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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农合公示制度

时间:2016-12-07 22:33:3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新农合公示制度

新农合公示制度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报销公开,畅通监督检查渠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公示制度。

一、合疗办每月公示全区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统筹患者的医药费补助报销情况。

二、乡镇合疗办、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张榜公示本乡镇参合农民住院患者的医药费补助报销情况,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就诊医院、住院时间、住院医药费、合规金额、违规金额、自付金额、补助金额等。

三、各村(居)委会也要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本村住院农民补助情况。公示文件由包村干部负责传送。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向社会公示常规诊疗项目名称、收费标准等相关新农合政策

篇二:医院新农合制度

医院新农合制度

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新农合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5、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工作。

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

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9、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

人员岗位职责

1.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贯彻、咨询、执行和解释工作。

2.为参合的住院患者进行身份证、农合证等证件的核对、审核,严禁挂名和冒名顶替住院。

3.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的要求进行信息录入,严禁将不予报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对照成可报销和诊疗项目。

4.住院和门诊收费人员及报账、补偿人员,要认真录入参合患者的原始处方的姓名、交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使打印收费票据和原始处方的姓名、年龄、收费项目、药品名称、剂量、数量、金额等等相关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5.对工作认真负责,加强参合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参合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补偿工作、相关病历资料、财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6.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一经发现,严格按《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7.认真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8.管理好会计档案,保管好与新农合有关的单据和核算资料,以备上级部门的不定时检查。

9.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和科室安全用电工作。

培训管理制度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要根据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坚持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农合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

3、制定培训计划,要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培训方法和步骤清楚,培训时间、地点明确,保证措施得当。

新农合参合患者管理制度

1、参合人患病确需住院的,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经新农合办审核登记后方可入院。

2、住院处办理手续时,在微机上对病人给予标记,利于病房管理。

3、要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人收入院或挂名住院、分解住院,经查实,其医疗费用由责任科室承担。科

室不得拒收重病参合人,不得挑选轻病参保合人,科室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人,有关责任由科室承担。

4、参合病人住院先看病后付费。

5、住院处要认真核对参合证,病房进一步确认,做到人证相符,防止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

6、病房有参合病人一览牌、床头牌等要做特殊标识。

7、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8、参合人住院期间,每天发生的各项费用要在“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上分类列出,交患者或其家属阅知。

9、参合人出院时原则带药3天量,确需带药的,不得超过7天量。

10、科室在参合病人出院结帐前一天首先进行自查,内容包括:病历中各种记录单是否符合要求,未执行的医嘱要有注明;医嘱与费用明细是否一致,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超范围自费项目是否有医患双方签字的协议书;出院带药是否符合规定。自查情况交新农合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11、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由科室进行会诊,主管医师填报转诊转院审批表,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12、科室兼职新农合管理员负责本科室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和有关事宜的协调处理,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新农合办公室。

自费项目告知制度

1、为规范我院门诊及住院新农合患者的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管理规定。

3、门诊为参保人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要征得参保人或家属同意,并使用普通处方开具。

4、住院治疗时需要使用新农合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要书面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名,未征得参保人或家属同意的,所发生的费用从医院的偿付款中扣回,并追还参保人,医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查房制度

为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稳步实施,制定本规范:

一、 查房内容

(一) 对参合患者的身份和病情进行仔细核实,包括有无借用他 人合作医疗证、使用假合作医疗证、是否符合《西平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报销范围等内容。对不予补偿的原因,要给与解释和说明。

(二) 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 向住院参合患者解释,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听取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查房要求

(一)时间要求:医院合管科定期安排专人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做好记录。

(二)项目要求:

1、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五查五看”:一查病人,看人、证是否相符;二查病情,看是否属于补偿范围;三查病历,看病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四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五查清单,看收费是否合理。

2、仔细甄别参合患者外伤、中毒原因,详细了解受伤、中毒经过,认真核查身份、填写《意外伤害病人调查表》,明确是否属于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杜绝弄虚作假。

3、检查医务人员接诊参合住院患者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是否接待热情,文明行医;是否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是否乱开药、滥用大型检查、放宽入院标准、违反标准收费。

4、向参合患者及其家属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住院报销比例、转诊程序、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补偿程序等内容。听取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看法、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

5、加强与医务人员的沟通。检查、指导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来自医务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及建议;现场解决和协调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推行查房责任制。合管科经办人员疏忽或故意,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或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流程

1、到各科室了解新入院病人。

2、进入病房向患者作自我介绍。

3、了解科室是否对新入院病人发放了“入院告知书”。

4、向患者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解答患者提出的咨询。

公示制度

一、公示内容

1、就诊补助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参合农民就诊与住院办法;住院医疗费用比例、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审核程序等。

2、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物价政策,为病人提供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的药品价格等。

3、医疗费用补助

参合农民在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助情况等。

二、公示办法

1、对合作医疗就诊补助办法和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进行长期公示;

2、对在本院享受医疗费用补助的病人,每月进行公示。

三、公示要求

1、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篇三: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内部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为加大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的力度,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特制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

