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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任命文件

时间:2016-12-08 07:41:2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号文件(中层干部任职通知)

【2014秋】2号签发人: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的

通 知

各部、处、室: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我校中层干部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初 中 部

尹凤东:初中部校办主任,主持初中部校办工作,兼抓初中部接送工作;

张广爱:初中部教学科研处主任,主持初中部教学科研处工作,兼九年级级部主任,分管九年级各项工作; 吴 伟:初中部工会主席兼七年级级部主任,主持初中部工会工作,分管七年级各项工作;

曹正文:初中部教学科研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中层正职);

应世海:团委书记兼八年级级部主任,分管八年级各项工作;

孙中海:初中部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刘桂连:初中部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刘 军:初中部招生办、家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唐亚松:九年级级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陈 东:八年级级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孙红兵:七年级级部副主任;

袁克千:初中部后勤服务处干事,协助孙帼涐副总校长工作。

小 学 部

朱一军:小学部学生工作处主任兼六年级级部主任;

邓 坚:小学部校办主任,主持小学部校办工作;

宋亚龙:小学部生活处主任,兼家委会副主任,主持小学部生活处、家委会工作;

马明军:后勤服务处主任,协助孙帼涐副总校长工作;

孟德春:小学部教学科研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兼四年级级部主任;

何国芹:小学部教学科研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兼三年级级部主任;

朱壮志:小学部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接送编排、学籍管理等;

周庆付:小学部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工作,兼生活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陈文翔:小学部招生办副主任,协助小学部招生;

孙兰萍:幼儿园及一、二年级级部主任;

王丽娟: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协助朱一军主任工作;

灌南光明实验学校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中层、干部、任职、通知 抄 报:县教育局职社办、校董事会 抄 送:中小各部、处、室印20份

篇二: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石楼县职业中学中层干部任用、提拔、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局关于《中层机构设置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由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进行,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综合考察、公示等工作程序。

第二章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

(二)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三)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四)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校长发放聘书

第三章 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六条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三)新任中层正职需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新任副职需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或甚或指导负责人经历。

(四)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任中层正职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年龄37周岁以下,新任中层副职男副职35周岁以下,女32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

(六)特别优秀的,确因工作需要,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可以破格选拔任用。

第四章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第七条 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凡确定公开竞聘的,须公布竞聘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实行公开报名,通过竞聘、民主评议与推选、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凡确定公选的,采用公开推荐、民主测评、面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组织实施。

第八条 中层干部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学校规模在16个班以上的,原则上设立中层机构7个,职数10-12人。规模较大确需增设中层机构与职位的,须报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

第九条 对已任命的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每届为3年,同一职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届,期满后由聘任领导小组决定交流和任用。

第五章 中层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 根据学校发展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按照岗位任职要求,有计划地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全面提高的素质。中层干部的培训以在职或短期离职的非学历培训为主,主要包括岗位培训、提高培训、研修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等。

第十一条 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由校党支部负责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变动、晋级评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三: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公示

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公示

经研究,xxx同志拟作为xxxxxxxx建议人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决定对该同志进行任职公示。如对该同志任职有异议,个人和组织可通过来访(电、函)向(局纪监科、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党支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便于调查核实。公示时间截止xx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xxx同志基本情况

xxx,(性别),19xx年xx月生,民族,籍贯,学历,专技职务,xxxx年xx月入党,19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xxxxxxxx。

中共xx市XX区XXXX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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