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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财务处

时间:2016-12-29 07:41:0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学校财务处排队系统的研究分析

学校财务处排队系统的研究分析

摘要:由于学校的财务处排队现象严重,本文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集了顾客到达与服务的数据,运用SPSS软件进行了数据分析,运用Flexsim软件进行仿真。最后基于这些结果进行优化。 关键词:财务处;排队论;仿真;优化

1 前言

排队论(queuing theory), 或称随机服务系统理论, 是通过对服务对象到来及服务时间的统计研究,得出这些数量指标(等待时间、排队长度、忙期长短等)的统计规律,然后根据这些规律来改进服务系统的结构或重新组织被服务对象,使得服务系统既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又能使机构的费用最经济或某些指标最优。它是数学运筹学的分支学科。也是研究服务系统中排队现象随机规律的学科。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网络, 生产, 运输, 库存等各项资源共享的随机服务系统。

针对武汉理工大学财务处排队现象严重的问题,本文运用相关软件对此进行仿真与分析。

2 财务处排队流程分析

财务系统(或称之为会计系统)是根据财务目标设立组织机构、岗位,配置管理权责和人员,对经营活动、财务活动进行反映、监督、控制、协调的运作体系

学校的财务系统主要处理教学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维修经费等的报账业务。财务处现行排队系统分为现场排队和网上报账两个部分。两个部分相互独立,由不同的窗口处理,每天上午八点开始,会计们开始处理自己相关的业务。根据我们的调查,每天财务处都会开通两个窗口来处理现场排队的业务,而其他的窗口处理网上报账和其他的业务。

由于现场报账的问题更为严重,本文主要以现场报账的排队情况为研究对象。现场报账的流程主要是:排队的人首先刷校园卡、选择相关业务进入排队系统,系统会根据刷卡先后排出待处理的人的队列并显示在大厅LED屏上。开通的两个窗口的会计会从队列开始叫号,系统拥有短信叫号功能,在刷卡时会预留下排队人的手机号,在排队人之前的队列人数小于十人时,系统会发出短信通知排队人。也就是说排队的人不必一直在大厅等候,从这个方面来讲财务排队系统是比较合理的。

3 数据采集与分析

财务处一周工作5天,从周一到周五,其中周一周二周三到达人数大致相等,周五接近周末,有两天不能办公,排队的人数比较多,由于周四下午全校老师开会,所以周四的人数相对较少。

本文采集的是周四上午的数据。 3.1 分布检验

通常情况下,可以认为顾客的随机到达服从泊松分布,笔者在周四上午采集了数据,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得到如下图的顾客到达数据,现对此数据进行分布检验。

采用KS法进行检验,KS法全称是Kolmogorov-Smirnov检验(柯尔莫哥洛夫-斯摩洛夫),用来检验你的数据的分布是不是符合一个理论的已知分布。

(1)顾客到达检验

时间组距 07:00-07:05 07:06-07:10 07:11-07:15 07:16-07:20 07:21-07:25 07:26-07:30 07:31-07:35 07:36-07:40 07:41-07:45 07:46-07:50 07:51-07:55 07:56-08:00 08:01-08:05 08:06-08:10 08:11-08:15

到达人数

1 4 7 5 5 4 2 2 2 2 1 2 3 2 2

时间组距 08:51-08:55 08:56-09:00 09:01-09:05 09:06-09:10 09:11-09:15 09:16-09:20 09:21-09:25 09:26-09:30 09:31-09:35 09:36-09:40 09:41-09:45 09:46-09:50 09:51-09:55 09:56-10:00 10:01-10:05

到达人数

1 1 0 1 1 0 1 0 1 2 1 1 0 0 1

08:16-08:20 08:21-08:25 08:26-08:30 08:31-08:35 08:36-08:40 08:41-08:45 08:46-08:50

2 1 3 1 1 1 0

10:06-10:10 10:11-10:15 10:16-10:20 10:21-10:25 10:26-10:30 10:31-10:35 10:36-11:00

1 0 0 0 0 0 0

首先画出到达人数直方图如下,接近泊松分布,然后再用软件进行检验。

本文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得出如下结果:

渐进显著性大于0.05,所以可以认为顾客得到达服从泊松分布。

样本的均值可以作为整体期望的估计,进而确定泊松分布的参数λ。分析样本得出每5分钟到达1.4773人,则可以计算得到每3.38分钟到达一人,即:

λ=0.29人/min (2)服务时间检验

服务时间的检验与顾客到达的检验相似。 窗口3 窗口4 5~10 25 40 11~15 19 9 16~20 21 34 21~25 15 21 26~30 14 29 31~35 27 20 36~40 30 24 合计 23 26 18

1

2 3 5 4 1 1 17

渐进显著性大于0.05,所以可以认为顾客得到达服从指数分布。 μ值的确定与λ的确定相似,可以得出: T=23.3 μ=1/t=0.0429

4 建模与仿真

本文采用Flexsim进行建模仿真

M/M/2/∞ 表示输入过程是Poisson流, 服务时间服从负指数分布,系统有2个服务台平行服务, 系统容量为无穷的等待制排队系统。

该系统顾客到达服从泊松分布,处理时间服从指数分布所以可以采用M/M/2/∞ 模型。

模型设置

运用Flexsim进行仿真,用发生器代表顾客来源,暂存区代表顾客队列,处理器代表窗口。本系统有一个来源一个队列,两个窗口,则可以得出如下的结构。

(2)参数设置 发生器代表顾客到达:

