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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科采购制度

时间:2016-12-16 07:53:2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

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

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篇二: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 领导

主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作全院资金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二、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定、实施等工作;

(三) 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 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 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 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一) 新到的医疗设备应掌握使用方法及日常保养方法,临床科室应妥善保管使用说明书,并认真学习,确保新购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 临床科室应确保医疗设备账物相符。

(三) 各临床科室整理好各类医疗设备的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培养,做好记录并归档,操作规程必须放在可以方便取得的地方。

(四) 临床科室每天对医疗仪器是否正常工作、清洁等情况进行记录。

(五) 各临床科室对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次数、使用时间、故障情况记录、保养记录、检测记录等,为以后配置更新类似仪器提供依据。

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购置五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经济、安全、可靠,在生成计划前,应组织所需临床科室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 购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首先在科室内进行论证,然后

进行院内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制定技术参数,参数由使用科室至少3人以上签字。

二、 购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首先在科室内进行论证,然后

进行院内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制定技术参数,再请院外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再修订参数,参数由使用科室至少3人以上签字。

三、 可行性论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项目论证和技术评价。

(一) 项目论证:是在编制计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对设备购买进行初步的讨论,一般不涉及具体型号、技术指标的深入研究。为了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各部门在上报购置申请表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 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本单位和本地区现有同类医疗设备运行情况,申购医疗设备应对医院现有的诊断和医疗水平有实质性的提高,并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断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

2、 经济效益分析:对申购设备的运行成本应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消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

等)成本、人工费等。从使用效率分析、预测其检查人次。用标准收费乘于年人次数就是设备的毛收入,去除运行成本是设备的年收益。评价购置能否充分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3、 技术可行性: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对使用科室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技术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能否掌握机器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设备根据规定应配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对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是否有维修技术力量保证某些设备。

4、 安装条件:要论证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及特殊的防护要求等,使用环境能否达到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气供应、屏蔽防潮等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排污、防放射等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等等。

(二) 项目技术评价

1、 技术先进性:是对计划购置的设备的设计原理,各项功能指标达到的先进程度的评价,是国际先进还是国际一般水平,是国内先进水平还是国内一般水平。

2、 设备可靠性:主要是指设备的使用寿命,也就是在设备的规定使用时间内能保证正常使用,能确保其各项功能技术指标和安全指标都能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通过了国际国内的质量论证及许可,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等等。

3、 可维护性:可维护性主要是指厂方能否提供维修资料、长期的技术服务、零配件及消耗品供应等等。

4、 设备选型:选型是对计划购置设备的各家厂商的医疗设备产品进行评价,评价其同类设备在其它医院使用状况,功能利用情况,并对不同厂家同类产品性能进行比较;其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如何,近几年内是否有重大更新改进,该厂家的竞争力如何;根据其功能配套及生产国看其价格是否合理等等。选型至少应在三家以上,保证采购招标程序的要求。

5、 安全防护:有的设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对环境、操作人员和病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如化学污染、放射线、电磁波、电子仪器绝缘性、漏电流等问题,都应进行评价。

6、 节能性:对设备的节能性应当作出评价,如水、电能、燃料、制冷剂的消耗水平,各种试剂的用量,保证的途径如何等。

7、 配套性:对于设备的配套问题,进行评价时,要重点讨论。如果只是注意对主机的评价忽视配套设备及配件的问题,会直接影响主机的使用。如打印设备、原有设备联机共享等。

篇三: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设备器材采购行为,引进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达到确保质量、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根据《**市卫生局医疗设备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卫发

[2012]612号)及《**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市卫纪发[2013]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遵纪守法,诚实信用;

(三)满足实用,兼顾先进;

(四)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二、组织机构

(一)医疗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主管院长、纪委书记、设备科长、财务科长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设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2、审批实施医疗设备采购;

3、审核审批分散采购结果的执行。

办公室设设备科,办公室主任由设备科长兼任。

(二)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组长:院长

成员:主管院长、纪委书记、设备科长、财务人员、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医疗医技科室主任

办公室设设备科,办公室主任由设备科长兼任。

工作职责:

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各科室医疗设备购置申请的审核,根据科室申请表可行性分析,设备科提供设备相关信息、基本价格等进行讨论,综合考虑医院及科室业务发展,提出综合采购意见。

3、组成询价或谈判小组进行医院自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

(一)购置申请

一般情况,由各科室在每年7月30日前根据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向设备科提出下年度新增或更新医疗设备的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先通过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急需医疗设备随时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购置申请需科室讨论通过,由设备科汇总后提交到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

(二)项目论证

为确保有限的资金合理使用,做到物尽其美,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以及购置的医疗设备安全、可靠,在生成设备购置计划前由设备科组织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对购置申请进行项目论证。科室进行业务发展(社会效益)及市场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医务/护理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设备科提供设备类型、技术指标、市场占有率、价格分析,财务进行资金落实、资产管理分析,纪委全程监督,讨论分析形成购置与否、购置设备类型、技术指标、采购价格等初步综合意见。

设备管理委员会对设备情况不了解,必要时可先行组织实地考察,以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考察由设备科联系设备使用医院,考察人员由院领导、院纪委、设备科、使用科室人员组成,考察后提出考察意见,严禁私自接受供应商组织安排变相考察。

(三)采购计划

论证审批通过后,由设备科形成设备采购年度计划、分月采购计划表,购置同类批量或单价预算金额≥0.5万元医疗设备采购年度计划于8月30日前汇总上报卫生主管部门,采购设备加入政府采购项目库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审批,次年1月30日前可进行一次调整确认。

(四)采购审批

购置同类批量或单价预算金额≥0.5万元医疗设备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审批,经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实施分类采购;金额0.3万元至0.5万元经主管院长审批实施分类采购。

采购进口设备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按进口

设备审批程序办理,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

(五)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是在计划批准后、购置前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必要时外请相关专家,对采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品牌、型号、参考价格等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设备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进行评估,确定医疗设备选型。进口设备必须组织五人以上非本单位、熟悉所购产品的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招标设备根据技术评估结果由设备科制作内容完整、要求合理、条款清楚,能满足至少3家以上同档次设备的参数和商务要求文书。

(六)分类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80万元,由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抽签选定与医院签订协议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招标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在20万元(含)至80万元,由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抽签选定与医院签订协议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至20万元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抽签选定与医院签订协议的社会代理机构实施询价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在0.5万元(含)至5万元医疗设备,由医院采购谈判小组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在0.3万元(含)至0.5万元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财务科、设备科至少三人组成采购组进行采购。

单项或同类批量金额在0.15万元(含)至0.3万元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设备科至少两人组成采购组进行采购。

(七)信息发布

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八)签订合同

按各类采购程序签订采购设备与成交供应商后,经财务审计部门和纪委审查,签署意见,报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签订合同,执行结果。

(九)结果公示

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设备科、纪委将医疗设备采购概况、评标结果、供应商名称、采购数量、价格等内容按规定在院务公示栏和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采购报备

设备采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设备科将委托招标项目的设备采购计划、项目审批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方式、代理价格名称、投标单位、合同复印件、纪委意见、财务审核意见、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审查意见等内容向市卫生局监察室报备,每季度将采购情况向院纪委进行报备。

(十一)设备验收

医疗设备的验收分资料验收和设备验收两部分。

资料验收:根据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货单、合同等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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