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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农合管理制度

时间:2016-12-08 07:36:2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沂 南 仰 成 医 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为执行省、市、 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沂南仰成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二、新农合病人就医管理

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参合病人就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或拒绝参合农民就医与咨询。

(一)入院处:

1、热情、和蔼接待参合病人办理入院手续。认真审核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所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2、“二证”核实无误后,在住院证上加盖院农合章,以便各相关科室对病人就医方式的确认。

3、工作人员要熟悉省、市、县农合政策,义务向就医的农合病人提供政策宣传及咨询,对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耐心解答。

(二)出院处

1、主动为非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及全套完整的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对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要按政策给予耐心仔细的合理解释。

2、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在向参合病人兑付农合补助金时,应认真审核病人的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与病历是否一致,确认无异方可报销。并收回《电脑发票》原件,复印好报销所需的各种资料,装订整齐后交院合疗办。

3、按各省、市、县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好各种报表交院合疗办。

4、耐心为参合病人提供政策宣传及咨询,热情接待每一位查询住院费用的病人。

5、每月定期公示参合病人的报销费用。

三、农合目录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临沂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30%;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 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大型检查阳性率不得小于 60%。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新农合病人的住院卡、床头卡,全院应加统一的区别标识(盖“新农合”字样),便于职能部门监查。

五、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县新农合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县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县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六、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入院证、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上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 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县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农合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 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 : 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 : 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

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篇二:新农合管理制度

白沙镇卫生院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积极向就诊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规定。

2、认真核对就诊患者和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如人证不符者,扣留其合作医疗证并上报县合管办。

3、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有义务查对已往合作医疗证帐户基金使用情况,如有错误应及时改正,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县合管办。

4、一律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一式两联,开方字迹要工整、清楚。处方、进药清单、门诊登记表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以备审查。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

6、药品摆放整齐,每种药品标有相应的价签。

7、定期征求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8、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白沙镇卫生院农合科 2014年2月10日

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主任职责

1、在县合管办及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县合管办会议精神和要求。

2、参合农民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医科主任需要核对《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合管小组介绍信和真实病情后,在入院通知单上签字,同时报告县合管办有关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可先住院后履行手续)

3、定期征求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合管办报告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解释处理有关合作医疗中的各种问题。

5、负责门诊、住院合作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检查和督促工作。

6、定期抽查合作医疗日常工作的管理。

7、严格控制住院指征,每天要带领合医科工作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人、证不符,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负责对需转诊的合作医疗患者的身份证,转诊指征进行把关,确认无误后在转诊单上签字。

8、及时做好住院病人的初审垫付报销工作,认真准确审核好每张医药费收据,对有问题的收据要说明不可报的原因,并签名或盖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每月住院报销病人的微机录入工作,及时上报县合管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制度

1、对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实行“六专”即:专科室、专医生、专处方、专收款、专投药,患者必须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医。

2、医生要对病的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认真核对,如发现人证不符者,扣留医疗证不予诊治。

3、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超出范围另开处方和收据,必须和患者交待自费药品情况。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和处方使用率要达到100%以上。

4、辅助检查要根据病情确定。报销时必须为县合管办提供特异性辅助检查原件。

5、难以确诊的病患,要及时进行会诊,及时确定治疗方案或出县转诊单。

6、节假日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由值班医生负责诊治,保证合医患者随时诊治或住院治疗。

7、需住院患者,由相关科室开住院单,经院长批准,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8、需转院患者由各科主任提出会诊后由主管院长签批办理转院手续,然后嘱患者到县合管办签字。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负责全院合作医疗工作,教育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对新上岗的医生、药剂、收款人员进行培训。

2、对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要逐级审批,需要超金额、超标准用药的必须审批。

3、医生负责对患者诊断治疗,保证热情服务。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使用复写处方及时核对证件,对急危患者超标准用药必须请科主任审批,且经患者签字。

4、药剂人员对医生处方中超标准用药及超金额药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特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5、档案室对合作医疗病例单独存放,且要将报销病例与未报销病例分开。

6、医务科对医疗处方、收据必须单独装订、单独保管、单独建帐,按月检查以备审查。

7、对以上责任人必须严格按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工作制度执行,对违者按规定罚款,造成后果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部医生工作职责

1、住院患者进入病房,医生应首先询问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果是合作医疗患者且初步诊断为合作医疗报销病种,首诊医生要认真核对人户口簿、合作医疗证,情况属实后让患者(或家属)带入院单、合作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农合科,患者从农合科回来后将签字后的入院单、合作医疗患者住院医费垫付审批表放入病志中,在住院卡片上盖合作医疗专用章。并及时报告科主任。

2、对合作医疗患者要严格按《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用药目录》用药,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合理收费,严格控制住院医疗费用。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及时对收住的住院患者进行登记,便于今后查找核对。

篇三: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1、首诊医师应严格掌握患者入院标准。外伤患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住院时,应出示本人医保证或合作医疗证,首诊医师认真核对,在入院通知单中标明患者身份,经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确保入院通知单、病案首页中患者基本资料与证件相符并对患者身份作出标识,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据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颜色的一览卡和床头牌。新农合患者还应填写身份确认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师签名,身份核验书附于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

2、医保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新农合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间,收治科室应每日为其发放项日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4、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各项收费在有医嘱,检查报告单收集齐全,出院带药符合规定。

5、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各种材料,不得出现挂床住院现象。

1、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或不能确诊的患者,由科室专家进行会诊,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保办登记备案,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2、严格掌握转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出,也不得拒收下级医院转诊来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转院后,医师不得再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特殊情况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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