顾客到达服从泊松分布,1/λ=3.38,设置参数如下

暂存区代表队列:

由于排队模型是M/M/2/∞ ,队列最长可以是无穷的,所以可以设置暂存区容量足够大。

篇二: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

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学校“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实现学校第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湖北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计划总体部署,以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为主线,以全面完成2016年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努力做好全局性工作,大力推进改革性工作,着力落实标志性工作,开创学校“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按照大党建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加大在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学生中培育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主题党性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在教师党支部书记中继续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提高“双带头人”比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理工党员网”展示各基层党支部的特色亮点和基层党员的鲜活典型,增强全体党员的组织意识、党员意识、看齐意识。持续深入开展“师生结对、支部共建”、“两访两创”活动,推介“一支部一特色”优秀案例成果,做好校内特殊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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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的帮扶工作。制定并实施二级党组织工作考评体系,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执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选择性执行学校政策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对“庸懒散”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信思金、夏江敬、万志建、赵经,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办、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团委、研工部、离退休党委、工会,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责任、诚信、成才”教育内涵,更加突出“责任、诚信、成才”教育在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领头作用,深入开展爱国爱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开展考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校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强重点学生群体、留学生的专项教育与管理工作。发挥师德师风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选优树典,深入挖掘、宣传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增强广大教师的育人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努力解决青年教师工作和生活困难。制订《2016—2020年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建设,坚定党外代表人士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心不动摇。引导离退休老同志积极为党和学校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探索居家养老帮扶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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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赵经、万志建、夏江敬,牵头单位:学工部团委、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离退休党委、工会、保卫处(部),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弱化党对高校意识形态领导的言行做斗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湖北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制定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武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进一步推进“三进”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主动占领网络阵地,推动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理工党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作用,严格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报告等的审批和管理。

(责任领导:刘伟、万志建、信思金、赵经,牵头单位:宣传部、党办、组织部、学工部团委、马克思学院,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学校党委中心组与各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完善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分层次分类别的干部培训体系。加强学校、学院(部)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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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文化建设,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掘思想文化资源,发挥思想文化建设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校风学风建设以及弘扬新风正气、建设和谐校园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大学文化建设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全面素质中的基础性作用,打造具有理工特色的文化品牌。大力宣传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战略重点以及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宣传优秀师生、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决策部署上来,努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园丁艺术节、“创新杯”科技文化节、“奉献杯”志愿服务文化节、“金秋杯”艺术文化节、“卓研杯”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体育健身季等文化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刘伟、万志建、信思金、夏江敬、赵经,牵头单位:宣传部、党办(机关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学工部团委、研工部、离退休党委、工会,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教师从事科研活动的廉洁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抓好压力传导的关键点和关键人,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检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控机制,突出政治监督、权力监督、作风监督,组织开展对违反党纪党规、课堂授课纪律行为的检查,加强对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干部选任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 4 -

节的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通过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力度,制定《武汉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细则》,进一步发挥二级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员和派驻纪检组长的作用。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夏江敬、信思金,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党办,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六)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党委全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完善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各类规章制度,依法办学,依规治校,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干部管理精力投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检查。加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完善信息工作报送机制,做好校园稳定工作。开展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审查工作,做好保密资质重新认证准备工作。加强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民主党派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召开学校侨联换届大会。做好群团工作,突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及群众性。做好“湖北省五星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申报考评工作,推进工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推进在职党员联系离退休党支部、离退休党员联系非党员群众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责任领导:刘伟、张清杰、王乾坤、夏江敬、信思金、万志建、刘祖源、赵经,牵头单位:党办(保密办)、校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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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经2014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硕博生(从已完成硕士课程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参与奖学金评定。

直博生(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对于特别优秀,并且达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直博生,可直接以博士研究生的身份参评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 奖学金类别分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监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的基本条件;审核并公布每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学术条件;审定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千人计划”学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组成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每年学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学术条件的制订和集中评审。

第六条 各学院相应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其中研究生导师代表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推荐,研究生代表由学院研究生会推荐。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的具体条件和细则,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共性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第八条 分类条件确定的原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课业成绩、科研及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其中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的分值应不低于总分值的10%,科研及学术表现的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30%。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评审条件的分值及计算方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学年初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示。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评审条件由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的实际制定,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于学年初向学校全体研究生公示。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课业成绩、科研及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的分值占总分值的10%~20%。新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各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课业成绩、学术成果、导师评价等。课业成绩的分值不高于总分值

的10%,学术成果的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导师评价的分值不高于总分值的30%。博士研究生新生参照博士入学成绩及导师评价综合评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审条件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学年初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示。

(三)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得部属“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资格。

②本科期间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

(2)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具体评审条件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学年初在学院网站公示。

2.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1)具体评审条件

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具体评审条件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直博生、硕博生、统考录取分类制定,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学年初在学院网站公示。

(2)年度考核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以一学年内获得

科研成果参加年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获得下一年度卓越奖学金。

②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可以由导师(组)提请,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阶段性成果参加年度考核。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不得连续2年以阶段性成果参加年度考核。

③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具体学术考核条件由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制定,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学年初在学院网站公示。

(3)导师学术条件

申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资助计划的导师学术条件应包括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具体学术条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于每年年初在学院网站公示。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学院人数一定比例分配到学院,由研究生申请,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申请,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并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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