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非税收入调研报告

时间:2016-12-09 07:40:3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调查报告

我们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程安排,对连山区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目前,非税收入按规定采取二种管理形式。一是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现在除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以外均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采取这种管理形式,主要有文化、教育、劳动和交通四个部门。

××年连山区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共户,其中纳入国库管理的户,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户。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户、政府性基金(含专项)户、罚没收入户。××年连山区征收非税收入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万元。征收额度较大、年收入超过万元的单位有有线电视台、防疫站、实验小学、六中、殡仪馆、水利局、土地局、法院、环保局等单位。××年计划非税收入将达到万元,剔除增减因素,较××年减小万元,减收因素有:一是教育系统取消微机费、看护费、择校费三项收费。二是市财政将每年拨给连山区的电附加用于老城区改造减少收入万元。三是××年含国有资产收益(出售)万元,相应××年减少收入万元。××年上半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万元,上全年计划的,为去年同期的。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应返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收费单位积极性,使执收单位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也严重影响了部门非税收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此外,有些非税收入资金多年来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这造成了我区财政资金分散和秩序混乱,甚至助长了不正之风。二是坐收坐支情况比较严重,在单位房屋出租收入方面显得尤为突出。房租收入是国有资产出租的收入,不是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应该纳入财政管理。三是非税收入资金使用不合理。很多单位把此项资金用于发放各种补贴,并随意提高补贴、津贴标准,扩大补贴、津贴发放范围。四是个别执收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在检查中,发现极个别部门或单位在个别项目上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将已明文规定停止收取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为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减少非税收入使用不当和政府公共分配秩序混乱等情况的发生,我们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⒈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实践证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宣传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可以提高整个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政府可以集中一部分资金办几件大事,但长期以来各部门依据国家法规征收的收费收入与其部门自身利益之间关系密切,久而久之,对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理念存在模糊的认识,一些单位对其部门组织的收入政府加以监督、调控抵触很大,只有宣传、认识到位,才能使执收单位既提高征收的积极性,又自觉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同时,由于非税收入大多由企业和个人负担,通过宣传收费政策,将收费标准、范围、内容公示于众,可以解决部门之间分配不均,促进廉政建设,对优化地方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⒉积极研究收费政策,扩大我区非税收入总量继续实施“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使收支两条线管理日趋规范。在调查中,仍发现一些单位的收费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这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单位就隐瞒了这一块收入,如何使单位的非税收入

应收尽收,应入尽人,既是国家政策的要求,也是我们管理需要,研究收费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既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刚性,同时又能保证执收单位执收的积极性。同时,对非税收入的一些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比如利用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所做的广告收入、国有资产的租赁收入、罚没物品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扩大非税收入总量,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篇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以新疆阿勒泰为例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以新疆阿勒泰为例 2014年05月27日09:59肖兰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论

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已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发挥国库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本文通过对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对如何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而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提出相关建议。

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基本情况“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实现收缴分离”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正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以阿勒泰地区为例,阿勒泰辖区非税收入种类缴入国库的现有6种134项,其中专项收入8项、政府性基金收入20项、行政性收费75项、罚没收入12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项、其他收入3项。非税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最大,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妥后划转国库;另一种是财政预算外的非税收入,最终缴入财政专户。收缴方式均为直接收缴。

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存在的问题

入库时间和金额存在人为随意性,非税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非税收入放在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定期手工开具一般缴款书将资金划转国库,至于何时划转、划转金额为多少则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视当月或当年的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决定,这成为人为调节财政收入入库进度的一种手段,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无法保证国库资金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不能有效履行非税收入经收职责。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代收是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沉淀在各专户的非税收入金额庞大,商业银行具有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将各专户在本行开户并把收缴的非税收入尽可能留下的利益倾向,与商业银行作为国库经收处应及时准确将国库资金划缴入库的原则相违背。另一方面,执收单位或财政部门不想放弃对财政性资金的控制权,怠于推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多,加大了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非税收入经收工作的监管难度。

缴款书经常由于填写不规范而退票,造成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非税收入中罚没收入一般由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汇缴国库部门,由于执收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财政预算科目、名称和预算级次等的变化掌握不及时,往往导致“一般缴款书”填制不规范。从国库柜面监督看,2013年,阿勒泰地区本级国库部门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填写不规范造成退票的笔数为5笔,占全部退票笔数的22%,金额为164.02万元,占全部退票金额的21%,这部分资金延迟入库至少2~3天。

没有适应非税收入管理的完整、规范、统一、系统的法律规范,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2004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

作了明确规定,但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监督不到位。另外,在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迟迟没有全面开展,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经收非税收入的监管同样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程序不严密,收缴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内无退付统计功能,只能反映缴入系统中的收缴数,而部分单位如有错缴发生退款业务时,系统内则无法反映退付数据,导致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建议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结合非税收入发生具有偶然性、执收单位多等特点,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系统)为平台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财政管理、单位执收、银行代理、直达入库”的征收管理模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

加强非税收入集中收缴,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最终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收入直达国库,实现单一账户管理。因此缴款人的缴款账户只能是国库,不能缴入其他账户,减少人为操作因素,从而在较大程度上预防和遏制财政性资金被截留、挪用、转移或占压等行为。

