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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虫病防控方案

时间:2016-12-09 07:40:3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4年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1]

2014年张棉乡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包虫病防治工作,根据《张家川县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重兵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宣传教育,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及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措施

1、采取健康教育、病人治疗、对犬进行药物驱虫,加强牲畜屠宰管理等综合防治策略。

2、以提倡“勤洗手、不喝生水”为重点,广泛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不用未经有效处理的染病动物内脏喂犬的习惯。

3、积极开展病人筛查和治疗工作,减轻病人的痛苦,改善病人生活质量。在包虫病重点流行地区加强对犬的管理,定期给犬驱虫,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无主犬,控制犬的数量。

4、加强对牛、羊等家畜屠宰的管理,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卫生检疫,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教育覆盖到村,提高牧民对包虫病及其危害性的知晓率,逐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针对传染源犬的管理和驱虫,使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5%以上,使家犬感染率与项目启动前之比下降60%以上,有效控制传染源。

3、对主动就医人群进行B超检查,对发现的包虫病确诊病人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全程治疗率达到80%以上。

4、对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健康教育。对流行区牧民开展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疫区牧民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在汽车站、主要路段、街头、家畜屠宰场设立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并放置宣传材料。乡镇、村委会及牧区要设立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专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个村至少有5条包虫病知识固定标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进行广泛宣传,在广播、电视上开设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广泛开展包虫病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在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

2、犬及家畜的监测管理工作。

(1)建立家犬登记管理制度。对全乡的家犬进行登记造册,无主犬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建立规范的犬驱虫登记

制度,实行犬驱虫登记卡,对乡(镇)所有犬每月1次,共12次的定期药物驱虫工作。

(2)开展家犬及家畜感染情况的监测工作。根据乡(镇)犬驱虫登记记录,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做好家畜登记工作,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3、开展病人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甘肃省《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乡卫生院、村卫生是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篇二:白银区牛羊包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白银区牛羊包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牛羊包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防控包虫病流行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甘肃省牛羊包虫病防控指导意见》,结合白银区实际,特制定《白银区牛羊包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中间宿主防控力度的综合性防控策略;全面落实犬类驱虫、定点屠宰监管、家畜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努力降低包虫病危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指标

1、查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2016-2017年,全区完成犬感染率、家畜感染率等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包虫病流行范围、流行程度和防治现状。

2、传染源管理。到2018年,犬只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犬只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牲畜屠宰管理。屠宰场牲畜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4、健康教育。全区乡(镇)、村级干部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农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人员培训。区、乡镇畜牧兽医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防控措施

(一)基线调查及疫病监测。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分层整群抽样,对包虫病感染率、感染强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1、中间宿主疫病检测。采用剖检方法对当地牛、羊包虫病感染情况开展基线调查。在白银区定点屠宰场和清真寺屠宰点检查500头只屠宰家畜(牛、羊、猪)肝、肺包虫病荷囊情况,采集典型包囊,填写检查登记表(附表1)。采用血清学方法作为补充。王岘镇(有包虫病人乡镇)、公园路街道各采集牛羊血清100份。

2、终末宿主疫病监测。采用犬粪抗原检测法开展包虫病感染情况调查,采用剖检法作为补充调查。采样工作主要在水川镇、四龙镇、武川乡开展,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每村选择20条成年犬(小型宠物犬除外),采集新鲜粪便2克/条,置带盖50mL尖底离心管中,-20℃保存,共180份。填写犬粪样及其户主相关信息登记表(附表2)。通过犬粪抗原检测,全面了解当地犬包虫病感染情况。

(二)检疫监督及无害化处理。加强屠宰场(点)家畜的屠

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对检出包虫病的动物脏器实施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焚烧或深埋),严禁出售。禁止在屠宰场内养犬,并防止犬流入屠宰场。

(三)犬类驱虫。各乡镇兽医站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犬只建档、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卫生部门和乡镇卫生院落实“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预防措施。采用吡喹酮(按每千克体重10-20mg)对所有犬进行每月定期驱虫1次 ,全年驱虫12次,密集驱虫一年后,根据监测情况分类开展驱虫,并进行登记记录。要组织群众对驱虫后的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治虫卵污染环境。配合乡镇政府、村社、居委会,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数量,鼓励扑杀无主犬。

(四)健康教育。区兽医局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内及各街道防疫专干、宠物门店、犬只养殖户等包虫病健康教育工作,注重开展专业人员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其防治水平。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包虫病防治告知书发放到每户每一个养殖场、使广大群众了解包虫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引导其转变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强化疫病防范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兽医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

同财政、卫生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包虫病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源,确保防治经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包虫病防控经费采取省、市、县共同承担,以县区为主的办法。驱虫、检测及无害化处理等经费省上给予适当补助。区兽医局要在管好用好省上下达经费的同时,积极争取区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包虫病防控经费,确保包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部门协作。区兽医局要加强与卫计局的协作,各乡镇兽医站要加强与本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在犬类驱虫、疫病监测、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督查指导等方面密切配合,主动沟通。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搞好犬只登记和管理,妥善处理无主犬;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农民和家畜饮用水安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包虫病防控的部门合力。

