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东海县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6-12-08 07:17:0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5连云港东海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2015连云港东海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东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苏政(2007)125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到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未就业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需提供);已婚者需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须本人现场报名。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东海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

4.相关费用: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报市级公开招

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仍然未能达到降低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说课的方法进行。

说课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说课

1. 说课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 说课内容为高中段相应学科教材,说课成绩满分100分,说课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说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说课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说课合格分数线为50分。说课成绩将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说课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有关环节如出现缺额,在该岗位的说课合格人员中,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说课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东海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分配表》(附件2)。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选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

一个工作单位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编办等单位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招聘过程实行电子监控,说课、登分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五、政策咨询

东海县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另:东海县教育局对本次考试,不组织或不委派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辅导,不指定任何教材。

原标题:东海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东海县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js.offcn.com/

篇二:2014年江苏东海县直学校选聘131人公告

2014年江苏东海县直学校选聘13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县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县直学校顶岗学习(时间暂定3学年,人事关系不变)。

一、选聘条件

1、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上学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不予报名)。

2、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学年及以上,且一直坚持一线教学,能胜任班主任且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

4、教学业绩在本单位居于中游及以上,工作态度认真,在全县教学过程监控及视导检查过程中没有受过书面通报批评。

5、近3年师德考核合格等第以上,且没有受过学校及以上单位各种书面批评或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十条戒律行为人员,不准报考。

6、任教学校同意报考。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附件2。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2014年8月4日-5日在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东海县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附件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

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2张并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到教育网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完整,交学校初审盖章后到报名处报名。进入面试者,交面试费用100元。选聘小组对教师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选聘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并进行严肃处理。

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该岗位数量。

2、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师德规定等公共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说课或演课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面试内容: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说课时要有特长展示)。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考声乐和自弹自唱;体育考100米跑和立定三级跳远;美术考素描和色彩;信息技术考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4、初选:总成绩按笔试、面试4:6折算。初选方法和步骤:(1)根据各岗位选聘人数从总成绩排名前80%以内(采用四舍五入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和一个学校一个学科只选一人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2)如该岗位有缺额,根据缺额再从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前50%以内(采用四舍五入法)的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和一个学校一个学科只选一人的方法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如该岗位仍有缺额,则不再录选。

5、公示:初选情况及时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予以公示。

6、选岗:小学语文1岗位由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聘;其他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弃权不递补)。

7、考核:选岗后由所选单位进行实际上课考核,考核情况书面反馈给教育局。凡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予以退回不予录用,也不予递补。

8、录用:根据学校考核反馈情况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办理顶岗学习相关手续。

笔试、面试的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8月7日下午3:00-6: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公开监督

1、考生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公示,报考时必须出示原件。

2、期间邀请人大、政协、纪检、人社、编办等部门全程监督。

3、面试评委现场报分,并签名以示负责。

咨询:87800731 监督电话:87800722

五、聘用管理

凡公开选聘进入县直学校顶岗学习的教师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县直学校对考入教师进行师德和师能考核,顶岗学习期间凡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第、1学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60天者或顶岗学习单位认为不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并报考育局备案。

1.一经选聘,纳入该县直学校教职工的正常管理(时间暂定3年),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绩效考核、师德考核和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在原单位进行,教学实绩互认)。

2.顶岗学习单位对顶岗学习教师选派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指导、师徒结对、送教下乡、科研帮扶和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促进双方学校发展,均衡全县教育资源。

3.顶岗学习期满后,县教育局根据顶岗学习教师综合表现、考核情况、学校编制岗位余缺状况和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其是否调入。

原标题:2014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顶岗学习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2014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顶岗学习教师岗位表.xls

2、2014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顶岗学习教师岗位分配表.xls 3、2014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顶岗学习教师报名表.doc

4、东海县计划生育情况证明.xls

东海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8日

篇三:2014年东海县直学校公开选聘顶岗学习教师简章


东海县教育信息网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1535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