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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务系统

时间:2016-12-16 09:05:1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湖南工学院期末考试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期末考试即将临近,为了搞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元月10日—元月14日进行期末考试;

2011年元月15日—元月18日阅卷;

2011年元月4日—元月20日成绩录入。

二、严肃考风

各系做好期末考试宣传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尤其是《考试违纪舞弊规定》、《监考员职责》和《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考试期间院领导、教务处、系部主任将进行检查巡视。

三、监考

全校所有在职教师均有义务参加并完成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向所在系部请假,教务处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免监考申请表到教务处网页下载。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迟到、缺监考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各任课教师做好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按《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逐个审核学生能否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填写《湖南工学院考试资格审查表》并及时报学生所在系,各系将考试资格审查表于2010年元月5日前报教务处。取消考试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实行补考。

五、评卷

1、考试课程评卷工作以各系为单位组织。各系(部)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严格要求。

阅卷时间: 2010年元月15日—元月18日,以系(部)为单位于15日上午10点酃湖校区到4211教室、南校区到T2统一领取试卷。

2、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具体要求为:

1)、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公共课、基础课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不许一人评阅全卷;

2)、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计分,字迹要规范、清楚;

3)、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4)、评卷人、合分人须在试卷袋正面签字;

5)、不得漏评、错评试题或答卷;

6)、修改得分须经系主任核实并签名同意才可进行;

7)、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3、已阅完的试卷,请老师们按班级和考试科目分类将试卷装入试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试卷装成一袋,不同班级不同科目试卷不要混装),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

4、完成试卷评阅后,各系(部)负责统一清点、装订(按期末考试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装袋,以教研室为单位于2010年元月18日将试卷交教务处

统一封存,上交试卷最后时间为元月18日下午4点,交卷地点;酃湖校区图书馆903,南校区T1。

六、成绩评定

各类考试(考查)课成绩评定应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公开。

1、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不单独计一门课程成绩的考查课除外):优秀(对应90-100分)、良好(对应80-89分)、中等(对应70-79分)、及格(对应60-69分)、不及格(对应60分以下)记分。若用闭卷方式进行理论知识测验,其成绩在该课程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不应超过40%。

2、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理论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计算;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考试的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20%,理论部分平时成绩占1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计算,总评成绩(按百分制)由理论课教师给出。

3)、既有理论考查又有实验考查的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40%,理论部分成绩占60%计算,总评成绩(按五级制)由理论课教师给出。

4)、实验课时少于等于18学时的,不单独计一门成绩。

5)、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平时测验、实验成绩、考勤、课堂纪律等,平时成绩应在考试前给出。

6)、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舞弊者,总评成绩栏记为缺(旷)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舞弊。

3、所有课程的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按教务处统一规定一式两份(基础课程一式三份)填写成绩单(公共选修课成绩必须按学生所在系一式两份分开登记、补考成绩按学生所在系一式两份登在补考成绩表上),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交学生所在系,学生所在系将所有本系学生成绩以班为单位整理,一份留存系里,一份装订后于2011年元月21日前交教务处。成绩报教务处后,各项成绩不得修改,确须修改,由任课教师申请,各教学单位主任审核,教务处审批,查明原因后确定是否修改。

4、二个校区所有成绩由任课教师在2011年元月8日—元月20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外聘教师成绩由开课单位教务干事录入系统。

湖南工学院

教 务 处

2010年12月28日

2010-2011-2学期期初补考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了搞好期初补考工作,现将2010-2011-2学期期初补考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自2011年开始,学院不再安排毕业生毕业前集中补考,毕业生累计不及格科目在3门(含3门)以内的,可参加最后一学期(本科第8学期 、专科第6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2、2007级本科和2008级专科的补考试卷请各系安排老师命题,并于2010年12月27日—31日统一交到教务处。命题安排表和不及格名单见附表1,附表2。

3、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重修报名”→“查询”→“补考课程”,完成补考课程网上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3门课程,没完成网上报名的不能交费也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2月10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4、考试时间

a.肄业班:定在2011年2月26日—27日两天考试。

b.毕业班:定在2011年2月26日—27日、3月5日—6日考试。

5、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汉语口语、英语口语、英语演讲、体育、音乐欣赏等课程请开课单位做好考试安排,2011年2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到邮箱(419547450@qq.com),教务处综合各系的安排,再下发到各系。

教 务 处

2010年12月8日

篇二:东 莞理 工学院教务处

东 莞理 工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务[2009]108号

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训练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现将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计划及组织管理工作

各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委员会,由院系、专业教研室领导及教授专家组成,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及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做好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配备及论文的选题

各院系在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辅导讲座活动,使学生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实验、写作方法等。

各院系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确保配备一支有科研经验、对课题内容熟悉、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队伍,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要严格把好教师出题、学生选题关,根据选题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选题,保证每人一题。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且变更时间在中期检查之后,学生必须填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应坚持教书育人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及时下发书面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做好资料收集、实验准备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时答疑解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对学生指导每周不得少于2次(以记录本、毕业论文审稿意见等为佐证材料)。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优及总结

1.学生做完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逐个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各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等方式进行答辩考核。凡预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参加公开答辩。不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可分成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各院系在答辩前二周要制定好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构成,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小组答辩的时间、地点及各组答辩学生名单,答辩的要求等内容),并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工作计划交教务处。院系在组织公开答辩前要发布公开答辩会信息,将公开答辩会向全校学生开放。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2)没有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

(3)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式文稿,或者评议考核书上没有审阅意见和评阅意见; (4)有抄袭行为;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未到院系备案或汇报工作进度。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2010年6月8日前结束;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成绩登记工作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各院系要精选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左右。

3.各院系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如图纸、软件、实验报告、数据、论文、设计说明书等材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形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分析书面总结,并于2010年6月22日前交教务处。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

为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院系应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尤其要加强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检查和总结工作。学校也将不定期抽查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汇总表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汇总表

全部报表和材料都请提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附件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篇三: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说明书模板

200 届毕业设计说明书模板

题 目

院 、 部: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专 业: 班 级:完成时间:

1

附件

4

目 录(3号,黑体,居中)

(空1行,以小4号黑体设置字体及大小,行间距22、字间距标准)

任务书…………………………………………………………………………开题报告…………………………………………………………………………进度检查表……………………………………………………………………… 指导教师审阅表……………………………………………………………………… 评阅教师审阅表……………………………………………………………………… 答辩资格审查表……………………………………………………………………… 答辩小组意见及最终成绩评定表…………………………………………………… (以下为说明书或论文主体部分,此括号正式打印是请删除) 摘要……………………………………………………

1 XXXXXX…………………………………………………………………………1.1 XXXXXX……………………………………………………………………… 1.2 XXXXXX………………………………………………………………………

2 XXXXXX…………………………………………………………………………2.1 XXXXXX……………………………………………………………………… 2.2 XXXXXX………………………………………………………………………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2

湖南工学院20 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

学院: 专业:

3

4

湖南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5


湖南工学院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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