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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农合制度

时间:2016-12-08 07:24:2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完稿)

执行人:

监管第一责任人:

监管第二责任人:

保 、 新 农 合 管 理 制 度 年 月年 月年 月 日日日

一、2011年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管理协议要求-------------------------3

二、新农合患者外转检查操作流程------------------------6

三、医保、城镇居民患者外转检查操作流程----------------7

四、医保、新农合扣款问题管理方案----------------------------------8 五、2011年各县市区新农合患者住院手续办理须知--------------12

六、医疗保险科工作职责------------------------------------------------13

2011年度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管理协议要求

1. 患者在办理入院后,经治医生、护士有义务主动询问患者的参保类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和医疗卡,按规定填写《医保病人住院认定卡》。凡发现就诊者所持医疗保险证、医疗卡与其身份资料不相符时,应及时通知院医保办。参保病人住院当天登记,实行医保网络系统实时在线,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节假日顺延),否则社保中心将按挂牌住院对待。参保人员欠缴保费,须全额收费,但应按医保人员管理。

2. 住院医师应按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要求,收治参保人员住院。同时遵照所患主要疾病与科室业务相对应的原则;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确因病情需要必须提供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服务时,需向患者本人或其家属解释清楚,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提供,费用较高的自费项目须在病历中记录理由。参保人员住超标准床位,其超标准部分属自费项目,应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患者有权拒付相关费用。费用较高的自费服务项目须在病历中记录理由。不得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

3. 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其它临床诊疗规范。根据豫人社医疗[2010]7号文件规定,医生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基本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按西医诊断不得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不

得开具西药。对住院参保病人的主要用药,应在病程记录中明确记载使用理由。住院参保人员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均应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6%以内。

4. 按规定完善有关医疗文书,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单应由检验(检查)者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告,复印件无效。住院病历中应如实填写包括患者参保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费用较高的检查、主要治疗及手术等应及时在病历中记录并分析,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体内植入材料应在手术记录单上粘贴该材料的条形码。

5. 严格控制大型检查适应症,单项费用在100元以上的检查,实行严格的院内审批手续,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医保负责人审批。病程记录中应明确记载使用理由、检查目的和结果分析,否则视为不合理检查。

6. 出院患者应在其离开医院的当日办理网上出院结算手续。不得以节假日、双休日等理由延长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住院时间,不得诱导参保人员延长住院时间,不得强行让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参保人员出院,不得以费用限额等理由让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出院。未及时办理出院的视同挂床。因病情需要须转往上级医院的参保患者,应开具市内转院单,并在病人离开本院的同时为其办理网上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病人网上转院登记手续所造成的病人个人负担增加部分由相关人员负担。出院带药应与住院疾病直接相关,一般不超过7天量,药物不超过5种,同类药物不超过2种,出院不允

许带注射剂。超出上述约定的相关费用统筹基金不予负担。

7. 自2011年7月1日起,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但下列医疗费不纳入支付范围:

(一)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8.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普通住院医疗费,按年度人均2500元医疗费定额标准,单病种不计入年度定额标准计算。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 应允许其持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篇二: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沂 南 仰 成 医 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为执行省、市、 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沂南仰成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二、新农合病人就医管理

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参合病人就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或拒绝参合农民就医与咨询。

(一)入院处:

1、热情、和蔼接待参合病人办理入院手续。认真审核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所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2、“二证”核实无误后,在住院证上加盖院农合章,以便各相关科室对病人就医方式的确认。

3、工作人员要熟悉省、市、县农合政策,义务向就医的农合病人提供政策宣传及咨询,对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耐心解答。

(二)出院处

1、主动为非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及全套完整的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对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要按政策给予耐心仔细的合理解释。

2、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在向参合病人兑付农合补助金时,应认真审核病人的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与病历是否一致,确认无异方可报销。并收回《电脑发票》原件,复印好报销所需的各种资料,装订整齐后交院合疗办。