加强对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监管。非税收入委托商业银行代收是贯彻实施“收支两条线”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在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是执收单位和国库部门之间的桥梁。人民银行应加大对代理银行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对延解、占压非税收入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应考虑视同经收税收收入给与商业银行一定的手续费补偿。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非税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占比较高,占收入的近四分之一。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明确征收程序、范围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收单位和商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规范收缴专户管理。建议非税收入在商业银行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置专户进行经收,取消现有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的办法,商业银行应将非税收入视同税收收入经收管理,财政、国库及代理银行依照规定及需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加强对非税收入资金账户、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的管理。

篇三:大庆市关于加强国有资源类非税收入管理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类

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建议

(2010年7月)

对国有资源征收非税收入,是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加强自然资源经济性管理的重要方式。按照省里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类非税收入管理”的调研要求,我们成立调研组,积极协调土地等相关部门展开了专题调研。

一、大庆市国有资源及相关非税收入征管现状

“国有资源”一般来说,包括土地资源、海域资源、矿产资源及国家和政府特许的相关权益等。大庆地处内陆,没有海域资源,也没有与之相关的“海域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现有的国有资源类非税收入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以及部分来自资源类企业流转正税的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附加收入。

(一)土地资源及其相关非税收入

大庆地处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中部,现辖萨尔图、让胡路、龙凤、红岗、大同五个行政区,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肇州、肇源、林甸、杜尔伯特四个县,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人口280万人,其中市区面积510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31万人。全市现有耕地面积62.75万公顷,草原84.07万公顷,水面26.9万公顷,湿地120万公顷,地热183平方公里。草原面积全省第一,湿地景观类型丰富。

与土地资源有关的非税收入,具体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土地登记费、土地证书年度确认登记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等,我市2008年实现13.53亿元。其中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实现13.47亿元,占此类收入的99.56%,占全市非税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的41%,每年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收储整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矿产资源极其相关非税收入

我市矿产资源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其次还有地热资源及粘土、砂石等矿藏。大庆油田自开发以来,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58.8亿吨,探明可采储量24.3亿吨,探明天然气含伴生气储量574.43亿立方米。截至2008年底,大庆油田已累计生产原油20多亿吨,占全国同期原油总产量的40%。2008年,石油企业生产

原油4020万吨,天然气27亿立方米。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林甸、杜蒙及市区偏北一带,经过几年的勘探开发,林甸等地已经实现了供热、供暖、洗浴、疗养、种植、养植和矿泉饮品的综合开发利用。粘土资源分布分散,各区县几乎都有一部分。砂石矿则主要分布在林甸和肇源一带。

与矿藏有关的非税收入,我市主要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由于石油、天然气等主体资源实现的这部分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和省里,2008年我市地方仅在其他矿种方面实现117.95万元。

(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

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一般都规定有一定的期限。出租车数年投放一次,其经营权也随之出让一次,由此决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并非年度固定收入,而只在政府根据社会需要面向市场投放出租汽车及其经营权时实现。我市最近一次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在2007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庆市继续实行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批复》(黑政函[2007]81号)精神,当年投放出租汽车2000台,实现出让收入1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管理以及组织竞拍活动所需费用等方面。

(四)相关附加收入

一是教育费附加收入。我市2008年实现71000万元,占全市非税收入的21%。基于我市资源类大企业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主税收入全额上缴的特殊财政体制,这部分收入对我市来讲已经超出其本身意义,成为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部分用于维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办公需要。二是价格调节基金。我市2008年实现3000万元,有力支持了政府对肉、菜、液化气等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价格调控。目前主要来自非资源类企业。

二、国有资源类非税收入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进项不易预测,支出政策繁杂。一是收入方面没有完整、统一的标准。同一时间不同地块或者同一地块不同时间的地价往往相差很大,不易统一把握,不便准确预测。二是一些大的专项支出计提标准有嫌烦杂。如财建?2004?74号文件规定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财综[2006]25号文件规定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不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这里的“平均纯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易混淆。关于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黑政办发

[2001]75号、黑政发[2003]48号文件均规定“从本级当年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不低于20%比例”,而黑财综[2007]85号、黑财综[2007]115号文件却规定“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计提基础不尽一致。再如,财综

[2004]49号文件按“平均纯收益”把全国土地划分为十五个等级,财综[2006]48号文件又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把全国土地划分为另外不同的十五个等级,也易混淆。三是个别专项基金使用方向规定不够灵活。如财综[2006]25号文件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10%的资金只能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不能用于其它方面;四是收支匹配困难。就某一时期而言,由于一边不断地组织收入,一边又不断地从收入中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直接用于收储和整理土地,土地和价款收支都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很难将同一时期同批土地的收入和支出直接进行匹配,从而准确判断一定时期某批土地的准确收益。五是土地出让信息共享制度尚未很好建立。对于土地规划、整理和出让的相关信息,财政部门还无法及时、准确把握。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仍然全部留在省级以上,大庆作为资源型城市没有参与分成。从1994年开征油田矿产资源补偿费以来,大庆油田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一直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征收,其依据是国务院[1994]150号令第七条,“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1995年,我市成立地质矿产局后,省地矿厅主要领导多次答应将油田矿产资源补偿费收费权交给大庆,但一直没有落实。根据省政府[1994]14号令


非税收入调研报告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1705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