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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局的意见和建议

时间:2016-12-26 07:20:2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对我市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对我市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

加强思想建设要树立“政治建警,政治强警”的观念,一是要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民警的头脑,提高马克思主义修养,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坚定对共产党领导的信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永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加强“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把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作为最基本的、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夯实“执法为民”的根基。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干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观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三是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变“灌输”、“强制”为“引导”、“关爱”,经常性地开展民警思想善分析,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建立民警的思想状况记录档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统一公安队伍的纪律要求,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抓队伍建设,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好的机制是实现从严治

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保证。在制度建设上,首先要解决脱离实际和流于形式的问题。脱离了实际的制度不可能贯彻实行,同样,制定好的制度如果不坚决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其次要解决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监督既要有内部的,也要有外部的,那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上,必须严格管理和教育。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从思想根源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部门的事后查处为主变为事先防范为主,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把解决民警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凝聚警心,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三)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因此对公安队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民警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要高度重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解决执法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要建设学习型的公安机关。要引导民警多

读书、读好书,要形成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善于接受新生事物,摒弃旧的思想观念,特别是旧的执法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要加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将民警锻炼成本领域本岗位的专家能手;二是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学习培训要与民警的晋职晋衔结合起来,与基层实战单位的备战备勤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时间短、见效快、质量高的培训途径,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要着眼于实战需要,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要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三是要在民警中大力倡导“终生学习”理念,鼓励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意识,从书本中学,在实践中学,通过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实践。

(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警察公共关系是近几年来提出的新课题,搞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共关系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民警之间的思想沟通,增进团结、步调一致、真诚合作,形成巨大的组织凝聚力;其次,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公众的理解支持与协助。要通过联系会或者走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社会大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动和组织公众参加队伍监督;第三,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工具,介绍公安工作情况,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使公安工作真正得到社会

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效,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篇二: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政治部《关于组织开展“我为队伍建设献建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全力推进我省公安队伍建设,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安队伍的特殊性,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展“保平安”社会治安严打整治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为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应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平安”社会治安严打整治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开展“保平安”活动,使我县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面貌明显好转;发案总数下降,破案绝对数提高;暴力性犯罪明显下降,破案率提高;民警违法违纪率下降,队伍的纪律作风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建设和谐公安队伍,大力整顿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化解队伍中的一切不稳定因素,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

二、突出政治建警,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使广大民警能够深刻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维护国家

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切实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努力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到执法实践活动的各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查找具体执法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并从执法思想、执法理念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教育引导民警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去服务,真正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突出素质建警,在加强警察职业训练、班子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制定公安机关大教育大培训工作计划,部署以开展“三项考试”(全警岗位职责考试、法律知识考试和信息化应用考试)、创办“三大培训”(基层民警基本业务技能培训班、基层所队长实战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优秀青年干部业务能力锻炼培训班)、加强“三项建设”(教育训练基地建设、教官队伍建设和新型教学模式建设)、创新“三个必训”(新入警培训、司升督培训和警务实战技能培训)为重点,通过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推动教育训练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广大民警政治、业务、法律、科技、体能等各方面素质

的全面发展。

(二)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各级民警的素质建设。定期开展基层民警任职考察及跟踪考核,依托部属公安院校、外省培训中心和省厅培训基地,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法,对不同层次的基层民警进行轮训,不断增强民警联系实际,运用政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综合能力。

四、突出服务民生,在提高执法效能和加强宣传表彰上下功夫、求实效

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和社会和谐度。

一是狠抓服务民生措施的落实。牢固树立服务在先的理念,积极创新思路、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等公安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继续改进治安、户籍、道路交通、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公安行政管理由防范控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下大力气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从各个环节上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保障执法活动的公平和正义,切实转变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逐步建立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是大力加强宣传表彰工作。全面开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新建议”征询活动和“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广泛开门纳谏,深入推进爱民实践活动,树立人民警察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由一般典型向重大典型提升,由传统典型向时代典型提升,由个人典型向集体典型提升。健全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应对涉警突发事件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引发炒作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社区通报公安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特大案件的侦破情况,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效,不断扩大公安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在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

坚持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地了解民警思想、家庭状况,关心民警生活,尽可能地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伤亡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年度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把保障民警的休息权纳入年度绩效

考核,保证每个民警都能得到及时休整。继续做好民警年度体检工作,针对易发多发疾病,增加体检项目,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健全民警负伤紧急救治通道,加强与卫生医疗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救治工作运行机制,保证负伤民警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医治。加强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采取建立心理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和网站、定期组织培训和专家辅导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加强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建立健全维权机构和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公安部从优待警十项措施的落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暴力袭警和恶意诬告陷害民警的案件,做好抚恤救治、澄清正名等工作,并依法查处不法分子,切实发挥民警维权服务职能,保护民警合法权益。

篇三:对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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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的几点建议

作者:张家忠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6期

摘 要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其行政执法行为能否规范执行,决定了公安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地开展。近年来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论文从强化公安行政执法证据意识、规范公安行政执法和强化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公安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公安机关 规范执法

作者简介:张家忠,云南警官学院治安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治安管理教学及研究。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56-02

公安机关是我国主要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其承担了大量的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近些年来,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己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受多年习惯和传统的影响,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一些地区执法不严、不能公正执法甚至乱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公安行政执法中的证据意识

任何公安工作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基层派出所中,一些民警在出警时证据意识不强,把一些治安案件看成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没有及时进行证据的采集,尤其是对于一些认为可适用于调解的治安案件就更不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仅作简单调查处理。导致后面的治安调解过程中,遇到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公安机关就会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原因,无法确定谁是案件的责任承担者,也无法对案件当事人实施相应处罚。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强化公安行政执法证据意识必须做到:一是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收集各种证据。收集证据时不仅要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客观、全面、细致、公正,还要注重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且收集的各种证据之间要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二是公安行政执法中要注意防止因取证不及时,造成拖案、积案;防止因取证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甚至非法取证而造成冤假错案。对于适用于治安调解的案件,也要根据《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规定依法进行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实施。

二、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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