3、按各省、市、县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好各种报表交院合疗办。

4、耐心为参合病人提供政策宣传及咨询,热情接待每一位查询住院费用的病人。

5、每月定期公示参合病人的报销费用。

三、农合目录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临沂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身份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30%;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 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大型检查阳性率不得小于 60%。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新农合病人的住院卡、床头卡,全院应加统一的区别标识(盖“新农合”字样),便于职能部门监查。

五、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县新农合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县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县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六、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入院证、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上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 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县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农合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 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 : 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 : 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

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篇三:医院新农合管理相关制度

一、 医院新农合工作制度

1、 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 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只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4、 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

5、 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者责任。

6、 本制度由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院委会负责监督、检查。

二、 医院新农合工作职责

1、

2、 在市新农合、分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拟订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办法、年度工作计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依据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管理、监督院内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4、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咨询、宣传工作及院内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协调服务工作。

5、

6、 对就诊的参合患者身份、病种进行核实,住院费用审核补偿。 做好新农合患者医疗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参合

患者就诊及用信息,按时报送补偿结算资料,向市农合办提供相关资料及账目清单。

7、 负责管理出院人员的留档资料,每月公示全院参合人员医药费用报销情况。

8、

9、 接受参合农民有关合作医疗的查询、咨询和投诉。 不断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向上级提出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10

10、 对各科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11、 负责向院委会、医院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12、 完成医院、市农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医院新农合业务培训制度

1、 严格遵守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新农合的基本政策、管理制度、管理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 定期对窗口结算人员进行操作及政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种农合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及时掌握农合新动态,为参合患者提供准确、便捷的结算服务。

3、

4、

5、

6、 对重点科室、特殊部门、特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定期考核各类人员对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掌握情况。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农合

新政策、规定,在院内组织实施。

7、 做好参合患者的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工作。

四、 医院新农合财务管理制度

1、

2、 认真执行财经政策及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 负责合作医疗的财务处理工作,做到账、证、表三相符,会计账目准确、数字真实,内容真实、记载清晰。

3、 每天审核、汇总、清理结算账目,确保账目清晰、完整、准确,每月按要求定时到市农合办上报我院垫付合作医疗资金的有关资料。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目无误。

4、 每月及时与市农合办结算我院合作医疗垫付资金,并将拨款收据交院财务科。

5、

6、

7、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并做好各种资料、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做好财务档案的装订、整理和保管工作。 做好医院、市农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医院新农合绩效考核办法

为及时评估和考核新农合工作情况,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确保新农合在我院的健康运行,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完善服务功能,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我市新农

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 考核方法

1、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认真落实质量考核的各项内容,一是成立以院领导为主的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以人事、医务科、护理部、党办、院办、医保办等相关职能科室组成的质量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的质量考核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2、 严格考核,务求实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院考核小组深入科室,与患者面对面,采取一看、二听、三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在科室农合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要明确记载,一月一汇总,其结果作为各科当月绩效的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 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

1、 考核内容主要为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主要为病人入院管理(入院登记情况,身份、病种初审,外伤核定情况等)、住院管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疗文书书写、病人知情同意、收费情况等)、出院管理(出院资料齐全、结算及时准确)、政策学习(业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度)。

2、 对所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打分,四项考核分值相加后为科室本月考核总分,其中入院管理、住院管理、出院管理、政策学习,分

别占考核总分的 20%、30%、20%、30%。

四、 考核结果

1、 每月一次的质量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当月的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考核总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1%。

2、 凡因违规出现医疗争议、纠纷及涉及到职工个人扣分的,无论是否给医院或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分值比例扣当月绩效外,另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3、 被患者投诉较严重责任问题的一月达二次,一年达三次(经查属实)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六、 医院转诊转院制度

1、 医院因技术原因或设备条件限制,对危重的病人及三日内经会诊不能确诊的,应将参合住院病人转院治疗,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 凡需转诊转院的,由科室经治医师按要求填写《转诊转院单》,经科主任签字,到医院农合科审核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市农合办备案。患者凭《转诊转院单》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

3、 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降低服务成本。对需要转送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下级医疗机构要及时转诊,不得截留。对处于恢复期的急性病人和慢性病患者,上级医疗机构应动员病人转回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 未经登记或备案同意而自行转诊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降低报补比例。


医院新农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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