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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时间:2017-01-01 11:20:1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依法治教实施方案2013.3

首农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普法规划要求,为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

和法律意识,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全

面推进依法治校,在校园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

好风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对全校师生进

行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地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保障宪

法和法律在学校的正确实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教育改革

的步伐,提升学校的管理层次和推进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学校校长、

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保护渠道,

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

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

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法律依据:

《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

四、领导小组: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向昱 李 广

副组长:景 溢 夏俊杰

顾 问: 外聘法制教育人员

组 员:徐荣静 姜克宇 胡琳琳 孙明珠 魏波 崔哲

五、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做好迎接“六五”普法检查工作的自检自查,筹备迎检工作,及时总结上年普法工作经验与不足。

2、发挥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3、广泛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4.继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教普法办[2012]3号的要求,开展教师法制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部领导、教师进行学习,推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5.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6、加强领导班子、教师的法制学习工作。

7、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我校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

8、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一校一章程”的制度建设。

9、学校积极探索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工作。尊重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利。

(二)、工作措施

1、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团委、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2、要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并借助共建单位的力量,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使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3、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1)根据《辽阳市中小学课程法制教育实施方案》规范我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任务和目标。并进一步加强法制课教学工作,做到教学有计划、学生有教材、上课有课时、教师有教案的“四个有”的落实,努力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效果。

(2)加强以法制进校园“六个一”活动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入开展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举办普法教育讲座或报告会。团委、少先队要组织青少年开展读书活动,观看《代号12348》等普法教育影片

活动,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与“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3)进一步加强“12?4”法制宣传日等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4、充分发挥校园普法园地、我校法制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等作用,提高普法教育的成效。完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加强与太子河消防支队、交警等部门的协作,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为我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5、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6、学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7、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不瞒报或者漏报。

9、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10、努力做好我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和考核工作。重点抓好三个“学习和考试”。一是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二是中层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三是教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教职工的法治意识、能力和水平。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法制学习、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列入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篇二: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

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

[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各级各类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小学、普通/职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全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是依法治校的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认真落实教育部《若干意见》和《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尤其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全面按照基本标准推进依法治校,也可以结合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依法治校的切入点,由点及面,启动依法治校的工作。

三、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校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

<1>学校名称、校址、类型;<2>办学宗旨;<3>办学规模;<4>主要任务;<5>内部管理制度;<6>教师、职员、学生;<7>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8>章程的修改程序。

2、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制度。

(2)学校管理制度要求:

<1>管理制度定程序合法。学校章程确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和制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起草;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学校党委(党支部)、教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也可在校刊或校园网公布草案征求学生意见;涉及教师权益事项的规定,还应将草案提交教师代表大会或工会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民办学校由校长提交学校董事会决定通过),校长签署公布。

<2>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起草规定要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全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管理制度不得与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得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3>管理制度形式合法。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文件,应当符合学校文件的发文形式。

<4>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应当公开,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校校刊和校园网公布。

<5>管理制度修订和废止。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废止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修订和废止管理规定也应遵循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

<6>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应当汇编成册。

(二)校内管理制度完善

学校基本管理体制应在章程中列明,并有相应原规章制度。

1、公立中小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规章制度要规定校长决策程序和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1>校长具有合法资格;

<2>校长能按照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3>有明确的党组织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具体监督保障措施。

2、民办学校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全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1>有合法的董事会、理事会;<2>董事会、理事会有章程和议事规则;<3>董事会、理事会能按照章程履行职责,决定重大事项;<4>校长能照董事会、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学校管理职责。

3、内部机构设置符合规定。

<1>机构设置任命标准;<2>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3>有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

<2>有健全的管理系统并能有效的依法按照章程实施管理活动;

<3>学校的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

<4>招生规定、招生广告、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退费标准和办法、财务、学校法人资产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5>对外签订民事合同经过学校法制机构的法律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学校无乱收费情况。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1>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2>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及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3>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健康、规范。

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

<1>教师岗位职责明确,遵守教学制度、教学规程;

<2>学生学籍管理、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

<3>考场秩序井然,考试规则落实。

4、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1>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评估标准、评估并得到教师认可;

<2>教研制度健全落实;

<3>教师进修计划落实;

<4>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合格。

5、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完善学校保护机制。

<1>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2>学校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

<3>校园无凶杀、推动、强奸等暴力犯罪行为;

<4>教师学生无贩毒、吸毒、性侵犯等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5>校园无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6>投保了学校责任险;

<7>建立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8>学生伤害事故依法妥善处理,赔偿责任落实;

<9>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周边环境文明、健康。

6、接受教育行政等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1>自觉接受教育行政等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督导、监督和管理;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视察和监督;

<3>自觉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1、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1>有健全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工作制度;

<2>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3>工会和教代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4>工会能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1>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

<2>教师职务评定与聘任、教师工资、教师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4>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生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教师权益

1、依法聘任教师。

<1>学校聘任的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2、依法保障教职工权利。

<1>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合法;<2>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合法;<3>教师进培训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4>教师分配制度公正、合法;<5>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等权利和工作条件得到保障;<6>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7>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得到落实。

3、依法管理教师。

<1>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制度健全;<2>教师能够依法发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4、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1>建立了教师违纪处理委员会;<2>教师的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3>对教师的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4>教师的申诉权等救济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1、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2、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教职工无体罚或都变相像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

3、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

4、建立了校内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

<1>学生违纪有明确的处理程序;<2>学生处理决定的形式符合规定;

5、建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

<1>学生申诉委员会公开;<2>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规则公开。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1、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法制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