一、公示主体: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乡镇、村委会。

二、公示时间:每月10日前公示上月相关内容。

三、公示的程序:

(一)公示主体召开有关会议,确定公示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二)公示内容要留有存根并建立档案。

(三)公示期间,对群众的疑惑要做到解释工作,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记录,认真解答。

四、公示方式和内容:

(一)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

1、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有关法规、规定;

2、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3、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优质服务水平;

4、全县合作医疗受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住院起止时间、病种、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报销时间等内容。

(二)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统一的合作医疗公示栏。公示内容为:

1、中央、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

2、辖区内各村农户的参合率;

3、本单位参合农户中受益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病种、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报销时间等内容。

(三)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本单位入口醒目处设置统一的合作医疗公示栏。公示内容为: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及价格、基本用药目录;

3、服务承诺、就诊程序、报销范围和流程;

4、在本院住院的参合人员基本情况。含参合人姓名、就诊证号、家庭地址、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等内容。

(四)村委会在村部设置合作医疗公示栏。公示内容为: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参合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本村合作医疗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含患者姓名、就诊医院、病种、住院起止时间、医疗总费用、可报费用、报销所得、报销时间等内容。

4、经鉴定确定为慢性病病人的名单、病种。

五、为便于群众监督,各公示主体必须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

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本制度规定公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工作制度

一、合管科在院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院新农合工作。

二、合管科工作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

三、合管科工作人员应严格分工,非合管科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及医药费用报销工作。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新农合专用计算机及文印设备,按要求及时录入、汇总、上报、下载相关信息,专机、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添加、删除、修改程序,不得安装下载与系统无关的游戏等程序,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高效有序运行。

五、严格按照新农合住院病种、药品目录范围审核参合农民的门诊、住院报销费用,严禁将非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六、为参合住院病人办理即时结报补偿手续,按期审核患者结算资料,准确无误后报院长审批,及时报送各种报表、数据、信息。

七、妥善保管参合农民审核报销资料,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八、接受参合农民咨询,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及时反馈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传达上级有关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员职责

一 、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报销范围及标准计算补偿金。

二、根据补偿权限,随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手续,输入病人信息前,对参合农民提交的各项资料、证件进行认真识别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上报处理。

三、对参合住院人员提交的资料复核无误后,上机录入,打印补偿结算清单,由参合患者在补偿结算清单上签字后支付补偿金,将参合农民应享受的补偿金如实填写在合作医疗证上。

四、严格按照病人费用明细清单及时传输住院病人信息,录入认真负责,及时真实,和纸质资料一致。

五、当月住院病人资料当月录完,及时上报补偿结算汇总表,按时报送各种数据,公示当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

六、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七、完成县合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微机管理制度

一、自觉维护电脑设备,保障网络通畅,不得随意添加、删除、修改程序,严禁违规操作,不得安装下载与系统无关的游戏等程序。

二、在使用微机过程中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盗,不得随意插入不明软盘、光盘等,防止病毒感染。

三、微机的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关闭微机电源,以免对主机和显示器造成损坏。

四、对于计算机资料,经办人员要随时更新保存,要将资料备份到软盘或光盘存贮,方便查阅、核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高效有序运行。

五、爱岗敬业,不得非公擅自使用计算机,严禁在计算机上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专用微机,信息管理员要注意密码的安全,加强微机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操作系统,提高专业技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管理制度

一、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正确引导参合病人看病就医,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规范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开大处方,不得开人情方、开“搭车”药。

三、对参合病人的临床用药应当优先在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选

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物,应当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

四、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使用限额,镇卫生院目录内药品使用率95%以上,县级医院目录内药品使用率90%以上,年住院次均医药费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内。

五、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不得使用与诊疗无关的特殊检查。因病情需要作自费或部分报销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上级及同级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报告应当予以认可,不得重复检查。

六、医务人员对参合病人采取的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当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掌握住院标准,本着方便群众、应治必治、能治必治、不能救治即转诊的原则收治患者。

二、为参合病人建立住院病历,按照病历(病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妥善保存病历(病案)资料。对住院病人所发生的各项检查、诊疗、用药等资料应详细记录在住院病历上,书写规范,以便核查。

三、正确书写相关医疗文书,字迹清晰,资料真实,同时要做到病情与用药相符、处方与医嘱相符、处方药品剂量与实际投药剂量相符,各项医技检查与病情相符。

四、严格遵守医疗文书书写管理的有关规定,非经亲自诊查,不得出具医疗文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严禁出具假证明、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

五、患者出院时,医院合管科对住院费用、票据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标准先行垫付报销,严禁用任何手段将自费药品转为目录内药品结算,严禁将门诊费用计入住院费用内报销。

六、加强住院管理,严禁挂床住院及顶替住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生验证制度

一、首诊医生要认真核对住院患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二、相关证件核对无误后,再为参合农民办理入院手续,嘱其到合管科及时联网登记,填写入院通知单,以便核查。

三、人证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并将结果立即通知本单位合管科负责人及县合管中心。

四、发现借用《合作医疗证》冒名顶替看病住院等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并报告县新农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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