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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工作简报

时间:2016-12-09 07:32:5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选举工作简报(红头)第三期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东莞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工作简报

第 3 期

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

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转段工作会议

9月19日,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转段工作会议,回顾总结换届选举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部署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市选举办主任李秀冰主持会议,市选举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1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分配代表名额、划分选区、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进行选民登记。市选举办有关领导根据各小组的职能分工,对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组织组负责牵头协调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四个街道里

市属、中央、省属单位及其下伸单位的选区划分;代表名额的初步分配,针对增加市镇农民工代表类别的情况,研究具体落实的方案;指导各镇街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收集研究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市选举委员会并研究处理;核实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五类人”名单等工作。

综合组继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协调联系宣传部、电视台、日报等宣传单位,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媒体,使选举工作家喻户晓,广泛动员有选举权的人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与选举,确保完成95%的参选率;督促各镇街制定和落实选举宣传方案,开展选举宣传工作;对第一阶段全市选举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做好换届选举第二阶段的简报撰写、报送等工作。

后勤组主要做好第二阶段相关选举资料的印制,包括工作日程、选民证的制作;市、镇街选举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讯录的制作以及收发文等工作。

同时,市选举办对镇街选举工作实行分组联络制度,每个组联系两个片,对镇街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各联络组近期要分片联系了解镇街贯彻落实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开展选举培训工作的情况,督促各镇街制定和落实选举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制作简报和上报信息,调查了解在选区划分

和选民登记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

市选举办主任李秀冰充分肯定了市选举办第一阶段的工作,她要求市选举办全体工作人员要继续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积极、细致地做好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第二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送:市几套班子领导,市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市选举委员会

成员,各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各街道选举工作办公

室,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莞单位。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共印700份)

篇二: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面完成选民登记工作

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面完成选民登记工作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系统把选民登记作为换届选举的

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截止12月26日,已完成选民登记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县直

各系统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选民登记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调动选民参选积极性,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二是制定选民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三是从政治责任心强、熟悉选民情况、热心选举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选民中确定登记工作人员;四是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选民登记的业务知识等内容。

二、调查摸底,提前准备。在正式开展选民登记之前,选民登记工作人员就开始对选区的人口总数、年满18周岁公民人数、恢复政治权利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情况、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情况、外出选民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为正式开展选民登记做好准备。

三、选民登记,严格把关。选民登记开始后,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分别采取设立选民登记站、上门登记、电话登记等方式,对全县符合选民条件的进行了逐一登记。登记时,工作人员严格核实年龄,认真询问、了解有无痴、呆、傻和

精神病,是否被暂停行使选举权,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确保不错登;对外出人员,想方设法联系,了解其在外居住地是否登记,防止重登或漏登。经统计,18周岁以上人口409817人,其中登记选民408639人,占99.71%;无法行使选举权的362人,暂不登记的816人。

四、选民名单,及时张榜。《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

必须在选举日20日以前张榜公布。12月26日,39个乡镇、7个县直系统分选区或选民小组将选民名单按照全县统一的法定张榜时间进行了张榜公布。

五、继续做好后续工作,认真填发选民证。选民登记

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对选民登记情况进一步核实,杜绝错登、漏登或重登,保证选民充分行使其政治权利。从28日起,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已开始填发选民证。

篇三:选民登记阶段

周棚办事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第三阶段

选民登记阶段简报

从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我办进入选民登记工作阶段,各选区将按照已下工作步骤,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1. 各选区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确定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年龄范围、地点和形式。

2. 选好登记员,成立登记小组,对选民进行登记。

3. 登记时按照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的精神病患者以及各种不予进行选民登记的人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并与司法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核实认定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数字统计。

4. 注意抓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主要是两种:一是本地外出的;二是外地进来的;对于本地外出人员要通过多种办法,查明情况,予以登记。对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据的户籍证明,自愿要求参加现居住地选举而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手续不全的不予登记。

5. 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各选民登记小组编制好选民名单登记表,经选区负责人复核,报办事处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后,在2011年12月1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各选区要组织选民看榜、审榜,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并重新公布。

6. 确认选民资格后,发给选民证。

7. 办事处成立督查小组在选民登记期间对各选区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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