2、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学校普法领导小组。

<1>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

<2>学校领导学法制度落实;

<3>学生法制课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方面做到“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教职工学法制度落实;

<5>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

<6>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3、法制宣传教育有成效。

<1>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校领导依法办学;

<3>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1、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

3、学校有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机构。

4、依法治校工作机构职责:

(1)审核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2)处理学校内外法律事务;(3)受理学生申诉;(4)负责学校普法教育。

5、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6、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到位。

7、依法治校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得到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具体要求。

(二)各地级市教育局根据实施方案和依法治校具体要求,开展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本地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活动。

(三)省教育厅在开展依法治校的基础上,评选出“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向教育部推荐若干所依法治校示范校,被确认的将全名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以多种方式介绍、推广示范校依法办学的先进经验,推进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五)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具体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适当调整。

篇三:教育法学考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A卷)1、学校的法律地位

答:学校的法律地位,就是指学校在不同法律中的地位及其他主体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内容与责任。

2、教育法

答:教育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3、 法律意义上的学校

答:从法学的视角看,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

4、行政法律责任

答: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为行政责任,进一步说,就是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5、教育法的遵守

答:指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要求行为具体说,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谁守法,即守法的主体是谁;二是守什么法,即守法的内容。

(B卷)1. 教育法的实施

答:教育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实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个人都要遵守教育法;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教育法,准确适用教育法,保证法律的实现。

2. 教育法律救济

答: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校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3.法律意义上的学生

答:法律意义上的学生就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机构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4. 教师聘任制度

答:学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

5. 教育立法

答:教育立法就是指由特定立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活动。

(C卷)1. 教育法律责任

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的主体违反了教育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专权追究性、规则的特定性。

2. 法律上的教师

答: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3. 教育法律规范

答: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原则,这种规则体现了通知阶级的意志,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警察、军队、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器作后盾的。

4. 教师申诉制度

答:《教师法》确立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的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5. 依法治教

答: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二、解答题

(A卷)1. 研究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

答:①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类别、性质;

②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内容;

③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形式。

2. 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及其结构。

答:涵义: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

结构:1、假定(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2、处理(处理是指教育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

3、奖惩(奖惩是指人们作出或不作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

3.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与企业法人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1、学校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

2、学校的经费来源不同于企业;

3、对学校的调节手段不同于企业。

4. 教育法的作用。

答:(一)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

(二)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①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②规范教育权力运行;③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 ④保障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⑤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⑥促进和保障教育平等。

(B卷)1.如何完善教师聘任制?

答:①从立法上讲,对教育法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制定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下位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②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讲,加强对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是保证聘任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

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明确教师聘任的法律依据是化解聘任纠纷的有效途径。

2.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①自主管理权;②实施教学权;③招收学生权;④管理处分权;⑤颁发证书权;

⑥聘任教师权;⑦管使设经权;⑧拒绝干涉权;⑨法定其他权。

3.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答:从法、主体、权力和客体四个要素理解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①教育行政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②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③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

④教育行政执法是以特定的事项和特定的教育管理相对人为对象的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

4.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内涵与内容及其成为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答:(一)内涵: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义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内容:第一,物和物质财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第二,非物质财富。主要是指智力成果;

第三,行为。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三)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5.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答:(一)广义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教员、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生伤害事故”是指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生活场地中发生的学生受伤、疾病、死亡事故。

(二)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元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P346) (C卷)1. 教育司法的要求。

答:①公正准确;②合法合理;③及时高效;④司法平等;⑤司法独立。

2. 教育法的特点。

答: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定;

4、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3.教育立法的意义和原则?

答:(一)教育立法的意义:

1、是先打教育普及化的要求; 2、是现代教育公共化的要求;

3、是现代教育法制化的要求; 4、是现代教育民主化的要求:平等、开放、自由。

(二)教育立法的原则:较高的概括性、较强的操作性、相对的稳定性。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教育的客观实际、要深入实际全面调查教育实践、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要求;

(2)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核心是体现教育公平——义务教育的机会、内容与过程的平等;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

(3)系统性的原则:按照层级来建设,要协调一致;

(4)稳定性与发展性原则:稳定性是其内在属性,体现的是权威性和严肃性;发展性就是与时俱进。

4.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①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②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③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肾虚制度;

④从对教育申诉的处理看,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申诉的处理活动,是行使其职权的行为,并且其处理结果能够直接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产生法律后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

5.学校行使学生纪律处分的原则。

答:①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一:比例原则;

②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二:法律保留原则;

③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三:正当程序原则;

④处分行使的原则之四:平等原则。

6.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答:(一)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化教育管理观念;(二)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三)运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四)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五)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6.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答:(一)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五)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六)终身性原则。

5. 教师惩戒权的内涵及其惩戒与体罚的不同?

答:(一)内涵: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

(二)与体罚的不同:

①从目的上看,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从而“不愿”

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

②从程度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

职业权利之一;而体罚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③从手段上看,虽然二者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

但痛苦的内涵不同,惩戒中的“痛苦”是学生幡然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体罚中的“痛苦”更多地是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多是外铄的;

④从效果上看,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

而体罚虽然也能使学生改正错误,但学生完全是被动的,学生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

6.依法治教的意义。

答:(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教会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五)依法治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教育管理参与权的需要;

(六)依法治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法律保障;

(七)依法治教是有效解决教育纠纷的法律手段。

1、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并重点阐述教育法律关系内容中权利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二者的关系。

答:(一)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表现形式:


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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