周之际的出现,并且引用《尚书》、《诗经》的许多篇章说明了周初“以史为鉴”观念出现的三个条件:即在求借鉴价值之善时以历史知识之真为条件,在看殷周关系时从二者之异中认识同、从特殊中认识一般,并且在谈所谓“天命”时不忘其背后之人心。特别使我注意的,是其中的第二条,即周初以周公为代表的思想家们已经能够从殷周历史之“异”中看出了“同”,从二者历史之“特殊”中看到了“一般”。好像您正是以此作为“以史为鉴”在认识上成为可能的重要条件的,是吗?

主:您说的很对。您想,如果殷与周只是各为特殊、只是有异而无同,那么,周怎么可能从与自己毫无一般性、共同性的殷朝的历史来取得借鉴呢?因为二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嘛。当然,如果殷与周只

是有一般性、共同性,那么,它们二者就完全雷同,从自己就看到自己,这样就还有什么必要来以对方为鉴呢?

宾:的确如此,所以当时就有朋友说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有了一个新的深度。不过,看来您对这个问题好像还是长期放心不下。

主:是的。上述文章发表不久之后,我就感到自己的思考仍然没有到位。于是继续不断地进行学习和探讨。发表在1996年卷《中国历史学年鉴》《又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同年第5期)的《历史的比较研究与世界历史》继续讨论了“同”、“异”与“一”、“多”对于比较研究的意义。此文发表后不久,我又觉得仍然没有到位。2004年夏在上海召开的一次史学理论研讨会上,我就库恩(T.Kuhn)所说的“范式”(paradigm)转换中的“不可公度性”(incommen—

surability)问题作了简短的发言,随后在此基础上和陈新君合作写了《历史比较初论——比较研究的一般逻辑》一文,发表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5期上。此文要点说明,比较是建立在“可公度”与“不可公度”的对立统一之上的,而“可公度”与“不可公度”又是建立在逻辑的科(genus)属(species,对此二词有不同译法,姑从一说)关系构架及其运动之上的。这篇文章没有直接谈到“以史为鉴”的问题,不过根据这篇文章的论证可以推知,一个认识主体是可以用他的同科而异属的对象为借鉴的;或者说,“以史为鉴”必须在逻辑的科属结构里才有可能实现。前后经过了18年,才稍稍取得了一些进展,真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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