(四)明确职责分工。区兽医局要结合制定辖区包虫病防治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做好动物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指导驱虫、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人员实验室检测能力和诊断水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登记工作,监督屠宰场所病害动物及其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各乡镇兽医站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应的措施落实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从2016年起,省、市将包虫病防控纳入兽医工作绩效延伸考核范畴,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价,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区、乡两级兽医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包虫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篇三:包 虫 病 防 治 技 术 方 案

包 虫 病 防 治 技 术 方 案

为了科学、规范地开展包虫病防治工作,确保《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传染源犬的管理

(一) 犬的管理和驱虫

1. 登记管理: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对流行区的所有家(牧)犬应进行登记,并以村为单位对无主犬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犬的性别、年龄、毛色、每次驱虫的日期等。

2. 犬驱虫:采用吡喹酮(规格:0.2g/片)对所有犬进行药物驱虫。每犬每次1—2片(体重大于15kg的犬每次2片)。

3. 投药频率与方法:每月定期驱虫1次。将药物包被在犬能够吞食的饵料中,给犬喂食。确认犬吞服后在犬驱虫登记卡上进行记录。

4. 驱虫后的犬粪处理:犬驱虫后5天内,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5. 采取多种措施控制犬的数量,有条件的地区捕杀无主犬。

(二)犬感染情况的调查

1. 抽样方法:每年4—5月份,在每个流行乡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每个村根据犬驱虫登记卡,抽取20户养犬户,每户取1份犬粪样,共20份,不足20份者在临近村补足。

2. 检测方法:采用免疫学方法检测犬粪棘球绦虫抗原阳性率(以下简称粪

抗原),计算粪抗原阳性率。

3. 统计指标:粪抗原阳性率=阳性数/检查粪样数×100%。

三、家畜的管理

(一)牲畜屠宰管理

1. 屠宰场的管理

对病变脏器实施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焚烧或深埋),严禁出售;严禁在屠宰场内养犬,并防止犬进入屠宰场。

2. 家庭和个体屠宰的管理

在目前尚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的地区,要教育和引导群众不用未经处理的病变脏器喂犬,可将病变脏器煮沸40分钟后喂犬,也可对病变脏器焚烧或深埋。

(二)家畜感染情况的调查

1. 调查方法:在以羊为主要畜种的流行县,每县每年在屠宰场检查羊数不少于500只;在以牦牛为主要畜种的流行县,每县每年在屠宰场检查牦牛数不少于300头。分别记录羊或牦牛的齿龄和所在乡名。

2. 检查方法:检查每叶肝、肺的表面,触摸脏器实质内有无囊状物或硬结,对发现的囊状物或硬结进行剖检和鉴别,记录棘球蚴囊的数量,计算感染率。

3. 统计指标:羊(或牦牛)感染率=棘球绦虫感染羊(或牦牛)数/检查数×100%。

四、健康教育

(一)宣传对象和主要内容

1. 对各级干部和宗教人士重点宣传包虫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和应采取的防

控措施。

2. 对中小学生重点宣传包虫病基本防治知识,养成饭前洗手、不玩狗的良好卫生习惯。

3. 对屠宰人员重点宣传不用病变脏器喂狗和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防治知识。

4. 对农牧民重点宣传定期给犬喂药驱虫、不用生的病变脏器喂犬、主动接受医务人员的检查和治疗等基本防治知识。

(二)方式和方法

1. 宣教语言通俗化。健康教育的内容应通俗易懂,使群众易于接受和记忆。在少数民族地区注意使用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宣传。

2. 宣教媒介多样化。通过电视、广播、包虫病科普录像、小型展览、宣传画、宣传册、病畜包虫病感染脏器标本等,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

3. 宣传方式多样化。通过教师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宣讲员在社区举办讲座,动员宗教人士在宗教活动中传播防治知识,组织流动宣传车以及与包虫病病人座谈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结合开展人群包虫病检查、治疗工作和犬的驱虫管理等防治活动,使包虫病防治知识深入每个家庭和个人。

五、病人的发现、治疗和儿童感染情况监测

(一) 病人的发现

1. 查病范围和覆盖率:在开展病人线索调查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在5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流行乡的调查,行政村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人口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

2. 检查方法:根据《包虫病诊断标准》(WS 257-2006)采用B超影像学

检查,对疑似者采用血清学方法辅助诊断,计算患病率。

3. 统计指标:患病率= (临床诊断病例数+确诊病例数)/检查人数×100%。

(二)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采用网络直报或传染病报告卡对发现的所有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包虫病病例进行报告。

(三)病人治疗

1. 药物治疗:详见附件《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

2. 手术治疗:对符合手术指征并愿意接受手术治疗者,可选择外科手术治疗方法,具体的治疗方案另行制定。

(四)儿童感染情况监测

1. 调查对象和抽样方法: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每个流行乡每两年调查1所小学全部12岁以下的学生。

2. 检测方法:采集指尖、耳垂或静脉血样,采用血清学方法检测棘球蚴抗体。检测方法和试剂应相对固定。

3. 统计指标:人群血清学阳性率=阳性人数/检查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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